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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合拍摄不文明行为 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19-10-05 点击:
    对公共文明建设与管理的思考:基于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现场观察的研究

    作者:廖菲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05期

      回眸北京城市公共文明发展历程,通过连续8年的追踪观察研究发现,北京市民公共行为文明表现呈现出一个特点,即由早期的大幅度快速进步提升,到总体稳定,小幅进步,再到总体稳定,不文明现象略有反弹趋势。公共文明建设原本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人的惯习不能一朝一日建立,也不可能一朝一日改变,一旦松懈,已经取得的成果就可能淡化、消失。公共文明建设是个体与社会、惯习与场域的博弈,世界城市与北京精神有赖于全体民众的参与与实践,他们是公共文明的窗口与展示符号。因此,我们说能否持之以恒地建设发展公共文明,使公共文明建设朝向常态化发展,最终建构出公共文明的长效发展机制是当前公共文明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鉴于这项持续性的研究,我们对城市公共文明建设提出以下思考或建议。  一、以小搏大,持之以恒  在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共文明建设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要通过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人的行为去体现。一个个独立、个体人的不文明现象,看似独立,看似渺小微不足道,但是,却能产生出强烈的暗示性或引导性作用,使更多的人在集体无意识中效仿、遵从,形成更多的不文明行为或问题。因此,对于公共文明建设发展进程中的这种小幅度的波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只有持之以恒,坚持治理,才能够防患未然,取得长期成果。  二、重点治理,整体均衡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是一个国际大都市,车流量与人流量都非常之多,而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道路扩增与设置完善等方面并没有跟上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节奏,因此,北京的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尽管北京市以车辆限号作为缓解交通压力或交通拥堵的治理方式之一,但是,实施几年来,交通拥堵等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因此,北京市首选以道路交通作为公共秩序文明建设的突破口,加大北京市交通秩序治理,全面提升北京市公共秩序文明,促进了北京市整体性公共文明提升。北京市由于人流量、车流量都非常大,路口秩序问题就显得比其他城市更为突出。连续4年的重点路口观察发现,重点路口公共秩序方面较城市其他地区问题更为突出,更需引起关注。研究发现,北京市公共秩序状况在不同地区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无论是行人闯红灯,还是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这种情况与区域属性、管理、人和车流量密切关联。一些地方行人闯红灯现象的发生率是城市均值的7-10倍;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发生率是城市均值4-6倍以上。而另一些地方诸如北京站、天安门周边等地各种公共设置比较完善,管理严格的地方,行人闯红灯不文明现象发生率比城市均值低了5倍多。可见,公共秩序存在着地区间不均衡状况。因此,重点地区重点治理,才能促成公共秩序文明的整体性完善与提升。路口交通协管员工作存在盲区,希望增加路口协管员人数,确保路口每一方向的公共秩序。例如:协管员多以非机动车和行人疏导为主,一般在4个路口中各有一位协管员,4位协管员都只能对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和单向行走过路口的行人进行疏导指挥,对于与自己逆向而来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却无法顾及,因此,路口中4位协管员的协管工作都存在着一个方向盲区,他们不可能顾及到。对于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口而言,问题还不突出,对于人流量、车流量集中较多的地区,这种疏漏所产生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由此可见,不文明现象发生率在城市不同地区、不同路口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对于个别地区、路口不文明现象发生率较高的现象,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对问题较为突出、集中的地点,加强重点治理,缩小地区文明程度差异,促进均衡发展,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城市整体性公共文明指数的稳定提升与进步。

      三、完善公共设施,助推公共文明  从我们的现场观察以及民众对不文明现象的归因看,对城市公共设施的人性化、科学化设置有着很高的期待,许多民众常常将不文明现象归因为公共设施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在行为干预实验中,有22%的不文明行为者将自己的不文明现象归因为设施不合理,诸如:没有垃圾箱、红绿灯时间分配不合理,人行道设置不合理、没有红绿灯等。而在询问如何提高民众的文明行为时,有11%的人提出了依靠完善设施,可见,完善各种公共设置,使公共设置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有助于市民对公共秩序的遵守,促成公共文明水平的整体性提升。  四、强化“他律”,培养“自律”,唤醒“自觉”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在社会中的主体意识、独立性得到了提升,人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公共参与意识与行动、人的自我约束意识与能力也日益增强,于是,形成了现代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中提倡的是自觉与自律,因此,要努力培育公民意识与行动,增强民众的自律性。  在我们的行为干预实验研究中发现,92%的北京民众将城市公共文明建设引导监督的责任赋予他者,即依靠外界“他律”来约束监督人的行为,只有8%的民众期待自觉、自律实现行为文明。如此高的比例数字,说明民众对政府的城市公共文明建设与管理的高期待,也说明强化他律仍然是当下公共文明建设的主要路径与手段。与此同时,当我们探究人们为什么会做出不文明行为表现时,却有58%的不文明行为者的归因是“习惯了,无意识”。可见,如此多的社会民众并没有关注或在意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个体行为与社会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他们将这种不符合社会规范、影响城市公共文明、甚至是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仅仅视作为是一种个人习惯、一种无意识举动而已。可见,多数民众对个人行为与公共文明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深刻的意识与觉醒。换句话说,即现在社会民众的自律性还远远不够。  此外,虽然有88%的人不会去主动干预他人的不文明行为,但是,有70%的人认为干预是合适的,也是可以接受的。有30%的人认为干预是不合适不能接受的。这几组数据说明,无论现在被干预者的即时反应态度如何,无论是否会主动干预他人,面对他人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干预时,绝大多数人是可以接受干预,并有可能转变为积极的改正者。说明多数人能够接受他律,这也将成为强化他律的支持基础。由此可见,文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最终是依赖于全体民众的参与和自觉。  五、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影响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社会,传播可以说无时不在、无时不有。传播的方式有很多,从组织形式看,有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媒介传播。从传播的路径看,有大众媒介窗口,还有网络传播窗口,前者具有守门人功能,把握着各种信息的过滤筛选,最终决定传播什么?何时传播?怎么传播?后者则是民众有比较大的自主性的信息上传选择,人人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或制造者。以公共文明为例,政府可以通过前者传播公共文明建设的方针、目标,诸如:公益性广告。  后者可以通过网络上传自己对公共事物的感受。无论谁来传播,用什么途径传播,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引发社会民众、社会组织对城市公共文明建设过程中突出的问题予以关注,提供解决的思路或方法,最终实现公共文明建设的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员行动,共创公共文明。因此,在保留传统的说教、运动、口号式的宣教方式之外,还需创新宣传方式,以真实、贴切、简单、幽默的方式营造出一个文明引导视觉化的空间场域,使民众在视听愉悦中自觉地接受文明的引导或宣教,反思不文明行为与问题,最终实现广大民众对文明或不文明现象的认知、思考,从而接受并践行文明的行为,抵制或劝阻不文明的行为,形成一种公共文明的良好空间场域。  六、社会参与,共创文明  在现代社会里,社会民众应该具有更广大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这是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内核,也是建构现代社会契约精神的基础,从上面提到的他律与自律,到多元丰富的宣传引导,无不关联到广大民众的监督、责任、法治与参与。在公共领域中,敢于站出来,对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劝阻,是每一位公民应该担当起来的责任与义务。只有多数公民都参与到公共秩序的维护之中,才能提高我们的公共秩序文明。无论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还是城市公共文明建设的需要,都需要最广大的社会民众的参与,只有广大社会民众的自主参与,身体力行才能实现公共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实现建设世界文明大都市的理想。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及成因调查

