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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3-08-20 点击:

    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8日至2019年1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东凤镇进行了巡察。2019年5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东凤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兼任,并设立综合协调组、台账管理组和督导检查组等3个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等相关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全盘接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认真剖析原因,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形成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以文件形式印发《东凤镇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镇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办主任,先后5次主持召开整改办工作会议,围绕具体整改事项,逐条逐项审议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棘手问题。在镇党委会上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时,注重压实镇领导班子责任,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注重长短结合,实现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注重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二、聚焦问题,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当前头雁作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层层传导理论学习压力不足、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等问题,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东凤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1)针对“镇党委未发挥头雁作用,在部署学习时没有统筹研究、提出思路,而是由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方案”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19年共组织学习“第一议题”33次。

    二是积极发挥镇党委牵头抓总的作用。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并部署安排学习贯彻任务。及时传达全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按要求组织召开东凤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要求,确保主题教育扎实有效推进。

    三是精心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出台《东凤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东凤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安排》,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政策方针,2019年共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7次,班子成员均认真记录学习笔记。

    四是深入开展镇领导班子成员领学带学活动。镇领导班子成员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必读书目,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各类文件和会议精神。在抓好自身教育的同时,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讲党课,先后开展2次领学带学活动,其中镇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学习宣讲1次,班子成员累计领学带学31场次。集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党课活动,班子成员累计讲党课20场次,其中镇党委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

    (2)针对“学习热度层层递减,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学习‘上热下冷’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坚持未巡先改,及时纠正问题。由镇纪委下发《关于对全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缺席人员的通报》,对部分中层干部缺席会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开展“学先进、精业务、建新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祝建党98周年”等主题党日活动,着力解决学习热度层层递减、学习“上热下冷”问题。

    二是制定学习方案,严肃学习纪律。制定《东凤镇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东凤镇严肃学习培训工作纪律的通知》,并对《学习方案》和学习培训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大部分基层党组织能够落实《学习方案》要求,认真自觉地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

    三是突出学习重点,加强机关干部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干部大会、专题研讨班、宣讲报告会等方式,组织机关中层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自巡察组进驻以来至2019年12月,累计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镇举办的专题培训24场。指导党员运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常态化学习,全镇“学习强国”注册党员数2853人,非党员(群众)5345人,持续掀起学习热潮。

    四是配强宣讲师资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宣讲。组织镇宣讲团讲师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宣讲员培训班,讲师成员由原来10人增至15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共142场次。

    五是完善考核评价,提高学习实效。制定《东凤镇2019年党组织考核方案》,将贯彻落实《东凤镇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学习安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指导下级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和党员学习培训计划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切实提高党员学习教育实效。

    (3)针对“与地方实际联系不紧密,学以致用效果不佳”问题。

    一是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调研工作方案》,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4份。印发《东凤镇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工作方案》,切实把系统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份。印发《关于开展“重振虎威十大行动”深调研的工作方案》,确定10大行动16个专项研究,形成16份专题调研报告。

    二是注重促进调研成果转化。通过开展深调研活动,明确坚决打赢经济翻身仗、加快实现高质量崛起的总体目标,聚焦产业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干部士气等重点工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为中山重振虎威贡献东凤力量。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专题调研,成功在全市率先建成智慧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创新实行城市道路“路长制”管理,高规格承办了全市文明创建现场会。通过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调研,在全市率先完成南沙港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得到项目方的书面表扬,并成功争取南沙港铁路在东凤设立客运站。通过深化政务改革调研,实现行政效能持续提速,94项业务实现网上办,精减9类证明材料,房地产权登记类项目由25个工作日大幅缩减至5个工作日。

    三是强化重点工作跟踪问效。组织人大代表先后对交通整治、农村垃圾收集点建设、“三清三拆三整治”和智慧城镇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视察。对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十件民生实事进行专项督查,并动态将镇党委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及时纳入督查督办,2019年共对267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其中已完成102项,按计划推进的122项,合计占比84%。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当前大局意识不强、视野不宽等问题,针对考虑问题有时局限于东凤利益,对于一些棘手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在政策执行时忽视了纪律的刚性约束等现象,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东凤落地生根。

    (4)针对“融入西北组团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主观能动性不足”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宣讲活动16场,参加人数约1800人。印发《关于成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六个专项小组的通知》,设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专班。印发《东凤镇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在规划、交通、产业、创新、文化、公共服务、特色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印发《东凤镇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截至2019年底,全面完成新十水线东凤至小榄段联通建设项目;完成10个村(社区)垃圾收集点升级改造和5个公厕改造;邀请广州话剧团到我镇演出,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圈;组织12家企业参展2019年中国广东(越南)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二是主动融入西北组团发展。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出加快推进佛山轨道交通11号线延伸到城市轨道2号线、6号线的建议,十水线(东凤段)已完工通车,成功争取设立南沙港铁路东凤客运站。对西北组团9条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其中部分项目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库。

