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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程监理资质|电力工程监理资质分类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19-10-23 点击: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电力公司

    文 号:国电火[2000]308号

    发布日期:2000-05-30

    执行日期:2000-05-30

    失效日期:1900-0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监理标准与监理业务范围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五章 附则

    东北公司,南方公司,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规总院,中超公司,上海电建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结合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电力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

    二000年五月三十日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确保国电公司系统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是指从事火电(含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热电联产,下同)、送变电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兼承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务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顾问)、科研等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监理单位从事火电、送变电新、扩、改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数量、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资金和工程建设监理、咨询业绩等。

    第四条 国电公司火电部、电网部是本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所辖范围单位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程序:

    (一)申请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和甲级、乙级兼承资质的单位,经其董事会和所在地区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国电公司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审批。

    (二)申请丙级监理公司资质和丙级兼承监理资质的单位,经其董事会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区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单位审批并报国电公司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监理单位申请资质审批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套):

    (一)监理公司填写《监理单位定级申请书》2份,兼承监理业务单位填写《兼承监理业务申请书》2份。一个单位同时申请火电工程和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业务资质时,应分别填写监理工程师一览表;

    (二)总监理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监理业绩一览表、主要监理合同复印件(不含附件)及业主评价;

    (四)兼承监理业务单位尚应提交本单位相关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体现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项目监理管理水平的材料,包括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质保体系等有关文件。

    第七条 监理单位因监理业绩的条件尚未完全达到本办法第九条或第十一条规定时,可按本办法第五条的程序申请临时资质,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有资料,由监理资质审批部门批准临时监理业务范围,并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监理业务。取得临时资质的监理单位二年内没有相应业绩的撤消注册并收回临时资质证书。

    第八条 经审批核定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由监理资质审批部门颁发国电公司统一印制的《资质等级证书》。经审批核定的兼承监理业务单位,由审批部门颁发国电公司统一印制的《监理许可证书》。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监理标准与监理业务范围

    第九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火电和送变电两类,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火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

    (一) 甲级:

    1.固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5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3 0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0人以上;有5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过2台以上单位容量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 •9000系列体系认证,并正常运作,现代化管理水平较高。4.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二) 乙级:

    1.固定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25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6人以上;有3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过2台以上单机容量1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有一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4.注册资金70万元及以上。

    (三) 丙级:

    1.固定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2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3人以上;不少于2名总监理师。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监理过2台以上单机容量5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

    (一)甲级:

    1.固定从业人员2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5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0人以上;有4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监理过电压等级33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 •9000系列体系认证,并正常运作,现代化管理水平较高。

    4.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二) 乙级:

    1.固定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2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5人以上;有3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过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有一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4.注册资金70万元以上。

    (三) 丙级:

    1.固定从业人员12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8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2人以上;不少于2名总监理师;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监理过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第十条 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火力发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火电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送变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

    (二)火力发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

    (三)火力发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 第十一条 兼承电力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设立相应的监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

    (二)按兼承监理业务范围,已获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的配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凡申请兼承工程建设阶段全部业务内容者,应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相应的规定。固定从业人员不能低于第十一条规定的50%。

    2.凡申请兼承工程建设阶段中一项或两项业务内容者,获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得少于兼承业务项数,且应配备与其业务相应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中专职监理工程师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

    •(三)具有与申请监理业务范围相应的从事工程建设或咨询(监理)资历和业绩,且社会信誉好。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申请具有工程建设阶段以外的监理业务时,尚应配备与其业务相应的监理工程师。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超越所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每三年核定一次。凡达到上一等级条件的,可以申请升级,也可以申请扩大监理业务范围。对不能维持原核定监理业务范围的,应予以降低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申请升级或扩大监理业务范围时,需履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并向监理资质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材料(一套):

    (一)《监理单位升级申请书》或《兼承监理业务申请书》;

    (二)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监理许可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新增总监理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监理单位业绩一览表、主要监理合同复印件(不含附件)及业主评价;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电力工程监理业务手册》,其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所承接监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规模及造价、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的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总监理师姓名及证号;监理工作情况;建设单位(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评价意见等。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需向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分立或合并,应交回原《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核定监理业务范围后,换发相应的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需报监理资质审批部门备案,并交回《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监理机构负责人变更,需向监理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国电公司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核销资质证书等处理。

    (一)申请资质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未经批准擅自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

    (四)徇私舞弊损害委托方或者承建单位利益;

    (五)因监理过失造成重大事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电公司火电部、电网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海天一路(海云路—科苑南路)工程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道路西起海云路,东至科苑南路,路线位呈东西走向,起点接海云路预留路口范围,路段起点桩号为K0+000(对应坐标X=17760.357,Y=102690.291),路线终点桩号为K0+484.661(对应坐标X=17830.39,Y=103139.070)。道路红线宽17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20km/h,本次设计道路全长约0.468km,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软基处理)、交通(含交通疏解)、给排水、燃气、照明电力、通信、水土保持等工程等;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对该项目在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范围内,实施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2.2监理工作目标 2.2.1总目标

    根据《监理合同》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履行监理方的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的为本工程提供监理服务,使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满足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强化规范管理,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使监理工作达到业主满意,并努力争取超越业主的期望要求。 2.2.2质量控制目标

    根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人员严格依照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对本工程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 2.2.3进度控制目标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施工合同》,积极配合业主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确定开工日期,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竣工将会使用。 2.2.4投资控制目标

    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总造价作为投资控制

    第四章 监理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监理资料以及监理合同所形成的其他监理工作。本工程属区属重点工程,业主工期要求紧,施工现场环境复杂,质量及安全要求高。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又要确保施工质量,因此工程质量控制和施工组织协调是关键。如何合理安排施工,积极配合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又要满足工期要求,是我们工作重点和难点,我们将充分利用监理的各种手段加强督促和管理,以工程质量控制、组织协调为重点,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1工程难点监理工作重点

    4.1.1电气工程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标准见附表4.1-1

    4.1.2电气监理控制手段

    电气监理的控制手段通常采用观察、量测、测量以及试验的方式。

    观察——指以“目视”、“目测”进行的检查监督。

    量测——指用简单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表)进行的检查监督。

    测量——指借助于测量仪器、设备进行的检查,例如,采用直流双臂电桥测量导线的直流电阻,以判断导线的质量。

    试验——指通过试件、取样进行的试验检查,或通水、通电、通气进行的试验等。

    4.1.3电气监理质量保证措施

    (1)按电气设计及施工规范核查电气施工图,其核查的主要内容有:

    A施工图纸审核签认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政府的有关批文和有关规定;

    B图纸和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C施工图纸内容及深度是否满足施工基本条件的要求; D图纸中所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是否符合现行的规范、规矩的要求,来源是否有保证?是否有替代品?