    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及成因调查

    远离不文明行为,树立自律、诚信、

    知礼、守法的“中国人”形象

    我们选的题目是公共场所的不文明现象及成因调查,组员们利用假期对重庆进行了实地考察,以下就是我们的调查情况及结论。

    一、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及其影响

    主要分为五类:

    1、噪声扰民

    小喇叭:从清晨三、四点开始,沿街叫卖早点、收购废品的小喇叭声就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机动车:不分时间和路段随意鸣笛。尤其是卧铺客车半夜进城在高速路出口住宅区一带长鸣汽笛,附近居民纷纷投诉;

    商家:以招徕顾客或促销为目的,外接音箱,随时随地播放录音,震耳欲聋,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歌厅:音量超分贝,尤其是夏天开窗营业,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针对噪声扰民现象,重庆已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在全城禁鸣禁停的通告》。在调查中得知,此项举措在重庆得到很好地贯彻和落实,且收效显著。群众普遍反映噪音少了,耳根清静了,生活质量提高了。但也有少数司机、群众反映“全城全天候禁鸣”对司机开车、乘客乘车有所不便,提出“能否实行限时段、分路段禁鸣”的建议。

    2、环境卫生脏乱差

    高空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

    商服区街面、居民区门前随意倒污水、扔垃圾;

    农贸市场菜农居民区内随意倾倒菜叶、垃圾及牲畜粪便;

    垃圾箱清运不及时,有的偏僻路段垃圾箱数日得不到清理,“隔

    四、五十米就能闻到臭味。”;

    街头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送野广告,城市“牛皮癣”泛滥。

    3、空气污染

    居民区内养殖家畜、家禽:粪便难以日产日清,气味难闻。还有住户养殖群狗,不分昼夜狂吠,影响周围住户且危害行人安全;

    户外烧烤:许多百货门前的烧烤大排挡被取缔后,统一安排至某些小区前空地经营,但小区居民反映烟尘太大,不敢开门开窗;

    4、违章经营

    个别交通运输业主受利益驱动,视旅客生命为儿戏,严重违章超员超载;

    机动车、三轮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人行路路砖不同程度受到损坏; 部分熟食、小吃摊点无证经营,或者室外流动经营,食品卫生安全难以保障; 在人行路乱搭亭棚、乱设摊点,形成“店外店”,影响市容;废品收购站临街设置,影响市容,阻碍交通。

    5、思想道德行为不规范

    个别商家、业主不讲诚信,与外地游客交易时存在宰客现象;

    盗损公共设施,践踏花草、破坏绿化带,乱穿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道; 在禁烟场所吸烟,光膀子、穿拖鞋出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

    退休职工或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商业繁华地段或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下棋、聊天、抨击时事,既影响市容,又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特殊的区域位置,使重庆具备了其他内陆城市所不具备的国际影响力。“在中国人面前,我代表着重庆人形象”,“在外国人面前,我代表着中国人形象”,从某种程度讲,环境就是生产力,形象就是城市发展的“第一竞争点”。

    噪声扰民 23 32

    环境卫生脏乱差 67 93

    空气污染 62 86

    违章经营 17 24

    思想道德行为不规范 44 61

    二、不文明现象的主要成因

    追根溯源,产生上述不良现象的原因很多,既有约定俗成的原因,也有社会风气的影响;既有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的不足,也和市民的道德观念、自身素质有关。总的来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公民思想道德培养不足,市民素质参差不齐

    据统计,目前在重庆市区共有795万常住人口,1千多万流动人口。这是一个庞大的、多样的、流动的社会群体,,大多数人能遵守社会公德,对环境卫生的要求也较高,但仍有部分人对生活要求不高,也不注意社会公德,为了自己方便而破坏公共环境。例如:地处商业黄金地段的“望江楼”楼宅后面,由于部分居民、商家乱扔乱倒形成巨大垃圾场,环卫、城管部门多次清理、教育,乱扔乱倒者依然我行我素,致使该垃圾场存在多年得不到清除,严重影响市容及周边居民住户生活质量。