    三是大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镇党委安排经信部门与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团队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东凤镇产业发展研究总报告》,明确今后产业创新发展要着力实施市场拓展工程、企业家工程、招商选资工程、劳动力提升工程、机器换人工程、土地配置与空间规划工程、企业组织提升工程、产业共享工程、政策服务工程、oem强化工程等十大工程,大力推进“家电云谷”区域品牌国际化推广,把东凤镇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智能小家电产业基地。顺利通过“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复评,并升级更名为“中国小家电创新基地”。

    (5)针对“国有(公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不及时”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组织镇政府相关领导、镇属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我市关于镇区公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按照市政府的改革思路、目标和措施,有序推进我镇公有企业改革工作。

    二是明确公有企业改革思路。镇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公有企业改革工作部署会,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明确镇属公有企业管理机构,对镇属企业进行管理,逐步完善理顺股权关系,搭建好镇属公司架构;完善镇属公有企业管理方案,包括建立人员管理、目标考核、奖励激励等机制。

    三是健全镇公有企业管理机制。印发《东凤镇公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成立东凤镇公有企业管理机构,负责全镇公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公有企业管理架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四是分类处置“僵尸企业”。注销既无重大资产、也无实质业务的中山市东凤科创管理有限公司。将东凤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控股的中山市东凤安防科技公司转让给东凤镇投资服务中心。接下来将按照积极稳妥、先急后缓的原则,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镇属企业改革工作。

    (6)针对“公务卡结算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深入摸查,查找存在问题。对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全镇56个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违反《东凤镇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的情况予以通报,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责成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对违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支出一律不得支付。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重新修订《东凤镇镇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明确细化了公务卡结算目录和报销要求,并组织各单位负责人、报账员以及财政分局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严格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制定《东凤镇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对各预算单位的现金开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资金拨付、使用中的违规支付行为,要求触发预警的单位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7)针对“农村(社区)党员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老党员补贴发放制度学习。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组织组办、各党组织负责人、部分党务工作者约200人学习市对农村(社区)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给予补贴的有关通知精神,明确今后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

    二是规范老党员补贴发放工作。印发《关于规范村(社区)老党员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如发现有乱发、滥发老党员补贴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关于“党委政府依法治镇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当前我镇依法治镇工作存在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执法规范有待加强、守法意识有待提升、宣传教育有待强化等工作短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依法治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镇水平,塑造法治东凤新形象。

    (8)针对“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制定《东凤镇行政执法单位出庭应诉制度》和《东凤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东凤镇行政执法单位考核制度(试行)》《东凤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举办2期行政执法培训班,开展1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学法用法、专题法治讲座、集中法律培训等制度,明确要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五落实”。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素养,2019年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人员239人,实现公务员全覆盖。

    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并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先征询司法部门意见,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将政府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之内,保证项目依法顺利实施。2019年提请镇党委会审议的12项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司法部门先行提出审核意见。

    四是依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的通知》,目前全镇12个执法部门100%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按要求做到“出勤必带、执法必用、资料必存、专人保管”。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合格率为100%。

    (9)针对“镇属企业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组织对全镇13家镇属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未及时将捐赠款补充申报免税手续1次。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讨论重大事项的基础,凡提请镇党委会审定的重大经营项目首先征求司法部门意见,对具体经营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2019年提请镇党委会审议的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司法部门先行提出审核意见,其中涉及4个经营管理事项。

    三是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要求镇财政分局重新明确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各镇属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税法》等有关法律知识,要求各镇属企业的所有经营收入必须开具发票,依法依规纳税。

    (10)针对“政府部门服务监管企业不到位”问题。

    一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企季度座谈、镇领导驻点联系企业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定期走访企业,2019年共走访企业300多家次,帮助企业解决、协调融资、用工、用地等实际问题。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亲”“清”政商关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改革定力,坚决防止急功近利、贪功求名,以“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政领导班子的法治意识,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进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预防执法风险》专题学习。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镇内执法部门共开展26场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环保、统计、税务、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政策、“两违”等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力度。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市场监管分局在食品安全、无照经营、产品质量、商标侵权等方面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56宗,累计处罚金额73万多元。生态环境分局共立案查处20宗,处罚金额达120万元。城管分局对违法建设立案3宗,处罚金额近48万元。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对企业违法占用土地进行立案处理。

    4.关于“行政效率有待提高,不作为、慢作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分析不作为、慢作为时有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解决阻碍工作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成效不明显,必须全面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审批时限,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1)针对“‘两违’执法作为不够,没有产生有效震慑力”问题。

    一是制定整治方案稳步推进。成立东凤镇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山市东凤镇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计划在2020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加强执法巡查执法。每季度对镇域范围内实现巡查全覆盖,每周集中整治1次,每月通报1次,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整治。2019年,对巡查发现的“两违”案件全部及时落实整改。

