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富有活力的激励竞争用人机制,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加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
据《中共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临沧地委组织部、行署人事局关于印发临
沧地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临署人发〔2003〕84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切实提高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真正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
队伍。
二、竞争职务岗位和任职时间
市水务局此次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竞争上岗的职务岗位为:正科级领导职位4名,副科级领导职位4名。具体是:
1、临沧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
2、临沧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站长1名,副站长1名;
3、临沧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临沧市水利电力技术干部学校:校长1名;
5、临沧市南汀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开发办公室:副主任1名。
竞争上岗结束后,提交市水务局党组研究任职,任职时间原则为5年。
三、参加范围和资格条件
此次竞争上岗在全市水务系统内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在册在编在岗的人员中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
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临沧地委组织部、行署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临署人发〔2003〕84
号)等文件和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二)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三)竞争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0日后出生),在副科级岗位上任职二年以上(2010年12月30日前任职)或现任正科级领导
职务的专技干部。
(四)竞争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0日后出生)的专技干部。
四、程序和步骤
在开展竞争上岗前,局党组先免除此次竞争职务岗位的现任领导职务。
竞争上岗按宣传动员、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职陈述、民主推荐、实绩评价、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九个程序依次进行。具体为:
(一)宣传动员
拟定《临沧市水务局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提交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全市水务系统内及时公布,进行宣传动员。
(二)个人报名
发布报名通知,动员符合条件资格的人员积极参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由个人填写《临沧市水务局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一式二份)交市水务局机关
党委。竞争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人员每人填报2个职位,竞争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人员每人只能填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1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首先由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市水务局机关党委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水务局机关党
委通知本人。
为形成有效竞争,竞争正科级领导职务的每个职位符合条件人数在3人以上、竞争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每个职位符合条件人数在2人以上方可开展竞争上岗。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主要测试竞职者掌握的形势政策知识以及履行竞争职位
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特别是结合工作实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竞职者本人。
(五)竞职陈述
设立评委组。评委组由市水务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共7人组成。
竞职陈述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40%。竞职陈述得分由评委组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为竞职陈述成绩。竞职陈述成绩现场公布。
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竞职者针对其所报第一职位进行竞职陈述。主要内容是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近年工作实绩,对未来工作思路及自身的优势进行陈述。每人竞职陈
述时间为10分钟。
(六)民主推荐
在竞职陈述之后,进行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市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区水务局局长和党总支书记。民主推荐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参加民主
推荐的干部职工人数必须分别达到应参加推荐人数的80%以上。民主推荐表分为A、B、C三种类型,其中,A票由处级实职领导填写,权重占30%;B票由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各科室
负责人填写,权重占20%;C票由其他干部填写,权重占50%。
民主推荐得分=〔(A票得票数/A票实到会人数×30%)+( B票得票数/B票实到会人数×20%)+ (C票得票数/C票实到会人数×50%)〕×100。
(七)实绩评价
为体现鼓励先进、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对获得荣誉奖励的个人设置附加分,计入总成绩。1.近三年(2010—2012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水利部单项表
彰奖励的每次加3分;2.近三年(2010—2012年)内获得市级综合性表彰奖励或省水利厅单项表彰奖励的每次加2分;3.近三年(2010—2012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
次加1分。
按照笔试、竞职陈述、民主推荐、实绩评价的得分,计算出竞职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竞职陈述成绩×40%+民主推荐分数×30%+实绩评价得分)(保留两位
小数点),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八)组织考察
根据竞职者综合成绩,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竞争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布考察预告后,由局党组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
察,考查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才表现与竞争岗位的匹配适应程度。考察组形成书
面考察材料向党组汇报。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须填写《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
(九)讨论决定和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召开局党组会议初步确定拟任人选方案,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再次召开局党组会议正式决定任职人选,并在局机关范围内对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
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任职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市第五纪工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状生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石朝晖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俊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唐枝山 市水务局副局长,市水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晁爱国 市水务局副调研员
连秀光 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河良 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鲁明毅 市水务局水保科科长
李丽燕 市水务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晁爱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竞争上岗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干部职工如果发现竞争上岗工作中有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反映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二)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禁止干部推荐工作中的各种拉票行为,如果发现有拉票或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评委要客观公正;考察组要公道正派,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市水务局纳入此次竞争上岗且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事业单位的现任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参加竞争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