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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创建流动人口计生示范化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3-04-05 点击: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构建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决定,在新宁镇九龙、和盛镇康宁2个社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人本理念,开展优质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流入人口社区管、流出人口跟踪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推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在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方面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   活动目标

    整合社区内各种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构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信息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优质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为破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题创造新经验。

    三、   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规范阵地建设。社区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室和服务室,并配备专用计算机、资料柜等办公设施。工作室要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图、城镇居民和流动人口生育节育情况一览表、政务公开一览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等上墙牌面;服务室要配备服务床、避孕药具柜(箱)、赠品专柜及宣传品;室外要有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专栏,内容包括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服务指南、办事程序、奖励优惠救助政策等。

    (二)健全服务网络。成立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校。组建以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流动人口专管员、居民小组长、家属楼(院)长及社区计生协管员为成员的专职流动人口管理队伍。

    1、充分发挥社区流动人口专管员和楼(院)长的作用,将辖区分成若干个责任区,划片包干负责,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管理无缝隙,责任无死角。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店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和市场摊点等区域定期开展拉网式摸排登记,绘制出租房屋租赁动态图,摸清流入人口婚姻、生育情况等信息,逐人建立档案资料,全面落实全员流动人口统计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将各项责任指标和任务量化到个人,做到街、巷、楼、户有人包,漏管责任有人负,工作环节有人抓。

    2、设立流动人口服务大厅,公安、工商、民政、劳务、城建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合署办公,挂牌服务,开展 “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工作。

    3、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居住点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并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

    4、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志愿者和“以外管外”的自治化管理模式。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登记、计划生育月例会、流动人口信息协查通报、季度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房主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管理6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工作平台,通过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等方式,逐人逐户与房(业)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落实房(业)主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和落实以房管人为主、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与单位和户籍地协管的工作机制,彻底摸清社区内流动人口底子,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类信息。

    (四)规范基础资料。在原有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社区“两册一卡”(电子版)服务管理台帐,即《常住人口登记册》、《流动人口登记册》(分流出、流入)和《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一人一档、一户一帐,实行信息化管理,完成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数据和GPL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更新工作,随时更新并公开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基本情况,做到一周一摸底,一月一运转,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强化综合服务。

    1、开展承诺服务。在流动人口聚居区设立计生宣传牌,公示计生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及服务项目,印发管理服务预约卡,公开便民维权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维权服务渠道,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要做到“四个一”,即登一次门,与流动人口本人见面;送一封慰问信,对他们支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表示感谢;发一张明白纸,告诉他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留一张预约服务卡,告知他们验证、查体的时间、具体地点、联系电话和服务人员姓名。

    2、实行便民服务。坚持流动人口“周查月报”制度,即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每月将检查结果上报一次,并将人员增减情况及时录入微机,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每个社区都要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挂牌),有药具柜(箱),有专人管理,有登记册,无过期药品。

    3、提供健康服务。对辖区内的流动育龄妇女,定期免费提供“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并发放每次2元的环检补助费。

    4、兑现优惠政策。对流入人口中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及时与其户籍地进行联系,核实其生育节育情况,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养老储蓄和一次性奖励费。

    5、广泛宣传教育。加强阵地宣传,创建社区人口文化大院和人口文化书屋,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社区、关爱女孩、关注母亲、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等宣传活动,构建和谐社区,把人口宣传与提供生产、生活、生育信息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落实节育措施。督促流动育龄妇女及时落实避孕节育等各项管理服务措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从严控制计划外生育。

    四、实施步骤

    活动从3月份开始,7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建任务,8月份开始评估验收。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3月1日—3月20日)。社区所在乡镇成立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3月20日—7月30日)。按照实施办法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要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积累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确保示范化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8月1日—8月10日)。由县人口局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佳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好、成效明显的报请省人口委命名表彰。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关乡镇和示范社区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化社区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社区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做到抓示范与经常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其它乡镇和社区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要本着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既定方案,集中力量抓好落实。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按照省、市、县对示范化社区提出的要求,总结典型,推广经验,使之上升为推进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3、强化指导, 务求实效。 创建活动由县人口局负责协调指导。创建结果将纳入阶段和年终考核,对评估验收达标的予以加分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任务,影响全县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效果的,县上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推荐访问:流动人口 计生 示范 创建 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