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
2020年12月9日,第三督导组对窑沟乡党委全面落实市委煤炭矿产资源专项巡察整改任务进行了实地督查,于2021年2月24日向窑沟乡党委反馈了督查意见,窑沟乡党委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主动认领、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及时进行研究,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认证梳理,查找原因,压实责任,持续完成好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对督查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情况,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到位,涉及煤矿矿区群众信访矛盾化解、居民搬迁、土地还地问题,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但是整改工作由于所涉问题复杂、推进难度大,还在持续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矿方以及所涉农户积极沟通协调推进中。
对2020年涉及到期土地19户410亩已完成续签8户261亩。对剩余没有续签土地的村民,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继续续签土地和归还土地两种方式解决,煤矿已复垦整理出土地80亩,涉及要求还地的村民,已经落实了地块,开通了作业路。因村民对续签土地补偿标准和归还土地地块位置及超期还地的粮食折价补贴存在争议,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暖泉也村征用557.1亩,其中占用铲除土地91.26亩,未铲除土地465.84亩,有签订征用协议275.62亩,其余275.62亩无征用协议,到期还地日期为2020年12月的涉及148.33亩,其余408.77亩还地日期为2021年4月。目前正在与原煤矿负责人和新矿主积极对接到期还地事项。
窑沟乡党委将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对煤矿矿区还地、搬迁工作进一步对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对接沟通煤矿及村民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推动矿区还地、搬迁工作,按照要求持续抓好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特此报告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