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保护基本情况
XX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曲靖市南部,土壤肥沃,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全县国土面积2018平方公里,其中坝区面积772平方公里,平均海拔1840米,是云南省第一大高原平坝。全县辖8镇2乡1个华侨农场,113个村委会、26个居委会,总人口64.44万人,其中农业人中55.9万人,属典型的农业大县。现有耕地90.25万亩,基本农田78.62万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
近年来,XX县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县紧紧围绕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坚持既保发展又保红线、保障和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确保了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24万公顷,实现了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
二、保护耕地的主要做法
(一)抓宣传教育,促认识提高,进一步增强全民耕地保护的自觉性
一是结合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在全县乡(镇)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上,专门安排耕地保护方面的内容。
二是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标语、固定标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
三是在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耕地保护、基本农田整理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措施。
(二)抓组织领导,促工作开展,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各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负责指导全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
二是落实协管监督。全县共聘请了300余名耕地保护协管员,保证每个行政村有一名协管员协助监督政府和国土部门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三是落实巡查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明确了巡查的责任主体、区域范围、巡查内容与工作要求,建立了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机制。
(三)抓制度措施,促管理规范,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耕地保护责任,建立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出台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意见》、《XX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经常性检查,督促基层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奖惩办法,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是严格耕地审核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把用地审核关。各类建设用地严格依据土地利用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做到“六不”,即:无土地利用计划、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项目投资额度与投资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耕地开垦费征收不到位、耕地占补平衡与耕地占补挂钩不落实的不予安排项目用地。切实做到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2009年,全县实际批准用地1902.23亩(耕地723.41亩),实行“占一补一”,确保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规范农田保护基础工作制度。结合“二调”工作,对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了登记造册、编号归档,做到了图、表(册)与实地一致。对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牌实行了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材料的“五统一”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我县耕地保护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社会化迈进。
四是建立基本农田信息化监管制度。在第一轮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按“二调”工作要求,对全县基本农田现状与变更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上图,初步形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专项信息库,依据基本农田信息情况实行网络化动态监管。五是落实执法监察制度。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全县建设用地,尤其是占用耕地与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用地秩序。
(四)抓农田建设,促综合发展,进一步彰显耕地保护效益
我县被列为全国基本农田整理示范县以来,国家、省、市、县在XX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共涉及7镇23村,总投资13806.58万元,实施土地整理12.89万亩,新增耕地2.54万亩,整个项目区已经初步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基本格局。
三、耕地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全县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耕地保护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破坏耕地、非法占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由于农村村庄规划滞后,农民建房乱占耕地现象相对突出。二是耕地保护专项工作经费不足,耕地质量保护与监测缺少专项经费。三是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尚未建立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四是全县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尚待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五是补充耕地质量相对于占用耕地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减少的耕地大多为优质耕地,补充耕地的质量与占用耕地的质量仍存有一定差距。
四、保护耕地的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考核的要求,严抓落实。同时,做到严格用地和保障建设相结合,加强土地置换工作,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的调查和保护
积极筹措资金,结合新一轮土地规划的修编,科学准确划分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真正做到图、表、地一致且准确无误,健全动态监测手段,建立长效的科学化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加大对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投入,同时强化财政监管和审计检查,保证资金到位和使用合理,以提高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制度,规范土地开发行为,规范土地整理标志牌的设立和使用,促进土地开发整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发展保红线”行动,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工业、民生、基础设施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努力实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双赢”。
(五)进一步拓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
继续深入开展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全力抓好“三项整治”(工矿废弃地、砖瓦窑、空壳村整治),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努力拓展用地空间。
(六)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实现农村土地产权明晰化、资产化和市场化,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创新的有效方式,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