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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保安服务招标文件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10-18 点击: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ZJCG2020 - C071 ;采购核准号:

     ZJ- - 202009- - 30020- - 0038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20 年 10 月 14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

     3 3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 ................................

     6 6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 ................................

     9 9

     第四部分

     附件:采购文件格式

     ................................ .....................

     23

     1

     磋商响应书 ................................................................... 24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 25 3

     第一次报价表 ................................................................. 26 4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 27 5

     业绩一览表 ................................................................... 28 6

     信誉文件 ..................................................................... 29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0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 9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 32 11

     质疑函(范本)

     .............................................................. 33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 .......................

     35

     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 .........

     4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 2、采购编号:ZJCG2020-C071 ;采购核准号:ZJ-202009-30020-0038; 3、预算金额:688320.00 元; 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1 年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已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注册报名。

     三、报名及采购 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及采购公告期限: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

     2 、 供 应 商 须 登 陆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sdf.lkj//ggzy.zhanjiang.gov.cn:8097/login.jspx)进行注册报名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步骤请查阅第六部分中“用户手册”。

     3、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及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湛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未按时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

     四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 潜在供应商网上注册报名时集中采购机构不对报名资料作任何审查,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磋商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七、磋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八楼; 3、邮政编码:524000; 4、项目咨询:0759-3585816(华生);

     5、投标保证金咨询:0759-3585815(李生); 6、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gdgpo.gov.cn/ 、 湛 江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sdf.lkj//ggzy.zhanjiang.gov.cn/ 九、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七、采购人: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2、联系人:陈生;联系人电话:13828279087 3、地址:

      ;邮政编码:524000 十、电子投标系统联系方式:

     1、电子标书系统问题及注册事项相关咨询:

     联系电话:0759-3585867 QQ 群:593745956

      2、CA 办理相关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0 月 14 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

     二、预算总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备注

     1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

     1 年 ¥ 688320.00 元

     三、服务内容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实行整体承包 四、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1 、保安服务内容:

     维护服务区域内公共秩序,提供 24 小时保安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辖区内有侵害财物、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及时发现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辖区设备设施、财物、车辆及人员进出安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对医院的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维护辖区安全。

     (2)负责阻止无证人员和车辆因私进出,对人员的进出进行核查。

     (3)特殊情况下,配合医院指示及执行港口公安局的指令,负责医院特殊保安工作。

     (4)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安全视频系统及门禁系统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5)负责提出门岗的技术升级改造方案,并配合组织实施。

     (6)负责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7)负责安保现场发现不法行为,及时通知 110 指挥中心,做好制止工作。

     (8)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

     (9)按1岗至少2人四班四运转工作时制提供日连续24小时保安服务。

     2 2 、要求:

     (1)服务内容应达到本项目公共管理制度、工作手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相关标准进行。

     (3)满足医院保安服务达标条件。

     (4)所有进场的安保员须经过岗前培训,并达到以下基本上岗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个人身份信息资料及履历清楚明确、无违法行为记录,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有体检合格证),形象良好、男保安身高不低于 165CM(女保安身高不低于 160CM)、年龄在 18-50 周岁(首次被招收的保安年龄不得超过 45 岁)。

     (5)中标单位的保安队伍组建人数应不少于 16 人。

     (6)中标公司人员进场后,必须积极配合本项目的各项保安工作,现场人员能够服从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保安服务费用:

     1、保安业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以最低值班配员标准连续自然天24小时运作所需保安人员及其薪酬、社保、商业保险费用、公司管理所需一切相关费用。包括:

     (一)员工薪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员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员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劳保福利; (二)公司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的费用;(2)差旅费用;(3)办公费用;(4)国家规定企业缴纳的相关费用;(5)因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6)装备等其他与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7)企业利润。

     2、招标单位支付给中标单位的费用主要为以下两部分:

     (1)保安费用。招标单位每月按本项目实际用工人数的总费用(人员工作不足月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除费用)支付。

     保安人员薪酬标准:按保安员平均 2430 元/人月(含加班费、高温费、过节费)标准支付。

     保安费用:2430 元/人月×每月实际人数(人员工作不足月的按实际缺勤天数扣除费用)

     (2)基本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中标单位的经营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中标单位每月基本费用为 1155 元/人×每月实际人数,由招标单位考核支付。