    三是规范土地管理工作。组织执法部门学习《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指引》。组织召开东凤镇土地管理工作会议,集体学习《东凤镇农村土地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各村(社区)土地管理工作职责,派发3000本《农村宅基地政策法律知识问答》。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625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向群众派发《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惩治“两违”问题法律宣传手册》等宣传单张1200余份。强化“两违”整治效果宣传,2019年在“今日东凤”官方微信发布“两违”查处清拆推文10篇,东凤电视台播放相关新闻10条,在市城管局政务网刊登相关简报5篇,从而形成强大震慑。

    五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两违”监管情况列入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村(社区)控违职责,压实村(社区)巡查发现监管责任。

    (12)针对“行政审批超期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行政审批情况。对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行政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生态环境分局2015年4月至2019年5月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381宗,其中超时审批122宗,占比8.83%。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流管办受理审批事项共66761宗,超时审批531宗,占比0.795%。责成情节较为严重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在镇党委会上就超时审批问题作检讨。

    二是优化人员配置。选优配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并为生态环境分局优化调整4名工作人员,有效缓解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审批人手不足问题。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行政服务中心对376个审批服务事项中的79个事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其中开办企业全流程由21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房地产权登记类项目由25个工作日大幅缩减至5个工作日,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

    四是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培训计划》,全年共开展56场业务技能、廉洁纪律培训,共1650人次参训,切实提高受理审批效率及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修订了考核制度,坚持每月开展1次集中审批时限督察。公布了电话、微信、意见箱等投诉渠道,加强群众监督。镇纪委开展了行政效能、廉洁纪律监督专项检查,对环保分局、流管办超时审批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立即整改。截止2019年8月,超时审批项目审批完毕,整改至今未再出现审批超时现象。

    (13)针对“个别民生工程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相关情况。共梳理发现2013年至2018年期间未完成的年度十件民生实事相关工程项目5宗,其中4宗由于规划条件或土地办证等问题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迟,1宗由于施工方拖延等原因未完工。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方面,有2条提出存在安全隐患。

    二是分类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落实。人大代表于2017年提出的《关于安装和平水闸至吉昌孖沙渡头段围堤路灯的建议》,于2019年6月完工,共投入资金86.8万元。2018年提出的《关于东阜路一座危桥改造的议案》,于2019年7月底完成修复,共投入资金约8.9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封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工程处于终验阶段。今后将严格做好民生工程备选项目的审核把关,避免“重承诺、轻落实”的情况发生。

    三是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出台了《东凤镇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购和招投标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镇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印发《关于报送2020年十项重点民生实事备选项目的通知》,明确民生实事备选项目必须具备资金预算等前提条件。

    四是强化监督推动工程项目落实。对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进行专项督查,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组织人大代表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门视察。出台了《东凤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全覆盖建设实施方案》,由人大代表每月开展接待群众活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19年全镇14个驻点团队走访接待群众16124户,收集涉及民生工程领域的意见建议130条,其中办结124条。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收集意见建议110条,其中办结82条。

    (14)针对“执法部门响应不及时,燃气充装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中山市东凤镇瓶装石油气专项治理方案》和《东凤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法取缔14个无证燃气充装点。

    二是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出台了《东凤镇液化石油气执法暂扣气瓶管理操作指引》,报废处理了793个扣留气瓶,消除了暂扣气瓶贮存安全隐患,市燃气办建议全市推广。

    三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镇纪委对住建局不作为问题进行了处理,对5名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工作责任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压实镇领导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之一。在镇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意识形态相关制度。2019年召开4次意识形态工作季度部门联席会议,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

    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分别印发《关于成立东凤镇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建立东凤镇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

    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对部分村(社区)、单位部门和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四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按照《东凤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以及各基层党组织考核范畴。

    五是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对“今日东凤”官方微信进行版面优化,开通互动功能强化与网友的互动。邀请市委宣传部专家到我镇开展专题培训,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共计170余人参加。

    六是加强学术活动管理。印发《东凤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管理,2019年共审批讲座类活动5场。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以来,镇党委根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不断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力度,但仍存在组织生活和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暴露了党建工作不扎实、不严谨,需要持续加以整改,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

    (16)针对“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一是增强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性。制定《2019年东凤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方案》,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政策方针,2019年共召开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7次。

    二是强化中心组成员会前预习。已在镇政府oa办公系统增设“中心组理论学习议题呈批”流程,提前确定学习主题、提前下发通知、提前安排自学,准备学习资料、准备集中讨论交流,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

    三是加强集体研讨和专家专题辅导。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2019年共开展23次专题研讨学习,提高专题学习比例,增强学习实效。

    四是科学确定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召开2019年东凤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工作会议,统筹研究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增强学习选题科学性,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要求。

