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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访三评专项活动调研报告】走访贫困户调研报告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3-05 点击:

    关于赴济源、三门峡、洛阳  

    开展“三访三评”走访调研活动报告  

    (李山林、金红俊调研组)  

    根据《*****关于开展“三访三评”走访调研活动的通知》(*****〔2012〕47号)的安排,本调研组于 2012年3月8日 - 3月18日 期间,先后对济源、三门峡、洛阳三市的“三访三评”深入“大走访”活动以及其它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方式和调研对象  

    按照调研通知要求,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企业和林农等形式对各项内容开展调研。  

    此次调研对象包括:济源市局、第二派出所、愚公林场、愚公镇迎门村、召开了林农座谈会(22人)、民警座谈会(14人)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及涉林违法人员座谈会(8人);
    三门峡的灵宝市局、灵南派出所、灵宝市新华兴发密度板有限公司、召开了民警座谈会(9人)、林农座谈会(12人);
    洛阳的洛宁县局、吕村林场、第一派出所、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野鸡养殖厂、并召开了林农座谈会(6人)、民警座谈会(6人)、涉林违法人员座谈会(9人)。  

    二、调研情况  

    (一)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济源市: 2月24日下午 ,****局长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识到了该市森林公安工作与省局工作要求存在的差距,要求各部门结合2012年工作要点积极开展全局工作,同时赵小中局长要求全体民警要实现“两个结合”:一是把贯彻会议精神与“三访三评”活动结合,征求社会各界对森林公安局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树立新形象;
    二是把贯彻会议精神与“春季严打”相结合,集中整治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市局班子齐全,主要领导进入了市林业局班子,但目前职级待遇仍未解决,仍是正科级。  

    三门峡市: 2月27日 ,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3月9日 ,召开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1年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签订2012年目标责任书。目前,市森林公安局党委组建工作已以市林业园林局名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市本级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前期相关手续基本全部办理完毕,相关部门正在对建设地址进行公示,下一步将着手开始招标,进行施工建设。  

    洛阳市: 2月24日 ,市森林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全省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3月9日 ,召开全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传达国家局和省局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1年全市森林公安工作,表彰2011年全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2012年度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签订《2012年度森林公安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会议要求,2012年要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大局,继续坚持“抓机遇、打基础、抓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加压奋进,攻坚克难,全面开创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目前,洛宁县局建成了高标准的执法办案区,并已投入使用。市局第一、第二派出所已组建完毕,第三、第四派出所在局刑侦队、治安队加挂牌子,合署办公。汝阳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办公场所已具备,但因县局编制少,派出所目前警力只有2人。  

    (二)“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开展情况。  

    济源市: 2月13日 ,市局认真制定了《济源市森林公安局“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主动与济源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一创双优”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三访三评”活动落到实处。在“三访三评”活动中,济源市森林公安民警共走访了5个城区办事处、11个乡(镇),走访群众200余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余份。针对走访发现的一些地方为了加快绿化美化的进程,直接采挖多年生树木进行异地移植,导致济源市天然林保护区内出现了乱采滥挖树木、毁林毁地等现象,把规范树木采挖作为“春季严打”的一个重点,一方面组织全体民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一方面加大对当地群众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目前,将《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1500份,由4个基层派出所及刑事侦查队发放到全市各国有林场及镇、村、办事处。  

    三门峡市: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本地实际,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机关明确了活动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协同抓的责任机制;
    各单位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抓住“访”、“评”两个关键环节,着力在深化“访”字上做文章、在深化“评”字上下功夫,真正把森林公安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创新方法,把登门走访、进门座谈等传统走访形式与网络平台、微博等新的沟通平台有机结合起来,开辟“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网络阵地,拓宽走访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评议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群众351人,走访行政、企事业单位220人,走访专业运输企业12家,检查运输木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车辆24台次,整治林区治安乱点12处,整改8处,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54条,整改26条;

