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文大全
  • 公文写作
  • 工作总结
  • 工作报告
  • 医院总结
  • 合同范文
  • 党团范文
  • 心得体会
  • 讲话稿
  • 安全管理
  • 广播稿
  • 条据书信
  • 优秀作文
  • 口号大全
  • 简历范文
  • 应急预案
  • 经典范文
  • 入党志愿书
  • 感恩演讲
  • 发言稿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脱贫攻坚
  • 党课下载
  • 民主生活会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您现在的位置:雨月范文网 > 经典范文 > 正文

    企业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8-13 点击:

     企业 安全保证金及安全奖罚 管理制度

     1.1 各施工单位和物资工贸公司的建安部分每年按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的 1‰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物资工贸公司的其它产值部分和建工机械公司按上年度末人员总数每人 100 元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各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收缴。

     1.2 安全保证金的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样板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按交纳数全额返还(各项罚款除外);安全指标超标或安全样板工地建设未按规划兑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在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未能实现一项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单位,安全保证金罚没 50%。

     1.3 奖励 1.3.1 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且安全样板工地(安全文明工地)建设规划兑现的单位全额返还安全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1.3.2 实现规划目标的安全文明工地,集团公司对施工单位予以奖励。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创安全文明工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额如下:

     1.3.2.1 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10 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 20%)。

     1.3.2.2 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或工程总公司级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 5 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 20%)。

     1.3.2.3 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样板工地的奖励 1 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其中项目经理 2000 元)。

     1.3.2.4 各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

     1.3.3 奖金来源: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标准工地的奖励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在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列支。

     1.4 事故罚款 1.4.1 在年度安全指标不超标的情况下,除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对事故罚款以外,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事故加罚如下:

     1.4.1.1 发生一次重伤 1 人,罚款 2 万元;一次重伤 2人及以上,罚款 4 万元/人。

     1.4.1.2 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的单位罚款 20 万元/件。

     1.4.1.3 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责任裁定书,由我方负全责、主责或同等责任的,重伤 1 人罚款 2 万元,死亡 1 人罚款 5 万元。

     1.4.1.4 营业线施工发生事故,依据路局有关部门责任认定书,由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的险性事故罚款 20 万元/

     次;由我方负重要责任的险性事故罚款 5 万元/次。由我方负全部、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罚款 2~5 万元/次。

     1.4.1.5 酒后开车、无证驾驶、无证操作造成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对应上述条款给予两倍处罚。

     1.4.1.6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依据公安消防机构的火灾事故责任书罚款 5 万元/件·次。

     1.4.2 各施工单位因事故导致年度安全指标超标后,安全保证金全额罚没。再发生类同性质事故的,集团公司将依据 1.4.1.1~1.4.1.6 条款予以双倍处罚;再发生一次死亡1~2 人事故罚款 20 万元/人,发生一次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罚款50 万元/人。

     1.5 严重安全不良行为罚款 1.5.1 因安全不良行为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项目,罚款 5 万元/次。

     1.5.2 工地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不良行为的罚款3 万元/项。

     1.6 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作业环境恶劣、环境保护工作被业主、监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的罚款5万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罚款 2 万元/项。

     1.7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按其相关罚则执行。

     1.8 提取安全费用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明显落后工程

     进度要求的罚款 5 万元;不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或工程已近完工但安全费用投入明显不足的按其投入不足部分的 2 倍予以罚款。

     1.9 专职安全人员无证上岗、无安全专职人员或营业线施工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未持证上岗罚款 10 万元/人。

     1.10 安全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集团公司安质部出具罚款单,先在各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1.11 安全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安全教育和宣传、安全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验收安全文明工地的差旅费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安全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安质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推荐访问:奖罚 保证金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