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管理处 道路清洁管理规程
3.5.9.1
范围 物业范围的所有汽车道、人行道、道路两旁的花基及路沿。
3.5.9.2
标准 地面无垃圾、沙土、水渍、痰迹、污迹、顽渍等。
3.5.9.3
作业规程 1. 每天早上 7:00 点和下午 15:00 点之前分别对管辖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扫; 2. 每天从早上 7:00 点至下午 18:00 点,每小时循环保洁一次,对有污迹的路面及时用水进行冲洗; 3. 每周对所有路面用清洗机冲洗一次,清除路面及花基石面的油渍、污迹; 4. 每周擦抹路旁花基侧面花池灯的百叶饰片一次,清除饰片上的污迹和灰尘; 5. 每次台风或雨后,要及时清扫路面的垃圾、树枝落叶、积水及杂物; 6. 任何人发现清洁问题要尽可能通知清洁人员当场予以处理; 7. 清洁人员对路面造成严重清洁污染的问题,需及时
上报管理处协商处理。
3.5.9.4
注意事项 8. 负责道路清洁的人员在进行清洁工作时,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 9. 清扫路面时,要留意过往行人,避免将垃圾灰尘扫向路人身上。
路面清扫后的垃圾和杂物需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造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