    提供各类咨询服务176次。  

    洛阳市:为了更好地开展“三访三评”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市局成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全市森林公安及机关围绕“大走访、办实事、开门评议”、“清积案、严执法、树形象”、“化纠纷、解矛盾、保稳定”、“打犯罪、治乱点、保平安”、“学典型、创先进、争优秀”等几个方面,集中开展活动。“大走访”活动期间,洛阳市局因调解群众纠纷获得由高新区辛店镇村民送来印有“人民卫士一心为民”的大红锦旗。与此同时,洛宁县局采取短信平台,发放宣传日历、警务联系卡、执法口袋宝典,实施墙壁文化等形式与开展的作风转变年相结合,切实抓出了实效,并提出十八项措施,有力加强了队伍管理,提升了森林公安形象。  

    (三)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情况。  

    济源市:2月中旬,市局制定了森林公安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接访要求、领导包案规定和回信回访要求,同时制定了局长接待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局长接待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0起,其中市长热线7起,省局督办一起,来访2起,已调解办结6起。省局督办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门峡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市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案。成立领导小组,选择一批重点信访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停访息诉;
    二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由市局一把手亲自包案,集中力量彻底查办,确保案结事了;
    三是督导评查,务求实效。在此期间,市局采取巡回督查、通报进度、推广经验等形式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对省局挂牌督办案件,逐案查办,切实做到结案停访。活动开展期间,共办理信访、督办案件18起,其中省局批办件9起,群众信访9起,目前已全部办结或停访息诉。  

    洛阳市:活动开始以后,全市在上级交办的基础上,主动与当地林业部门、公安信访部门沟通,将掌握的森林公安信访案件以及2010年以来开始信访、至今尚未停访息诉的案件、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纳入排查治理范围。采取包案到单位、包案到人,限期办结等办法逐案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大部分信访案件已得到妥善化解,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仍在加大力度调处中。  

    (四)召开座谈会情况  

    调研期间共召开林农座谈会3次, 共40位林农参加,走访林场2个。通过座谈了解到:森林公安机关能够积极参与林场的护林防火任务,切实为林农提供服务(政策咨询)、解决困难(节日慰问困难林农户),并能做到及时处警,严格执法。无论是林场还是林农都对森林公安工作都给予高度评价。  

    召开民警座谈会3次,共29位民警参加。座谈期间了解到:大部分民警都解决了政法编制,民警待遇得到落实,工作情绪高涨,只有三门峡12人未得到解决,洛宁县森林公安民警的工资只有70%纳入财政预算;
    由于办公用房不足等原因,大部分民警的工作条件不是很好。另外,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办案经费短缺。  

    召开涉林违法人员座谈会2次,共17人参加。涉林违法人员均是因为不了解林业政策法规才致使受到处罚,在受到森林公安局的批评教育或者处罚后,了解了林业法规,明白了森林公安的职责,也对森林公安执法给予理解和肯定,反映森林公安机关能够做到秉公执法。  

    走访林木经营加工企业5家、召开座谈会3次,共13人参加。通过座谈了解到:这些企业或者养殖户与森林公安机关关系密切,经常受到森林公安的帮助和支持,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手续办理服务,跨区域的协调沟通等,均有受到森林公安机关的保驾护航,对森林公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对省局制定的执法量化考评办法的意见和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  

    济源市:考评时若只注重案件数量,对林区管理好,林区治安较规范的地区来说是一个不利因素,更应该注重案件质量,确保每办一个案件都要办成铁案,避免不必要的信访事件出现。省局应出台统一的案件办理质量标准,应用于执法考评。  

    三门峡市:对部分条款建议如下:  

    1、“第六条”增加:查获跨区域涉林刑事案件每起加3分(比如查获异地非法猎捕犯罪行为等)  

    2、“第九条”增加:加分项“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成绩突出的(林区防控能力强、治安案件办理中有特殊贡献等)加5分”;
    “实际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指导、协调作用,对案件的侦破起到明显作用或直接侦破的,每起案件加3分”。扣分项“辖区发生重特大涉林案件,不能及时处理的每次扣2分”。  

    3、“第十条”修改为:按照《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参评单位年度考核评议得分,除以本单位在职在岗民警人数,换算出百名民警执法质量系数,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系数。  

    “参评单位案件办理得分与综合绩效得分之和,除以该单位应有民警数(以实际林区管护面积和省局确定的管理岗位数计算出),为该单位年度量化考评基础得分,基础得分乘以该单位执法质量系数,为该单位年度执法办案量化考评最终得分”  

