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自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现将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惠及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安排,濉溪县从2011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新路子,近三年累计改造农村危房2959户(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1297户,拨付资金2111.8万元;2016年度危房改造共853户,拨付资金1461.8万元;2017年度危房改造779户,拨付资金1378.4万元),极大改善了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我县的主要做法和措施归纳起来就是:做到“五个加强”,实现“五个确保”。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城乡建委、发改委、房管局、民政局、国土局、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委,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日常事务。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动员会和调度会,安排部署工作,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实行部门对乡镇危房改造工作包保责任制度。此外,还统一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等有关工作材料。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启动会和培训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确保群众参与。我县通过会议、开展集中宣传日、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惠民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知晓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提出改造申请,亲身感受危改工程带来的好处,自愿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危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审核,确保程序规范。坚持“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格审核确定对象,严把操作程序关,实行群众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级审批制度。村初选的危改对象必须公示到位,镇对村上报的危改对象必须核查到位,县危改办对镇上报的危改对象必须抽查到位,最大限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户危改对象均符合政策规定,真正把最需要安排的对象列入改造范围。
四是加强指导,确保进度质量。危房改造工程启动之初,县危改办就组织设计了多种户型的施工图纸,免费提供给危改户选用,并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技术指导资料,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具有减灾抗灾能力、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真正使危改房建成“放心房”、“满意房”。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危改工程进度和质量,县危改办除加强日常督查调度外,先后会同县民生办等单位对全县各镇农村危房改造进度和施工质量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在实施中期,还对全县危改对象开展一次逐户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均要求各镇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全县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五是加强配套,确保补助到位。在县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千方百计筹措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本着“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最大限度扩大受益群体。三年来,我县危改对象的“五保、低保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房屋重建率保持在90%以上,县级财政累计配套补助资金达4952万元。
三、几点体会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极大改善了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认为,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重点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必须动员全县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深刻领会中央实施农村危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敬畏意识,才能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走过场、不变花样,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做牢做实。
二要在宣传发动上下功夫。让群众明了危房改造的意义、标准和申请程序,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户踊跃提出申请,在实施过程中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主动公开县、镇两级咨询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坚决避免徇私舞弊现象。
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使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观,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继续全力推进农危房改造这项民生工程,认认真真把这项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群众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也衷心邀请在座的各位领导莅临濉溪考察指导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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