    2、资金投入不足,城市基础建设不健全。

    一是城管和环卫人员不足。目前城管执法人员不足,由于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各种各样的保障任务不断增多,使这些城市管理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再以环卫为例,重庆目前配置的道路清扫保洁工难以满足实际环卫工作需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晨前普扫,白天保洁。其中城市主、次干道、繁华窗口地区道路实行全天巡回保洁制度。)。二是城市功能设施不配套。主要体现在:缺乏相应小型配套市场。菜农卖菜或居民自产自销小园菜缺乏规范性经营场所,因此,在一些小区附近自发地形成了马路市场,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再者停车场严重不足。受先天条件限制,停车难问题在重庆市日益严峻。环顾市区内大街小巷,小区内、门面旁、人行道、甚至步行街,几乎处处都是“停车场”。非机动车的停放更是随心所欲,想停哪就停哪,各大农贸市场、大市场门前,三轮车交叉停放,拥挤抢客,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文化设施建设滞后。虽然近年来重庆加大了文化休闲活动场所的建设,但除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即将投入使用的宣传文化中心和青少年文化宫外,其它大多都是露天场所。大量干部、工人退休后无处可去,便分时段聚集在商厦门前或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消磨时间。

    三是环卫基础设施及装备落后。近几年来,重庆市环卫设施得到较大改观,但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卫设施滞后的状况仍然比较突出。据网上资料,目前重庆垃圾箱大多为敞口式的,不利于垃圾的存放和污水的排放。垃圾运输车辆不足,满负荷运转,日清理垃圾量难以满足日产日清的工作需要。此外,公厕少、档次低,也是重庆市建设和管理的一大问题。据调查,近年重庆市先后建起多处公厕,但是有许多公园和农贸市场公厕数量贫乏,甚至有些由于管理不当造成损毁,等等。

    3、职能划分过细,部门之间缺乏配合。

    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综合的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而广,虽然职责界定得比较清楚,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造成了许多管理上的脱节。例如,在部分歌厅未经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即发放营业执照,允许其营业;又如,卫生监督部门在对全市餐饮行业进行等级评定时,90%达不到标准。原因就是,建筑商开发餐饮业商品房时,在没有取得卫生行政监督部门的建筑项目卫生许可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造成后患。因此,加强综合管理迫在眉睫。

    三、针对不文明现象的对策

    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完善主要道路的交通标识,为人民规范自身交通行为提供帮助。

    2、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文明交通行为计划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交通安全意识。

    3、加大惩治力度,集中治理 “车辆违章行驶、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维护市区形象。

    4、加强交通行为规范管理,保障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文明出行;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等现象,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

    市容市貌整治

    1、增设爱护花草树木、保护公共设施、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的温馨提示语,让群众在广场、游园、公厕等公共场所及时得到提醒,主动修正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公德意识。

    2、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随意破坏城区公共设施的行为,通过严管重罚促使各种陋习的改变,确保公共设施完好无损,更好地发挥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功能。

    3、在广场、游园等场所以“爱XX,美家园”活动为主,着重整治随地吐痰、乱

    扔杂物,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随地大小便等行为;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纠正人们的不良行为,维护市区的形象。

    个人不文明习惯整治

    广泛宣传不文明行为的危害,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宣传,逐步减少不文明行为。

    实践调查自我总结

    本次社会实践调查由于选题原因无法每个组员都参与到实地考察,但是都恰当地分配了调查任务,如数据处理跟报告撰写等。总的来说本次调查任务还是比较好的完成了,其中也出现不少问题,比如调查地点的选取跟地理位置的考虑不周,相信在以后的实践任务中会进一步完善。这次实践锻炼了我们的动手能力,让我们更加团结一致的解决面对的问题,实践虽然辛苦,但是一劳永逸,收获的东西可以算得上是无价的。

    公民公共文明行为准则

    文明乘车: 小学生要记牢,上下车时队排好。 车厢里不嬉闹,坐稳扶好安全保。 有座位不争抢,互相照顾有礼貌。 下车时不拥挤,确保安全再走好。 讲文明重安全,高高兴兴上学校。 自觉排队候车,按顺序上下车。 举止文明礼貌,倡导车内新风。 讲究车内卫生,爱护车辆设备。 上车排队不拥挤,公交文明靠大家。 车上主动移车尾,秩序井然共和谐。 下车后门按秩序,文明礼貌保安全。 文明驾驶 红灯停,绿灯行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文明驾驶,讲究公德。 不抛废物,不乱鸣笛。 礼貌行车,依法礼让, 依次排队,等候通行。 关心儿童,照顾老弱, 学校门前,主动减速。 车辆变道,前后观察, 开启转向,时距留足。

    1

    各行其道,不乱变线, 严禁超速,拒绝超载,杜绝酒驾。 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出行平安,家人心安 注意交通安全,经营幸福人生 交通法规人人遵守,幸福平安家家拥有 安全之行始于足下,幸福之旅尽在掌中 勿以快慢论英雄,安全畅通最重要 车好路阔莫大意,系好心中安全带 关爱从一点一滴做起,文明从一举一动体现 带上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 滴酒不沾,一路平安 拒酒千里外,平安万里行 开车打手机,生命当儿戏 文明礼让从我做起 带小心出发,携温馨回家 一日千里不算难,千金难买是安全 安全松一松,万事皆成空 彼此让一让,安全有保障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2

