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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1-31 点击:

    为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工作方案》和《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职责  

    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派出15个督导组,全程督导全县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乡(镇)和县直部门124个(不含22个垂直单位),每个督导组负责1个乡(镇)和7个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督导组由4名人员组成,设督导组长1名,副组长1名,分别由科级干部担任;
    成员2名(其中确定联络人员1名),从县直机关干部中抽调,督导组成员实行工作回避。各督导组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主要职责是:  

    1、传达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各个环节具体工作的落实;
      

    2、参加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向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全程参与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
      

    6、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二、具体工作  

    督导工作严格按照全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进行,重点抓好五个阶段的工作,根据活动进度和内容实施督查指导。  

    (一)准备阶段   

    1、集中培训学习。督导组正、副组长参加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结束后,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  

    2、制定督导方案。各督导组根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督导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并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督导组组长在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稿。通知督促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准备有关材料。  

    3、审阅活动方案。根据县委《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重点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组长适时与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商定动员大会召开有关事宜。  

    4、收集有关情况。县纪检、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分别对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有关材料,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供督导组,在督导工作中参考。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  

    1、督促工作启动。会同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商定督导工作方案和动员大会等事宜,了解前期准备工作和开展活动的总体考虑,调阅动员大会相关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了解掌握所督导乡(镇)和部门(单位)下属站所、村(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宏观指导。  

    2、参加动员大会。动员大会由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督导组组长讲话,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抻,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现职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
    近年退出领导岗位的科级老同志;
    下属部门(单位)、村组(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省、市党代会代表;
    原则上单位全体干部参加。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会同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商定。动员大会结束后,在参会人员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民主评议表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3、督查学习情况。督导组要采取参加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机关党员干部研讨交流会和查阅有关记录、学习材料等方式,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督促。督导组要派员参加乡(镇)、部门(单位)的学习交流,切实加强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确保集中学习时间、内容和人员的落实。  

    4、谈话听取意见。动员大会后,督导组适时进行面上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根据实际需要掌握,以便更全面地听取意见、掌握情况。谈话口径为:请对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谈谈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和组内人员摆布。提前发放谈话预告,请谈话对象做好准备。主要领导同志的谈话要整理要点,反映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也要整理要点。为保证征求意见的效果,必要时谈话可通过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注意采取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深入一线走访调研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直接征求意见。同时,督导组应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网络信箱,公布办公电话,搭建征求意见平台,畅通收集意见渠道。防止反馈的问题过于笼统、画像不准,甚至没有针对班子和个人的具体意见等情况。  

    5、了解征求意见。督促指导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干部群众意见。督导组要提前介入,通过召开座谈会、到所督导乡(镇)和部门(单位)下属村组(社区)、站所、企业、学校、社会组织调研走访等形式,对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防止降低活动标准的倾向。注意避免讲成绩掩盖找问题,说工作代替讲思想,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意见不聚焦“四风”等现象。  

    6、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督导组汇总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有关情况,形成简要情况报告(可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  

    1、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左右,督导组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形成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材料,分别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定。根据反馈意见,形成通报情况和谈话提醒的正式材料,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随后,向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通报,对反映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督导组会同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在谈话提醒的同时,督促做好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
    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生活会前。  

    2、指导召开专题会议查找“四风”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在前期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工作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查找存在的“四风”问题,力求把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找全、找准、找实,为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要紧紧围绕领导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内容,反复查摆,不断聚焦,重点解决查摆问题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准不深和不具体的问题。督导组成员要参加会议并进行指导。  

    3、审阅对照检查材料。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定、转变作风的简要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并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也应符合上述要求,由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和修改,集体讨论研究。  

    实行对照检查材料分级审阅把关制度。督导组要审阅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班子主要领导负责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督导组审阅,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照检查材料一般要反馈修改两次以上,达不到要求的,应反复多次进行修改。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在督导组审核把关后,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核。  

    4、参加民主生活会。督导组提前审阅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制定的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情况。每个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生活会期间,无特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不要安排出差。督导组成员参加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了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参会的督导组负责同志结合会前准备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5、反馈评价意见。督导组要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反馈。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经会同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评价后,委托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反馈,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督促做好情况通报。民主生活会后,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审阅各单位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人员范围可参照动员大会把握,具体由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与督导组商定。  

    7、上报专题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督促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程序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  

    1、审阅整改方案。督导组要对被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整改方案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重点审阅是否全面,制定的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责任领导或者责任单位是否明确。整改的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整改方案是否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是否向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是否做出了公开承诺,是否进行了公示、公布。  

    2、严把专项整治关。督导组要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找准问题、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要对中央提出的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整治重点,在充分听取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要提出进行整顿的意见建议;
    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提出促其改进的意见建议;
    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提出进行调整的意见建议。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严肃查处。对主动讲清问题、确有改正行动的干部,督导组要和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督查制度建设。要督促检查所督导的乡(镇)、部门(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情况,看是否梳理完善了已有的制度,废止了不适用的制度,研究制定了新的制度。要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指导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制度措施,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五)总结工作阶段  

    1、召开总结大会。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任务完成后,召开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总结大会。会议由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并讲话,对教育活动进行总结;
    督导组组长在总结大会上讲话,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总结会前,督导组要认真审阅总结报告和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稿,根据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展民主评议。总结大会上,要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评议表由各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  

    3、提出意见建议。总结大会结束后,要对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分别转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4、总结推广典型。督导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及时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既要正面宣传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干部,又要剖析反面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三、工作要求  

    1、准确定位,认真履责。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点是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总的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重要保障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方法是领导带头、自上而下。各督导组要严格按照县委的部署和《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督导职责。加强与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找准工作定位,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与各单位中心工作有机融合。  

    2、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要认真指导帮助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做好各环节工作,发挥好党组织责任主体的作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活动安排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照检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保证县委确定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讲究方法,强化协调。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开门搞活动,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加强对各项政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加强与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报告所督导乡(镇)、部门(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  

    4、转变作风,树立形象。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把好的作风贯穿于督导工作的全过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督导组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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