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文大全
  • 公文写作
  • 工作总结
  • 工作报告
  • 医院总结
  • 合同范文
  • 党团范文
  • 心得体会
  • 讲话稿
  • 安全管理
  • 广播稿
  • 条据书信
  • 优秀作文
  • 口号大全
  • 简历范文
  • 应急预案
  • 经典范文
  • 入党志愿书
  • 感恩演讲
  • 发言稿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脱贫攻坚
  • 党课下载
  • 民主生活会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您现在的位置:雨月范文网 > 条据书信 > 正文

    医院薪酬制度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9-19 点击:

     薪资和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为适应医院发展要求,实现薪资和福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激励作用,充足调动职员工作热情和主动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医院全部职员。

     第二章

     薪资管理措施 第三条

     管理标准 一、以岗位为基础,实施岗位工资。

     二、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员薪资。

     第四条 薪资形式 按月计算工资,并依据公告结束考评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考评标准及发放形式见《绩效考评管理措施》。

     第五条

     薪资结构 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助等组成。

     岗位工资:依据职员学历、职称确定。

     薪级工资:依据职职员龄确定。

     绩效工资:依据职员上月不一样工作量,确定绩效工资幅度。

     各类津补助: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薪资等级及薪资标准 一、薪资等级 依据岗位不一样,将岗位工资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每个岗位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二、薪资标准 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详见《机关专业技术人员基础工资标准表》、《机关管理人员基础工资标准表》和《机关工人基础工资标准表》;绩效工资依据医院上月收支结余、工作强度、账户余额及整年工作安排进展情况统筹确定;各类津补助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

     第七条

     薪资确实定和调整 一、通常情况下,正式职员在入职前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职员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临聘职员在入职前,由聘用医院确定职员薪酬形式及薪资标准,并在聘用协议或协议中明确。

     二、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无工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实施试用期工资,正式职员试用期工资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临聘职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上根据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标准 80%确定。有工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实施标准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四、新进人员试用期前三个月不发放绩效工资;本单位在岗临聘职员经过公招等路径转为正式职员试用期前三个月仍根据临聘职员绩效工资发放。

     五、职员试用期满后,依据考评情况确定职员转正定级工 资。

     六、职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按新岗位工资标正确定薪资。

     七、因多种原因发生薪资调整,正式职员以上级人事部门同意之日(调薪生效日)为准实施新薪资标准;临聘人员以院办公会研究同意之日次月为准实施新薪资标准。

     八、由医院派送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时间超出 30 天职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正式职员=医院平均绩效工资*0.8;临聘职员=医院临聘职员平均绩效工资*0.8(公招后医院直接送上级医院进修人员,前三月不发放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结束后回单位第一月若要开始发放绩效工资则参考进修学习职员绩效发放标准,第二月才参考医院在岗职员绩效发放标准)。

     第八条

     薪资计算 一、职员事假及其它各类休假期间待遇,根据《机关机关人员假期及待遇》实施。

     二、新进职员薪资从其报到之日起按计算,若在上半月则根据全月发放;若在下半月则根据半月发放。

     三、解聘、离职人员薪资以同意离职并办完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日工资计发。

     第九条

     薪资编制和发放 医院办公室将全体职员当月应扣款项统计明细表,于次月 3 日前交财务科;职员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具体考评和发放措施见《绩效考评管理措施》;职员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 个人应负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发薪日期 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津补助发放日期为当月 20 日。

     二、绩效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 8 日。(因为部分特殊原因,发放日期会有所变动,具体有院财务科解释)

     第十一条

     薪资管理权限 一、人事科是医院薪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医院薪资管理体系计划和维护。

     二、财务科对全院职员薪资进行计算,并对绩效工资总额发放数额有提议权。

     三、院办公会对职员薪资确实定和变动有决定权。

     第三章

     福利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

     伙食补助 医院按 5 元/人.餐标准给职员伙食补助,每个月按实际误餐数发放。

     第十三条

     通讯补助 医院依据职职员作需要,按标准给通讯补助。

     第十四条

     其它补助 一、学历提升补助:针对提升在职学历人员,医院给一定经费补助。具体标准为:函授(成人)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根据学费 10%补助;自考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根据学费30%补助;在职硕士学历根据学费 50%补助。补助要求:

     国家认可正规学历、正规发票,申请补助时需跟医院签署协议(毕业以后在医院连续服务三年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二、困难补助:凡在医院满 1 年以上正式职员,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由院办公会同意后,可获 500-1000 元补助。

     第十五条

     文体活动 医院本着丰富职员业余文化生活目标,将不定时组织安排职员文体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同意公布之日起实施。篇二: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总则 为维护某某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薪资福利 管理制度,确保中心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适用于中心全部些人员,包含:中心运行总监、业务主管、口腔 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行总监实施聘用制,聘用期限以企业考评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后期底薪加分成。

     四、其它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基础月薪; 2、绩效月薪; 3、奖励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培训、考评优异者奖励。

     薪酬管理措施 五、基础月工资:

     1、以每个月 10 号发放,按时核发; 2、月基础工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基础工资根据现行标准进行核定; 、特殊情况、特她人员可汇报企业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

     1、在每个月结束后,依据考评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 2、任职不满 30 天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个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和营销服务考试。按末位淘汰制度实施,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异者能够合适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

     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要求严重者; 2、辞职或解聘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觉问题,但对目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 5、工资发放、停发决定权在口腔运行总监处; 九、口腔中心全部些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

     福利保险 十、上班满十二个月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要求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相关要求处理。

     十一、上班满十二个月人员可享受尤其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它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 60%。个人负责 40%。

     十三、中国进修学习:

     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十二个月者,考评结果良好者,能够到企业指定学习地进行学习。费用中心负责。

     2、中心职员绩效考评优异者,运行总监能够汇报企业给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费用由中心负责。

     附则 十四、本要求未尽事项,另行要求或参见其它要求对应条款。

     十五、本要求解释权在中心人力资源部。

     十六、医院上班时间暂定为早上 8:00--11:30。下午 1:30--6:00.每星期天休息,医护能够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我刚接触到医院管理,好好学习一下发光并非太阳专利,篇三:医院职员薪酬分配方案 康美妇产医院职员薪酬分配方案 (试行)

     依据市场经济规律和民营医疗机构特点,为深入完善职员薪酬分配调控机制和激励机制,表现以岗位业绩为基础“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分配标准,特制订本方案:

     一、 职级工资 职级工资必需综合个人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等原因确定职级工资标准。

     1、 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卫生技术人员:

     * 主任医师:

     元至 2200 元/月(试用期:1800 元至

     元/月)。

     *副主任医师:1600 元至 元/月(试用期:1500 元至 1800 元/月)。

     *主治医师:1200 元至 1600 元/月(试用期 1000 元至 1400 元/月)。

     *医 师:

     900 元至 1200 元/月(试用期 800 元至 1000 元/月)。

     *医 士(执业助理医师):800 元至 1000 元/月(试用期 700 元至 900 元/月)。

     2、未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专业人员:

     * 本科学历:800 元至 900 元/月(试用期 700 元至 800 元/月)。

     *大专学历:750元至 850 元/月(试用期 650 元至 750 元/月)。

     *中专学历:700 元至 800 元/月(试用期 600 元至 700 元/月)。

     *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和其它专业对应职称技术人员参考以上标准(或按以上标准下降 5-10%)实施。

     3、技术工人:

     * 高级技工:1000 元至 1200 元/月(试用期 800 元至 1000 元/月)。

     * 中级技工:800 元至 1000 元/月(试用期 700 元至 900 元/月)。

     *初级技工:700 元至 800 元/月(试用期 600 元至 700 元/月)。

     4、一般工人:

     熟练工:600 元至 800 元/月(试用期 500 元至 700 元/月)

     一般工:500 元至 700 元/月(暂不实施试用期)

     二、保底工资 1、 全额保底工资:凡经双方协商确定全额保底工资标准,医院 将按时发放。享受全额保底工资专业人员(教授)不再享受多种津贴补助,年功工资、加班补助助和绩效奖励。

