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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市场监管的方法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3-07 点击:

    摘要:当前,外渠道购进卷烟仍是扰乱烟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基层专卖管理人员也把“严厉打击卷烟的非法流通渠道”定位为自己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而有些卷烟零售业户在利益的驱使下,把法律法规抛之脑后,仍在进行着外渠道购进、销售卷烟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文作者结合东港市烟草专卖局实际工作经验,深入剖析外渠道卷烟违法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并对该行为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键词:外渠道、卷烟、基本特征、解决办法  

       

    引言  

       

    东港市地处辽东半岛东端,南临黄海,东依鸭绿江,隔江隔海与朝鲜半岛相望,属沿江、沿海、沿边地区,是中国海岸线上最北端的市(县)。东港市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全市有汉、满、朝鲜、锡伯、蒙古、回、苗等16个民族,总人口65万人。市辖20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5个农场,1个林场,250个村(居)民委员会,2059个村民组,人口密度为262人/平方公里。东港市距沈阳323公里,距大连300公里。正是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加之便利的交通运输方式,使得外渠道卷烟通过各种方式流入我市。  

       

    1   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基本情况及案件分析  

       

    1.1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基本情况  

       

    自2008年以来,东港市局每年都有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发生,案件数量也在逐年递增。  

    2008年,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2起,查获卷烟数量650条,涉案总价值5.4万元;
      

    2009年,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8起,查获卷烟数量1250条,涉案总价值9.1万元;
      

    2010年,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17起,查获卷烟数量2100条,涉案总价值10.2万元。  

               

    2008-2010年度查处外渠道卷烟基本情况表  

    项  目  

    年   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查处案件数量  

    2起  

    8起  

    17起  

    查处卷烟数量  

    650条  

    1250条  

    2100条  

    涉案总案值  

    5.4万  

    9.1万  

    10.2万  

       

    1.2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典型案例  

       

     2009年1月5日 ,经知情人举报,东港市烟草专卖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与公安人员在本市黄海水产品批发市场一配货站内查获外渠道卷烟“软长白山”、“软玉溪”、“蓝芙蓉”共计3个牌号225条卷烟。现场对该货站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询问,由于卷烟实施了伪包装,货站工作人员并不知情,执法人员依法对卷烟先行登记保存。后经当事人到货场取货得知卷烟被查扣,便来到我烟草专卖稽查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经询问得知,当事人裴某某为非持证户,由于从事边贸生意需要卷烟,便托人从外地购进这些卷烟用配货车伪包装托运至我地,当事人由于是托人从外地购烟,所以对外地购进卷烟的情况不了解。  

     2010年3月23日 ,经知情人举报,东港市烟草专卖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与公安人员在本市菩萨庙镇一商店内查获外渠道卷烟“红塔山”、“中南海”、“云烟”等共计18个牌号253条卷烟。通过现场对当事人刘某询问得知,该批卷烟是外地卷烟商贩在销售食品的同时借机向其销售,由于当事人考虑当地缺少上述卷烟,虽然价格比当地烟草公司的批发价格要高(加价1-2元),但考虑卷烟的销售,还是要了这些卷烟。当事人对向其供应卷烟的商贩基本情况不了解,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2010年4月13日 ,通过知情人举报,东港市烟草专卖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公安人员,在本市孤山镇中一综合商店内查获外渠道卷烟“小熊猫”、“七匹狼”、“长白山”等共计7个牌号250条卷烟。当事人刘某某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有固定经营场所。当事人刘某某由于店中缺少卷烟销售,便在外地购进上述卷烟,并通过东港至该地送食品的货车将卷烟捎至店内进行销售。购进卷烟价格高于当地烟草公司批发价(每条加价五角钱),卷烟供应者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不是很清楚。  

     2010年4月29日 ,经知情人举报,东港市烟草专卖稽查大队与公安人员在本市孤山镇一商店仓库查获外渠道卷烟“七匹狼”、“长白山”、“恭贺新禧”等共计13个牌号486条卷烟。当事人许某某称该卷烟是他从外地一张姓男子手中购进,准备在自家商店零售。当事人许某某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有固定经营场所。供其卷烟张姓男子与其有生意来往,对于他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不是很了解。  

     2010年10月11日 ,经知情人举报,东港市烟草专卖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与公安人员在本市果菜批发市场一烟酒店内查获外渠道卷烟“长白山”、“恭贺新禧”、“玉溪”等共计8个牌号192条卷烟。当事人崔某某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有固定经营场所,卷烟来源方式是当事人与外地联系后通过配货车运至我市,外地卷烟的购进渠道当事人不是很清楚,卷烟供应者信息较为隐蔽。  

       

    1.3查处外渠道卷烟案件基本情况分析  

       