    E所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有无主管部门鉴定和确认的批准文件;

    F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指定使用的规范、规矩、标准图册是否现行有效;

    G施工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 H各种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将核查图纸中所发现的问题汇总,提交给由项目监理部主持召开

    的,业主(甲方)、施工单位(乙方)及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会议进行讨论,共同协商研究,形成统一意见,最后形成会议纪要文件,交由施工单位执行。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A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应加盖承包单位的印章,否则退回。 B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基本齐全,主要内容不能缺少,否则应退回补齐。

    C施工组织设计书中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否则要求完善体系。

    (3)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 A对于PVC线管,必须有正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B电线、电缆、灯具、漏电开关、小型断路器等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有见证送检;

    C如有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进口商检证明,原产地证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复试及检测合格;

    D所有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测,判断合格后,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并认可后,始准用于工程。

    (4)验收隐蔽工程

    A重点控制内容:电气工程中砼基础、电缆沟内的线管质量及施工工艺的检查;接地装置连接线的检查;

    B接地电阻测试及回路绝缘电阻测试以及设备的试运转等必须

    实行旁站监理。

    C预埋电线管敷设:

    a电线管的线盒处,必须要装护口杯梳。

    b电线管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如有多层重叠时,应将其分开,保持在两层之内。

    b进出接线盒处的预埋管,应分垂直方向,并在20cm处固定,20cm之外,根据需要再进行弯曲,并满足规范弯曲半径的要求。管子并列排放时,应将其分开,在中间形成不小于其直径的间距。认真做好管口的封堵保护。

    D隐蔽验收步骤:

    a施工单位先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将填好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据所报内容到现场进行核查,对隐蔽合格的工程则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c对隐蔽不合格的工程,则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

    (5)电缆线路

    A电缆的品种上、规格、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电缆外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识齐全、正确、清晰;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B 10KV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泄漏电流和1KV及以下绝缘电阻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选用1000V摇表,对电缆进行摇测,绝缘

    电阻应在10MΩ以上,电缆摇测完毕后,应将芯线分别对地放电;

    C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直埋敷设时,严禁在管道上面或下面平行敷设,且在拐弯、接头等处置标桩,电缆两端挂牌,注明地点、线路长度等内容;

    D 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道路、铁路、路口等机动车通行地段时,应穿管敷设,对电缆保护管的质量应控制;

    E 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转弯处等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F 控制电缆接头和终端整个绕包过程保持清洁和干燥,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和绝缘表面擦干净,电缆芯连接方式就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

    G 电缆沟回填应分层夯实。

    (6)盘、箱、柜及二次回路接线安装

    A 配电盘、柜及开关柜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盘、箱、柜的试验调整结果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B 照明配电箱门(箱盖)应是可拆装的,箱体上应有不小于M8的专用接地螺栓,位置应设在明显处,配件应齐全,配电箱内设有专用保护线端子板的应与箱体连通,工作零线端子板应与箱体绝缘(用做总配电箱的除外),耐压不低于2KV。

    C配电箱安装 a各回路应标字;

    b零排、地排分开设置,通常左边为零排,右边为地排; c所有螺丝全部拧到头,以防螺丝松脱引起短路;

    d多股导线头要求荡锡或压接线耳; e导线颜色要分开,PE线采用双色导线。 (7)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

    A设置地点的温度、湿度、海拔高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B周围应无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的危险,通风良好,不易积水;

    C四周宜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线路进出,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D室外变压器柱上台架所用铁件应热镀锌,变压器应与台架固定,柱上挂警告标志;

    E变压器距面距离不得小于2.5M,以3M为宜;

    F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应采用多股绝缘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导线截面应满足设计要求,间距不应小于0.3M;

    G变压器附件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8)路灯系统安装

    A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B灯具的防护等级、密封等必须在IP55以上; C灯具应抽样进行升温和光学性能等测试;

    D灯头安装应牢固、可靠,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应正确,灯线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E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空线管应光滑,无毛刺;

    F路灯使用的所有金属构件应作镀锌防腐处理,质量符合规范规定;

    G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

    (9)安全保护装置

    A做好以下电气装置的接地或接零:变压器、配电柜(箱、盘) 等的金属外壳和底座;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配电和路灯的金属杆塔;其他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B采用接零、接地保护时,单项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C保护接零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线的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D保护接零时,在线路分支、首端及未端应安装重复接地装置,接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F接地埋深应符合设计院要求,接地可以是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梁、柱)及设计规定的钢筋砼结构的内部钢筋,也可以是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G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0MM,宽度不小于25MM;

    H接地体的焊接应牢固并进行防腐处理,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圆钢为直径的6倍,扁钢为宽度的2倍)。

    (10)电气的竣工资料

    A主要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产品合格证及准用证。

    B产品检验报告书。

    C隐蔽工程资料。

    D接地电阻测试及回路绝缘电阻测试资料。

    E试运转记录。

    F其它应提交的资料。

    4.2质量控制内容和方法

    1.确定本工程质量要求和目标。

    2.审查承包商对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

    3.组织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措施,同时尽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严格审查进场施工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把好材料三道关:

    1)申报关

    要求所有的施工材料进场前应将拟采购的产品品牌、生产厂家、质量技术指标等向监理申报,并获批准才能进行采购。

    2)进场验收关

    经批准采购的材料进场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和业主代表到现场验收,核对材料品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认真核实材料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进口产品还必须有商检证。

    3)报审关

    对所有建筑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报监理审核并批准。

    6.严格施工工序质量检查,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以及竣工验收。

    1).对重要部位要求正式大面积施工前须做的样板,经业主、监理确认后再展开施工。

    2).所有隐蔽工程要求承包商在自检自评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及各其它各方面要求,与各专业之间是否配合协调,并批复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监理批复后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对主要工序、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使质量通病及时得到处理,贯彻事前控制的原则。

    4).施工过程检查监督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在各工序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纠正过程、纠正结果,尽可能做到事前控制,消除质量隐患。

    5).工程验收

    做好分项工程验收。按规定的检验批,逐批进行检查验收。

    7.协助业主分析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造价的影响。

    8.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第六章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监理工作的内容、性质和需要,本项目配合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监理组织机构,监理成员一共若干名。其姓名、分工如下:

    高重

    刘景旋 总监理工程师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体见监理规则

    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直线式管理模式。各人职责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代表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以及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组织协调,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海天一路(海云路—科苑南路)工程

    电气工程

    监 理 细 则

    中城建监理

    编制: 余文天

    审核: 李端文

    审批: 袁长生

    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

    电力工程监理论文

    电力工程监理论文

    摘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电力行业的不断进步,同时也对电力行业尤其是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关系着整个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建设进度,因此应当加强重视。电力工程建设系统在国内较早全面推行安监制度,同时也是全面提高电力工程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策略。从根本上有效确保了国内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性。

    前言

    所谓电力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实际上指的是与项目管理资质的监督,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法规为依据,按规定,根据设计要求,一个动态的过程,实施专业化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对电力工程监理的主要目的是有效的协助项目业主,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对相关文件、质监报表和工程图表等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

    1电力工程监理管理意义分析

    1.1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安全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施工质量监管方面的作用。电力工程监理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问题是当前电力工程施工中最为重要的内容。通常情况下,若电力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图纸要求、设计规范等进行施工建设,则电力工