    安全和生命一线牵,安全与幸福两相连 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法等于零 礼让三先真君子,遵规守法真英雄 控制生命的时速,把握命运的方向 常亮心头红绿灯,安全行驶伴人生 不闯红灯不抢道,交通安全最重要 人行横道行人多,礼让为先莫争行 宁绕百步远,不涉一步险 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备无患患自除 大事小事不如不出事,早到快到不如安全到 多一分侥幸多一分危险,多一分自觉多一分平安 安全连着你我他,和谐交通靠大家 你争我抢道路窄,互谦互让心路宽 一路文明一路情,交通安全伴您行 你不抢行我不争道,文明行车和谐有道 平安出行始于每步,文明礼让源自点滴 骑车走路要小心,平安二字值千金 遵守交通法规,关爱生命旅程 安全斑马线,幸福两相连 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可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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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十分小心上路,携一份平安回家 出行多点小心,家人少点担心 宁绕百步远,不冒一步险 不闯生命红灯,点亮幸福绿灯 文明一路相伴,平安一生相随 “抢”出祸端,“让”出平安 人人皆慎行,家家享安宁 马路小天地,功德大舞台 文明处处是美德,安全时时伴君行 冒险是事故之根,谨慎为安全之本 交通安全

    时时刻刻,平安和谐岁岁年年 和谐交通共建共享,生命旅程同行同安 大家多一份礼让,道路多十分通畅 文明出行每一步,安全相伴每一天 你我多一秒等待,家人少一分担心 平安交通万里无阻,文明驾驶一路顺风 文明交通路路平安,和谐中国家家欢乐 文明城市文明人,和谐交通和谐行 同行一路是缘分,互让三分显文明 斑马线上显文明,红绿灯下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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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行人互礼让,出行安全有保障 文明行车你我他,幸福生活千万家 文明出行人人参与,和谐交通人人受益 红灯停、绿灯行、不越线、不抢行 骑车强行一秒,危险增加十分 同路是缘不追不赶,同行为友不争不抢 道路畅通为城市提速,出行平安让幸福延伸 行文明路,平安常相伴;做文明人,畅通好心情 走安全路牢记宁慢勿快,开文明车不忘礼让三先 相互礼让拒抢行,平安幸福伴今生 交通法规人人遵守,平安和谐人人有责 文明行路是金,平安到达是福 留一份谦让在路上,留一份宽容在心里 行路牢记交通法,平安属于你我他 做文明行人,享和谐交通 文明出行,你行我也行;交通顺畅,路畅心更畅 交通安全文明行,有你参与更精彩 文明,您的另一张通行证;礼让,您的另一份保险单 文明路自宽,和谐路更长 出行莫抢道,平安最重要

    5

    多走几步莫跨栏,安全就在寸步间 文明观赛 尊重、热情、包容、文明。 不讲污言秽语 避免过激行为 理智对待输赢 多些理解少些责备 文明礼貌,请不要污言秽语。 文明观赛,请不要有过激行为。 请勿过于喧闹,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爱护观看点的物品、设施,配合现场指挥。 请勿乱扔垃圾污物,保持观看点的清洁。 理智对待输赢,不做有辱国格、人格的事情,热情为各国和 地区的运动员加油鼓劲。 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等会伤及他人、造成危险的物品。 请勿酗酒,以免影响您与他人的健康与安全。

    文明观光 讲究文明礼仪:以礼待人,礼让残障、老、弱、妇、幼,常 用礼貌用语。 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方便,不乱扔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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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化草地,不摘折花木,不在树木上 涂刻,不捕捉动物。 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 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遵守秩序;入乡随俗,按当地规 定行事。 遵守行为规范:保持平和心态,不急躁,不与人争吵、打架; 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禁止拍照的地 方拍摄。 注重个人形象: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 尊重国际礼仪:女士优先,注意礼让。 尊重他人隐私:切勿擅自闯入私人的地方。 尊重民俗礼仪:尊重各国礼仪,尊重各民族习俗和宗教习俗。

    文明待客 初次见面说“久仰”,好久不见说“久违” 等候客人用“恭候”,客人来到称“光临” 未及欢迎说“失迎”,起身做别称“告辞” 看望别人称“拜访”,请人别送用“留步” 出门送客说“慢走”,与客道别说“再来” 请人休息称“节劳”,对方不适说“欠安” 陪伴朋友用“奉陪”,中途告辞用“失陪” 求人解答用“请教”,盼人指点用“赐教” 欢迎光临用“惠顾”,请人受礼说“笑纳” 请人帮助说“劳驾”,求人方便说“借光” 托人办事用“拜托”,麻烦别人说“打扰” 向人祝贺说“恭喜”,赞人见解称“高见” 对方来信称“惠书”,赠人书画题“惠存” 尊称老师为“恩师”,称人学生为“高足” 老人年龄说“高寿”,女士年龄称“芳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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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仪表 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 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颜色宜和,宜静、宜庄 文明服务 (一)接待来访文明用语 1.请进,请坐,请喝水。 2.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到×××去办理。 3.请问,您贵姓?您是哪个单位的? 4.请问您有什么事?请您先看办事程序和须知。 5.请您坐下谈。请您慢慢说,不要着急。请讲清楚。 6.您有×××证件(或手续)吗? 7.您的×××表填写有误,麻烦您再看一遍。 8.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9.哪儿不明白,您请问。 10.对不起,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不在,我可以转告他(她) 吗? 11.您的意见我需要请示领导后再给您答复。 12.您的意见很对,我们一定研究改进。 13.您的困难可以体谅,但我们不能违反规定。 14.有做的不到的地方,请原谅。 15.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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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您的问题我会马上转到×××去,并尽快给您答复。 17.对不起,您还缺少×××,麻烦您补齐后再来。 18.欢迎随时联系,我的电话是×××××××。 19.请您收好您的证件。 20.请在这里签名盖章。 柜台常用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1、请; 2、您好; 3、谢谢; 4、欢迎光临; 5、请排好队; 6、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 7、对不起; 8、没关系; 9、请稍候; 10、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11、请您签名; 12、谢谢合作; 13、请您到 XX 号柜台办理; 14、您的款项有误,请您重新点一下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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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对不起,您的密码有误,请您重新输入密码; 16、请问您的存单(折)需要留密码吗; 17、请问您的取款金额是多少; 18、这是您的取款,请您清点; 19、这是您的存单(折),请您收好; 20、请出示您的身份证; 21、这是您的利息清单,请您签字; 22、对不起,机器(线路)出现故障,请您稍候; 23、请问您需要兑换什么样的零币

