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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12-08 点击:

      1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ZJBWCG2020034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

      招 标 人: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盖章)

      招标代理: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年十一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3 3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 ...

     6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

     9 9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

     15

     第五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

     20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 ....

     2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9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BWCG2020034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 最高限价:49 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 1 批 49 万元 详细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sz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z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自行获取

      4 售价:0 元 注: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gz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其他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住建局四楼开标厅 注:

     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 开标时间后 0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 - 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电话:0570-8757615)。

     2. 本项 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 - 881- - 7190 。

     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A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gz :// sz 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 - 05- - 27/12945.html )。完成 成 A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5 4.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gz :// sz 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 - 05- - 27/12946.html ),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gz 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 28/2573.html 。

     5.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 A CA 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 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在投标当天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问题无法联系到投标人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

     地址:柯城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3105708623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30570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 17 幢 803 室

     项目联系人:

     小樊

     电 话:

     18268996579

     质疑联系人:

     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1381900393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3028506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上街 92 号

     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6 日

      6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ZJBWCG2020034 2 招标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10570862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 2 区 17 幢 804 室 邮编:324000 联系人:小樊 电话:0570-3355001、18268996579 传真:0570-3355001 3 经批准或确认的本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及送达现场:收到采购人的交货通知后 7 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的供货至指定地点。

     5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住建局四楼开标厅 7 供应商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

     (3)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资信文件技术资信文件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8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7 9 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szzjzfcg.gov.cn 上发布。

     10 投标价格:

     (1)报价方式:总价,(货到业主单位价)。

     (2)报价内容: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商品供货、运输、装卸车、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抽检费用、税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

     (3)计量单位:套/按照招标内容要求分项分部计量; (4)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含税); 11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招标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12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3 现场踏勘: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1、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原国家计[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招标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 ▲最高限价:

     本次公开招标最高限价:9 49 万元 ,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6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装有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光盘或 U盘密封邮寄到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 17 幢 803 室)招标代理部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74772689@qq.com(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按接收方

      8 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邮箱:574772689@qq.com)。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

      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

     2.2 “代理机构”即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3.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1.3 有能力提供本次服务内容并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合法营销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

     3.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1.5 参加招标响应的供应商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并以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的决定理由。

     3.1.6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项目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1.7 授权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

     3.1.8 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证件照复印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0 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商品供货、运输、装卸车、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抽检费用、税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

     5.1 报价货币:人民币(一律以人民币计算)(含税); B

      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

     6.3 为保证招标的公平性,若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核实后,在本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条款、理由及建议。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正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规定的官方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更正公告”或“通知”,并用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适当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这些修改、补充文件或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同内容修改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另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招标项目发布媒体的相关公告。

     6.5 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同一天内以书面或传真或邮件或短信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并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否则,风险自担。潜在投标人须注意与招标代理机构保持迅捷有效的沟通及关注招标信息发布媒体的有关公告,以便及时获取招标项目的最新信息与项目动态,及时有效地做出响应。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 8.1 报价文件部分,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3)分项报价一览表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 8.2 资信技术文件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附后); (2)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3)

     实施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附后); (4)

     资质证书(详见评分表)

     (5)

     技术方案; (6)

     培训方案的内容和措施; (7)

     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附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电子彩色扫描件); (8)

     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8.3 3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附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附后); (6)供应商一般情况(格式附后); 注:1.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招标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方要按投标产品数量、价格表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12 10.2 对于非标准产品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10.3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同时提供美金报价、折扣率、与人民币比值。

     10.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方对每一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5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 11.1 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11.2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8 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1.3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如果加盖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不褪色的墨水签署,并逐页小签或加盖骑缝章。

     11.4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D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

     1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适用于光盘或者 U 盘介质形式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

     12.1 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封皮上写明招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12.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2.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2.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递交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必须提供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本招标代理公司将予以接受。

     13.2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E

     开标及评标

      13 14.开标 14.1 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14.2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评审资格审查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15.评标委员会 15.1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15.2 在评标期间,若有需要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询标。

