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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办公会议制度_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3-01 点击:

    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为规范中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增强中心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廉洁,根据《区民政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与会人员  

    (一)会议时间、地点。主任办公会定于每周一下午14:30分在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遇节假日,则为该周上班的第一天下午14:30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与会人员。中心领导班子(中心主任、副主任),并视议题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二条  会议研究的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事关中心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二)中心重要工作部署、年度规划和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等问题;
      

    (三)中心部门的分工与调整,有关人事调动、聘任、奖惩等问题;
      

    (四)物品采购及工程项目的申报、改造和涉及金额2000元以上的财、物问题;
      

    (五)其他需要经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会议议题与相关工作  

    (一)各部门需会议研究的议题,应撰写请示或报告并附相关要求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备,方可上会讨论。凡只有议案,没有请示或报告及相关要求提交的材料的,视为上会材料不全,不得进入议事程序,待补齐材料后方可集体议事。凡没有提供齐备材料的,与会人员在表决时可以材料不齐为理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原始记录。  

    (二)各部门需会议研究的议题经分管领导及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议题及相关要求提交的材料送中心办公室汇总,以便及时分送与会人员。  

    第四条  会议议事程序和原则  

    (一)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所议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二)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所议事项时,按下列程序进行: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形成纪要。  

    (三)主任办公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中心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可由中心主任委托的其他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主持。会议须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题议事,不得临时动议。讨论时,中心主任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中心主任直接分管所议事项的,在补充介绍时也不能首先定调。  

    (四)议题讨论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该项议题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进入表决程序并进行表决;
    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会议主持人可宣布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五)会议实行逐项表决,不能数项议题一并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举手和书面等形式)。按规定须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到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六)主任办公会对所议事项形成决策时,须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在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中心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形成决策,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决策。  

    (七)主任办公会对所议事项形成决策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首长最后决定原则。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首长负责制的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在表决程序结束之后,由首长参考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当会议一旦作出决定时,个人的不同意见只能保留,不得表现出与会议决定不相符合的言行,也不得对外透露讨论时各人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五条  会议记录要求  

    会议记录应列明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与会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基本要素,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情况、表决情况和决策结果,如实反映会议的全过程。并于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中心领导核稿签字同意后,抄送区民政局。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的范围为福利中心主任办公会议。  

    推荐访问:办公会议 主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