    程项目的结构质量及其强度等级,均可满足预设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然而,实践中部分施工单位依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并非技术水平不达标,主要是因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严格要求,思想上缺乏重视。比如,某电力工程框架浇注过程中,因采用的是泵送混凝土而导致塌落度非常的大,而且其流动性比较;在该种条件下,施工人员思想上出现了麻痹、放松,导致振动规范度不够,最终框架柱脚严重露筋,甚至出现了孔洞现象。实践证明,若想有效提高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在施工现场加强监管,对每道施工工序都要严格按照要求确保其质量,还要做好技术交底,尤其是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检验、严把质量关;对于监理人员而言,应当注意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建设,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1.2其次,工程监理对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进度实施计划性管理,以免延误工期。电力工程施工建设进度监督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基础施工、收尾施工进度慢,或者结构部分建设进度快等现象。针对这一问题,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土方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全面掌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管理主动权。据调查显示,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多数土方工程均由专业施工队进行分包,各分包施工队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而且组成人员参差不齐,甚至很难适应电力工程施工建设需求,如果对其进行返工、重建,则必然会导致施工工期的延误。基于此,通过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可有效解决实践中存在着的这一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建设,确保施工进度。

    1.3最后,工程监理在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中的重要意义。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仅反映了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准,而且也是实现高效生产管理的必备条件。对于监理单位而言,其在控制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过程中,还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加强监控和管理。各单位均应当以“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原则。然而实践中却并非如此,电力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频发。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施工人员多来自于农民工,许多刚进施工队的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任何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因此安全风险就非常的大。通过抓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和管理,来有效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技能,从而减少、或者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项目监理组所担负的责任非常的大,监理人员需对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其中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底落实与执行,安防措施是否有效的落实到位,安全标语施工张贴在适当的位置、安全设施配备以及安防用品发放与应用状况等。

    2电力工程监理管理方法

    2.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

    各级领导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在出现问题时要由相关的负责人负责,最底层是各个监理组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的负责人是各监理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本组的监理事务,比如进度控制组的组长主要负责让本组成员完成对电力工程的进度监理,使工程符合工程计

    划安排,能够顺利完工而各个组长的负责人则是总监即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主要负责监督各组将自己的任务完成,调度整个工程的监理工作;同时协调各个监理工作组之间的关系,使监理工作能够顺利完成。总监的负责人就是监理单位的领导了。通过层层的领导责任制,保证监理工作的管理质量。

    2.2树立为业主服务的理念

    监理单位要想出色完成安全监理工作,就必须明确自己的位置。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所以,对于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条框,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监理工作中发生什么情况都要把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要保持与业主立场的一致性,秉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制度。监理单位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重点审查施工图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深度是否达到施工和安装的要求以及选材、选型、尺寸等图纸自身质量。

    3监理走向项目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3.1明确监理定位,深刻认识监理走向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受监理部门介入工程施工的时间不统一、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监理取费偏低等因素影响,目前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存在一些问

    题,大大影响了电力工程的品质,造成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道路愈走愈窄,阻碍了监理单位向项目管理单位的转变与发展。监理工作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相关部门应自上而下扎扎实实地开展监理工作,高度重视监理工作的价值,在工程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中及验收的每一个环节都应紧抓工作要点,与其他各方通力合作,只有这样,电力建设工程的品质与安全才有保障,监理工作才能真正实现项目管理。

    3.2强调自主独立,拓宽业务范围

    现代监理企业应主动摆脱原建筑单位的“母体”控制,打破原先的依附式体制,建立形成完整的系统化独立实体,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业务范围,逐步将工程设计、方案策划、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管理、合同执行、审查、评价、验收等内容纳入业务范畴,实现项目管理。

    3.3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实现项目管理

    突出人才培养,加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技能培训,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渗透与融合,增加电力管理专业特色。为了顺应电力项目管理国际化的需求,在培养专业人才的过程中还应积极开设小语种培训,增设俄语、日语、韩语等课程,提升人才双语能力,对设计、经济、法律、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也应有所涉及,全面提升监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4结束语

    总而言之,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电力行业的不断进步,同时也对电力行业尤其是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监理管理工作,关系着整个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建设进度,因此应当加强重视。电力工程建设系统在国内较早全面推行安监制度,同时也是全面提高电力工程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策略。从根本上有效确保了国内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性。随着社会对电力资源需求的与日俱增,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监理在工程施工与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然而,就总体形势来看,电力工程监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与项目管理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项目管理的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1]孙慧杰,吴国君.如何完善监理工作方法和提升监理管理水平

    [J].水利天地,2008(04)

    [2]董文刚.浅谈电力建设监理与电力建设投资[J].中国科技博览,2012(01)

    [3]王岩.加强电力建设监理安全控制[J].城市建设,2010(31)

    [4]王成现.电力信息化建设监理模式实践[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05)

    [法律法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阅读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火力发电、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各监理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数量、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社会信和自有资金等。 第四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是电力工业部,各地区主管部门是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设立,必须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其资质,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颁发《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六条 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工人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 (三)人员总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技术工作年限及资格证书复印; (四)所有制性质和章程; (五)自有资金数额; (六)单位或主要成员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的业绩; (七)技术装备情况; (八)拟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和等级。 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一)甲级、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电力工业部审批。 (二)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 第八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火力发电工程和送变电工程两类,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火力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奖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5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好。 送变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3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2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11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好。 第九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火力发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二)火力发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全部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三)火力发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内容。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十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每三年核定一次。对于达不到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单位,由资质管理部门给予降级。 第十一条 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业绩等已达到高一级标准的单位,可在核定资质等级时申请升级。申请升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监理单位分立或合并,应交回原《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核定等级后,换发相应的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需报原资质审批部门备案,并交回《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师变更,要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国外监理单位在中国境内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业务,需向我国电力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并取得《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开展监理业务。申请资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所在国有关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 (二)近三年来的资产、债务、债权表、专业人员及技术装备情况; (三)从事监理业务的资历与业绩。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分立、合并或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其债权、债务。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如违反《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及本办法,或有玩忽职守、开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的,由电力行业监理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颁布之前的有关办法、通知等同时废止。

    (完)

    电力部关于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时效性】:已失效

    【发文字号】:电办[1993]222号

    【颁布日期】:1993-07-23

    【生效日期】:1993-07-23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水利电力部(已变更)

    目录
    • 1 href="#heading_1" class="txt" 第一章 总则
    • 2 href="#heading_2" class="txt"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
    • 3 href="#heading_3" class="txt"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 4 href="#heading_4" class="txt" 第四章 附则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1993年7月23日 电办〔1993〕222号)

    第一章 总则 class="law_article" name="1"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地,制定本办法。 class="law_article" name="2"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火力发电、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各监理单位; class="law_article" name="3"  第三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数量、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社会信誉和自有资金等。 class="law_article" name="4"  第四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是电力工业部,各地区主管部门是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 class="law_article" name="5"  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设立,必须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其资质,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颁发《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class="law_article" name="6"  第六条 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工人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人员总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技术工作年限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所有制性质和章程;

       (五)自有资金数额;

       (六)单位或主要成员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的业绩;

       (七)技术装备情况;

       (八)拟申请的监理业务范围和等级。 class="law_article" name="7"  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一)甲级、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电力工业部审批。