    五是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加强监督检查,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目前,各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更加规范,学习自觉性大幅提升。

    (17)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肃组织生活纪律。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情况,对全镇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认真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要求党组织书记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纪律,引导基层党员按时、主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意识。

    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全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约200人举办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围绕“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开展方式、开展频率进行具体指导,敦促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并重点对“怎样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详细讲解。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知识测试,巩固培训成果。举办村(居)务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组织各村(社区)政工书记、监委会主任学习有关村(居)务监督工作要求,开展村(社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专题培训,强化监督委员会的正向监督作用。对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明确民主议事决策要求。单独约谈个别村(社区)党委书记,提醒防止再出现类似现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东凤镇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第一议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填补我镇在规范组织生活方面的制度空白。启用“东凤镇智慧党建系统”,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常规化。修订《东凤镇村(社区)“两委”议事决策制度》,在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具体程序、纪律要求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规范。将各村(社区)民主决策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进一步推进村“两委”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是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招聘14名村级储备干部下派到各村(社区),并在每村(社区)配备1名党务工作者,强化党建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

    五是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制定《东凤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原则,全面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东凤镇2019年党组织考核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纳入考核内容,并提高考核得分权重。

    (18)针对“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业务指导。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就如何做好会议记录进行指导;举办村(社区)“两委”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培训班,明确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概念、整理要领、注意事项等,确保准确反映会议的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

    二是及时进行工作指引。制定《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工作指引》,指导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针对各基层党组织使用的会议记录本格式、标准不统一问题,整合使用统一的会议记录本,避免重复记录。

    三是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由镇纪委对情节严重的2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警醒全镇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9)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调双重组织生活纪律要求。由镇党委书记在镇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检查情况,并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相关纪律要求,明确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二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业务培训。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工作指引》,镇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分管部门党支部。举办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对镇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就如何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培训,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

    三是建立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长效机制。制定《东凤镇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每半年对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镇党委会上进行通报。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

    2.关于“基层党组织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深刻反思,由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提升基层组织力的措施乏力、没有针对性,导致基层党组织建设滞后,在各领域发挥引领作用不明显,必须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水平,助推全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20)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党员发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山市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试行)》《中山市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中山市发展党员票决制度》《中山市发展党员预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巡察组反馈情况,强化发展党员材料审查规范,排查发现主要存在发展程序不规范、审批不及时、入党材料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发展党员业务,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发展党员专题业务培训,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提升党务工作者队伍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规范化指导工作。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印发《中山市东凤镇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档案材料审核把关,安排专人对发展党员材料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材料不合格不审批。

    四是以考核促工作改进。制定《东凤镇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方案》和《东凤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发展党员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监督机制。建立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制度,要求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提前4个月书面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下属党组织任期将满的,上级党组织要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等形式,提醒下属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落实按期换届的主体责任。

    二是规范党组织设置。成立镇两新组织党委,理顺两新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加强对两新党组织规范化运行的指导。成立机关党委、宣教党委,配强机关、宣教、两新组织3个党委的领导班子,由镇党委领导担任书记,选任工作骨干担任班子成员,解决“小马拉大车”问题。

    三是配齐基层党组织班子。下发《关于补充支部委员的通知》,编制了补选党支部委员工作材料汇编,加强对东兴社区党委等8个基层党组织补选工作的指导,并于2019年9月前完成了支委补选工作。

    (22)针对“整治软弱涣散村(社区)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突破发展瓶颈。巡察组进驻以来,共召开5次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现场会。指导永益村对整顿项目进行调整优化,以加强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增加党员干部全员培训、落实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施“青苗工程”、建立班子学习日制度、加强村“两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等6项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整顿措施。设立党支部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并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配备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做好辖区内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指导员考核管理。

    二是加大党建基础保障,培养骨干力量。镇财政下拨120万元固本强基专项经费作为整顿工作资金,永益村党委为每个党支部安排1万元的党建工作经费。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下派1名选调生任书记助理,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开招聘1名储备干部,充实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指导永益村党委建立班子学习日制度,镇组织部门到永益村开展党建业务专题培训,组织永益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2期党建业务培训班,提高履职能力。组织永益村党委及下辖党支部书记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轮训。调整了永益村党委书记,实现了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

    三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下发《关于开展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穗成村、东和平村、东兴社区、西罟步村等4个已整治验收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12月,4个村(社区)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测评,对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23)针对“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及时纠正发现问题。从2018年起,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在每年12月重新核定党费基数,计算每月应缴党费,并报镇组办审查备案。镇组办安排专人审核,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已完成党费收缴登记造册工作。对长期未交党费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对能认识错误并落实整改的党员继续纳入党组织管理,对拒不改正的进行劝退或按自行脱党进行处理。目前已有11个党组织完成处理,其余4个党组织正稳步推进中。制定《东凤镇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方案》,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和班子成员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对全镇党组织负责人就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体谈话教育。