     1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6.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6.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 评标 17.1 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17.2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17.3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17.4 受招标人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组建五人(含)或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17.5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17.6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17.7 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技术,经济等综合指标最优者。

     (3)

     有履行合同能力。

     18、评标过程保密 18.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8.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19、公告及定标 19.1 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一个工作日。

     20、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

     21、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5 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非涉及秘密的除外),不受第 18.3 条规定之约束。

     22、中标通知 22.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电报、传真、网站公布等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2.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与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合格的投标人; 2、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 二、▲无效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2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3 、标段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段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4 4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 5 、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 6 、打“▲”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作无效标;

     7 7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8 、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9 9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6 12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三、评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 3 人组成,依法组建。

     2、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考虑各项相关因素的影响,将相关因素以定量计算的方法转换成分数表示形式,以最高“评标分数”确定评标结果顺序。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则报价低的排列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列顺序。按照排序规则排列中标候选人次序,依次依序推荐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评标总分为 100 分,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四、评标程序:

     1 4.1 第一阶段评审

     ▲4.1.1 资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 1 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4.1.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 3 评分表(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资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

     2 4.2 第二阶段评审

     ▲4.2.1 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报价文件初步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 4 初步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

     初步审查中,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4.2.2 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

     4.2.3 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 1 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 4.3 确定中标供应商

      17 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五、投标的澄清

     5.1 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供应商做出澄清。供应商必须按照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5.2 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5.3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价格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 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附表 1 1 :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供应商一般情况。

     符合以下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浙江”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未被信用浙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8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 供应商是否为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 1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 2 、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3 3 、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4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19 附表 2 2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要求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副本一致。

     2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10 条的要求。

     3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8 条的要求。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符合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2 条的要求。

     6 其他 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

     7 不允许出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8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 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0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

     注:1 1 、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0 附表 3 3 :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技术资信分( 70 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1 投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 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符合性 20 符合明确指标参数得 20 分。对打★的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属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项扣 3 分,扣完为止。对一般参数属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项视重要程度扣 0.2-1.5 分,扣完为止。

     正偏离性能指标、技术参数 15 对打★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属正偏离的,视偏离程度每项加 0.5-2 分。对一般参数正偏离每项加0.2 分,是否属正偏离的由评审专家认定,加分最高分为 15 分。

     2 产品性能质量、技术方案 5 评审小组根据设备的可操性、实用性、稳定性、设备是否便于维护或升级综合评分。

     5 评审小组根据产品技术方案的成熟性、合理性、全面性综合评分。

     3 品牌及型号 8 评审小组根据设备的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情况综合打分综合评分。

     4 质保期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每增加半年得 0.5 分,最多 2 分,质保期未达招标文件要求,扣 2 分。

     5 投标文件制作 2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性,格式规范性、装订是否整齐、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打分。如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 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

     6 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4 根据方案和措施科学有效、优劣程度有无缺陷等情况综合打分。

     7 人员技术培训 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时间、师资、培训方式与费用,培训方案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等情况综合打分。

     8 售后服务方案 5 评委依据投标人售后服务网点(以营业执照为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故障响应时间、仪器维护、巡检计划、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9 优惠承诺 2 根据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易损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等进行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注:

     1、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盖投标人公章,如核查时不能提供的,该核查项不得分。

     2、报价分(30 分)

      21 报价分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30 分。

     报价得分按以下顺序方式计算:

     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其他的产品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 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⑶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本项目市场运行成本报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和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网页截图证明,不提供 不予扣除计算。

     22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招标产品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9 49 万元

     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

     2、数量:1 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要求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3 、车载设备需提供有效医疗《注册证》。

     4、中标人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投标报价说明:

     报价应包含车身价、改装费、车载设备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四、付款方式:

     车辆及车载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0%。

     五、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 交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45 个工作日内。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车辆质保期 2 年或者 5 万公里以上,以先到者为准;车载设备质保期不少于 1 年。

     23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修复服务,如出现问题,供货单位在接到电话后,4 小时内响应,12 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24 小时内修复,现场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无偿提供采购货物的备用件或整体问题部分更换等措施,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八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负压监护型 救护车 功能:主要为转运、救治传染病患者的专用救护车