       (二)丙级监理单位资质,由所在地区的电管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审批,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 class="law_article" name="8"  第八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火力发电工程和送变电工程两类,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火力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0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奖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50MW或以上机组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送变电工程类

       (一)甲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33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二)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22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三)丙级

      1.已获得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且全面组织建设过110kV或以上送变电工程;

      2.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且主要专业配套齐全。其中已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

      3.自有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社会信誉好。 class="law_article" name="9"  第九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火力发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二)火力发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2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全部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内容。

      (三)火力发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内容。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class="law_article" name="10"  第十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每三年核定一次。对于达不到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单位,由资质管理部门给予降级。 class="law_article" name="11"  第十一条 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业绩等已达到高一级标准的单位,可在核定资质等级时申请升级。申请升级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师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class="law_article" name="12"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监理单位分立或合并,应交回原《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核定等级后,换发相应的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需报原资质审批部门备案,并交回《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师变更,要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class="law_article" name="13"  第十三条 国外监理单位在中国境内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业务,需向我国电力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并取得《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开展监理业务。申请资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所在国有关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

       (二)近三年来的资产、债务、债权表、专业人员及技术装备情况;

       (三)从事监理业务的资历与业绩。 class="law_article" name="14"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分立、合并或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其债权、债务。 class="law_article" name="15"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如违反《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暂行规定》及本办法,或有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的,由电力行业监理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class="law_article" name="16"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 class="law_article" name="17"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颁布之前的有关办法、通知等同时废止。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电力公司

    文 号:国电火[2000]308号

    发布日期:2000-5-30

    执行日期:2000-5-3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监理标准与监理业务范围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五章 附则

    东北公司,南方公司,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规总院,中超公司,上海电建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结合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电力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二000年五月三十日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确保国电公司系统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是指从事火电(含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热电联产,下同)、送变电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兼承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务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顾问)、科研等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监理单位从事火电、送变电新、扩、改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数量、专业配套能力、技术装备、资金和工程建设监理、咨询业绩等。

    第四条 国电公司火电部、电网部是本系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所辖范围单位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程序:

    (一)申请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和甲级、乙级兼承资质的单位,经其董事会和所在地区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国电公司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审批。

    (二)申请丙级监理公司资质和丙级兼承监理资质的单位,经其董事会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区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管理单位审批并报国电公司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监理单位申请资质审批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套):

    (一)监理公司填写《监理单位定级申请书》2份,兼承监理业务单位填写《兼承监理业务申请书》2份。一个单位同时申请火电工程和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业务资质时,应分别填写监理工程师一览表;

    (二)总监理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监理业绩一览表、主要监理合同复印件(不含附件)及业主评价;

    (四)兼承监理业务单位尚应提交本单位相关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体现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项目监理管理水平的材料,包括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和工

    程项目管理制度、质保体系等有关文件。

    第七条 监理单位因监理业绩的条件尚未完全达到本办法第九条或第十一条规定时,可按本办法第五条的程序申请临时资质,并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所有资料,由监理资质审批部门批准临时监理业务范围,并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监理业务。取得临时资质的监理单位二年内没有相应业绩的撤消注册并收回临时资质证书。

    第八条 经审批核定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由监理资质审批部门颁发国电公司统一印制的《资质等级证书》。经审批核定的兼承监理业务单位,由审批部门颁发国电公司统一印制的《监理许可证书》。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监理标准与监理业务范围

    第九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按火电和送变电两类,分为甲、乙、丙**,各等级的资质标准如下:

    火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

    (一) 甲级:

    1.固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5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3 0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0人以上;有5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过2台以上单位容量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 •9000系列体系认证,并正常运作,现代化管理水平较高。4.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二) 乙级:

    1.固定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0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25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6人以上;有3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过2台以上单机容量1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有一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4.注册资金70万元及以上。

    (三) 丙级:

    1.固定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2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3人以上;不少于2名总监理师。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监理过2台以上单机容量5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送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标准:

    (一)甲级:

    1.固定从业人员2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5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0人以上;有4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监理过电压等级33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 •9000系列体系认证,并正常运作,现代化管理水平较高。

    4.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二) 乙级:

    1.固定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12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5人以上;有3名以上总监理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独立承担过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业务。

    3.监理单位和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健全,有一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4.注册资金70万元以上。

    (三) 丙级:

    1.固定从业人员12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2人以上;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8人以上,其中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2人以上;不少于2名总监理师;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套齐全。

    2.监理过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3.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第十条 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火力发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火电新、扩、改建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送变电工程类甲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各种规模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

    (二)火力发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200兆瓦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22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

    (三)火力发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下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送变电工程类丙级监理单位可监理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建设阶段的全部业务内容。

    第十一条 兼承电力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一)设立相应的监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

    (二)按兼承监理业务范围,已获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的配备应符合下列条件:

    1.凡申请兼承工程建设阶段全部业务内容者,应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相应的规定。固定从业人员不能低于第十一条规定的50%。

    2.凡申请兼承工程建设阶段中一项或两项业务内容者,获总监理师资格人员不得少于兼承业务项数,且应配备与其业务相应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中专职监理工程师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

    •(三)具有与申请监理业务范围相应的从事工程建设或咨询(监理)资历和业绩,且社会信誉好。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申请具有工程建设阶段以外的监理业务时,尚应配备与其业务相应的监理工程师。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不得擅自超越所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每三年核定一次。凡达到上一等级条件的,可以申请升级,也可以申请扩大监理业务范围。对不能维持原核定监理业务范围的,应予以降低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申请升级或扩大监理业务范围时,需履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并向监理资质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材料(一套):

    (一)《监理单位升级申请书》或《兼承监理业务申请书》;

    (二)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监理许可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新增总监理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监理单位业绩一览表、主要监理合同复印件(不含附件)及业主评价;

    (五)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电力工程监理业务手册》,其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所承接监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规模及造价、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的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总监理师姓名及证号;监理工作情况;建设单位(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评价意见等。

    第十七条 监理单位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需向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分立或合并,应交回原《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核定监理业务范围后,换发相应的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需报监理资质审批部门备案,并交回《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监理机构负责人变更,需向监理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国电公司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核销资质证书等处理。

    (一)申请资质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未经批准擅自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承揽监理业务;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

    (四)徇私舞弊损害委托方或者承建单位利益;

    (五)因监理过失造成重大事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电公司火电部、电网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工程公司资质年检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业务办理说明

    一、 业务类别和申报材料要求

    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单位办理如下业务,需向电力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1.新申领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未曾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者持有的许可证已过期,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取得许可证。

    2.换发许可证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其他主管部门(如地方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

    3.许可证延续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由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届满,向电力监管机构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延续。

    4.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即申请单位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类别或者许可证等级。

    5、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业务,即已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

    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三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提交本文第四部分列出的申请材料。

    二、关于同时办理的规定

    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申请多项类别的,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2.办理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可同时申请变更承

    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类别、等级。申请变更多项业务类别、等级的,每一类别、等级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3. 办理换发许可证、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在申报时,如果原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作业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中的多项的,申请时,每一类别应分别填报一份申请材料。

    三、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

    2.附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附件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4.附件三: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附件四: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附件五:安全人员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附件六: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附件七: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9.附件八: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0.附件九: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1.附件十: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核查报告