    ; 24、请问您有什么问题需要我解答; 25、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规定要带身份证,这是为了您的 存款安全,请您理解; 26、您的储蓄汇款还没有到,请留下您的电话号码,到时通 知您,好吗; 27、对不起,这张是假币; 28、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29、谢谢您支持我们的工作; 30、谢谢您对我们的关心; 31、对不起,我们一定改正; 32、对不起,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误,请您多原谅; 33、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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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您慢走,欢迎再来,再见。

    11

    公共场所的文明-爱护公共设施教案

    《爱护公共设施》教案

    一、教学目标:

    1. 知道在我们学校和居住地区有哪些公共设施及公共设施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的密切关系。

    2. 培养学生初步判断是非的能力。

    3.懂得爱护公共设施,培养爱护公共设施的好品德。

    二、重点难点:

    知道公共设施的重要性,懂得如何爱护公共设施,培养爱护公共设施的好品德。

    三、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游戏引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

    2、自主学习:学生独立完成导学案中【自主学习】。

    3、合作探究:学生完成导学案的【合作探究】内容。

    (1)组内交流损坏公共设施会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后果和危害。如学生对损坏公共设施来的后果和危害有很多想法,充分让学生交流,引导学生学会整理。教师参与小组讨论,收集小组存在的问题并确定展示对象。

    (2)小组讨论: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公共设施?教师深入到各组参与学生讨论,引导学生就具体的破坏行为讨论自己具体应该怎样做。

    4、展示交流:

    展示:(1)导学案中【自主学习】2.3题;让一个小组展示。其他小组认真倾听并做好补充、纠正,师点拨评价。(2)损坏公共设施会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后果和危害。让两个组由两名学生代表展示,其他学生补充,老师予以点拨。 交流:导学案中【合作交流】做一做;组内交流整理,两个组展示。其他学生倾听、评价,并做相应补充,教师点拨。

    拓展:设计“宣传画”或者爱护公共设施的广告语。同伴互助,组内交流,自由展示。

    5、总结评价:

    引导学生总结本节课自己的收获。

    6、作业布置:将自己设计的广告语写在书上比比谁写的多

    7、板书设计:

    爱护公共设施

    四、教学反思:

    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19990402(颁布时间)

    19990402(实施时间)

    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28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4月2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

    (一)旅馆业、印章刻制业、印刷及复印业、旧货业;

    (二)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管理的特种行业。

    本条例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下列营业性公共场所:

    (一)歌舞厅、卡拉OK厅、电视录像室、电脑网站(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棋牌室、影剧院、水上游乐场和公园;

    (二)咖啡馆(厅)、茶室(座)、酒吧(屋)和设置桑拿、推拿、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三)游泳馆(池)、溜冰场(馆)、体育场(馆);

    (四)大型演唱会、演奏会、体育赛事、发售彩券、产品展示等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

    (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管理的公共场所。

    第三条 昆明市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县(市)、区公安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同级工商、文化、旅游、卫生、体育、广电、信息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管理。

    第四条 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许可证管理和治安责任制。

    第五条 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公民对发生在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安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六条 开办特种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昆明市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行业许可证》),经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所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

    要求;

    (二)有治安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治安管理措施;

    (三)有符合条件的主要负责人和治安责任人;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条件。

    第七条 开办公共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昆明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公共场所许可证》),经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申领《公共场所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所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二)场所与经营项目、活动人员容量相适应;

    (三)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要求;

    (四)有符合条件的主要负责人和治安责任人;

    (五)有治安保卫组织或者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八条 申请开办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的单位、个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开办申请报告;

    (二)场地、建筑物的安全鉴定书;

    (三)消防部门意见;

    (四)主要负责人和治安责任人的身份证件。

    第九条 公安部门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治安审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开办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 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预定日15日前,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公安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办单位在未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场所许可证》前,不得开展宣传、售票等活动。

    第十一条 经营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若有歇业、转业、迁址、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公安部门备案,并在备案后15日内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禁止租借、转让、买卖、复制、涂改、伪造《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 经营旅馆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住宿登记、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制度;

    (二)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三)不得从事色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不得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

    第十四条 经营印章刻制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超出治安许可范围承接业务;

    (二)承制公章的,查验送制人的有效证件和公安部门的准刻证明,予以登记,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规格、式样、文字和数量刻制;

    (三)生产、经营特种印章刻制设备的,应当向公安部门备案;销售特种印章刻制设备的,应

    当将销售情况登记备查。

    第十五条 经营印刷、复印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承接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违背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明令禁止的印刷、复印业务;

    (二)不得超出治安许可范围从事印刷、复印业务;

    (三)建立并执行承印验证登记、监印、监销、保管、保密和发货等制度;

    (四)承接特种印件印刷、复印业务时,须查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准印证明。

    第十六条 经营旧货业(废旧物品收购、典当、拍卖、寄售业)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行收购、典当、拍卖和寄售验证登记制度;