    二是深入学习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就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问题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重点阐释党费、党建活动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概念、使用范围等,避免因项目列支错误导致出现违规使用问题。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对2016年以来的党费账目进行专项审计,并把党费账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实行一年一审。据审计结果反映,党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党费由专人负责,会计、出纳分设;2017年起独立核算,在规定的银行单独设立账户,会计核算基本清晰,管理基本规范。

    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印发《东凤镇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党费的计算、收缴、使用范围、财务管理等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党费管好用实。

    3.关于“干部管理任用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查摆干部管理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干部管理监督“宽松软”。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持续强化党委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24)针对“干部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分类施策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东凤镇关于编岗不一问题整改方案》,对41名编岗不一人员视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办理正式调入手续2人,5名派驻村(社区)任职人员暂不作调整,其余34名人员安排回原编制单位工作。对确需借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借调手续。

    二是加强编制管理。制定出台《东凤镇干部借调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规范借调程序。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实名制系统,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增配专职档案管理员加强编制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准确无误。

    (25)针对“选人用人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存在需要任职回避人员进行处理。对2名需要任职回避人员进行编制及岗位调整。今后将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加强对全镇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排查,定期收集干部职工的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信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违规违纪、失察失管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专题学习。举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组织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事业单位中层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学习,重点解读《条例》中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干部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6)针对“干部任免和招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干部任免和招录工作“回头看”。排查发现1名已辞职人员延迟5个月才办理党内职务免职手续,辞职后没有再发放待遇。排查发现4名编制人员曾存在政策外生育的情况,已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任免程序,对涉及需要作出免职的党员干部及时办理免职手续。举办东凤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学习条例内容,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程序。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法律法规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同时,加强对雇员招聘录用的管理,印发《中山市东凤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雇员招聘办法》和《中山市东凤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雇员招聘面试评委抽签实施方案》,严把资格审查关、考试考核关和遵纪守法情况审核关。

    (27)针对“干部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分批对干部进行交流轮岗。从培养、结构、任期、回避“四维度”对机关干部进行摸底和综合分析,根据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分批轮岗。制定《东凤镇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对5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同时,对长期在敏感岗位或在同一岗位工作的2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轮岗。

    二是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化。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东凤镇机关中层干部及事业单位正副职干部轮岗制度(试行)》,把干部交流与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整体功能结合起来,建立干部轮岗管理长效机制。

    4.关于“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8)针对“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实行因私出国(境)信息化管理。将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纳入镇政府oa办公系统管理,集登记备案、线上审批、数据统计于一体,实现全程可追踪、可查询,提高监管水平。

    二是扎紧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东凤镇领导干部及有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重点从备案人员范围、管理方式、申请手续、审批流程、时间和纪律要求、违规行为和处理办法等方面规范了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建立因私出国(境)违规情况常态化检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2018年10月-12月,对全镇各自行管理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2019年开始,每季度要求各单位自查并上报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统计表,每半年对全镇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镇通报,并对相关人员通过约谈、发出《提醒通知书》等方式,责令其改正。

    三是压实各级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责任。两次召开东凤镇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讲解会,对各单位负责人及因私出国(境)专管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由镇纪委对8名因私出国(境)违规人员进行约谈并责成其作出书面说明,对其中1人作出警告处分,3人作出诫勉处理;由镇组办对30名因私出国(境)违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其作出书面说明,对14名违规人员发放《提醒通知书》。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主动谋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担当作为不够、向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等短板问题,将从严从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9)针对“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问题。

    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镇党委向市委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修订镇党委书记、领导班子成员、镇党委下属党委书记和党总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及镇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责任,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全面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召开全镇党建工作会议,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印发《东凤镇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拓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共明确了三大方面共20项重点任务。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制定《东凤镇2019年党组织考核方案》,将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敦促基层党组织每年向镇党委报告1次党建工作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和班子成员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建立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制度。制定了《东凤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学习教育、规范发展党员等作为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促使基层党组织书记知责思为、主动履责。

    五是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活动。对26个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并由领导班子成员、镇纪委委员、特邀党代表进行现场评议打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六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由镇党委书记与各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及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1份,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职责任务。

    七是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申报制度。坚持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正副职、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季度进行“八小时以外”活动申报。2019年共收到各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申报824人次。

    (30)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制定《东凤镇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制度》,对谈话对象、谈话内容及谈话方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由镇党委书记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领学《谈话提醒制度》,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激励和监督,提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

    二是落实述职述廉活动。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三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中山市东凤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责任追究情况等情形,由镇党委书记与其他镇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内监督。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全面排查,深刻反思,主要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会不深刻、不透彻,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制度不健全,日常监管不严不实,将下大力气进行整改,把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扛在肩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加强日常监管。