    12.附件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净资产审核报告

    13.附件十二: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

    14.附件十三: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状况实物核查及资产财务状况报告(附购臵发票复印件)

    15.附件十四:合并证明材料

    16.附件十五: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7.附件十六:分立证明材料

    18.附件十七: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分立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

    19.附件十八:分立前单位持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0.附件十九:申请换发许可证、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四、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需填报的申请材料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2.附件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附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材料的格式要求和申报方式

    1.除特殊要求外,申报材料中时间、数量、数字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申请单位在填写各格式文本时,如填写内容较多,可自行附页。格式文本若为打印件,打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字型采用小四号、仿宋

    _GB2312字体。

    3.复印用纸为国际标准A4型,需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的,在右下方适当位臵加盖印章。

    4.申请单位按照本文第三、四部分准备的各份材料应分别编制标注页码、分别装订。装订要求为竖装,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

    5.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施行前,申请单位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材料,并在国家电监会行政许可电子政务网站上报送电子数据格式的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施行后,申请单位可采用上述方式报送申请材料;也可申请取得国家电监会认证颁发的数字证书,通过国家电监会电子政务网站填报、提交电子数据格式的申请材料。

    六、办理第一至四类业务的单位申请材料的填报说明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表》为格式文本。

    2.《申请表》封面上编号栏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3.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慎重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该声明要求申请单位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表》基本情况中“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一致。

    5.“单位类型”的填写: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

    6.“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填写: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 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开办资金” 栏中载明内容一致。

    7.“单位代码”的填写:与申请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载明的代码一致。

    8.“申请性质”的填写:

    (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是合并后的新设单位,且合并前单位已持有许可证的,填写“合并后新申请许可证”。

    2)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是分立后的新设单位,且分立前单位已持有许可证的,填写“分立后新申请许可证”。

    (3)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填写“新申请许可证”。

    (4)办理换发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换发许可证”。

    (5)办理申请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许可证延续”。

    (6)办理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9.“许可证送达方式”的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填写“邮寄”;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填写“自取”。

    10.“申请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的填写:填写申请办理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如填写“一级承装类”等。

    11.申请单位应在“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中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份数。对于附件一至十四、十六、十七,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对于附件十五、十八、十九,填报许可证的份数。另外,申请单位根据本次申请的情况,对无需提供的附件材料,请在相应的页数(份数)栏目空白

    处用“/”表示。

    (二)附件一: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附件二:提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四)附件三:提供《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后附盖单位印章的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为格式文本。

    (五)附件四:

    1.提供《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为格式文本。

    2.“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指各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填写《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表》时,按照电力专业类工程技术人员、其他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电工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六)附件五:提供《安全人员表》,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人员表》为格式文本。

    (七)附件六:

    1.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为格式文本。

    2.“注册建造师”指取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省(直辖市、自治区)人事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项目经理”指取得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以及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

    3.2008年2月28日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废止,届时,所有在此前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向原许可机关申请重新核定许可证。

    4.填写《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表》时,按照电力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力专业一级项目经理、电力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力专业二级项目经理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附件七:

    1.申请承装类、承修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为格式文本。

    2.“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是指,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统一印制、电力监管机构颁发、并经其注册有效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持有人。

    3.鉴于各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状况差别较大,各电力监管机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可认定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企业颁发的电工作业岗位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为有效证件,允许申请单位采用这些证件替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提出申请。电力监管机构应将认定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4.2007年1月1日起,申请单位不得再采用替代证件提出申请,届时,

    所有在此前凭替代证件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向原许可机关申请重新核定许可证。

    5.填写《在册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人员表》时,按照高压电工、其他作业类别电工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九)附件八:

    1.申请承装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表后附表中各人员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为格式文本。

    2.“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是指取得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岗位类别”栏填写“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等。

    3.填写《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表》时,按照预算员、安装工长、质检员、施工合同管理员的次序填写,并按表中的填写顺序,附表中各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十)附件九: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是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是租赁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提供由电力监管机构资质管理单位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

    (十一)附件十:申请承试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的《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厅情况表》、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实地资产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专业试验室、户内试验大

    厅情况表》为格式文本。

    (十二)附件十一:提供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单位净资产审核报告。

    (十三)附件十二:申请一级至三级各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并按照表中的填写顺序,附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为格式文本。

    (十四)附件十三:提供《主要设备及机具表》,表后附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技术状况、成新率核查及设备机具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附购臵发票复印件)。《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为格式文本。

    (十五)附件十四、十五:

    1.申请性质是合并后新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合并证明材料、合并前各方持有的许可证。

    2.合并方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合并批准文件。合并方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合并的批准文件。合并方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六)附件十六、十七、十八:

    1.申请性质是分立后新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分立证明材料、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分立前单位持有的许可证。

    2.分立前单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分立证明材料”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分立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分立的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

    3.“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指,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持证单位在分立时,按照管理规定由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分立后各单位承继原单位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业绩的情况,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及收入证明材料,并经电力监管机构认可。

    (十七)附件十九:办理换发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延续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申请单位,提供其已经取得的许可证。

    (十八)前文所称“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指得到电力监管机构资质管理单位认可的机构,机构名单将予以发布。需要经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查、核查报告的,报告出具时间距申请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十九)附件材料中各格式文本的每一页右下方需加盖单位印章。

    七、办理第五类业务的单位申请材料的填报说明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填写说明

    1.《变更申请表》为格式文本。

    2.《变更申请表》封面上编号栏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3.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应慎重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该声明要求

    持证单位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变更申请表》基本情况中“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持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一致。

    5.“单位代码”的填写:与持证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载明的代码一致。

    6.“许可证送达方式”的填写:持证单位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填写“邮寄”;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填写“自取”。

    7.“申请变更事项”的填写:持证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填写“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

    8.持证单位在“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中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份数。对于附件一,填报许可证的份数。对于附件二,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

    (二)附件一:提供持证单位的许可证。

    (三)附件二: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

    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 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 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 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 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

    3.企业注 册资本金7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600公里;

    (4)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 电站4座或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 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

    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2台1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4)11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工程;

    (5)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2台1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4)11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工程;

    (5)1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建造师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电力工程监理规划11

    监 理 规 划

    监 理 规 划

    准:

    核:

    制:

    二0一0年十一月

    批 审 编

    监 理 规 划

    建 设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监 理 单 位: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参 编 人 员:

    日 期: 2010年11月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4

    2、监理工作范围………………………………………………5

    3、监理工作内容………………………………………………5

    4、监理工作目标………………………………………………11

    5、监理工作依据………………………………………………14

    6、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18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18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18

    9、监理工作程序………………………………………………22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8

    11、安全文明施工…………………………………………… 52

    12、监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5

    13.监理工作制度(见另册)……………………………… 57

    14、主要监理资源的投入………………………………… 58

    1、工程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项目法人:

    1.3 工程地点:

    1.4 工程概况

    1.4.1工程规模:

    (一)