    (二)不得超出治安许可范围收购废旧物品;

    (三)不得收购、典当、拍卖、寄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物品;

    (四)不得收购来历不明的废旧金属物品;

    (五)对可疑物品的销售、寄卖、典当,主动向所在地公安部门反映。

    第十七条 经营公共场所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所内活动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二)不得从事色情、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四)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与当地公安部门签定治安责任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教育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治安防范制度和措施,对场所的建筑结构、消防设备、物品保管、疏散通道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维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维护场所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五)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六)调解责任范围内的纠纷;

    (七)发现治安违法行为时,予以制止,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和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八)严格执行物品保管制度,发现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十九条 公安部门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实施治安管理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指导治安责任单位落实治安保卫组织、人员,建立治安防范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二)组织治安责任人和保卫人员的业务培训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治安培训;

    (三)检查治安、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整改;

    (四)及时查处治安、刑事案件,处理治安危害事故;

    (五)发现恶性治安案件或者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六)接受报警和紧急求助,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 公

    安人员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由昆明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治安检查证件,方可行使检查权。

    第二十一条 公安人员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时,应当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打骂、虐待或者侮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国家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擅自开设特种行业或者公共场所的,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对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后仍不在规定期限内补办的,予以取缔。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消除影响,并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对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15日至30日。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之一的,予以警告,视情节对主管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可以视情节对主管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可以视情节对主管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可以视情节对主管责任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可以视情节对主管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公共场所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主管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罚款超过2000元、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的,公安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罚款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行当场收缴的以外,实行罚款收缴分离。公安部门作出行政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罚没款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公安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复议。

    第三十二条 公安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公安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部门举报,受理部门应当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三条 公安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昆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模式

    人在公共空间的行为模式分析

    ——游人于白马公园广场的行为模式分析

    班级:xxxxxxxx

    姓名:xxxxx

    学号:xxxxxxxx

    指导老师:xxxxxx

    摘要:公共空间中,人处在人流穿梭的开放场所,对于周围人群、环境变化事件的反映、处

    理能力的行为都有规律可循。研究个体对群体社会变化的心理变化现象对设计师设计公共空

    间有很大影响。以人的行为模式为依托,才能设计出适合人群活动的场所。

    关键词:公共空间 人的行为 设计依据

    正文:

    公共空间是一个不限于经济或社会条件(纵然实际情况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权进入

    的地方;譬如,人们不用缴费或购票进入,或进入者不会因背景受到歧视。共享空间是公共

    空间最早的例子。而人在公共空间的行为是完全自由又是必须受到限制的。我所要研究的就

    是人在公共空间中在受到来自环境、人群的影响后,在空间中行为的特性。

    本次研究的地点:南京白马公园。白马公园位于南京钟山风景区,是南京山、水、城、

    林融为一体的典范,集中展示了散落于南京各处的珍贵石刻文物,是一座融知性与休闲为一

    体的公园。既有浓郁历史文化氛围又有鲜明时代气息的一座大型城市风景园林。

    人处在公共空间中时,对于周遭环境变化及人群行为模式变化的反映及处理方式。一个

    供人们进行公共交往活动的特定空间,它是开放的,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容纳人们之间的物

    质、能量和信息交流的场所。人,作为公共空间中的主体,他的行为、心理都直接与周围的

    环境发生着这样那样的关系,我们如何去理解这些现象,如何从这些现象中去探索最不易察

    觉的联系,如何将这种本质的联系应用于环境中。

    白马公园中,游人在人工路上行走,也有人在草地上随意穿梭。不同的人选择不一样的

    路在走,而前者自觉保护草地不受破坏,后者随自己心意做事。这也就涉及到人在公共空间

    中最常规的行为:交通行为(穿越行为),是人们公共空间中的必要活动。对于这种行为模

    式而言,减少穿越时间,缩短行程是最为重要的,归纳影响因素有以下四点:a.便捷性;b.

    识别性;c.通道宽度;d.地面铺装。由此,设计公园时,环绕草坪、穿越草坪的铺装路都因

    该在考虑中。而大部分情况下,在公园中的游人并不是具有目的性地需要紧迫穿越草坪缩短

    路程,所以在草坪正中设计的路是极少的。大部分游人选择来公园都是为休憩、放松,走路

    运动是一种极好的选择。

    公园中设有石桌、石椅等供游人休息。靠近道路的休憩设施比较在场内的设施数量少。

    在选择时,大部分人有意无意地往道路远距离的地方坐下。并不是路边就会有很多车辆经过,

    会影响到游人休息,但是人的心理上总觉得越往外越不受到保护。这涉及到人的休息行为:

    休息行为是公共环境中的主要行为方式之一,主要表现为人们坐在座椅或台阶上交谈、观望

    与缓解疲劳,影响休憩行为的主要因素有:a.依托:人们在休憩时都趋向于有所依托,人们

    宁可坐在没有座位的花坛上,也不愿意坐到设计师特意设计的处在交叉口的孤零零的座椅

    上;b.干扰:人们在选择休憩场地时,趋向于选择那些不容易受到干扰有所遮挡的场所,例

    如远离主要运动场地和车道,即使人们不得以选择了一个靠近道路的座椅,也常常背过他们

    的身体,避免直接面对道路;c.光线:充足的阳光也是吸引人们聚集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

    是冬日午后的阳光,这表明人们具有普遍的趋光心理,同一块场地在一天阳光的变化中,也

    往往呈现不同的景象。d.场地围合:场地的围合感能给休憩的人群以安全感,根据观察,三

    面围合的场地最吸引人气,领域感最为强烈。e.景观:良好的景观朝向是人们选择休憩地点

    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这里可以看到更丰富的风景与街景。f.界面材料:界面材料是指与人

