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第三章第十一条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
现在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是越来越严格了,对干部的监管也是越来越严厉,但是
我国历来又强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关心同志,信任同志也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因此,有人说“当前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就是找事,就说明他们有事,没事就不需要监督。”
我认为,加强日常监管与用人不疑之间并不矛盾,两者是辩证统一、互相促进的关系。
一方面,“用人不疑”体现了在人才选拔阶段,经考察、分析、判断之后应有的充分信任、大胆起用的气魄,可以使优秀人才有更加充足的工作动力和更加广阔的施展空间。另一方面,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则体现在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因为我们所用之人在成长过程中是会受各种因素影响的,如果完全“不疑”,就容易导致放任现象,使有的干部在成长道路_上“跑偏”。而通过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管,可以及时对其进行提醒;同时这种日常的、细节的、善意的监管,也可以为他们筑牢拒腐蚀的长堤大坝。所以在工作中我们既要对同志充分信任,又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防患于未然,使我们的党员干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国梦”的中坚力量。
一是要始终保持对同志的高度信任。在通过对一名同志进行全面、充分考察的基础上,要对他的工作能力和个人品质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信任,在工作中不要过多干涉具体的工作细节,为他们展示才华和能力提供广阔的空间,让所用之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二是要进行全方位的日常监督。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鼓励干部之间互相进行监督提醒,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作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指出同志存在的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治病的目的;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访监督的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一旦没有了制约,干部就可能膨胀,道德的力量将变得软弱,所以要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不断加强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水平,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