    1)主变规模:1台18MVA主变。

    2)出线规模:220KV出线4回;扩建2个220kV间隔。

    出线规模:66KV出线8回。

    3)无功补偿:本期工程配臵容量66kV电容器组2组,容量分别为10Mvar和20Mvar

    4)电气参数

    220千伏系统短路电流水平按50千安考虑,66千伏系统短路电流水平按31.5千安考虑。

    (二)220千伏新建线路工程

    220kV线路工程:

    1.5 工程工期:变电站2010.10.15-2011.11.30 送电线路2011.04.26-2011.12.30

    1.6工程质量要求:总体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1.7 工程参建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工程特点

    地势属于丘陵地貌,为了尽可能的节约每一寸土地,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变电站室外设备采用密集布臵。

    2、监理工作范围

    提供建设监理的全部服务,对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土建、设备安装、调整试验等工程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进行全过程监理,对试生产期内出现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服务范围如下:

    3.1、施工监理

    3.1.1 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3.1.2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

    3.1.3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3.1.4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3.1.5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1.6根据项目法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3.1.7审批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3.1.8审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手册,并监督实施。

    3.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3.1.10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

    施。

    3.1.11协助项目法人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知项目法人。

    3.1.12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配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3.1.13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查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查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1.14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验收。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

    3.1.15审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3.1.16监督施工承包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正当权益。

    3.1.17审核作为价款支付的各类工程预结算书,签署监理意见,并经项目法人批准。

    3.1.18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正当权益。

    3.1.19负责召集并主持整个工程(主体工程监理)的工程调度会,协调各参建方的关系,协助项目法人编制达标创优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编写会议纪要及发至各有关单位。

    3.1.20督促、收集、汇总承包商上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工程量完成报表,按月报告项目法人。

    3.1.21负责整个工程(主体工程监理)调度;负责其它标段与本标段接口的协调工作。

    3.1.22 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3.1.23 核查设计人施工图交付进度,并进行督促落实。

    3.1.24协助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与质检中心站的配合工作。

    3.2、调试监理

    3.2.1 参与对调试单位的招标、评标,负责编制有关招标文件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其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及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3.2.2 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

    3.2.3 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3.2.4 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

    3.3、试生产期监理

    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配合达标工作。

    3.4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理

    3.4.1 项目监理部协助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环境委员会”。由“安全、环境委员会”定期进行安全、环境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

    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4.2 总监理工程师或安环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问题。

    3.4.3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部分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安环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4.4 监理督促检查《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

    3.4.5 监理监督检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设备的配备状况。

    3.4.6 监理对承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危险源进行检查巡视,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环境隐患,可能造成安全及环境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安环监理工程师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3.5 竣工验收

    3.5.1按照《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力建设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DL/T5210.1—2005;DL/T5161.1~5161.17)及《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5版)》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3.5.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3.5.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3.6 合同管理

    3.6.1 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有关工程合同,检查工程有关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与有效性。

    3.6.2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3.6.3 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或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提出答复。

    3.6.4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3.6.4.1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3.6.4.2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3.6.4.3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3.6.4.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 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3.6.4.5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 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3.6.5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

    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3.6.6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应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3.7 信息管理

    3.7.1 建立工程信息流程结构图如下:

    建设单位

    信息资料管理

    设计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承包单位

    现场监理工程师3.7.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整理有关工程的文件、各种会议纪要、重大事项记录,并建立分类档案。

    3.7.3 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并提交有关报表。

    3.7.4 编写《监理月报》,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进度、投资情况及存在问题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定期汇报。

    3.7.5 工程竣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整理汇总本工程监理档案资料报建设单位。 3.8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3.8.1 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3.8.2 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

    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3.8.3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9 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项目法人。

    4、监理工作目标

    4.1.1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的要求,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工程质量总评为优良,并满足:

    (1)土建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2)安装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3)力争工程实现零缺陷移交。 4.1.2 土建工程质量目标

    (1)原材料、装臵性材料合格率100%,抽样送检、试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建筑物无不均匀沉降、裂缝、漏渗水。

    (3)墙面、设备及构支架基础表面平整美观、无裂缝,棱角顺直方正、无缺损;地面、路面表面平整美观、无裂缝、积水。

    (4)架构、设备支架无变形、锈蚀、脱漆,吊装就位合格率100%,轴向配合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5)站区排水顺畅无积水。

    (6)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合格、检测报告齐全、完整。

    (7)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确保零缺陷移交。 4.1.3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目标

    (1)原材料、装臵性材料、设备合格率确保100%,抽样送检、设备试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程要求,设备动作正确可靠、接触良好、指示正确、闭锁可靠。

    (3)母线弧垂符合设计,瓷件无损坏、裂纹。

    (4)软导线、设备引下线无磨损,安装整齐划一,工艺美观。 (5)充油设备无渗漏、充气设备泄露不超标。 (6)电缆排放整齐美观、固定牢靠。

    (7)盘柜安装排列整齐、柜内接线整齐美观、标志清晰齐全。

    (8)保护自动装臵投入率100%且动作正确,远动装臵信息齐全正确,监测仪表投入率100%且指示正确。 (9)全部电气设备实现无垫片安装。

    (10)通信系统按设计方案投入且技术指标完好。 (11)微机监控系统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12)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确保零缺陷移交。

    4.1.4 进度目标:2010.10.15-2011.11.30完工,控制在合同规定工期内。

    4.1.5 投资目标: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静态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

    4.2工程控制目标:

    4.3管理目标

    为确保实现公司“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严格监理、精益求精、工作到位率100%,顾客满意率100%”的服务质量目标。监理部将对合同中约定的监理职责逐一分解,细化现场监理具体工作目标,并通过制定和严格实施有关的监理工作程序,以切实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定期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持续改进,实现预定的工程目标。

    4.3.1监理服务质量管理目标:合同履约率100%;

    顾客满意度95%;

    重大质量事故投诉为零。

    4.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人身感电事故和高空坠落事故;无重大人为责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伤事故;无一次系统的人为责任停电事故和电网运行事故;杜绝人身中毒事故及职业病案例发生。

    4.3.3环境管理目标: 国家、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率100%;监督承建单位 。 (1)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争创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工程安全管理流动红旗。

    (2)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建设环境友好型工程、绿色环保工程。

    (3)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

    4.3.4顾客交付工作办理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5.1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

    续表

    续表

    续表

    5.2 设计院施工图纸。 5.3 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5.4 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法律法规。

    6、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为确保工程各项监理目标的实现,根据此项工程规模的特点,项目监理机构拟配备以下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信息员:

    根据现场施工需要,监理人员可随时增调。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责任 8.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8.1.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8.1.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8.1.3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8.1.4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1.5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

    计划;

    8.1.6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1.7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1.8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1.9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8.1.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1.11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1.12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2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 工作范围及职责

    8.2.1参与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本专业或子项目的有关内容提出规划意见。

    8.2.2制订本专业子项目的监理细则,经项目总监确认后,组织实施。 8.2.3建立所负责的目标控制系统,制定控制工作流程和控制措施;定期提交目标控制报告。

    8.2.4根据信息管理的要求做好信息管理工作,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有关计划、设计、概算(技经)、预算(技经)、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掌握有关工程状况,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8.2.5初审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

    8.2.6及时检查、了解、发现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技经)、

    合同(技经)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8.2.7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质量验评范围划分》,编写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计划》并确定W,H,S控制点。