    体直接接触的环境设施的材料,不同的界面材料直接影响到人们行为,石材与木材是公共环

    境常见的材料,随着技术的发展,不锈钢与各种新的材料不断出现。由此,设计者也考虑到

    这些,选择更加自然的材质建造设施,以此使人产生更加贴近自然的感觉放松心情。

    白马公园不仅仅供游人玩乐,也成功举行过很多公共活动,如农家蔬果展览会、露天演

    唱会等有多人参加的活动。而多次活动成功举办的一大原因是白马公园的场地因素。白马公

    园处在山脚,地势稍倾斜,但不影响人的正常活动。在举办大型公开活动时,有足够开阔的

    空间容纳人流。在人流向外疏散时,又借由地势之便容易向外流通。十分方便。

    事件回放:2010年7月24日,德国西部鲁尔区杜伊斯堡市举行“爱的大游行”电子音乐

    狂欢节时发生踩踏事件。当地警方说,踩踏事件造成21人死亡,342人受伤。事故发生在

    通向音乐节活动现场的一个地下通道里。当地时间17时左右,在活动接近尾声时,大量观

    众匆匆赶往活动现场,而另一批观众则折返回家,人群在地下通道里发生拥堵,造成恐慌性

    踩踏事件。20名死者中包括9名妇女。事发地下通道是双向两车道,两侧各有人行通道。

    事发后,地下通道口处人群拥堵,但人们已开始自发救助伤者。音乐节组织方已通过现场的

    喇叭要求后来的观众折返,不要再进入音乐节现场。由于观众过多,音乐节现场各入口已被

    关闭。

    安全问题起因1)出在对到活动主会场参加狂欢者人数的误判。2)再一个颇受诟病的

    安排是,这是“爱的大游行”首次在一个封闭的场所内进行,而且只有一个入口,到达入口前

    还必须通过地下通道。3)此类大型集会活动出入口安全时,既要考虑众人在正常情况下的

    行为,又需要预先设想在发生恐慌等极端情况下的疏散解决方案。

    由此反例,更凸显白马公园拥有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利条件。是众多活动的可选之处。

    公共空间的设计,最先考虑到的是人群的安全流动问题。出口、空间带来的舒畅感、导

    向性,是设计师首先考虑到的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对景观环境重视程度的不断

    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如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等)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这些场所为市民

    提供了户外休憩与交往的空间,但我们也看到这些环境在使用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场地利用

    率不高、使用方式与原初设计相背离、滋生犯罪等,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设

    计师对于人的行为模式与心理特征研究的缺失是其中重要的因素。

    设计前做好设计场地的调查是设计公共空间的必要条件。

    考虑人的行为模式,以此设计空间结构。而在空间的设计中要求人来适应设计者的新设

    计、新思维,设计者的个人的奇思妙想,是不现实的。人的行为是相似的,有一定规律可循,

    在设计中,每个设计师应考虑从人的本质出发,找出人的真正需求、想法,以此为依据,设

    计的空间、或者其他任何产品才会被大众接受、喜爱。

    公共场所创建文明城市资料要求

    公共场所创建文明城市资料要求

    一、大、中型公共场所单位资料要求

    (一)下列资料必须上墙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3、文明、卫生、规范承诺书

    4、消毒设施标志

    5、公共场所禁烟标志

    (二)卫生档案

    1、目录

    2、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3、卫生管理组织(包括卫生领导小组、组织网络图、卫生包干示意图)

    4、各项卫生制度

    5、从业人员情况一览

    6、五病调离记录

    7、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意见书、监督监测报告

    8、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9、从业人员健康证

    10、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消毒记录簿

    (三)下列资料格式供各有关单位参考

    上墙资料格式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总服务台附近的醒目处

    2、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张贴在各岗位的墙壁上

    3、文明、卫生、规范承诺书格式:(见附1)

    4、消毒设施标志印制格式(见附2)

    卫生档案格式

    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卫生管理组织 (附件8)

    3、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格式 (见附件3)

    4、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 (见附4)

    5、五病调离记录 (见附5)

    6、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意见书、监督监测报告(收集卫生部门日常监督过程中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监督、监测报告)

    7、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主讲人、考试卷、

    成绩一鉴表及有关图像等)

    8、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消毒记录簿格式(见附6)

    附1 文明、卫生、规范经营

    承诺书

    1、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教育,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2、所有从业人员均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3、全面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加强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周围及场所环境整洁。

    4、申领有效《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后营业,并亮证上墙。

    5、建立健全“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确保“五病”调离率达100%。

    6、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消毒制度上墙,消毒设施完好,消毒措施健全,消毒记录齐备。

    7、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承诺单位(人):

    二〇一〇年三月

    1、清洗 消毒 汰洗 保洁

    2、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主要领导负责,建立卫生管理网络,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好各项卫生台帐。

    2、严格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和监测工作。

    4、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新参加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者,及时调离,未取得健康证明者不得上岗工作。

    5、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新上岗人员未经体检和未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全格证不得上岗工作。

    6、建立卫生宣传制度,加强卫生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制观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换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换洗台帐齐全。

    8、建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9、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二)岗位卫生责任制

    1、主管领导卫生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按时参加卫生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传达、研究、布臵卫生部门和主管部门提出的卫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检查工作,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制止、教育和处罚,并定期进行表彰总结。

    (3)配合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组织安排本单位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并及时将职业禁忌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从业人员卫生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认真学习有关卫生知识,掌握公共用具的洗消操作技能。

    (3)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环境清扫、公共用具换洗、消毒、整理、登记、发放工作。

    (4)遵守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三)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根据条例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各经营单位体检率应达100%,卫生知识培训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2、对条例所规定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季节工)及时进行健康体检,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3、在公共场所从事食品行为的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行体检。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明。

