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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局基层科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个人工作总结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3-05 点击:

    2012年上半年,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基层司法所和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围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2012年1至5月,我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高质高效地化解了包括1007宗疑难复杂案件在内的矛盾纠纷7104件,涉及当事人数17743人,调解成功6904件,成功率达97.2%。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71宗,邻里纠纷973宗,合同纠纷465宗,损害赔偿纠纷925宗,物业纠纷472宗,打架纠纷1695宗,其他矛盾纠纷1443宗。

      一、在规范中改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上半年,区司法局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促进已经建立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使辖区居民可以享受便捷、经济、公正和高效的调解服务,平息矛盾纠纷,创建和谐安定有序的生活氛围。

      (一)组织机构更加健全,调解网络不断延伸。上半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借力区“大调解”机制集结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集体力量,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整顿和充实工作,不断创新调解组织形式,扩大调解组织覆盖面,指导部分街道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委会主任和调解专干进行了调整,使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截至5月底,xx区已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19个,其中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92个,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63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4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个,驻法院人民调解组织1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57个。

      (二)提供制度框架指导,促进调解规范化建设。着重推进人民调解进物业、进企业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更加明确了物业小区和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形式、工作职责、调解纠纷范围、工作规范和考核评比制度以及案件受理范围。加强了对布吉农批市场管理处调解小组、东门步行街区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示范点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截至今年5月底,实现全区1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共383家,调处物业矛盾纠纷472宗,将人民调解工作和物业、企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双赢”的局面。

      (三)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树立行业模范典型。1月上旬始,区局基层科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公开评选。2月份,将初选候选人的典型事迹上网、上墙进行广泛宣传。3月底,组织筹办了xx区首届“金牌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表彰大会,授予杨道兵等10名调解员“金牌人民调解员”称号;
    授予蔡秀峰等10名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称号。活动为全区人民调解员展示工作成绩和职业风采提供了平台,总结了一批人民调解一线工作的优秀经验,有效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区委领导的高度肯定。

      (四)展开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3月底,积极组织筹办了一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工作培训班,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除了对人民调解规范、技巧及应用方面进行强化和巩固外,还组织调解员对与人民调解相关的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多领域的知识和与调解关联紧密的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涉及调解的注意事项等进行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能手”、“优秀调解案例”的交流分享。培训将好的、有效的方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应用,促进人民调解培训工作有侧重、见成效,较好的应对新形势下的问题与挑战。

      二、在继承中创新,促成人民调解工作新成效

      (一)加强社情分析研判,开展专项调研工作。4月份,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成立两个专项调研组对我区近期矛盾纠纷展开研判并赴十个街道司法所摸排工作,总结梳理矛盾纠纷情况,并针对我区第一季度租赁合同纠纷突出,社会影响重大;
    打架闹事纠纷频发,案件数量逾千;
    社区邻里纠纷高发,长期居高不下等特点,分析产生原因、预估发展趋势,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应对措施,努力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分析和建议,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二)实时实地进行指导,树立医患调解口碑。上半年,区司法局局领导多次带队到试点医院视察了解医调室运作情况,对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先后协调解决了医调室办公设备改善、年度经费下拨、岗位人员调整等方面的问题,保障了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稳步发展。医患纠纷试点工作开展以来,xx区两个医调室已接受咨询363起,受理医患纠纷114宗,成功调解45宗。医调室一方面调处了一批较为复杂的医患纠纷,另一方面做好了对来访者的法制理念和调解首选观念的宣传教育,有效地缓解和消除医患双方矛盾,促进当事人协商解决问题并争取达成共识,成功平息了部分医闹事件。试点医调室为和谐解决医患矛盾纠纷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省厅、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领导的肯定以及群众的认可。

      (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系统应急机制。上半年,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在区司法局和各街道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责,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排查、纠纷预防工作,共开展纠纷排查107次,预防纠纷12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件62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8宗103人,准确掌握风险隐患,力争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对我区第一季度主要、重大矛盾纠纷类型的特点进行分析归纳后,区司法局于4至5月间组织调处力量,采取针对性强的调处措施,加强了对租赁合同纠纷、打架闹事纠纷等近期突出纠纷类型的合力化解力度,有效维护了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和省“党代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预防和排查机制。