     数量 1 辆 1 1

     整车基本要求

      1.1 工作条件 (1)适应环境:车辆应适应各种自然条件,适应户外长时期作业的需求; (2)车辆适应气温-35℃到 60℃之间(自然环境); (3)相对湿度小于等于 80%。

     1.2 总体要求 能在购买方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

     2 2 车辆技术要求

     2.1 基本参数 响应参数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汽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内对应体现,标明对应页码。

     2.1.1 外形尺寸 5500mm≥长≥5000mm,2100mm≥宽≥2000mm,2500≥高≥2400mm 2.1.2 医疗舱尺度 长≥2500mm,宽≥1650mm,高≥1700mm 2.1.3 轴距 ≤3400mm 2.1.4 最小转弯半径 ≤7000mm 2.1.5 最小离地间隙 ≤145mm 2.1.6 最高时速 ≥150km/h 2.1.7 整备质量 ≤2600kg 2.1.8 总质量 ≥3300kg 2.2 发动机

     ★ 2.2.1 排量 ≥1.9L ★ 2.2.2 燃油 汽油 2.2.3 发动机 额定功率 ≥145Kw 项

     目 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衢州市柯城区中医医院救护车购置项目 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设备 1 辆 49

     24 2.2.4 最大扭矩 ≥300N.m 2.2.5 型式 前置(横置)、直列四缸、增压中冷、缸内直喷 2.2.6 变速箱

     6 速手自一体

     2.3 制动系统 双管路液压制动、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带防抱死制动系统(ABS)

     2.4 尾气排放标准 满足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2.5 空调系统 冷暖空调,前后双空调/双恒温,独立控制。

     2.5.1 制热要求 在环境温度-20 摄氏度时,启动加热系统在 15 分钟内使车内温度至少达到 16 摄氏度以上。

     2.5.2 制冷要求 在环境温度 40 摄氏度时,启动冷空调在 3 分钟内使车内温度至少低于环境温度7 摄氏度以上。

     2.6 其 它

     2.6.1 水温 在高温环境中(自然温度 60 摄氏度)和驻车状态下发动机连续工作时,其水温在 95 摄氏以下。

     2.6.2 中门窗户 医疗舱右侧侧拉门上为可移动式玻璃窗。

     2.6.3 外 观 救护车车身外表颜色为白色,贴红色彩条,具体按照业主要求制作。

     3 3 医疗舱及改装

     ★ 3.1 内饰 轻质保温材料及阻燃、防紫外线、耐冲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一次性真空吸塑成型 3.1.1 工艺 一次性真空吸塑成型,整体性强,功能布局清晰,美观实用 3.1.2 材料 应采用轻质保温材料及阻燃、防紫外线、耐冲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医疗舱内所有内饰需无异味,可再生的环保材料,任何部位不得使用玻璃钢类、纤维类、木质类材料。

     3.1.3 材料特性 防霉、防菌、防静电、防潮、阻燃、易清洗、易消毒,高强度、高韧性、抗老化、无异味、无毒、安全性强。

     3.1.4 环保性能 环保无毒,无重金属(铅、镉、铬、汞)残留,苯质量分数≤10mg/Kg,如能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标注页码。

     3.1.5 防火性能 车厢内结构及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要求。

     3.1.6 安装要求 医疗舱内饰安装需与救护车车身结构件或连接件牢固连接,并具有良好密封性和保温性。

     3.2 监护型医疗舱

      3.2.1 地板 医疗舱地面应环保无毒,无重金属(铅、镉、铬、汞)残留,防水、耐磨、耐冲击、耐酸碱、耐化学品(消毒水等)。如能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根据以下分项参数要求的响应情况分别标注页码。

     a VOC ≤60g/L。

     b 游离甲醛 ≤100mg/Kg。

     c 苯质量分数 ≤100mg/Kg。

     3.2.2 中隔墙 中隔墙将驾驶舱和医疗舱完全隔离。

     a 材料工艺 轻质保温材料及阻燃、防紫外线、耐冲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一次性真空吸塑成型