     3、招标项目总费用:

     (2430 元/人月+ 1155 元/人月)×16 人×12 月=688320 元

     六、成交供应商派遣到采购人的保安员属于成交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或雇佣人员,由成交供应商与其派遣到采购人的保安员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并为相关保安员购买社保及工伤保险等;相关保安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工伤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 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 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工程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邀请函》。本文件《项目需要》所涉及的“用户、使用单位、采购单位、业主”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1.5“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1.6“磋商供应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报名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9“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0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1 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1.12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3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4 采购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是指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

     署。

     1.15 采购文件中涉及“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6 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7 采购文件中如标有“★”号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件,供应商须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采购文件

     3.1 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竞争性磋商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四、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及组 成

     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2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4.3 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4.4 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4.4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书; (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第一次报价表; (4)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5)业绩一览表; (6)信誉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况表;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特别说明: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 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

     五、本项目不接受 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 式的磋商。

     六、 供应 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6.1 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正本及副本(项目采购预算总价 200 万元(含 200 万)以上的提交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项目采购预算总价 200 万元以下的,提交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6.3 磋商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4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每一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

     磋商文件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

     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磋商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

     6.5 磋商响应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6.6 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磋商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7 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供应商 磋商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磋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磋商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磋商报价要求

     8.1 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 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8.3 供应商的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8.4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磋商将视为无效。

     8.5 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磋商将视为无效。

     8.6 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 供应商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1 本采购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下简称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9.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指定递交地点(见磋商邀请函),并在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收。

     9.3 集中采购机构于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开始接收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4 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9.5 在推迟了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9.6 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

     9.7 截止时间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少于 3 家的,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8 项目磋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

     八、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十二、磋商保证金

     12.1 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磋商保证金可以银行转帐、支票(必须同时提交两联的银行进账单,否则该保证金提交无效)、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上票据须原件提交)

     12.2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在

     用途注明项目的采购编号并以单独信封密封在蹉商截止时间前随蹉商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未成交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1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取回,并于成交结果公告后 1 个工作日内兑付到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营业部;帐号:759900243510201),成交供应商必须以磋商当天所提交的原票据兑付,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理。

     12.3 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以磋商供应商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他供应商代为缴交,根据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进行缴交(具体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缴交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否则会影响按时退款)。

     12.4 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被视为无效。

     12.5 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其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规规定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磋商费用

     13.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四、供应商磋商代表

     14.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十五、磋商小组的组成

     15.1 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为 3人或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六、竞争性磋商的程序

     16.1 磋商小组成员全部就位后,竞争性磋商正式开始,主持人宣布磋商事项和会场纪

     律,公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16.2 按照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供应商磋商顺序。未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在侯标室等待。

     16.3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并对供应商的资格及其磋商文件进行审查。对于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予以现场答复,并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

      16.4 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5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6.7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8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9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16.10 已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11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交最终报价后进入综合评审,即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的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6.12 综合评分的具体指标、权值及主要内容如下。

     评标指标及权值(% % )

     主要考评内容

     投标报价(20)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公式中各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该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60)

     比较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的的响应性,包括服务内容、人员装备配备的响应程度、服务质量保证等为评分依据。

     一、项目实施总体方案(10 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详细的保安服务工作方案,总体服务模式科学合理,能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配套措施完善,服务实施方案合理为优,得 10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5 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0 分。

     二、项目响应情况(32 分):

     1、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以用户需求中各目标为评价要点)贴合需方实际,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熟悉本项目服务要求为优得 10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5 分;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0 分 2、服务人员配置情况(5 分):

     比较磋商供应商对项目需求中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的响应性。本项目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 16 人,高中文化以上,持有保安员证,并且其中退伍军人占 50%以上。不满足上述配置得零分。

     3、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资历情况(12 分) 1)拟投入的保安员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初级或以上的,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 3 分。

     2)拟投入的保安员具有保安员三级资格证以上的,每人得 1 分。本项最高 5 分。

     3)拟投入的保安队长同时具有大专文化以上、二级保安师以上职业资格证、退伍军人、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以上的,提供有效证明的得 4 分。没有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成交后将在网上公示)及证书查询的官网链接截图和在投标单

     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4.装备购置承诺(5 分):