    (31)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公安分局长期租赁的4台汽车签订了车辆租用合同解除协议,退还了所租车辆。城管分局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的1辆公务用车已退还,党政办长期借用的5辆公务用车已退还,流管办、农业局、安监分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分局、市场监管、国土分局等7个单位已建立公车使用台账。

    二是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出台《东凤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优化公务用车管理流程,明确公务用车管理审批、台账建立、维修保养等要求,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

    三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与监管,坚持每月开展1次公车使用管理检查,防止发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

    (3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市纪委于2017年1月对时任镇长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责成镇党委分管公务接待领导及所涉2个部门负责人就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向镇党委会作深刻检讨。

    二是出台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明确公务接待相关细则,加强费用报销审核,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东凤镇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因公来访人员接待流程。

    三是严格公务接待监督管理。严格要求通过镇政府oa办公系统申报审批公务接待用餐,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杜绝无公函接待,凡未经oa系统报批的一律不予安排,强化公务接待线上线下监管。2017年1月后未再出现领导干部使用高档洋酒用于公务接待及将公务接待转嫁镇属公司或镇属企业大量购置酒水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33)针对“津补贴发放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排查,落实清退整改。已于2016年6月完成超标准扣缴公积金整改,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7名事业编制干部全面清退在村“两委”任职薪酬补差金额。13个单位共42人次54笔多报虚报差旅费全部清退完毕。

    二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政策。今后严格执行《中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实施细则》和《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津补贴发放。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由镇财政分局组织各单位负责人、报账员以及财政分局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和《东凤镇关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有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差旅费报销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多报、虚报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四风’问题仍有残留”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深入查摆此前“四风”残留问题,重点整治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树牢宗旨意识,提高服务企业水平。

    (34)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为群众办事效率有待提高,走访帮扶企业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排查整改。制定《东凤镇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共排查出文山会海、调查研究不深不实、过度留痕、基层负担过重等4类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2019镇党委、政府及党政办共发文320份,同比下降35%;2019年召开镇党委会34次,同比下降17.1%;召开全镇性大会42次,同比减少30%;紧扣发展主题,先后开展3轮深调研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38份;2019年纳入督查督办项目共147项,同比减少59%;创新机制为基层减负,完成智慧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建设,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开展网格化综合巡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广粤省事微信小程序,2019年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净增49项,“一窗通办”比例由58%提升至94%。

    二是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强化一次性告知及首问责任制的制度执行,每月执行考核评分,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及准确性。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东凤镇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培训计划》,全年共开展56场业务技能、廉洁纪律培训,共1650人次参训。组织村(社区)负责规划业务的骨干进行规划业务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和规划政策宣讲。与规划业务需求强烈的重点企业实行精准对接,对此类企业的用地规划情况和可报建性进行现场解答,对拟报送厂区方案现场技术审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平台、查询设备、显示设备与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咨询方式等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及政务文化宣传。强化咨询导办,设置咨询导办岗,安排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办事群众提供资料预审及办事指引,避免群众来回跑,提高办事效率。严格监督管理,修订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制度》,严格制度执行监督,明确规定对落实“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的人员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及考核扣分处理,未再出现此类情况。开通电话、微信、意见箱等投诉渠道,加强群众政务监督。2019年行政服务中心共接到投诉13次,均已处理完毕并及时回访,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帮扶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调整东凤镇推进新型专业镇发展党政领导驻点联系规上工业企业安排的通知》,实现每家规上企业都有镇领导驻点。镇领导班子每半年走访驻点规上企业和重点项目至少1次,了解企业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登记形成台帐并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2019年,镇领导班子共走访企业300多家次,经信局走访企业近500家次,指导和推动434家次企业和个人申报45类扶持项目,申报省市镇扶持资金合计约3151万元;协助86家企业申报117个展位中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50多万元。认真落实《中山市关于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发展落实放管服若干规划政策》,帮助企业将低效厂房改造成标准化工业厂房。

    四是加强惠企政策学习宣讲。组织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省、市、镇最新惠企政策,以便走访企业时做到精准传达,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每一项政策,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经信局制定学习制度和培训方案,并立行立改,立即按方案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培训,2019年共开展6次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省市镇惠企政策等。2019年经信局举办政策宣讲会6场,对221家规上企业进行新上规上限政策、省市镇政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数字升级战略发布等宣讲。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市场监管分局共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品质量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商事登记改革中介机构业务培训、打击传销、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39场次,受益企业1075家次。

    (35)针对“个别干部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魄力”问题。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由镇党委书记带头,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工作纪律执行、落实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内容,对38名身处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勉励干部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尽职履责。召开干部职级晋升集体谈话会,由镇党委书记对28名职级晋升干部提出5点工作要求,勉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营造实干氛围。开展“学先进、精业务、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黄群等4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提升履职能力,激励担当作为。举办3期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研修班,组织162名干部前往深圳大学脱产学习。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专题教育培训,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带学《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举办6期“东凤大讲堂”,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举办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学习会,组织80多名干部学习张富清同志的先进事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先进典型教育,组织全镇党组织观看黄文秀等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榜样4》等教育片。开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共梳理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线索5条,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是大力开展信访矛盾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制定《东凤镇2019年信访矛盾攻坚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实行“一案一策”领导包案化解。

