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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积水潭医院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8-08 点击:

      GXTC

     招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XTC-1770035

      项目名称:2017 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第一批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 一章 投标邀请

     ................................ ............................

     2 2

     第二章

     投标资料 表和投标人须知

     ................................ .............

     5 5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

     16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 .........................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

     31

     第六章

     附 件 件

     ................................ .............................

     6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委托就 2017 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第一批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GXTC-1770035 2、项目名称:2017 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第一批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 3、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4、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共计人民币 85.95 万元。

     5、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包简要内容 预算(万元)

     1 2017 年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升级

      根据 2016 年全国各单位使用情况及反馈的建议,在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针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现有业务流程和各个监测点(包括区县,市级,省级)的建设性方案,对目前的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做系统升级和业务数据的相关调整,保障 2017 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36.95 2 食品中微生物危害暴露风险分级和疾病负担评估模型建设 本次研发的疾病负担模型系统在食品评估中心研究的基于 Excel 的食品微生物风险分级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数据录入、加强数据分析计算、增加美观的可视化和报表功能等,实现不同地区独立应用和分析的客户端软件。

     12 3 2017 年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和微生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升级项目 根据 2017 年国家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及 2016 年全国各单位使用情况及反馈的建议,在国家食品污染物风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国家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保障 2017 年监测计划工作顺利完成。

     37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 ( (1)

     )

     投标人须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 (3)

     )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4)

     )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 (5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8、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邮费 100 元人民币。如需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B 运营二部。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7 号院 2 号楼 114 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 、 本 招 标 公 告 仅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n www.ccgp.gov.cn )

     和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上进行发布。

     14、相关单位信息: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 委托单位:国 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7号院2号楼 联 系 人:王老师、任老师 电

     话:010-52165527、010-52165512 招标代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李歆然、韩博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88354431转465、752

     传

     真:010-68464202

      电子信箱:bear19851125@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投标资料表 投标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概述 招标人名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项目名称:2017 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第一批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GXTC-1770035 招标内容:详见投标邀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电话:010-88354431 转 465、752

     传真:010-68464202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安排:无。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6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4 标前会或标前准备工作 标前会安排:无。

     5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6); (7)

     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 (8)

     招标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

     (9)

     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1),拟派实施人员表(格式见附件 9-2),拟派人员资历表(格式见附件 9-3); (10)

     证明文件,包括: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016 年财务报表;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近 6 个月任意一期);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材料证明文件。

     (11)

     其它文件  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应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关合同证明页作为证明)

     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2)

     详细的技术响应及服务方案。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5)

     履约保证金保函 (16)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2 份(U 盘形式)。

     7 ★报价方式及预算 报价方式:完成项目全部服务的价格。

     预算:本项目预算第 1 包 36.95 万元、第 2 包 12 万元、第 3 包 37 万元(单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位人民币),各包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 1 包 0.7 万元、第 2 包 0.2 万元、第 3 包 0.7 万元、(单位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

     北京地区银行开具的转账支票或 电汇或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为:

     开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3 3 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9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7 号院 2 号楼 114 室。

     联系人:李歆然、赵吉祥 电话:010-88354433 转 420、746 传真:010-88356025

      10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7 号院 2 号楼 114 室。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

     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下浮 10%向中标人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12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合同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必须为履约保函,格式详见第六章附件 15。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投标资料表第 1 条。

     2.合格的投标人 2.1

     详见投标资料表第 2 条。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通知 4.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登记备案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附件 6.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回函确认。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0 6.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6.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4 条。

     6.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或标前准备工作,相关要求见投标资料表第 5 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第 6 条中列名的内容,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

     9.5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第 7 条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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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

     11 9.6 如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包中均有投标,投标文件应分包编制,分包印刷,分包递交。

     10.投标报价 10.1

     报价方式见投标资料表第 8 条。

     10.2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人案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4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0.5 本项目预算为第 1 包 36.95 万元、第 2 包 12 万元、第 3 包 37 万元(单位人民币),各包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少于 90 天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1.2 投标保证金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需同时提供退款银行详细信息。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不少于投标资料表第 9 条规定的标准。

     11.3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7-1)形式,如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必须保证在开标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在投标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人民币账户资料: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

     注: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2 11.4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投标人: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 (2)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 (3) 中标人未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之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11.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确定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如文件过厚,可以分信封装订)、投标一览表、电子版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一览表”( 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中仍须提供填报内容完全一致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本”字样。同时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最后每个投标人应递交的密封的信封分别为:

     ①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文件过厚,可以分信封装订)

     ②

     投标一览表 (含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③

     电子版本 ④

     投标保证金 (形式为国信开出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或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12.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资料表第 10 条。

     13.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3.3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4.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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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证金不予退回。

