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公司行政管理电脑管理规定
一、员工领用电脑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在领用签收表上签字。
二、每台电脑应配备档案,记录配置情况、使用人变更情况、维修记录等。
三、严禁在电脑上装载游戏软件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私自修改软件内容或配置,特别是系统配置软件。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增添、修改软件,可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由行政部门负责统一落实。
四、任何人员上班时间,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网址,更不能查看不健康的内容。
五、各部门员工未经行政部同意,严禁私自拆装电脑硬件及设备。如果发现电脑经拆除后的配置跟原配置不相同,将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六、各单位使用的电脑及配件如有故障须维修,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好维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由行政部查实并由电脑管理员落实维修,维修后由使用人填写维修结果验收单。维修过程中如须支出维修费用的,经办人应同时附上维修申请表及维修结果验收单和有关收费凭证方可报销支出费用。
七、各部门或各单位建立文件时,应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以免造成文件的丢失或无法查询,秘密文件或公司内部资料需加密码管理。
八、任何人员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查看、修改、删除他人的文件内容。
九、单位电脑网络建立后,电脑程序和基本的配置参数不能随意改动,避免造成软件故障或网络不通。如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网络不通时,应立即通知行政部电脑管理员进行检查和处理,不得自行对电脑设置进行更改。
十、员工不能随便移动电脑,网络线连接电脑的接口不能随意拔开,以免网络接口与电脑接口松开,造成网络不通。如因非人为原因出现此类情况时,应通知电脑管理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一、部门和个人邮箱由行政部负责分配和开通,人员离职时及时撤销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