     2、 差额保底工资:凡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职级工资标准+业务收入 分成+差额补助而达成协定保底工资标准为差额保底工资。若职级工资+业务收入分成达成或超出协定保底工资标准按实际金额发放,若职级工资+业务收入分成达不到协定保底工资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医院补助,按协定保底工资标准发放。享受差额保底工资专业人员(教授)不再享受多种津贴补助、年功工资、加班补助和其它奖励。

     三、 年薪工资 享受年薪工资工作人员,必需综合其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和其协商确定年薪工资标准,并以年薪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额,然后每个月按月平均工资额 80%发放,其它部分(20%)年底考评结算,并 按考评结果实施奖惩兑现。享受年薪工资者,不再享受多种津贴补助、年功工资、加班补助和绩效分配。

     四、 工资结构和分类 凡医院职员在院工作期间所取得劳动薪酬均为劳动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其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特殊津贴(补助)和绩效工资”三个部分组成。

     (一)

     基础工资:参考国家“相关机关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相关 “基础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要求,特确定我院职员基础工资标准:

     1、 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1975 元/月;副主任医师:1247 元/月。

     主治医师:861 元/月;医 师:715 元/月。

     医士(执业助理医师):630 元/月。

     2、 未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专业人员:

     本科学历:600 元/月;专科学历:550 元/月;中专学历:500 元/月。

     3、 技术工人:

     高级技工:847 元/月;中级技工:723 元/月;初级技工:625 元/月。

     4、 一般工人:

     熟练工:610 元/月;一般工:550 元/月。

     (二)

     年功(薪级)工资 依据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相关要求,凡在本院工作满一周年 正式职员,经年度考评合格者,自第二年度第 30 天起,按下列标准增加年功(薪级)工资。(工作满二周年以上者,以这类推):

     主任医师:50 元/月;副主任医师:45 元/月,主治医师:40 元/月。

     医师:35 元/月;医士(执业助理医师):30 元/月;高级技工:30 元/月;中级技工:25 元/月;其它职员:20 元/月。

     1、年功(薪级)工资归类纳入基础工资。

     2、凡按国家工资政策所要求薪级(年功)工资标准而按期增加了薪级(年功)工资职员,不再享受医院年功(薪级)工资。

     3、享受年薪制、保底工资制、固定高薪制教授(含管理人员)和以职级工资+岗位(个人)业绩分成专业人员不再享受年功(薪级)工资。

     4、凡享受带薪休假医院职员,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而在第二个月仍不能安排补休,则按本人月基础工资标准日平均工资额 300%发给加班工资;在公休(月休)假日加班因经营需要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经院分管领导同意按本人月基础工资标准日平均工资额 150%发给加班工资。

     5、医院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本年度年功(薪级)工资。

     (1)年度考评不合格; (2)十二个月内病、事假累计超出 30 天或累计矿工 3 天(含 3 天)以上; (3)十二个月内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累计 6 次(含 6 次)以上; (4)因医疗过失或重大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

     (5)发生医疗事故; (6)用医疗仪器等手段非法判别胎儿性别。

     (三)特殊津(补)贴 凡职级工资、年薪工资、保底工资(差额保底工资职级工资部分)减去基础工资后余额部分均归类为特殊津(补)贴,其特殊津(补)贴包含各类社会保险,各类津贴补助、节假日补助和个人工资税等。

     五、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1、实施“按劳取酬,效益优先、多劳多得、优劳多得”标准。

     2、实施“谁创收、谁受益”兼顾公平标准。

     3、实施考评业绩、奖优罚劣标准。

     (二)绩效工资核实措施:

     1、临床医技科室 (1)内科:门诊医生按个人工作量(即输液处方)计效,每 1 张输液处方(输液 1 人次)分成 1 元。

     (2)外科:门诊、住院业务收入分成 2%。

     (3)药剂科(含收费室):门诊药房收费和专科药房收费分别单列计效,按各自业务收费总额分成 1‰。

     (4)检验科:业务收入分成 2 %。

     (5)b 超室:业务收入分成 2%。

     (6)放射科:业务收入分成 2%。

     (7)住院部护士、住院部医生、手术室护士、外科:按附页(1)绩效计算。

    推荐访问:薪酬制度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