     五、开标 15.开标 15.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资料表第 11 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5.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其他内容。开标时当众宣读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当众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5.3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请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其投标的唱标内容。

     六、评标 16.组建评标委员会 16.1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评标委员会。

     16.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含)以上单数。

     17.投标文件初审 17.1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2 投标人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

     投标有效期不足; 2 )

     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3 )

     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 4 )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 )

     不满足招标文件“★ ”号条款的; 7 )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恶意竞 争的; ; 8 )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9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4 算术错误在一般情况下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投标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或文字描述存在明显的严重错误,将以总价或数字描述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风险。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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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和投标文件内的价格不一致,将以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为准进行评标。

     17.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要求应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书面澄清,该书面澄清应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盖章,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8.2 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3 除了上述情况外,从投标截止期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进行联系。

     18.4 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9.1 经过初审后,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20.确定中标人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20.2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

     21.项目废标处理 21.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申请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授予合同 22.中标通知 2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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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招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3.2 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3 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3.4 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24.招标代理服务费 24.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2 条规定的比例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5.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第 13 条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25.2 如果中标人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按评标时的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6.保密条款 26.1 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书面和磁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6.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6.3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八、其他 27.质疑 27.1 投标人如对招标各环节进行质疑,应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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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本项目评分标准为:

     评分因素 分值分配 投标报价 15 分 商务部分 11 分 技术部分 54 分 服务部分 20 分 合计 100 分

     二、 评标 细则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 (15 分)

     价格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其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五条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15 商务部分(11)

     软件集成开发水平2 分 1、软件成熟度认证:CMMI5 等级得 2 分,CMMI4 等级得 1 分,CMMI3 等级得 0.5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2 安全服务运维水平5 分 1、信息服务管理:具备 IT 服务管理体系证书 IEC20000 得 1.5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5 2、信息安全管理: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EC27001 得 1.5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3、ITSS 运维能力:一级得 2 分,二级得 1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诚信评价情况 4 分 考察 2012-2015 年获得 AAA 级诚信评价的情况,获得 AAA 级诚信评价 3年及以上得 4 分;2 年得 3 分;1 年得 2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 技术 (54 分)

     技术团队实力 3 分 除拟安排的项目经理外,其他团队成员的资格情况:

     1、具备数据库 Oracle OCP 认证 1 个及以上得 2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备系统架构师证书 1 个及以上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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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产品成熟度和可靠性 5分 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支撑平台软件,具有对应《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5 分,其它情况不得分。(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5 技术实施经验 5 分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满分 5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必须与合同上名称完全一致,其它情况不得分)。

     5 技术方案响应40分 需求分析 根据供应商对各包项目需求的理解情况,包括对系统现状、应用环境、体系结构需求、功能需求、性能要求和实施要求等内容进行评审:

     需求理解透彻、综合分析准确完整,得 8-10 分; 需求理解合理、综合分析较准确率完整,得 4-7; 需求理解较浅、综合分析准确完整程度一般,得 0-3分。

     10 设计方案 根据系统设计思想、功能设计,01 包特别是暴发系统升级、02 包特别是架构技术、03 包特别是污染物系统和微生物系统升级设计及方案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设计方案符合要求、没有缺陷得 8-11 分; 设计方案有一定不足得 4-7 分; 设计方案没有可取之处得 0-3 分。

     11 项目管理 根据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方案和建议(包括项目进度控制、质量保证、范围控制、配置管理、文档管理、风险控制、人员控制)进行评分:

     项目管理方案和建议切实可行得 8-10 分; 项目管理方案和建议可行度一般得 4-7 分; 项目管理方案和建议较差得 0-3 分。

     10 项目开发策略 根据应答人的项目开发策略的合理性(包括系统技术路线、体系架构、产品选型、标准规范)进行评分:

     开发策略完全符合要求得 8-10 分; 开发策略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 4-7 分; 开发策略与项目关联度不强得 0-3 分。

     10 服务 (20 分)

     培训计划5 分 培训计划是否详实、合理、可行:

     培训计划合理得 4-5 分,培训计划比较合理得 2-3 分,培训计划较差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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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0-1 分。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0 分 根据供应商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情况(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内容)进行评分:技术支持得力、响应迅速得 7-10分,技术支持比较得力、响应速度一般得 3-6 分,技术支持较差得 0-2分。

     10 时间进度安排 5 分 投标人应充分阐述工作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充分保障和配合应用系统的上线部署工作,按投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进度安排妥当合理得4-5 分,进度安排比较合理得 2-3 分,进度安排不合理得 0-1 分。

     5

     注:1、评分分值及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最后得分,并以此作为排序、推荐的基础。

