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重庆离婚户口迁移
重庆居民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在校生放宽到19周岁)投靠父母的条件是:被投靠的父或母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小孩实际居住。
也就是说,只需要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有房子,并且小孩住在哪里。
但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小孩的户口证明;
2、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及女儿抚养权属关系;
3、书面申请时必须写明父母双方对女儿户籍迁移的意见;
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5、小孩抚养方的户口证明。
办理地点:到抚养方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市民提问:我是北碚区水土镇飞马村11组公民,现在小孩一岁半,原来户口在沙坪坝区。离婚后,法院判决小孩归我,于是为了以后小孩上学问题我准备将小孩户口迁移到北碚区跟随我。但是水土派出所不受理,说是必须要我在水土买房子才行,必须出示我名字的房产证。我想请问,没有房子我的小孩就不能上户口了吗。何况我的户口还是当地的。
区公安分局回复:
根据现行户口政策,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在校生放宽到19周岁)投靠父母的条件是:被投靠的父或母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小孩实际居住。因您已于2009年4月24日征地转非,原户籍地的房屋已拆迁,在当地无合法固定住所,故不符合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条件。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离婚后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