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文大全
  • 公文写作
  • 工作总结
  • 工作报告
  • 医院总结
  • 合同范文
  • 党团范文
  • 心得体会
  • 讲话稿
  • 安全管理
  • 广播稿
  • 条据书信
  • 优秀作文
  • 口号大全
  • 简历范文
  • 应急预案
  • 经典范文
  • 入党志愿书
  • 感恩演讲
  • 发言稿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脱贫攻坚
  • 党课下载
  • 民主生活会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您现在的位置:雨月范文网 > 经典范文 > 正文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6篇)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3-07-08 点击:

    (篇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市、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现就加强2019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安全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控减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防范较大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这个关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着力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大力提升我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着力构建遏制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在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指导推动各类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要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盐城**“3.21”化工厂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梳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治理。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县、乡两级都要加大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对消防、道路交通、工矿商贸、旅游、特种设备和建设施工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一)消防领域。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推进“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继续部署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加快老旧居住房屋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和消防水源建设。推动大型综合体、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对重大风险点实施在线监测预警。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

    (二)道路交通领域。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查非法营运、非法改装以及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非法违规行为,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临水临崖等重大风险路段管控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力度,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由县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三)建筑施工领域。整治重点包括: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

    业人员等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防护、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模架搭设、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等。推动高层建筑、地下管廊等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对重大风险点实施在线监测预警。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四)工矿商贸领域。一是非煤矿山。开展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落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要求;开展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规范矿山建设和采掘项目部管理。二是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石家庄“12.18”化学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盐城**“3.21”化工厂爆炸事故教训。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企业,依托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管理日志平台,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三是工贸企业。持续开展“三场所两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城市安全运行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辨识机制,全面开展城区安全风险排查辨识评估,绘制城市安全生产风险“一张图”。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对重大风险点实施在线监测预警。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五)旅游领域。对旅游在建项目、景区安全设施、大型游乐设施,星级饭店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旅行社旅游包车、旅游合同、行前安全教育等重点环节,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再排查工作。吸取巴黎圣母院和巴西国家博物管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护文物安全。由县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加强民宿安全管理,强化民宿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构建民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特种设备领域。加大对各类场所使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的检查,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要求,推动使用单位主动开展“使用登记、持证上岗、定期检验、隐患治理”等自查自纠的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重点工程领域。包括油气管道建设、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讯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重点工程施工安全。今年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数量多,施工的安全风险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好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为重点,重点检查整治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各重点工程主管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八)地质灾害领域。强化地质灾害动态治理,完成全域风险“一张图”。有序推进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销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全面建成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软件系统,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开展一批高、中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的1:2000地质灾害风险评价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推进基层防灾减灾规范化建设,着重提升县、乡、村避灾安置场所功能和物资配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九)危旧房领域。深化城乡危旧房排查治理,推进城镇危房改造,开展农村危旧房全面治理改造第二轮排查,完成d级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治理改造,做好腾空防控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一)做好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针对性和计划性。同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使安全生产执法方式由原来的从事后、被动、惩罚性执法到事前、计划性、预防性执法转变。

    (二)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帮扶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

    (四)严肃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对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落实和整改情况开展督查,以落实事故报告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情况为落脚点,严肃查处事故,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计划安排,认真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二)严格执法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视情挂牌督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督查确保措施落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对因部门监管职能交叉形成的监管盲区和漏洞,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工作推进情况督导。

    请各县级有关部门将2019年度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或工作的计划安排于4月30日前通过公文交换平台报送到县安委办。

    (篇二)

    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两防”(防高处坠落、防群死群伤)专项行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共治”。着力监控排查高层建筑、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等风险点、危险源。持续开展起重设备、高支模坍塌、建筑工地简易房的消防安全隐患、深基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以及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专项治理,确保辖区内在建项目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高层和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固化落实“兵团化”排查、集中执法、约谈曝光等做法,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矿商贸安全专项整治。以市安监局**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率达到70%以上”总要求为目标,全力推进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安全隐患排查督导为手段,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督促指导作业场所木粉企业全部整改达到防爆标准。落实建材、轻工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制度。持续开展液氨制冷等专项整治。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