    4.关于“对照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整改要求把握不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36)针对“对照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

    一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细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和“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镇党委会讨论、镇属企业管理不规范、河涌污染情况时有发生等整改措施不具体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力推进整改。由镇纪委和镇组办分别对因私出国(境)违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印发《东凤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方案》,目前所有公务用车均需在oa办公系统先批后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对4个部门存在“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镇党委会审议的情况,由分管镇领导对该4个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完善整改台账。对照市委前三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完善整改台账,细化了168条整改措施,对台账进行充实完善。截至2019年12月,对照市委前三轮巡察自查发现问题70个,已完成问题整改66个,继续跟进未完成整改4个。

    三是完善整改清单,跟进抓好落实。印发《中共中山市东凤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意见自查整改未完成的4个事项,以及对照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自查发现的3个问题,纳入本次整改清单继续跟进,强化工作责任,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截至2019年12月,上述7个问题中有3个已完成整改,剩余4个问题正按计划推进中。

    (37)针对“个别人员不配合巡察”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我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召开纪律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明确巡察整改的纪律要求。通报典型案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认真对照检查,善于用纪律规范自身行为,做廉洁纪律的表率。

    二是加强谈话提醒。分别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和镇纪委书记约谈个别不配合巡察人员,要求其深刻反省,端正态度,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好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

    5.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机关内部管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ab角制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审核审批,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8)针对“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机关部门档案管理情况。对机关各部门2013年以来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核查,发现卫计局、审计办、社会事务局、交通分局、水利所等部门存在档案归档不齐全情况,要求所涉部门进行查缺补漏、限期补归相关档案资料。

    二是健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印发《东凤镇机关部门档案管理制度》,共包含档案保管、档案保密、档案鉴定、档案销毁、档案利用、图书资料利用、开放档案利用、档案统计、库房管理、年度考核等10项制度,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实行一年一考核。制订《东凤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体制、职责、内容、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审核和监督等内容,弥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空白,为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供了依据。印发《2018年度东凤镇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针对检查发现的收集门类不齐、档案著录不规范、收集整理不积极等问题相应提出了改进措施。2019年档案管理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是加强档案馆(室)建设。扩充了镇档案馆库房,库存容量在原档案馆的基础上扩大了1倍。规范建设党员干部人事档案室,完成档案库房扩建工程,并配好保管设施设备。

    (3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问题,落实问题整改。对各预算单位白单支出、现金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2013年至2018年期间,56个预算单位存在白单开支,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0.89%。超3个月或跨年归还的业务借款5笔,现金借款和长期借款现已全部收回。针对上述问题,由镇财政分局印发《关于白单支出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杜绝白单支付的情况。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审批责任。要求镇财政分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东凤镇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支出依据审核报销单据,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坚决杜绝不合理的白单开支,规范业务、备用金借款的手续,并按时收回相关借款。

    (40)针对“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存在财政分局出台的公务卡结算办法、预算管理办法,组办出台的干部谈话制度、家访制度,党政办出台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执行不到位,所涉部门已修订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东凤镇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规范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管理。

    三是严格oa系统审批。上线oa办公系统,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务管理通过oa系统申请审批,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批监管。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审批与监管,坚持每月1次公车使用管理检查,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6.关于“镇属企业规范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深刻反思,当前镇属企业管理不规范主要原因是政企不分、镇属企业内控建设缺失,必须全面启动公有企业改革,理顺公有企业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离、政资分开,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1)针对“政企不分”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公有企业管理机制。印发《东凤镇公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理顺公有企业管理体制,成立东凤镇公有企业管理机构,全面启动公有企业改革,推进政企分离、政资分开。

    二是将镇属企业收支从财政预算中剥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要求镇财政分局逐步厘清与各镇属企业的往来代付款,按程序规范调整账务。经东凤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实行政企分离,把镇属企业的收支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中剥离。

    三是规范镇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定《东凤镇公有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凤镇关于镇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东凤镇公有企业采购、招投标实施办法》,要求各镇属企业独立开展财务核算,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东凤镇公有企业财务管理和核算体系。

    四是加强公有企业监督管理。将镇属公有企业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由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镇属公有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镇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内容。

    (42)针对“镇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印发《东凤镇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禁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对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严肃问责,同时建立健全我镇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是试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东凤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对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财政支出的绩效信息,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43)针对“镇属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镇属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排查。经对2013年以来各镇属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2宗土地对外招租未按规定进行公告,发现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完工后才与施工方签订合同。已要求上述企业负责人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的经营和工程管理。