    5、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者,应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6、经营单位每两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并要做好书面考试记录。

    7、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公共用具换洗消毒制度

    1、床上用品坚持客来换“三件”(指枕巾、床单、被套),严格做到一客一换洗,常住客每周换洗一次。

    2、茶具洗消:严格做到在专用(兼用)的洗消间清洗,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原则进行操作,保证茶具采样合格。

    3、脸盆、脚盆、拖鞋在专用(兼用)的消毒池内分类清洗消毒。

    4、公共浴室业的面巾、上、下身巾做到标记清楚,每客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对修脚工具、浴盆等公共用具做到一客一换洗、消毒。

    5、理发美容业的毛巾、理发、美容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对头癣皮肤病患者使用专用的理发工具,用后严格消毒。

    6、坚持做好公共用具换洗消毒记录。

    7、凡属条例规定的公共场所行业,对有关的卫生要求均参照上述有关要求实行。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服务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规和制度。

    2、服务员当班必须穿工作服、仪表整洁,文明礼貌,讲究社会公德。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

    4、操作服务时不吃零售,不吸烟,理发员修面时戴口罩,染发、烫发时戴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六)环境卫生打扫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定点,责任到人,每天按各人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美观。

    2、保持用餐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合理,抹布专用,并经常清洗,室内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异味臭味,无积垢,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

    3、消毒间应做到环境整洁,茶具摆放整齐,洁污分开,不得存放个人或其它物品。

    4、对公用厕所定期清扫消毒,保持通风换气,做到无臭无味。

    5、对顾客做好卫生宣教工作,不随地吐痰、扔烟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卫生检查、考核和奖罚制度

    1、主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检查督促有关卫生工作,认真做好卫生工作考核考评。

    2、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做好岗位卫生工作,各级卫生负责人负责

    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3、实行卫生工作与职工资金挂钩制度,对卫生检查中不合格者造成危害事故者扣除当月资金或年度资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对在月、季、年度中无发生责任事故,无检查扣分,平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奖罚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奖罚范围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八)造成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时,经营单位应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防止事故的续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在不影响上述前提下保护好现场,并执行以下报告制度。

    1、凡因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顾客虚脱休克,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造成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以及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和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责任人一般为单位主管领导或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3、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含三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二十四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随即报告主管部门,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规范

    为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在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应严格执行如下工作规范: 一、建立卫生管理责任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二、从业人员(含临时工、新参加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应达100%,阳性人员调离率达100%,合格者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

    三、配备有关声像和图文材料,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掌握国家教学大纲规定的卫生法规、知识和技能,合格者在健康证明上加盖考核合格章,培训考核率应达100%。

    四、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场所必须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施工执照,在建期间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对外开放。

    五、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定期核证,到期换证,遗失补证,歇业注销,亮证经营。

    六、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七、地下蓄水池和高层水箱等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和材料卫生标准要求,每年进行清洗消毒,水质抽检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严格按公共物品消毒规程消毒公用物品和空气及有关环境,防止传染病发生流行。

    九、张贴禁止吸烟标志,劝阻吸烟者,舞厅应设立吸烟室并有良好的通风装臵,其他环境禁止设立烟具和吸烟室。

    十、按期开展消杀灭工作,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和鼠密度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十一、积极配合打假制劣工作,不进不用无许可证、准销证、检测报告、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各种违法伪劣卫生物资和卫生用品。 十二、认真配合各卫生监督机构监测和检查指导工作,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各种危害健康事故。

    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配套性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十)宾馆、旅店业消毒操作规程 1、卫生洁具的消毒操作

    用于面池、浴缸、坐便器消毒的“三桶三刷”要严格分开,并按照面池→浴缸→坐便器的先后顺序,用相应的工具清洗消毒干净,→将1:200的“84”消毒液喷洒在其表面(5-10分钟)→用相应的毛巾擦干保洁→登记。

    2、脸盆、脚盆、拖鞋等的消毒操作

    分别清洗脸盆、脚盆、拖鞋→臵入相应的固定消毒池→用1:200的“84”消毒液浸泡(5-10分钟)→取出清洗→保洁备用→登记。 3、茶杯(口杯)的消毒操作

    (1)化学消毒方法:清洗茶杯(口杯)→臵入相应的固定消毒池→

    用1:200的“84”消毒液浸泡(5-10分钟)→取出冲净→沥干、放入保洁柜备用→登记。

    (2)物理消毒方法:清洗茶杯(口杯)→臵入消毒柜消毒(15分钟以上)→取出、放入保洁柜备用→登记。 4、毛巾、浴衣等的消毒操作

    分别清洗各类毛巾、浴衣→臵入蒸汽消毒柜(锅)消毒中→待放出蒸汽后,在蒸10-15分钟→晾干或烫平→放入保洁柜备用→登记。 5、1:200的“84”消毒液配制:每两千克水中放入10毫升“84”消毒液

    附4 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5

    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附6 扬州市公共场所公共用具消毒记录簿

    附件7 卫生管理制度

    附件8 卫生领导小组及组织网络

    1、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公共场所突发事件报名责任人: 2卫生管理网络图:

    二、小型公共场所单位资料要求

    (一)下列资料必须上墙

    1、卫生管理制度(格式见附件7) 2、卫生许可证

    3、文明、卫生、规范承诺书(见附1) 4、消毒设施标志(见附2) 5、公共场所禁烟标志

    (二)卫生档案

    1、五病调离记录(见附件5)

    2、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意见书、监督监测报告(收集卫生部门日常监督过程中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监督、监测报告) 3、从业人员健康证

    4、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消毒记录簿(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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