    (五)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以化工、建材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管、定期检测,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依法严惩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法定责任。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七)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根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强化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对校车司机持证上岗及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八)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燃气储配站、汽车加气站、天燃气管网、设施设备、压力容器、燃气建设工程等为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严查辖区无证瓶装燃气销售站点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辖区内无证液化气销售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燃气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至4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治理整治阶段(4月下旬至8月上旬)。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

    (三)重点监控阶段(9月至11月)。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针对秋冬季节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四)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结合本年度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12月下旬,结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迎接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处罚、停业、拘留等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发挥网格优势。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各网格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三)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年2月28日22时49分,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烯烃二分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从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集中对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长:许正清县长

    副组长:王波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韩玉江县委常委、副县长

    郭玉峰县委常委、副县长

    童颢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丁芳副县长

    金钟河副县长

    罗永珍副县长

    邢连平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马守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7个检查组,具体负责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第一检查组:负责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王波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运管所、路政大队、**养护中心、三营养护中心

    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及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在建大跨桥梁、高边坡和工程高空作业等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工程作业事故发生。检责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车、宗教活动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严厉打击闯红灯、假牌套牌、遮挡号牌及超速、超载、超员行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检查组:负责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教体局、文广局、水务局

    重点整治各类高空作业、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重点关注即将复工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第三检查组:负责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罗永珍

    责任单位:县国环局

    配合单位:县安监局、水务局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证照资质不齐全、复产验收不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等重大灾害防治、超能力生产等行为。对安全许可证过期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非煤矿山,要提请上级有关部门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发现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把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关,聘请专家对复工非煤矿山进行高标准验收,各方面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生产。对已经关停的非煤矿山进行巡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安排专人盯守,杜绝偷采现象发生。

    第四检查组: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童颢、罗永珍

    责任单位:县商经局、发改局、住建局、安监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运管所、供销社

    重点涉及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长输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管。重点排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整治企业危险作业现场管理隐患,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岗位业务流程图、作业流程图和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非法运输,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违反国家有关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第五检查组:负责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郭玉峰、童颢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商经局、宗教局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重点加强ktv、网吧、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消防设备和电梯安全运行、检测检验及维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商品促销、大型宗教活动审批管理、电梯管理、消防安全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第六检查组:负责校园及周边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丁芳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运管所、住建局、安监局

    重点检查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重点方面,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和电网线路、水电暖设施设备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检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七检查组:负责蓄水池安全专项检查

    牵头领导:邢连平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农牧局

    重点检查全县蓄水池安全管理情况。要切实解决好全县水利、农业绿化用蓄水池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蓄水池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周围是否有围墙或护栏,是否备有竹竿、救身圈、长绳等应急救援物资,各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其他副县长及行业监管部门也要依据分工和职责抓好分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要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真查实查,务求专项检查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明确负责人和牵头股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本行业的排查整治。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检查组要对去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必查,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必查。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指导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自觉接受所属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三)严格排查,落实整改。县有关部门要忠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要创新检查方式,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隐患要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给予关停取缔;对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绝不姑息。

    (四)认真督查,严肃追责。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检查组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一方面举一反三,推动各乡镇、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扎实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坚次遏制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规程和制度机制、堵塞漏洞,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县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开展重点行业领城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不力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五)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请各检查组责任部门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3月12日前上报县安委办,明确检查组联系人并上报名单,专项检查进展情况每三天向县安委办报送一次。

    (篇四)

    各有关单位:

    7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7月30日,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对下半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部署。8月9日,我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有针对性的对全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我市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坚决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建立严密、严厉、严格的责任体系,从严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从严执法,严肃问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有隐患不除、寝食难安的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以狠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严抓的力度,持续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四查四整治”。一是查事故苗头,整治安全隐患。围绕危险化学品、重点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共场所、城市公共设施、特种设备、公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旅游景点、加油站、地铁、车站等重点场所和有关设施开展排查检查,全面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实施清单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查责任落实,整治“水流不到头”的问题。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真正落实到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道工序、每个岗位、每一个人。督促企业切实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查规章制度,整治“三违”行为。重点查看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制定了科学明确、分级分类、运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制度,是否完善了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等制度,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和落实,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四是查安全预案,整治应急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是否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落实了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实战演练是否充分等,督促企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区域安全风险辨识成果,理清本单位安全风险清单,逐点明确管控责任部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整改。各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重大风险点位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督促整改隐患问题,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街道、各行业要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结合各自街域、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精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好本街域、各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组成督查、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本街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和检查督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照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检查、整治台账,彻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及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

    重点强化下列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南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内容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及危险货物作业企业,特别是对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运输、存储环节风险控制,依据《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加快推进“两化”搬迁,进一步优化石油化工产业布局。

    (二)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公交、轨道交通、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等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既有房屋修缮改造、市容改造提升等工程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加大整治力度,整治未批先建、资质证照不全、层层转包等违法行为和非法建设项目,推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四)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各区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以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单位、电动自行车、建筑消防设施等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五)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冶金、涉氨、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涉使用危化品、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持续做好涉氨制冷领域整治“回头看”,深入推进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六)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重点开展城市供水、排水防涝、供电、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电梯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医院、学校、景区、游乐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检查、监测和维护,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建筑、管线管网、隧道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标准和管理水平。要结合暑期和旅游特点,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七)强化大型活动风险防范。深刻吸取梅江会展中心“7·5”电气线路着火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场馆的场馆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场内交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重点检查排查,加强馆内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八)强化防汛减灾和防暑降温工作。在前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对所属防洪工程、测报预警、转移避险措施、重点防汛部位、重要防汛设施及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等进行深入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巡堤查险、险情处置、移动通讯应急保障等实战化演练,及时发布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效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同时,要结合暑期高温的特点,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制度落实情况,特殊天气及时调整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及室外作业有关防护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三、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严格执法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在严厉处罚的基础上,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做到关停一批、取缔一批,问责一批。加大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共同惩治违法行为。同时,发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应处罚而不处罚而导致隐患未及时整改甚至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作为不作为不担当重要问题线索,或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区安委会将进一步加大惩戒、约谈、问责力度,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和督促整改不力的有关单位将进行集中通报、警示曝光。要实行事故“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通过从严执法,强化事前查处,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始终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篇五)

    **区、**县工信局,**县商经局、海兴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依据《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卫党办发〔**〕55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宁夏海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14”火灾事故、宁夏新华实业集团钢铁有限公司“5·22”灼烫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全市民爆、地方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爆、地方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全市范围内民用爆炸物品和地方电力(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增量配电网),通信工程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查现场管理。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地方电力(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增量配电网等)和通信工程单位,生产线、生产装置、设备管理、泄漏报警和火灾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安全设施保养维护和管理情况。

    (二)查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和地方电力(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增量配电网等)和通信工程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尤其是对已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治理,短期内不能治理的,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检查企业是否做好事故应急、值班值守等准备工作。

    (三)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和地方电力(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增量配电网等)和通信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组织方式

    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方案,开展持续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报送当地工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周密安排部署,逐级明确职责,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冶金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二)迅速部署行动。各县、区工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联络员名单,于6月22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效果。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狠抓落实,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留有痕迹,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建议书,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各级安监部门处理;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紧盯死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工作安排、企业调研、重大工作活动等,以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等,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企业及其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和防范能力。