    通过查处案件对当事人询问笔录可以看到,历年查处的案件中,在询问当事人对购进卷烟的用途上,个别当事人的回答是给朋友或自己做边贸生意用,还有一部分为零售户亲自销售。再则从运输方式上来看,大部分是通过配货车、返程车、他人托运的方式进行运输携带,还有少数人采用亲自到外地购进的方法。由于采用伪包装的形式,托运人不清楚携带的是什么物品,所以对承运人这块就难以进行处罚,助长了其“与我无关”的嚣张气焰。以2010年东烟第164号案卷为例,当事人通过市内大型配货站从外地购进卷烟,并通过伪包装的形式(美的饮水机包装箱)混淆我们的视线。在查处现场,配货站工作人员不清楚情况,而在提货单上也并不写明货物真实名称,而是通过填写虚假名称进行托运,通常以文具、食品、玩具等为主,使得查处工作变的十分困难。再说卷烟货主,通常在当场查获的卷烟,并没有货主认领,使现场第一手资料难以固定,等案发后如果是真烟,货主再出现前来认领,如果是假烟便无人认领。  

    从查处案件卷烟品种、数量上看,查获的外渠道卷烟品种有长白山、利群、软硬红河、七匹狼,主要是以紧缺品牌为主,其次还有恭贺新禧、软小福、软硬玉溪、云烟、红梅系列等。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外渠道卷烟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一方面是由于烟草专卖加大了查处力度,对外渠道卷烟的打击力度有所加大;
    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利益的驱使下,加之部分品牌卷烟紧缺,使得不法烟贩活动更加频繁。  

       

    2   外渠道卷烟的运输方式  

       

    经过调查,外渠道卷烟的运输方式主要有出租车(返程车)携运、物流配货站(托运部)伪装运输、通过乡镇大型配货站配货并集中送货,外部违法户直接送货,还有少部分采用亲自到外地购进的方法。  

       

    2.1出租车(返程车)携运  

       

    指通过出租车(返程车)进行非法携带运输卷烟活动。这种方式隐蔽性极强,如没有知情人提供线索,查处起来十分困难。  

       

    2.2物流配货站(托运部)伪装运输  

       

    指不法烟贩通过物流货运站、托运部等物流企业托运违法卷烟。这是近年来不法分子托运外渠道卷烟最常用的方式。该方式隐蔽性高,货运站(托运部)内所托运货物众多,各种各样的包装层出不穷,经过伪装后的卷烟混迹其中,极易隐藏。此外,发货人在发货时故意填写虚假信息或信息残缺,使得不法分子在隐瞒了货物真实信息的同时也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2.3乡镇大型配货站配货并集中送货  

       

    这种方式主要集中于临近外地卷烟流入我地区的乡镇结合部,采用在该地区集中收货配货,并由当地不法烟贩通过货运车辆集中运达,再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送货。他们大多数以送食品为由,来到各零售店内,在销售食品的同时销售外渠道卷烟。在以往我们查处的案件中,即使我们在零售店内查获这些卷烟,但由于店主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谁给其供货“守口如瓶”,给根源查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2.4外部违法户直接送货  

       

    这种方式与第三种方式有相同的地方,不同之处则在于送货的主体变成了外渠道卷烟的直接拥有者。他们通过到我市零售商店销售食品、啤酒、卫生纸等物品,将我市紧缺的卷烟品牌以当地烟草公司批发价加价1-2元的方式销售给当地零售户,由于是当地的紧缺品牌,这些卷烟也格外的受“欢迎”,零售户也自然而然的接收下来。  

       

    3   销售外渠道卷烟零售户基本特征  

       

    具了解,流入的外渠道卷烟以真品卷烟为主,销售外渠道卷烟的零售户多以大户为主,并逐渐形成向中小零售户及无证户辐射的趋势。卷烟销售大户通过非法渠道,购进本市紧俏卷烟,对一般大销路品牌按烟草公司批发价格或稍高于批发价搭配副食品销售,同时用低价竞销办法垄断市场,牵制零售价格,造成无序竞争,导致中小卷烟经营户利润微薄。因此,部分零售户销售正规渠道卷烟积极性不高,对烟草公司忠诚度低,存在从外渠道进货的现象。  

    销售外渠道卷烟的零售户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在销售过程中,他们会将这些外渠道卷烟通过“伪装”的形式进行销售。不论专卖执法人员怎么检查,都难以发现。例如,将外渠道卷烟改换包装、外渠道卷烟与正规渠道卷烟混淆销售、外渠道卷烟隐藏销售等。  

    对于无证业户的卷烟来源,通过日常市场检查及几次联合工商部门的取缔行动,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无证业户手中的卷烟为外渠道卷烟。经调查得知,这些外渠道卷烟来源为部分持证业户供给。持证卷烟零售户卷烟分配量基本饱和,这些持证户通过我们日常检查表面上不存在销售外渠道卷烟的现象,但是他们通过各种伪包装等形式将外渠道卷烟销售给无证业户,由于无证业户不受《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有烟卖就行”的思想,对于卷烟的来源他们也从不过问,所以为外渠道卷烟的销售架构了市场。  

    以东港市为例,辖区现有无证业户400户,以1户每月销售外渠道卷烟25条为例,12个月(一年)则销售300条,400户销售量为120000条(2400件),数量之惊人是我们难以预见的。对于无证业户销售外渠道卷烟的问题,我们只有在日常与工商部门的联合取缔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实质上无法解决根源问题,他们往往会在我们行动中主动配合我们,但是执法人员前脚刚走,他们又会肆无忌惮的将卷烟上架,继续摆卖卷烟。  