     25 b 推拉窗 中隔墙上配有可开启移动式透明推拉窗,推拉窗玻璃带有锁定装置。

     c 密封隔离 中隔墙四周与车身连接处有专用密封条密封。

     3.2.3 药品器械柜 药品器械柜可分别放置一次性床单、氧气袋、注射用品、外伤包扎用品及简单抢救器械。

     a 材料工艺 柜体需采用轻质保温材料及阻燃、防紫外线、耐冲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一次性真空吸塑成型,防潮、表面易清洗,边角均应采用圆角过度,封边及接口处不可有触手感。

     b 布局要求 药品器械柜的布置要便于医护人员的取放操作。

     3.2.4 器械平台 应能够放置监护仪、心电图机、呼吸机、除颤仪等急救设备,安装牢固,便于医护人员的观察和操作。

     3.2.5 储物柜 医疗舱配备多个储物柜,ABS 材料模具一次性成型,带有锁扣装置且带自锁功能, 3.2.6 氧气瓶柜 安装于左侧后门位置,轻质保温材料及阻燃、防紫外线、耐冲击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一次性真空模具吸塑成型,造型结构便于医护人员对氧气阀的操作和对压力表的观察、装卸。

     3.2.7 护士椅 位于担架前部朝向病员头部,座垫采用冷发泡海绵,可折叠,附安全带。应符合 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

     3.2.8 医生座椅 应位于担架前部右侧,朝前安装,可旋转,附安全带。应符合 GB 15083-2006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扭紧力矩≥35n/m,如能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

     3.2.9 长排柜式座椅 医疗舱右侧布置带两点式安全带的长条座椅,皮革面料,乘坐舒适。

     3.2.10 扶手 在上下车门处及顶部应安装相应的安全扶手。

     3.3 控制系统 驾驶室与医疗舱均安装联动触摸式控制屏,倒车视频影像及医疗舱内影像均可内嵌式显示在驾驶室触摸屏内;医疗舱上下位机触摸式控制屏还可以进一步控制车内照明灯、车辆左右侧外场照明灯、无影灯等设备。医疗舱内无机械式控制开关。

     3.4 电源系统 智能电源管理系统(管理全车用电、自动充电、保障发动机电池随时有充足的电量启动车辆)配套设备用电池 12V 100A。

     3.4.1 专用电瓶 免维护汽车专用电瓶,容量不小于 65AH,在驻车时可供一些医疗器械使用。

     3.4.2 双电瓶管理 自动连接或断开。确保救护车原车电瓶处于最佳状态,不会因为原车电瓶亏电而影响出车。

     3.4.3 外接充电系统 20V/15A 防水、带防护盖的中国规格外接电源插座,10m 长移动电缆。

     3.4.4 安全保护 电路应设有相应规范的过载保护装置,以确保医疗救护设备的电器正常使用。

     3.4.5 供电要求 在车辆启动状态下,可实现 24 小时不间断供电,可输出 220V,1000W 纯正弦波电源可供医疗设备使用,并在相应的位置安置 12V 电源插座两只及 220V 电源插座四只。

     3.5 担架系统

     3.5.1 自动上车担架 配备自动上车担架 1 副 3.5.2 铲式担架 配备铲式担架 1 副 3.5.3 上楼专用软担架 配备上楼专用软担架 1 副 3.6 警示系统 由驾驶室控制 3.6.1 LED 警灯 长排 LED 警灯,安装牢固,密封严密,保证不漏、不渗雨水。