    (篇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决定,在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工贸冶金、职业健康、消防、油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加快构建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实行煤矿分级、分类精准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和“一优三减”(优化生产布局,减头、减面、减人)工作,推广“一井一面”集约化生产模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狠抓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综合防治,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河南省瓦斯防治“三个十条”规定,推行瓦斯水害防治风险评估制度,提升煤矿瓦斯水害治理能力。加大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安全标准化达不到三级的煤矿,资源枯竭、灾害严重、系统复杂、扭亏无望的煤矿依法退出关闭。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完善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开展“6+1”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快推进公路、桥梁、隧道重大安防技防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制推行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视频监控、防碰撞等技术装备。严格落实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实现上线率100%。强化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做好冰冻雨雪和大雾天气道路通行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年综合治理,加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整治,开展石油库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的定量风险评估,初步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完成已列入计划、位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等的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落实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大宗销售实名登记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从严审批、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除煤矿(地下)爆破作业外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数码雷管;推广以爆破作业现场视频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民用爆炸物品动态监控系统,规范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监管,强化对关停煤矿、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收缴非法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防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冶金企业煤气安全、受限空间等四个专项整治,对作业场所超30人的金属粉尘企业实施定点督办,确保全部整改到防爆标准。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

    (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重点探矿、基建、独眼井监管,确保“人、机、物、环、管”处于可控状态。严格规划准入、规模准入、工艺设备准入,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关闭退出机制。全面开展采空区和头顶库综合治理保护生命重点工程,继续开展危险源和危险工序专项整治,建立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淘汰湿式排尾作业,推广应用干式推存技术。加强对尾矿库的汛期安全监管。依法依规对停用库实施闭库。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局

    (五)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两防”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主体结构立面水平防护等管理,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及验收各环节。做好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安全合理可行。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五方主体责任,形成有规划、有部署、有专人负责、有督查检查的工作格局,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借助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着力监控排查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等风险点、风险源,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引入非现场执法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在控可控。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普查和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指导危险房屋的排危解危工作,做好直管公房的修缮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重点办、市城管局

    (六)工贸冶金安全专项整治。

    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金属冶炼关键装备、流程实施在线监控,实现温度、压力、液位、有害气体浓度等重要参数远程实时监测报警。推动企业定期开展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风险识别、检查和评估作业,加强对高温熔融金属喷溅爆炸、包罐倾翻、起重坠罐、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预防和控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逐步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推动金属冶炼企业设备和工艺改善,提高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保障能力,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工信委

    (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源头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掌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建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职业性尘肺病、化学中毒为重点,在矿山、有色金属、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前期预防,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加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网络,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布局、规模、功能和数量,充分发挥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探索设立中小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公益性指导援助平台。加强对新发职业病危害的研究识别、评价与控制。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八)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能,推动县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体运行,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全面深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常态发布消防提示提醒。持续深化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防范两项综合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水平。按照区征市建原则,加快建设、合理布局消防队站,提高建队水平,在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大型社区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建设时,同步规划建设小型消防站。加大市政消防水源建设,推动城市建成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新接通(原不通)市政水源的地区,要按照标准补建消火栓,整体做到补齐旧账、不欠新账。加强消防装备建设,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以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落实队员工资、保险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城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由多种应急救援力量参加、多个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的跨区域综合应急演练。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防治减灾和保障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市建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市场发展局、市商务局

    (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十)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依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加强对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强化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对校车司机持证上岗及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十一)油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力度,巩固隐患整治成果。贯彻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实施办法,实施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分级管理工作机制;落实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专门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乡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三级联动机制,强化管输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全民管道保护自觉意识,营造管道保护良好氛围。完善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城镇燃气设施保护管理,严防第三方破坏燃气设备设施行为发生。加强燃气设施检测、预测和预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推进燃气老旧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更新改造。对燃气储备站、车用气汽车加气站、cng(lng)供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推行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行为。建立户内燃气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户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安全要求常识宣传,防范户内燃气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市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进行明察暗访、实地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处罚、停业、拘留等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报电子版。并于12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推荐访问:关于加强 治理工作 专项 重点 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