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文大全
  • 公文写作
  • 工作总结
  • 工作报告
  • 医院总结
  • 合同范文
  • 党团范文
  • 心得体会
  • 讲话稿
  • 安全管理
  • 广播稿
  • 条据书信
  • 优秀作文
  • 口号大全
  • 简历范文
  • 应急预案
  • 经典范文
  • 入党志愿书
  • 感恩演讲
  • 发言稿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脱贫攻坚
  • 党课下载
  • 民主生活会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您现在的位置:雨月范文网 > 党团范文 > 正文

    2012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机关单位工作绩效考核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3-07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切实加快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跨越崛起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绩对象  

       

    考绩对象为县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单位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省市属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共85家,分党政和综合服务类、经济发展和服务类、社会事业和管理类等3类(详见附件1)。  

       

    县人大各委(室)和县政协各委(室),各民主党派和特殊部门等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项目设置和赋分办法  

       

    考核项目由重点项目、“五型”机关创建、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目等四项内容组成。考绩设基本分值1000分,其中重点项目400分,“五型”机关创建项目150分,综合评价450分。  

       

    1、重点项目(400分)。各单位按照“做强、做优、做精”的要求,拟定上报5-10个重点项目,由县考绩办牵头组织审核后,报县分管领导复核确定。由县考绩办牵头考核重点项目,县发改局参与制定考核办法。  

       

    2、“五型”机关创建(150分)。考核县机关单位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学习型、廉洁型机关(简称“五型”机关)创建情况。  

       

    (1)责任型、服务型和效率型机关创建(90分)。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2)学习型机关创建(30分)。由县委宣传部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3)廉洁型机关创建(30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参与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3、综合评价(450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评价、县机关单位互评、镇(乡)测评、民意调查和条线考核等五项内容组成。  

       

    (1)县委县政府领导评价(100分)。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县机关单位按类别进行评价。根据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每类单位从高到低进行分档评价,共分6个档次,第一档次得分100分,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10分,最后一个档次得分50分,按单位归属的档次,计算出被考核单位得分。  

       

    (2)县机关单位互评(50分)和镇(乡)测评(50分)。各县机关单位和镇(乡)党政领导根据各自职能工作,综合考虑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全县发展的贡献情况以及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的配合情况等,按照类别从高到低进行分档评价,共分6个档次,第一档次得分50分,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5分,最后一个档次得分25分,按单位归属的档次,计算出被考核单位得分。  

       

    (3)民意调查(50分)。由县统计局负责组织,根据县机关单位的不同分类,向县(镇、乡)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发放测评表,对县机关单位的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  

       

    (4)条线考核(200分)。根据市里对我县条线考核的排名情况,县机关单位排名位于第一名的得基本分200分,分成十一个档次,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20分,排名位于最后一名则不得分。  

       

    4、加减分项目。在各被考核单位的考核得分基础上,根据下列情况,予以加分或减分。  

       

    (1)在市对我县重点工作考核中[2012年度县(市、区)考绩法中涉及到的重点工作],成绩位于前三名的责任单位分别加50、30、20分,位于后三名的责任单位分别扣20、30、50分。  

       

    (2)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以发文日期为准),某项工作受到省部级和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起分别加30分、50分。某项工作受到县处级(含县考绩办)、地厅级、省部级和国家级书面通报批评的,每起分别扣5分、10分、15分、20分。加分项目,有关单位要提供相关文件,由县考绩办审核确认后予以加分;
    减分项目,由县考绩办根据有关文件执行。  

       

    凡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单位,取消“优秀单位”评审资格。  

       

    5、最终排名得分。县机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按照分类总分进行排名后,以本类第一名得1000分为基准,按照x=1000×y/z[x为被考核单位最终得分,y为被考核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未列入市里条线考核县机关单位的y=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得分×1.25),z为本类第一名工作绩效考核总分]的公式分别计算出最终得分,并从高到低对所有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名。  

       

    三、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县机关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设总分1000分,其中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排名得分折算到个人得分400分(单位主要领导为500分),县级分管领导评价 200分,单位主要领导评价100分,民主测评300分。  

       

    (一)单位工作绩效考核最终排名得分折算到个人得分。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基本考核最终排名得分×0.5,其他领导干部该项得分=该单位工作绩效基本考核最终排名得分×0.4。  

