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郎溪县截至2020年12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郎溪县2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安徽省审计厅《2020年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和宣城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工作动态第4期《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四季度跟踪审计重点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立即成立审计组,组织开展跟踪审计工作。通过研读各项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审前调查,与各涉审单位充分沟通,了解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提高被审计单位对该项审计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率,扩大政策跟踪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政策简介
我县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主要涉及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县内中小企业积极申报材料,向省经信厅申报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可获得奖补资金每个企业50万元。对新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县级财政给与每个企业10万元配套奖励。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成功的企业可获得省级奖补资金20万元;“税融通”、商标专利质押等政策落实:税融通是在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小企业的税收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信用敞口。我县主要是根据每年纳入符合“税融通”业务企业名单,以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提交申请的企业提供保证的方式,由银行根据企业纳税情况给与企业近两年平均纳税额1-5倍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制造强省建设和创新省份建设:及时向县内企业转达上级各项支持政策并进行政策解读,促进企业积极主动申报及获得制造强省建设资金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三重一创”支持新建项目、高新技企业奖补资金等,推进县内企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两化融合等。
截止审计时,我县共申报成功2020年度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家、2020年度专精特新冠军企业1家、在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成功企业2家;2020年度省级各项奖补资金尚未到达县级财政。2020年共计发放2019年度各项省级奖补资金1032.99万元,其中:制造强省奖补资金524万元、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02.1万元、“三重一创”支持新建项目奖补资金106.89万元、高新技企业奖补资金100万元;共计发放县级奖补资金3268.65万元,其中:2019年度工业企业考核奖励2806.5万元、2019年企业降本减负财政补贴273.75万元、2019年质量强县、专利专项奖励188.4万元。2020年截止10月底共为8户企业办理“税融通”业务9笔4045万元;办理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一笔计600万元。
明确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事中事后等“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规范化政务服务政策;清理废除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禁止对企业设置歧视性限制、隐形障碍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落实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截止审计时,我县出台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郎溪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等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达产稳产扩产,推进分类分级管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制度。
(二)经验做法
(三)典型事例
1、创新成立“马上办”,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突出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全面实现企业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流程优化,推动实行多图联审及网上联合审图,积极开展实行代办预审、企业承诺、容缺办理等服务,探索开展投资项目区域评价、多评合一,细化《郎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会审工作细则》,规范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兑现流程,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奖励帮扶力度,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开设“金融超市”,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方式。每月8日定期举办线下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咨询服务,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匹配,满足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今年面对疫情影响,变“金融超市”现场对接为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常态化服务,切实提升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便捷性和可靠性。
三、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经审计调查了解,我县在2015年11月11日根据安徽省金融办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实施税融通业务若干意见的通知》(皖金【2015】66号)要求制定了郎溪县“税融通”业务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了“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了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并一直沿用至今。审计发现,我县“税融通”联席会议只在每年公示符合“税融通”业务的企业名单,未见皖金【2015】66号文件要求的每年核定融资额度和公示企业享受“税融通”信用担保额度的相关资料。另外,2015年文件确定的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因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调整,已不符合审计时的机构及负责人员情况,亟需调整。
原因分析:机构改革、部门撤并、人员变动等影响了“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执行。
责任主体:县政府、县金融监督管理局
审计建议:及时调整“税融通”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按照皖金【2015】66号文件要求,做好每年核定融资额度等工作,切实发挥业务联席会议作用。
四、上一季度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相关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组织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反馈至郎溪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