     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所有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技术及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推荐排序为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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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第 1 包:2017 年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升级 一、项目背景 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是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的全部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级以上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置的所有发病人数在 2 人及2 人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该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信息录入、信息列表、信息审核、信息退回、和信息查询。其中信息录入是指一起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暴发事件经流行病学调查结案后的信息的填报。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主要内容 根据 2016 年全国各单位使用情况及反馈的建议,在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针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现有业务流程和各个监测点(包括区县,市级,省级)的建设性方案,对目前的全国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系统做系统升级和业务数据的相关调整,保障 2017 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顺利完成。具体升级需求内容为:

      整理机构单位信息,清理不再使用该系脱的单位与用户。

      保障报告上报流程的正常运行,丰富上报报告校验,保证上报数据的完善性。

      优化报告统计模块的查询速度。

      保障统计模块各个统计功能的统计结果正确性,排查统计程序,矫正统计功能出现的错误。

      优化统计功能,增加统计图表类型。

      建设可视化模块,实现暴发事件地图查询功能。

      将现有数据库迁移至 oracle 数据库。

      清理数据库历史脏数据、异常数据,减轻现有数据库负担。

      保障系统使用与新增报告的上报。

      满足季度、年度报告中所需的图表。

      满足基础报告中数据分析的要求,例如表格格式、文字说明模板)。

      系统字典标准化。

      维护、清理、更新系统基础字典表,地区字典更新为 2017 行政区划字典。

      维护 Excel 导入模板。

      其他保障 2017 年监测数据录入的功能及工作。

      人性化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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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二)项目技术要求 根据统一的信息化标准进行设计和实施,并参考业内先进的食品安全监测方面数据库建设思路,与业务部门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实现紧密协同,满足项目验收要求。

     (三)实施培训要求  供应商负责配合甲方,完成从项目启动实施至项目合同结束内的所有培训工作;  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完整详细使用说明书、详细设计文档、程序源代码及测试报告等项目中所有文档产出物,并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四)服务承诺要求  在质量保障期内,如果项目需要必要性改进,供应商要调查原因并完善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的要求,以上都应是免费的;  供应商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应提供项目终验后 1 年的项目免费维护服务。

     1)质量保障 在质量保障期内,如果项目需要必要性改进,供应商要调查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模块,以上都应是免费的。

     此外,在项目执行中、试运行、初验、终验等各个阶段,均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供应商需安排至少 1 名项目技术支持人员保证每周 2 个工作日在招标人驻地工作。

     ②招标人向供应商发出的工作单回复时间不能超 3 个工作日,且回复内容准确无误、清楚明了。

     ③缺陷的修改完成时间(包括投标人的测试时间)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其他需求应该在约定时间完成。

     ④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健壮性,避免因项目系统缺陷造成用户投诉,否则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驻场服务保障 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后,在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 1 名项目技术人员保证每周至少 2 个工作日在甲方提供全时间驻地服务,专门执行日常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实时响应支持技术保障工作,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建立系统运行保障体系。

     对本系统提供每天 24 小时响应服务。紧急故障时,需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维护期内,执行单位应协助主管部门搜集整理用户提出的需改进的问题,并根据业务办理变化,负责项目小功能简单修改及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技术缺陷,并及时发布。

     (五)文档和阶段评审要求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项目执行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出物文档等(包含项目验收后调整和补充的项目成果和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并分阶段按时提交。

     工作阶段

     工作阶段提交成果 前期阶段

      《项目执行计划和技术方案》 需求分析

      《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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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应用系统设计 《设计文档》《数据字典》 项目场景应用 《项目设计场景测试用例》 系统验收

      《项目验收报告》《项目终验报告》 培训

      《培训计划》《培训材料》 其他

      《项目工作周报》《会议纪要》等 (六)安全保密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应包含且不局限下述内容:

      不透露招标人及招标人系统中的数据信息;  不透露招标人系统的配置、设置及其他与系统有关的信息。

     (七)项目周期要求 按照项目系统的设计要求,项目执行工作拟分为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初步验收、试运行、最终验收等几个阶段。执行单位应根据项目总体的进度安排,做好项目的进度计划、安排,在保证系统总体质量的前提下做好项目总体进度控制。

     自采购人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 4 个自然月内完成所有系统开发、实施和验收。

     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需求说明书及总体进度安排,制定完整的执行周期表,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进度控制。

     (八)项目产权要求

      在本项目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计算机项目、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所有(开源软件及遵循开源软件许可协议的软件除外)。项目结束时项目执行单位应提交项目执行的所有文档(包括文字资料和电子文件)和程序(包括源代码和运行程序)。项目执行单位未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许可,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开源软件及遵循开源软件许可协议的软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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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第 2 包:食品中微生物危害暴露风险分级和疾病负担评估模型建设 一、项目背景 为了加强我国食品微生物危害风险管理和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家高层次人才发展计划”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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