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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3-06-12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庆市《关于武陵山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到人到户的工作意见》、《关于推进行业扶贫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片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渝扶组发〔2013〕1号)和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农村扶贫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江津府发〔2012〕86号)精神,加快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最低收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确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重点片区,坚持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着力构建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全方位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全面加强贫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科教文化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南部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建卡贫困户“到人到户”扶贫开发帮扶措施

    针对4.06万建卡贫困人口,按照每年20%的动态减贫目标,每年帮助2300户目标脱贫农户通过“一户一法、一人一计”扶贫开发工作措施,确保实现新《纲要》提出“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以下简称“两不愁三保障”),具备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规定的脱贫标准,到2017年,全区4.06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动态脱贫目标。

    (二)实施整村推进、小片区和大区域联动扶贫开发

    启动功能关联、配套、互补的小片区开展跨(贫困)村、跨镇扶贫开发,实施点面结合(以50个扶贫村为“点”,以南部贫困山区为“面”),以点带面,推动南部山区跨镇的大区域联合扶贫攻坚行动,深化南部山区扶贫开发扶贫开发。有贫困村的镇自行确定1-2个小片区(小片区可以跨贫困村联动)编制规划方案、推动实施。区政府每年确定3-5个小片区,对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小片区规划实施方案可行性强的片区,优先、重点给予支持,连续扶持三年。到2020年,基本完成南部贫困山区内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贫困村达到“七有四通三解决”(“七有”是指农民有稳定收入、有基本保障、有基本知识、有一定技能、有稳固住房,贫困村有服务中心、有好的班子;“四通”是指贫困村要通公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农民要户户通电;“三解决”是指贫困人口要稳定解决温饱,贫困村要基本解决人畜饮水问题,要全部解决生态和扶贫移民问题)目标,片区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政策保障

    (一)对建卡贫困户的扶持政策

    1.产业扶持政策

    每年支持纳入脱贫规划的建卡贫困户2300户(以重庆市扶贫办下达的减贫人数为准)发展扶贫产业。对发展特色产业的建卡贫困户每户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对发展乡村旅游的建卡贫困户每户补贴资金不低于2000元。

    建卡贫困户向村级互助协会借款发展扶贫产业,村扶贫互助协会给予减免占用费支持。

    2.扶贫搬迁政策

    2015年前,对纳入规划的1600贫困人口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按每人8000元标准,扶贫部门给予购房、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补助。按照江津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对自愿搬迁的特别困难农户,符合危旧房改造、地灾搬迁政策的,整合项目资金投入。对于特别困难、搬迁资金缺口大的建卡贫困户,对口帮扶的区级扶贫集团筹集社会帮扶资金给予扶持。

    3.培训教育政策

    区扶贫办每年对农村从事种养殖业的贫困对象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免费培训500人,对农村贫困家庭的“两后生”(指高中、初中毕业以后没有继续学习的人员)开展外出务工技能免费培训200人,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对象开展扶贫创业免费培训300人。

    区教委对农村贫困家庭在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每天3元生活费、或免费午餐补贴;对贫困家庭在读中职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1500元/学期;对贫困家庭在读高中学生给予助学金资助1500元/年;将升入江津中学的优秀贫困高中学生编入励志班,给予助学金3000元/年;升入大学(大专)的贫困家庭学生当年给予3000元(2000元)助学金支持。

    区关工委对大学(含大专)期间成绩优秀的农村贫困大学生给予(根据成绩给予1000-6000元不等)生源地奖学金支持。

    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慈善会、扶贫协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争取和筹集社会帮扶资金每年安排资助一定数量的农村特困建卡贫困户子女上大学。

    4.医疗保险政策

    民政部门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建卡贫困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5.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开展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安排部分扶贫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办理小额扶贫意外保险。

    6.节日慰问政策

    区财政对全区贫困人口每年元旦、清明、端午、中秋、国庆5个传统节日发给建卡贫困户每人20元节日慰问金,春节发给每人30元节日慰问金。

    (二)对南部贫困片区的扶持政策

    按照先难后易、基础先行、产业优先、竞争立项的基本原则,对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整村推进和小片区规划实施方案可行性强的片区,优先、重点给予扶持,根据当年扶贫资金总量,确定小片区或整村推进村数量,对每个片区(或整村推进村)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整合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扶持,每个片区整合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每个小片区扶持期限为三年,达到片区扶贫标准,检查验收合格,给予表彰奖励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小片区扶贫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

    四、工作重点

    (一)改善基础设施。依托行业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破除脱贫致富瓶颈。把交通、水利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打通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毛细血管”。片区内行政村通畅率达100%,所有村民小组和村民相对集中居住片区通达率100%。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安全,水利、能源保障和农田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二)培育骨干产业。引导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向片区集中,每个片区因地制宜培育1-2个富硒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带(片),力争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片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接近或达到全区平均水平,90%以上的农户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基本形成特色扶贫产业。