    近年来,对于无证业户我们一直在探讨有力的解决办法,但是由于个别问题使得我们难以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解决。  

    一是部分无证业户存在合理布局不够的问题,这也是日常办理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
    二是经营场所与住所混同,存在吃住一体的较多;
    三是离固定的送货路线较远,存在费时、费力、费用大等问题,这些问题为配送部门带来极多不便;
    四是临时建筑较多,多为彩钢房,无固定房屋证明等手续,部分零售点存在季节经营现象,并存在弃店转让等现象。  

    以上这些因素,都是无证业户在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合理布局以及《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使得这些无证户在零售许可证的办理上无法逾越。大量无证业户的存在,也为外渠道卷烟的销售开辟了有力的市场环境。  

       

    4   外渠道违法户货源来源及货源组织方式  

       

    通过调查得知,外渠道卷烟商贩通过事先到我地区进行了解情况,掌握缺货卷烟的品牌后,大约一周集中两天的时间在两地区某个地点集中存放,待攒够一定数量后,他们就会通过配货车、大客车等运输工具从高速公路、国道等调入到我地区进行销售。在调查中,这些商贩以每条加价1-2元左右进行收购卷烟,大约一周每个品牌可以攒1-2件,之后通过配货车、大客车、出租车(返程车)或通过将卷烟隐藏在送食品车内的方式,通过高速公路捎至我地进行销售。但他们不是每周都会这样,他们会根据我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集中发货,活动周期根据市场变化而变化。当地的大贩子采用非常隐蔽的手段进行藏匿卷烟,而且没有规律性,不是在商店就是在住家内,再不就是利用车辆等方式进行交货。总之为了牟利,不法烟贩花样之繁多、方法之多变是我们难已预见的。  

       

    5   流入的外渠道卷烟藏匿方式  

       

    从现阶段来看,流入我地区的外渠道卷烟藏匿方式较多,隐蔽性也极强。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在零售户非经营场所内藏匿,主要集中于居民楼内、零售点周围的商业经营场所、居民区厦子内,还有就是在一些废弃的工厂及仓库内;
    二是一些零售户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将这些外渠道卷烟存放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多是藏匿于库房内、床下、冰箱内,还有甚者直接将装饮料的箱子倒空,将卷烟放入其中,并直接放在经营场所内,上面再用其他食品箱压住,以起到混淆执法人员视线的作用。  

       

    6   对外渠道卷烟违法犯罪行为的解决办法  

       

    6.1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管  

       

    加大查处力度,把非法托运等物流业的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适时组织工商、交通、公安、烟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物流领域犯罪。对多次违法承运的物流企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罚。  

       

    6.2加强市场检查  

       

    加强市场检查,特别是无证户和偏远客户的检查,通过市场检查调研,收集信息,抓住线索,对符合合理化布局管理规定的业户及时办理卷烟经营许可证。对于无证户的办理上应开辟蹊径,对于繁体地段、店况较好的无证业户,应考虑缩短合理布局距离上的要求,为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于无证户的办理要做到心中有数,档案建立规范,并做到增、减及时,防止出现无证户档案只增不减的情况发生;
    其次要建立市场信息采集点,每个专管员在辖区内建立一定数量的市场信息采集点,掌握辖区经营动态,并对辖区零售户实行分类管理,以增强管理的针对性。  

       

    6.3加强宣传力度  

       

    宣传的主要对象为货运站、客运站托运站、出租车公司等物流企业以及司乘人员。宣传要讲究措施,一方面讲明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承运的后果,另一方面向他们宣传国家对打击卷烟违法行为的奖励政策,鼓励他们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6.4加大堵截力度  

       

    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区域间协作机制,增强对运输渠外烟、假烟、走私烟行为的打击力度,切断非法卷烟的运输分销途径。要加大对眼线的培育力度,进一步发挥眼线的作用,加强有效信息的收集力度,加大非法涉烟的信息收集和举报有奖宣传力度,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  

       

    6.5收集零售户信息  

       

    积极收集并整理外地人口在本地区经营烟酒商店的名单,并将他们列入重点监管户,监视其是否存在从外地购进卷烟的现象,收集线索的同时,力争能够“以小见大,以大见网。”  

       

    6.6细心周到服务于零售户  

       

    对于入网的零售业户,业务部门应尽量满足业户的卷烟需求,要将服务与执法完美结合,用实际行动去感染他们,只有将烟量供应上去,才会使他们主动放弃购进外渠道卷烟的想法,使他们从本质上杜绝外渠道卷烟。  

       

    6.7加大对信息的收集工作  

       

    通过市场的实地走访和实地调查,进一步摸清外渠道卷烟辐射我地的实际情况,并积极向上级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结束语  

       

    专卖管理是“卷烟上水平”的内涵所在,加强市场监管 提高市场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专卖管理工作,是“卷烟上水平”的根本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深入领会“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的根本目的,结合本地实际特点,立足本职工作,把打击“外渠道购进卷烟行为”作为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与时俱进地提升专卖管理各项工作,奋发有为地服务于行业“卷烟上水平”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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