    8.2.8组织重要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做好项目竣工预验收的有关工作。

    8.2.9审核签证工作,如: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进度签证(技经)、工程质量签证、工程费用的签证(技经)、工程款支付申请(技经)等。

    8.2.10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设的检查监督,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

    8.2.11做好分管的有关索赔事宜。

    8.2.12执行公司发布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8.2.13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总结工作。 8.3、日常监理工作

    8.3.1负责检查、检测、确认有关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审批本专业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8.3.2检查施工单位人员、材料、设备、机具等的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8.3.3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8.3.4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工艺标准、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指出、纠正或报告;

    8.3.5检查确认工序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并签

    署意见;

    8.3.6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其它异常情况;

    8.3.7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记好监理日志 8.4、监理员岗位责任 8.4工作范围及职责:

    8.4.1完成总监理师、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 8.4.2参与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8.4.3对所监理的工程进行巡视,重点部位旁站,进行质量验收和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8.4.4完成规定的部检工作。

    8.4.5把好施工过程进度、质量、计量、安全第一关,如实填报有关书面的报表资料。

    8.4.6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8.4.7参与对施工单位技术措施的审核。

    8.4.8参与对施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材质报告的审核。 8.4.9参与图纸会检会议。

    8.4.10参加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会议及其他工程会议。 8.4.11参与竣工资料的审核。 8.4.12参与设备开箱检验工作。 8.5、日常监理工作:

    8.5.1深入现场巡视,按设计图纸要求和工艺标准施工,发现问题予以指出。

    8.5.2记好监理日志,作好月工作总结。 8.5.3协助监理师撰写专题技术报告。 8.5.4作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为了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我监理部加强了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和认真执行了我部制定的《监理服务质量评价检验细则》,定期对监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给予奖罚,激励广大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监理工作。

    9、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服务流程

    流程 工作内容 形成的文件

    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成立监理部并进驻

    现场

    工地首次会议

    编制监理细则

    Y

    编制报告

    服务结束

    (二)、监理工作程序

    图1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程序

    图2 调试阶段监理服务程序

    流 程 工作内容

    不合格

    图3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程序

    图4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服务程序

    图5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监理服务程序

    图6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监理服务程序

    图7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监理服务程序

    图8 合同管理监理服务程序

    图9 信息管理监理服务程序

    图10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流程

    图11 工程量计量流程

    图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图13工程停、复工流程

    图14工程设计变更流程

    图15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1 监理工作方法

    10.1.1 监理人员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以提供业主满意的服务为宗旨,用一流的管理,为业主谋求一流工程质量和最佳投资效益,监理人员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监理到位,尽心服务。

    10.1.2 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

    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国家和上级的规定、规程和合同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10.1.3 在协调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问题时,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自己提出的建议、判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10.1.4 工程安全、质量应贯彻以“预防为主”超前控制的原则,要求做到5个坚持:

    10.1.4.1 坚持做到没有施工技术措施不准开工。 10.1.4.2 坚持做到没有安全措施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10.1.4.3 坚持做到不合格材料,设备不准用于工程。 10.1.4.4 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10.1.4.5 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证,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10.1.5 监理人员坚持当天填写“监理日志”,其内容要求反映实际情况,不许弄虚作假。

    10.1.6 工程竣工后,应督促施工单位整理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资料、审核图纸资料的完整性。

    10.1.7 工程竣工后,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编写工程监理总结及工程质量评级等。

    10.1.8 事前控制

    10.1.8.1 分析本工序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原因,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经审查同意后监督实施。

    10.1.8.2 对监承双方约定的质量控制点(W、H)做好监理准备并及时到位进行工作。

    10.1.8.3 了解施工单位承担本“规划”所述工序或分项工程的作业组织和人员,投入物料,使用的机械和测量工具,施工技术措施(含冬雨季特殊环境作业措施)、工艺流程及安全条件等情况,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

    术措施。

    10.1.8.4 确定预控措施和监理控制方式(旁站、停工待检、平行检查、观察、测量、检查记录等)。

    10.1.9 事中控制

    依据施工规范、工艺规程和事先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对本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进行过程控制,对影响质量活动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及时掌握变动情况,规定控制方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纠正。

    10.1.10 事后控制

    10.1.10.1 在本“规划”监理范围内的工序或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自检记录,交监理方核实认可并按质量评定规则评定。

    10.1.10.2 对不合格品应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同意并通知施工单位。 10.1.10.3 做好监理记录,对遗留问题落实补救措施,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10.2 监理工作措施

    10.2.1 设计阶段的监理措施

    10.2.1.1 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明确监理任务、内容和职责。

    10.2.1.2 审核设计方案、图纸和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10.2.1.3 及时了解设计进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10.2.1.4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及一、二级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10.2.1.5 参与施工图会审,提出监理意见。

    10.2.1.6 核查设计变更,提出监理意见。

    10.2.1.7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图纸接口配合进行核查、协调,提出监理意见。

    10.2.1.8 如果业主要求,可对工程的概(预)算提出监理的建议意见。

    10.2.2 施工阶段监理措施

    10.2.2.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实现工程达标投产、创国网优质工程,圆满完成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任务,特制定本措施。

    10.2.2.1.1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严格控制承包商的资源投入,及各项工作的开工准备条件。本工程拟建立以下程序和文件:

    (1) 《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

    (2)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

    (3) 《承包单位试验室资质及管理制度》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5)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监理制度》

    (6) 《施工质量检验报审程序》

    10.2.2.1.2 施工中质量控制措施

    (1) 加强现场巡视、平行检验、旁站,严格工序交接、中间产出品检查验收,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及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隐蔽工程隐蔽前要经检查合格后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要进行抽样检验。

    (2) 将工程质量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

    (3) 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分析质量趋势、通报质量状况,提出质量

    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4)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5版)》的要求,实现本工程达标投产、创国网优质工程。

    具体措施如下:

    1) 要求所有参建单位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分别成立创优领导小组,以便在组织上得到保证。

    2) 制定实施细则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5版)》的要求,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专业、各项工作中去,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3) 把“攻关创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坚持设备制造是基础,工程设计是龙头,施工是核心,调试是关键,以达标投产为基础标准,在达标投产的基础上精雕细刻,把攻克的重点放在输变电工程的质量通病上。做到内在质量一流,外表工艺整齐、美观,现场环境舒适、整洁。

    10.2.2.2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措施

    施工进度是项目法人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它不仅直接涉及到项目法人的投资效益,也直接影响 达标投产的实现,必须统筹考虑,进行系统、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0.2.2.2.1 系统控制

    (1) 综合考虑进度、投资、质量三大目标的关系,尽可能采取对投资目标和质量目标产生有利影响的进度控制措施。例如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进度计划等。

    (2) 在整个工程实施中,要牢固树立“以质量保进度”的思想,做到或基本做到已完工程项目质量百分之百符合规程、规范和达标投产的要求,避免返工、浪费。

    10.2.2.2.2 全过程控制

    (1) 所谓工期不仅仅是指施工阶段的工期,还涉及到设计,施工准备,材料、设备供应等方面的工期。要想保证整个施工工期满足达标投产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必须从工程一开展就编制影响施工进度的各方面工作的进度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监督实施。