    二是注销无业务发生的镇属企业。已注销成立至今尚无发生业务的镇属企业中山市东凤科创管理公司。

    三是进一步规范镇属企业财务管理。印发《东凤镇公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成立东凤镇公有企业管理机构,负责全镇公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公有企业现代管理制度。制定《东凤镇公有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东凤镇公有企业采购、招投标实施办法》以及《东凤镇关于镇属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镇属企业议事决策、预决算、支出审批、资产等管理细则,规范镇属企业采购和招标行为,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7.关于“村居依法依规治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对村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日常监督,规范组织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44)针对“村居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村居工程情况。由镇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镇住建局、财政分局、审计办组成核查组,对全镇13个村(社区)2013年至2018年间实施的2928个项目进行排查,按要求对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发票内容不全等情况进行整改。截至2019年12月底,已补充开具全部工程项目类发票49宗。

    二是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印发《东凤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采购和招投标实施细则》和《村(社区)及小区建设工程采购和招投标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村(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加强对村(社区)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村(社区)根据项目立项情况填报《村(社区)及小区建设工程采购监督备案表》后,由镇招投标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截至2019年12月底,共履行监督手续7宗。

    三是增强依法办事意识。组织全镇各村(社区)开展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活动,举办村(社区)采购招标业务培训,强化依法依规实施项目管理和招投标的意识,共80多人参训。

    (45)针对“有的村居危房改造监管不严,有的村居向村民及物业承租方收取各种费用”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找准问题。对全镇170户危房改造户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存疑问题7宗,主要是旧房未拆除、申请地与建房地不同、个别危房改造户存在不在原址建房问题。对各村(社区)收费项目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共发现收费项目主要为代收代支、捐款、村民建房保证金等类别。

    二是明确责任,立行立改。要求由镇社会事务局对发现的危房改造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专人督促整改。至2019年10月,7宗存疑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责成各村(社区)对村民建房保证金于2019年1月全部清退完毕。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东凤镇困难家庭住房改造补助实施办法,加强危房改造申请现场审核和项目峻工验收监督。今后将严格实行危房改造必须办理报建手续,验收前必须拆除旧屋,否则不予验收,不下拨补助款,确保问题不反弹。出台相关收费制度,规范村级物业合同收费。重新修订《东凤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版)》,明确今后各村(社区)的村级集体物业投包项目不得再有除租金以外的其他收费,进一步规范村级物业合同收费情况,完善镇区的收费制度,杜绝乱收费现象。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在审查物业出租合同鉴证阶段,核对合同的相关条款,防止有租金以外的其他收费和罚款项目。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镇党委履行“四种形态”主体责任有差距,责任落实不到位。镇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不强,存在宽松软问题。对此,镇党委将坚定支持纪委深化“三转”,镇纪委坚持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主责。

    (46)针对“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四种形态’运用少”问题。

    一是支持纪委深化“三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和《关于不参加与主业无关工作会议的通知》,明确只参与4个与纪委主业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他议事协调机构一律退出,明确镇纪委不再参加与主业无关的工作会议,将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由审计部门移交镇财政分局负责,进一步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主责,提高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

    二是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印发《东凤镇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制度》,由镇党委书记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领学,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做实日常监督。由镇党委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2019年,对24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对2个部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违规出国(境)情节较为严重的3名人员进行诫勉处理。印发《东凤镇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9年排查违纪违法线索113条,立案11宗11人。制定《东凤镇纪委开展“黄赌毒”及其“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条,给予2名涉案党员警告处分。

    三、注重举一反三,推动前四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先行先改、立行立改

    东凤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前四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自2017年11月起,多次组织各级党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一是坚定自查整改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自查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强化市委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对照市委前四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参照已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立足东凤实际,主动认领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到未巡先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

    二是坚定全面自查的思想自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找出差距与短板,通过自查自纠、自我革命,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发展进步。认真对照市委前四轮巡察反馈意见,重点检查我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共分类查摆出70个具体问题,全部列入整改清单逐一落实。

    三是坚定立行立改的行动自觉。针对对照自查出来的70个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各责任部门压茬推进问题整改。建立季度督查制度,动态完善全镇整改落实进度表,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截至2018年10月,列入自查整改的70个问题中,长期坚持11个,完成整改47个,有序推进12个。

    四、巩固整改成效,推动东凤镇加快实现高质量崛起

    目前,我镇巡察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浅层次的,整改成效离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我镇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跟进各项整改措施,注重整改成果转化,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体制机制,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督促全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攻坚克难,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不放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及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扎实开展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回访督查工作,确保每一个交办件落实、落细,办成铁案。

    (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深层次的原因,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进一步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得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红线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2260038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东凤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东凤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25;电子邮箱:zsdfdzb@126.com。

    中共中山市东凤镇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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