       

    (二)县级分管领导评价(200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或联系的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分档评价,共分3个档次,第一档次得分200分,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50分,最后一个档次得分100分,按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归属的档次,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三)单位主要领导评价(100分)。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进行分档评价,共分3个档次,第一档次得分100分,每档次之间浮动分值为25分,最后一个档次得分50分,按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归属的档次,计算出领导干部该项得分。  

       

    (四)民主测评(300分)。根据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其中优秀得票率在90%及以上的,得满分;
    优秀得票率在80%(含)-90%的,得285分;
    优秀得票率在70%(含)-80%的,得270分;
    优秀得票率在60%(含)-70%的,得255分;
    优秀得票率在60%以下且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40分;
    基本称职、不称职合计得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得200分。  

       

    四、考绩工作组织实施和纪律  

       

    (一)明确考绩责任。考绩工作在县考绩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县考绩办负责具体实施。县考绩办做好考绩的组织、协调和汇总等工作。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牵头做好县四套班子领导参与考核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突出过程管理。考绩工作要做到日常督查、年中评估、年末考核有机结合。县考绩办对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绩效公示,年中对县机关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半年度评估。对工作推进慢、进展不理想的,由县分管领导找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严肃考绩纪律。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按要求报送各种数据和材料,经县考绩办汇总后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后如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存在瞒报、错报、漏报行为的,扣除该项得分,取消被考核单位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考绩办将随机抽样核实,如发现报送的数据和材料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该项目分值。考核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好相关考核和督查工作,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要视情追究相关责任,并扣除责任单位一定的工作绩效考核分数。  

       

    五、考绩奖惩  

       

    按照重点项目、“五型”机关创建和综合评价得分情况,以20%的比例评出“考绩优秀单位”,50%的比例评出“考绩良好单位”,25%的比例评出“考绩合格单位”,5%的比例评出“考绩基本合格单位”。  

       

    考绩结果由县委、县政府发文通报,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对被考核的省市部属单位的考绩结果和排名情况,函告被考核单位的上级部门。  

       

    附:1、列入绩效考核的县机关单位分类名单  

       

    2、2012年度县机关单位考核项目表  

       

    3、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计分表  

       

    附1:  

       

    列入绩效考核的县机关单位分类名单  

       

    类 别  

       

    单 位  

       

    备注  

       

    县  

       

    机关单  

       

    位  

       

    党政和综合类  

       

    县委办、县府办(人防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台办(县台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编委办、县委党校、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县文明办、县档案局、县信访局、县民宗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外侨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6 个  

       

    单位  

       

    经济发展和服务类  

       

    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房办、县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招商局(协作办)、县风景旅游局、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供电局、县畜牧局、县人行、中国银监会xx监管办、顺溪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县滩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鳌江流域综合治理管理办公室  

       

    29 个  

       

    单位  

       

    社会事业和管理类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县审管办、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住房公积金中心xx分中心、县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台、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能源办、县移民办、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县科协、县侨联、县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新闻信息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禁毒办、县气象局、县公安消防局  

       

    30个  

       

    单位  

       

    注: 县人大各委(办)和县政协各委(办)、各民主党派、特殊部门等不列入考核。  

       

    附2:  

       

    2012年度县机关单位考核项目表  

       

    指标名称  

       

    分 值  

       

    考核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备注  

       

    重点项目  

       

    400分  

       

    县考绩办  

       

    按实绩赋分  

       

    五型机关创建  

       

    责任性、服务型和效率型机关创建  

       

    90分  

       

    县直机关工委  

       

    按实绩赋分  

       

    学习型机关创建  

       

    30分  

       

    县委宣传部  

       

    按实绩赋分  

       

    廉洁型机关创建  

       

    30分  

       

    县纪委(监察局)  

       

    按实绩赋分  

       

    综合  

       

    评价  

       

    县委县政府领导评价  

       

    100分  

       

    县考绩办  

       

    按分档赋分  

       

    县机关单位互评  

       

    50分  

       

    按分档赋分  

       

    镇(乡)测评  

       

    50分  

       

    按分档赋分  

       

    民意调查  

       

    50分  

       

    县统计局  

    推荐访问:绩效 考核办法 机关 单位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