    “第十一条”增加:“省局抽卷检查,若发现办理假案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评议资格”,并按“纪律条令”严肃处理。  

    洛阳市:1、执法量化考评办法的建议:第十条中“该单位在编在岗民警人数”应为已过度的在编在岗实战民警人数(以县编委批复设置实战机构中的行政编制人数为准);
    第六条中的分值设置,建议提高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分值。  

    2、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提高森林公安机关网络执法和监督系统的后台维护及服务水平,为执法办案提供更好的保障。遇到的问题有服务电话无人接听、网络签名系统升级后一直不能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告知听证权利通知书”严重出错、没有听证权的告知、刑事案件撤销不能直接转入林业行政案件、网上文书的模板不够完善规范。  

    三、市、县森林公安机关恳请省局帮助解决的问题请示  

    三门峡市:1、2010年12月,从林业部门调任4名同志到市局工作。其中,孟宪华同志任市局刑事侦查大堆教导员(正科级)、张红军同志任市局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元月份任主任科员,以上两位同志是公务员编制;
     张玉 君同志任市局办公室主任(正科级)、赵艳丽同志任市局政治处副主任(副科级),这两位是事业编制。目前,该4名同志已在市局工作一年多时间,没有正式入警授衔,只能作一些机关管理工作,不仅对执法办案工作带来不便,还挫伤了工作积极性,建议省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解决入警授衔一事。  

    2、全省森林公安“三定”前,市局核定行政编制25个,在人员过度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市局6人,渑池县2人未纳入过渡和考试录用范围,没有过渡为政法编制。这些人在人员过渡前进入市局工作,均属于具有国家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工资财政统发,并且工作认真负责,在重要岗位任职。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一定程度上给队伍管理带来不稳定因素,恳请省局给予帮助,酌情妥善解决。  

    洛阳市洛宁县:民警雷阳的警号(410782)被占用,致使不能执法,请省局帮助解决。  

    四、先进单位推荐  

    通过调研,本调研组推荐洛宁县森林公安局为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先进单位。  

    洛宁县森林公安局通过“四个结合”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一是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利用周例会和月例会的时间对全体民警进行违令通报教育,组织全体民警签订了“十一项”承诺书,制定了 “八条铁轨”,并把这些制度和“七个禁酒令”、“五条禁令”一起制成喷绘张贴在每一个办公室的醒目位置,加强了队伍管理。把作风建设和思想建设作为主线,提出了“六种素质”和“六种意识”并融入到活动中,创造性地构架出了“金字塔理论”,切实提高了民警素质和文化修养,改变了工作作风,创新了工作思路。二是与省局提出的“两推两提”相结合。印制发放严打通告、宣传日历、“警务联系卡”2000余份,详细印制了案件受理范围、举报电话等信息,大大增加了案件线索;
    推出了“十八项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协作范围,扩大了案源渠道;
    建成了高标准的办案区,规范了办案场所、办案行为和措施。自1月份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77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治安案件8起,林业行政案件63起,案件办理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2%。三是与建设警营文化、坚持从优待警相结合。在办公场所悬挂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警示口号,如“维护形象,提升素质,强化责任”、“凝廉洁之气,铸中华之魂”、“作风要朴实,工作要扎实,任务要落实”、“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等;
    聘请医院专家进行健康讲座,印发以《生活方式与疾病预防》为名的健康小册子,同时定期组织民警体检,坚持从优待警。这些对民警实施的软性管理,大大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与建设标准化业务用房和派出所,加强规范执法相结合。洛宁县局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标准办案区,设有询问室、讯问室、侯问室、辨认室、信息采集室、人身检查室,并将办案区与办公区隔离开来,大大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措施;
    县局第一派出所工作秩序良好,办公规范,同志们警容严谨,士气饱满,展现了森林公安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方便执法、规范执法,印刷了“执法口袋宝典”,将涉林案件相关法律条款、处罚标准、办案程序等内容缩印在小册子上,同时也把这份“内参”小册子变成了“外宣”,使很多人主动参与到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行动中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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