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县委十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XX县2012年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主法治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二、活动时间和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活动安排。
1.准备阶段。各单位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活动方案制定、宣传提纲编印等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等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指导和督促。
3.总结阶段。2012年4月21日—2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2年4月2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报县政府办党政网邮箱。(联系人:潘德山,电话:53229672,13668413356)。县政府法制办于4月底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活动形式
(一)组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编制、印发《“弘扬民主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提纲》和《“弘扬民主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知识问答》等法制宣传资料,在县城和各乡镇(街道)场镇通过横幅、标语、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时 间:4月1日—4月30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二)组织开展现场法律服务活动
在县人民广场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征集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受理行政执法投诉。
时 间:4月20日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举办法制知识专题讲座
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围绕《中共XX县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的决定》,以行政机关干部为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知识讲座,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时间:4月20日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报纸、电台刊登宣传资料
充分发挥《XX报》、XX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时间:4月1日—4月30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XX报社、XX电视台。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法治政府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华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刘明山、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罗华英、县司法局局长欧诗云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宣传活动的现实意义,要本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根据广大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台、“村村通”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