    (三)发展乡村旅游。把乡村旅游扶贫及相关二、三产业作为片区开发的重要突破口,在具备乡村旅游开发条件的片区建设1个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片,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向集中安置地搬迁并参与乡村旅游就业转移,支持搬迁农户参与乡村旅游产业。在重点打造四面村市级旅游扶贫示范片的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区域给予重点支持。通过资源环境、配套政策、工作力度等比选,引入竞争入围机制按年度、分批次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小片区建设,调动各方参与旅游扶贫的积极性,把旅游扶贫产业培育成南部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

    (四)完成扶贫搬迁。整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巴渝新村建设、地灾搬迁、宅基地复垦置换等政策资源,对居住地偏僻、生存发展环境恶劣、不具备开发式扶贫条件的扶贫对象,进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现人口下山、产业上山、产品出山,基本完成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确保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

    (五)开发人力资源。深入实施雨露计划,提高贫困人口受教育程度和就业创业能力。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创业能力培训、“两后生”就读中高职、特困大学生补助实现全覆盖,青壮年劳动力掌握1-2门脱贫致富技能。

    (六)发展社会事业。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倾斜,片区内行政村有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合格的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广播电视、电话和互联网实现全覆盖,电视入户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有扶贫开发能力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扶贫对象。

    (七)创新扶贫机制。健全农民与专业合作组织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扶贫主导产业,每年扶持发展一批农民合作社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积极引导农民实行劳力、土地和资本联合,规范发展“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户”、“协会+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创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培育各类农产品交易专业市场,完善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农民合作社、农户与能人大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和风险共担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三位一体”推进扶贫开发

    1.加强专业扶贫力度。加大专业扶贫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市级扶贫资金支持。按照江津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江津委发〔2013〕2号)落实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递增200万元。根据专项扶贫资金总量确定区级重点扶持小片区个数和扶持额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对建卡贫困人口的到人到户扶持和贫困村最急迫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问题。

    2.落实行业扶贫责任。行业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扶贫攻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责任,区发展改革委、交委、国土房管、城乡建委、环保、农委、林业、水务、科委等部门积极策划包装项目集中全力支持50个贫困村、南部贫困片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富硒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全面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各职能部门的项目和资金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加大力度,合力推进南部片区扶贫攻坚,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建立健全行业扶贫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扶贫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片区扶贫攻坚工作,区扶贫办要发挥牵头、协调、联系和服务作用。

    3.营造社会扶贫氛围。继续实行区领导、区级部门、规模企业组建扶贫集团开展定点帮扶贫困村(含今后规划启动的扶贫小片区)和联系镇街行动,建立健全定点扶贫沟通联系机制。区级扶贫集团,对口联系帮扶贫困片区、贫困村,三年片区扶贫推进期间为每个片区筹措帮扶资金50万元以上。区级扶贫集团牵头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帮助协调解决联系村脱贫发展的困难问题,积极引导扶贫企业与联系村开展产业对接、劳务输出、人员培训、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发展共赢的新型帮扶机制。积极引导群团、协会组织、爱心人士参与社会扶贫。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创业带富工程”、“春晖行动”、“双学双比”、“光彩事业”、“爱心包裹”、“同心工程”等活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

    4.发挥基层主体作用。镇街党委政府、村两委会是整村推进、片区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相关镇村要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片区扶贫攻坚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发动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主动性、创造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二)“到人到户”落实扶贫开发

    1.多管齐下实施扶持。扶持建卡贫困户发展有稳定收入的主业;实施建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推动建卡贫困户家庭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落实建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资助考上大学(大专)、中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符合条件的建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扶持建卡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拓宽发展之路。

    2.落实“到人到户”责任。各镇街党委政府是本区域范围内“到人到户”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贫困村、建卡贫困户按“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制定规划、组织实施项目,保证每个建卡贫困户都有责任人联系,有脱贫措施,每个贫困村都有发展规划。承担对口联系镇街的区级各部委局办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系制,并落实专门的机构或科室协助指导镇街开展“到人到户”日常工作。区扶贫办负责全区“到人到户”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督促、情况收集、整理上报等日常工作。

    3.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各联系部门、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到村入户摸查登记,如实填写由区统一印发的《帮扶记录卡》,建立到人到户扶持信息档案库,并报区扶贫办存档,作为考核、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认真落实《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相关规定,完善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作用。区财政、审计、扶贫办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强化审计监督。各有关镇街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用实、用好,实现扶贫项目效益最大化。

    (四)强化扶贫绩效考评

    把到人到户扶贫、整村整片扶贫开发纳入对镇街经济社会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扶贫绩效考评,对镇街到人到户扶贫、片区扶贫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综合效益进行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和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对不履行行业扶贫职责任务的部门单位纳入区委区政府评先评优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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