     本项目要求配置装备为全新,并只能作为本项目保安服务使用。保安人员的服装装备、训练器材,包含但不限于:警械(棍)、对讲机、工作服、头盔等装备评分,投标人按照要求数量全部配足得 5 分,不全部配足得零分。

     三、质量保证措施(10 分):

     1、服务安排、工作标准及措施(5 分)。服务安排具体、有详细的工作标准、保障措施合理,操作性强的为优,得5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2 分。

     2、工作程序和制度(5 分)。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并能执行的为优,得 5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2 分。

     四、应急处置方案(8 分):

     1、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有详细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传达机制完善、责任分工明确为优,得 8 分;其次以 1 分递减,最低得 4 分。

     单项业绩(12)

     2017 年至今承担与本招标同类项目业绩为评分依据(12分)。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 2 分,最高不得超过 12 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信誉文件(8)

     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等为评分依据。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 2 分,最高不得超过 8 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注:关于价格的评审: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即:评审价格=核实价格-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格×6%。予以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划分标准的小型或微型企业;(2)提供供应商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 3 )供应商必须按格式(见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七、成交原则

     17.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综合评价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 供应商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并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7.2 本项目若出现供应商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的排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按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响应程度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17.3 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7.4 经磋商,确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十八、终止磋商活动的情形

     18.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十九、成交结果公告

     19.1 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二十、 质疑和投诉

     20.1 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2 20.2 质疑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书派专人送达,送达时间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3 供应商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须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蹉商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0.4 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或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

     20.5 质疑函送达地点:(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联系人:华生;电话:0759-3585816。(2)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本项目《磋商邀请函》。

     20.6 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20.7 供应商在规定的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20. .8 质疑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则告知质疑人向采购人提出。

     20. .9 质疑人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采购采购项目的蹉商谈判活动,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

     20. .10 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0.11 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自受理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书面复函以通知领取或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

     20.1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磋商供应商的; (3)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和承诺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资格无效。

     二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订

     21.1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5 个工作日内须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21.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加盖公章)报送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退还磋商保证金依据。

     2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二、合同的订立和公告以及履行

     22.1 合同的订立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 3、《成交通知书》。

     22.2 合同的公告 (一)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3 合同的履行 (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四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格式

     附件一

     磋商响应书

     致: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对

     (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项目采购(采购编号:(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填写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磋商供应商委托的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的名称),向贵方提交密封册装的全套磋商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磋商,并保证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为我方的一切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要求及规约,对文件的合理性、公正性和程序安排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2、我方所提供磋商响应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已充分表达了我方的真实意愿,没有任何遗漏、虚假、侵权之处,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之行为,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不一定最终接受我方提供的工程或服务的决定。

     4、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后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5、我方声明:我方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来未曾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

     地址: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全权代表( 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初次报价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序号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

     注:不提供以上证明其蹉商资格将被取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三

     第一次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价

     (元)

     磋商报价(元)

     1 1

     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采购 年 1 688320

     预算总价:0 688320.00 元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被视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

     2、供应商的总报价不能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日

     附件四

     项 目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

     一、项目实施总体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详细的保安服务工作方案,总体服务模式科学合理,能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详细分析,配套措施完善,服务实施方案合理。

     二、项目响应情况:

     1、服务工作目标及管理方案(以用户需求中各目标为评价要点)贴合需方实际,方案合理,内容详细,熟悉本项目服务要求 2、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比较磋商供应商对项目需求中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的响应性。本项目要求配置人数不少于 16人,高中文化以上,持有保安员证,并且其中退伍军人占 50%以上。

     3、供应商拟配备的人员资历情况 1)拟投入的保安员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初级或以上。

     2)拟投入的保安员具有保安员三级资格证以上。

     3)拟投入的保安队长同时具有大专文化以上、二级保安师以上职业资格证、退伍军人、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以上。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成交后将在网上公示)及证书查询的官网链接截图和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

     4.装备购置承诺:本项目要求配置装备为全新,并只能作为本项目保安服务使用。保安人员的服装装备、训练器材,包含但不限于:警械(棍)、对讲机、工作服、头盔等装备评分。

     三、质量保证措施:1、服务安排、工作标准及措施。2、工作程序和制度。

     四、应急处置方案:

     1、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有详细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传达机制完善、责任分工明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2020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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