      (四)创新调解宣传方式,打牢社会群众基础。2012年4月底,xx区 “人民调解宣传月”各项工作正式启动。区司法局根据实施方案,积极做好2012年人民调解宣传月筹备组织工作,及时完成人民调解宣传挂图、海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印和分发,通过张贴社区宣传栏海报、自助取阅宣传折页等方式全面铺开社区宣传。5月中旬起,xx区大型现场宣传系列活动拉开帷幕,各街道陆续举办了形式多样的2012年街道人民调解宣传月主题活动,区局巡查组深入部分街道活动分会场对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进行全程巡查指导,并联合南湖街道办事处于5月23日举办“人民调解止纷争,春风化雨促和谐”专题大型宣传活动,活动创新设立的调解书法示范区,吸引了大批社区居民挥毫洒墨,不仅把人民调解的理念“散出去”,更将大家的调解感悟“留下来”,让人耳目一新。而同时,为了更快捷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翠竹街道在传统的现场咨询的基础上接受群众预约,提供人民调解上门服务,真正为社区居民带来便利。整个活动过程呈现“三个突出”,突出宣传大调解机制、突出宣传调解优势、突出宣传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有纠纷首选调解”的意识深入人心。

      三、以创建优秀司法所(长)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在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一手抓硬件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xx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协调街道等部门为司法所加强硬件配套。今年,考虑到基层司法所外出办公、资料收集和信息录入等方面的需要,区司法局为十个街道司法所分别配置一台笔记本办公电脑,方便司法所开展走访,调解等业务工作;
    一手抓软件规范化建设,创建优秀司法所(长)工作,加强‘创优争先’的工作意识和自我要求。指导各司法所注重业务工作实效,以绩效考核为重点,从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方面细化标准、严格要求,努力形成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二)加强融合,做好业务,积极参与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

      我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运转以来,司法所在此工作中承担了重要功能,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区司法局按照《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指导司法所全面参与中心建设的规范运作,主动承担中心台帐管理、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为使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发挥最大化,要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应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主动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利益诉求;
    四是主动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纳入中心工作范围,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

      四、以构建和谐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充分整合法院、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处、人民调解等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以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律师、公证、法援进社区以及法制宣传资料派发等形式多渠道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工作。

      (一)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信息网络,加强了对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指导。要求社区法律服务站工作“不求大、不求全”,切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进社区的平台、桥梁、组织作用,为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二)有的放矢,改进律师进社区工作。一是针对在律师进社区的工作中,社区存在“等、靠”的思想,与律师主动联系少的情况,我们要求社区切实依照“律师进社区合同”的要求,与律师直接联系、主动联系,让律师进社区有事可做。二是根据工作情况,调整一些进社区的律师(所)。上半年,在区司法局基层科和公律科的协调下,将挂点进社区的律师所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并将包含有签约律师相片、简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宣传挂图张贴到各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内,拓宽了社区居民与律师沟通的渠道,获得了群众的好评。三是围绕我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一是结合“综治宣传月”、“人民调解宣传月”工作,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区83个社区每个社区至少集中开展了一次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精心印制了法律宣传挂图,印发给各司法所,在各社区、居住小区、企业工厂的宣传栏广泛张贴。二是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拆迁”行动。在旧房改造、市场拆迁中,参与租赁双方拆迁赔偿的磋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各司法所积极参与与街道有关的诉讼的应诉工作,协助街道追缴计生社会抚养费,承担街道信访任务。
     
     
    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配合2012年年度工作计划,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物业管理、道路交通、驻法院调解组织等特定行业和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保障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发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以培训为抓手,制定下半年培训计划,结合以会代训、以岗代训、实战指导等形式,全面提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精英队伍。

      (三)加快建立人民调解信息资源库的步伐。积极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医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行业专家学者, 逐步建立人民调解人才信息资源库、人民调解医学、法学专家库、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业素质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引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案件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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