     26 3.6.2 四周频闪警灯 车厢两侧及尾部装有频闪灯,带控制器。

     3.6.3 警灯、警报器 双电喇叭,100W 警报器,麦克风,慢速双音转换调,符合 GB/T 13954 和 GB 8108规定。

     3.7 供氧系统 隐藏式密闭管道氧气,铝制 10L 氧气瓶(含减压阀)2 个,氧气瓶固定支架采用橡胶卡箍制造,取用方便并带有减震功能。

     3.7.1 高压减压阀 实现高低压转换,并带有压力调节装置及压力表。

     3.7.2 湿化瓶 双路即插即用湿化瓶。

     3.8 负压系统 1、在医疗舱左侧安装数字化显示的负压排风细菌过滤装置 1 套。

     2、相对压强:启动负压装置时,舱内相对压强应符合国家救护车行业标准在-10Pa~-30Pa。舱内负压力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三档调整,可确保舱内负压值稳定在-10Pa、-20Pa、-30Pa 三档,以上三档数值如能在校准证书中明确列出,需提供相关校准证书文件或检测报告。。

     3、过滤器效率:空气过滤器对粒径 0.3μm 微粒气溶胶滤出率应大于 99.7﹪ 3.9 杀菌系统 采用紫外线消毒灯,可定时控制。

     3.10 照明系统 医疗舱及乘员舱内 2 级可调亮度 LED 灯具照明,照明灯与车顶内饰完美结合,同时便于拆卸维修。

     3.11 输液固定系统 折叠式输液架。

     3.12 急救箱 配备多功能急救箱 1 个。

     4 4

     车载设备

      4.1 车载呼吸机 1、呼吸机主机重量≤0.6kg 2、具有操作和报警中文语音提示 3、适用于 10 公斤以上婴幼儿、儿童及成人 4、气动电控驱动工作模式,气源压力范围:

     ≥ 2.7bar-6bar 5、具备一体化急救转运平台 6、急救呼吸机主机及其工作附件可全部包裹于平台内,防止暴露,保持使用前的清洁 7、具备肩背功能,可使医护人员在必要时空出双手 8、具备单手提携功能,可使医护人员在转运过程中至少保持有一单手进行其他操作 9、具备悬挂于转运床旁功能,便于医护人员轻松操作 10、具备救护车壁挂功能,保证车内使用方便和节省车内空间 11、气源为氧气瓶或医院、救护车中心供氧,配备中心供氧快速接口,切换时无需关闭呼吸机或气瓶 ★ 12、具备无创通气方式和有创通气方式 13、通气模式:IPPV 通气模式、CPR 手动通气模式、demand flow 同步模式 ★ 14、CPR 模式下通过语音节拍器引导胸腹按压,按压节拍≥110 次/分钟 15、呼吸频率:每分钟 ≥ 10-25 次,连续可调 16、潮气量:

     ≥ 65-950ml,连续可调 17、吸呼比:

     ≤ 1:1-1:3 ★ 18、带有二次供气功能,自动补偿潮气量 19、通气压力报警上限:45mbar(有创)20mbar(无创)

     20、具备声音和光学 LED 报警,具备语音提示报警内容和排除方法 21、内置标配免维护电池,无须充电或连接外接电源,电池可连续使用≥200 小时 22、操作界面带有触摸点设计,方便黑暗弱光等环境下操作使用 23、具有参数调节色块指示,便于救护人员快速选择合理和安全的通气参数

     27 24、防水级别:IP54 25、为确保用户得到优质、快速的售后服务,且在使用过程中不产生医疗纠纷,中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制造商或者浙江省总代理商出具均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2

     除颤监护仪一体机 1、整机总重量≤7kg,便于携带,包括:电池、除颤手柄、附件包、记录纸、心电导联线等监测附件 2、显示器:≥5.6 英寸高分辨率电致发光固态显示器,屏幕采用高分辨率电致发光固态显示器(非 TFT 液晶屏),防摔抗跌,既使锐物剧烈撞击也是点状破裂,不影响正常使用 3、中文操作面板(按键),中文操作菜单屏幕显示 4、心电(ECG)监护功能:3 导联心电监护 ★ 5、除颤技术:波形及能量符合国际最新指南标准,即低能量高电流双相方波的除颤技术,根据不同病人的胸部阻抗不同,通过调节电阻的方式自动调整治疗电流大小,同时不增加或延迟放电时间,治疗成功率高,对心肌损伤小,首次有效除颤能量≤150 焦耳 ★ 6、能量选择范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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