    (2) 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如设计与征地、拆迁工作的搭接;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与设计的搭接;安装工程与结构工程的搭接等等。

    (3) 要想保证整个工期预期实现,必须按照施工统筹进度计划的要求,突出关键路线上的进度控制。对关键路线上的工作要及时检查、及时调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2.2.2.3 全方位控制

    (1) 对工程建设所有工程内容的进度都要进行控制。除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之外,对其他辅助、附属、配套工程的进度,同样要实施进度控制。

    (2) 对整个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如勘察、设计、施工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都要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控制。

    10.2.2.2.4 要想保证整体进度目标如期实现,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10.2.2.2.5 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现场巡视、平行检验及旁站工作,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收集工程实施过程的各方面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

    10.2.2.3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措施

    10.2.2.3.1 如业主要求,可对工程的概(预)算提出意见;可协助项目法人审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

    10.2.2.3.2 如业主要求,可协助项目法人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10.2.2.3.3 如业主要求,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的规定,认真审核已完工程量,严格工程计量。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款支付不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予支付。

    10.2.2.4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为保证监理委托合同及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有效、全面、及时地履行,特制定本措施。

    10.2.2.4.1 事前控制:

    (1) 编制《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合同管理依据性文件。

    (2) 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参与主设备、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的招标、评标和合同谈判工作,提出监理意见。监督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正当权益。

    (3) 熟悉《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设备供货合同》,明确监理工程师的服务范围,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分解,细化各个环节的监理工作要求。

    (4) 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约束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

    (5)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监理人员对合同履行所负的责任。

    (6) 对《施工合同》进行分解,明确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风险,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并对可能出现的索赔事件进行预测和防范。

    10.2.2.4.2 事中控制:

    (1) 及时、有效、到位地开展监理工作,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2) 设专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合同各方涉及合同执行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记录合同执行情况。

    (3) 监督《施工合同》契约双方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4) 定期以监理机构内部自检和发放考评询问表的方式征求项目法人和受监单位的意见,以了解执行合同的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10.2.2.4.3 事后控制:

    (1) 分析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形成报告。

    (2) 定期召开合同执行情况分析会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各方,必要时组织协调。

    10.2.3 信息管理监控措施

    目的: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 的信息,为工程管理者的最优控制、合理决策、妥善协调提供可靠的依据。

    10.2.3.1 信息传递控制措施

    10.2.3.1.1 协助项目法人确定工程参建各方传递信息的内容、方式及时限,编制信息工作流程。

    10.2.3.1.2 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程信息传递方面的问题。

    工程信息流通结构图

    10.2.3.3 管理措施: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立信息文件目录,完善工程信息、文件的传递流程及各项信息管理制度。

    10.2.3.3.1 督促承建单位按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要求,及时编制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报表和工程信息文件。

    10.2.3.3.2 监理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监理记录,并定期进行整编与反馈。

    10.2.3.3.3 项目监理部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 10.2.3.3.4 定期出版、发送监理月报,反映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合同执行情况及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计划下步工作重点。

    10.2.4 组织协调监理措施

    工程建设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能否按项目法人的要求实现达标投产,对监理而言,组织协调工作很关键。为此,特制定如下措施:

    10.2.4.1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10.2.4.1 人际关系的协调

    1) 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2) 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3) 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4) 在矛盾调节上要恰到好处。

    10.2.4.1.2 组织关系上的协调

    1) 在职能划分的基础上,设臵组织机构(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 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各部门职责分工见另页)。

    3) 事先约定各部门在各项工作中的相互关系,搞好协调与配合。

    4)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5) 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和隔阂。

    10.2.4.2 与承包商的沟通与协调

    在工程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十分重要。按照监理的有关规定,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唯一的,即为业主服务。但是为了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监理单位与承包商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做好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沟通协调,显得十分重要。

    10.2.4.3 协调总原则

    1)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办事,讲究科学的态度。

    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商的沟通协调,首先要建立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办事的基础上。其次,要讲究科学的态度,与承包商对工程的实施状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进行勾通,以共同寻求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2) 讲究沟通方法,注意与承包单位协调,共同为实现工程建设的总目标而努力。

    项目监理机构除了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外,更要帮助承包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要给以及时、准确的答复,同时还要注意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

    10.2.4.4 与业主的沟通协调

    监理单位是为业主服务的。因此,要做好项目监理工作,就必须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

    10.2.4.4.1 充分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

    要想搞好项目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充分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了解项目的构思、起因和总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10.2.4.4.2 重大问题及时向业主汇报。

    业主掌握工程的决策权,在实际工作中,除了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执行业主的指示,按规定的程序建立必要的联络之外,遇到重大问题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10.2.5 调试监理控制措施

    10.2.5.1 协助项目法人选择调试单位

    10.2.5.1.1 参加业主对调试单位的招标、评标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10.2.5.1.2 参与对调试单位的资质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10.2.5.1.3 参与业主与调试单位的合同谈判,提出监理意见。

    10.2.5.1.4 协助业主与调试单位签订调试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对调试工作进行监理。

    10.2.5.2 分部调整试验监理措施

    10.2.5.2.1 编制整套试运及分部试运监理实施细则。

    10.2.5.2.2 施工单位对整个工程施工完毕,经检查验收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场具备分部试运条件,由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分部试运申请报告。

    10.2.5.2.3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提出的分部试运申请报告后,及时检查、确认现场试运条件,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分部试运计划、方案、措施,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2.5.2.4 协调分部试运中的各项工作,对试运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验收,确认分部试运结果及分部试运记录,重大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

    10.2.5.3 整套试运行监理措施

    10.2.5.3.1 参与审查整套试运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提出监理意见。

    10.2.5.3.2 参加启动委员会下设的验收组,参加验评工作,检查调试记录。对整套试运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对需要整改的项目及时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对存在的遗留问题及永久性缺陷进行鉴定,提出监理意见。

    10.2.6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理控制措施

    10.2.6.1 总则

    10.2.6.1.1 协助项目法人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10.2.6.1.2 受项目法人委托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督察,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如何加强电力工程监理

      [关键词]电力企业 工程监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382-01

      1 引言

      在人民生活当中,电力行业为主导产业,其运行的好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直接性的关系。要想保证电力能够稳定安全的运行,关键因素在于电力工程监理人员的能力以及素质。但是,近年有频频的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各地的供电能力对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也无法进行良好的满足,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水平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引发了安全事故进而造成了财产损失。在如此的状况下,电力企业关键就要做到坚持改进电力工程监理人员工作以及将其的素质能力给提高上去,对监管进行加强,细化监理工作的管理内容以及完善工作流程。这样才能保证能够电力供应平稳,高效的推动电力企业发展,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2 当前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整个建筑工程监理服务的价格体系不规范,企业恶性竞争加剧

      最近一些年从我国与建筑行业监理单位的调查数据有关的显示看来,有一年我国总共有5475家工程监理的企业,在行业总体过程中出现了供过于求的情况。工程监理企业有关的法规、法律不健全以及监管力度不够等很多原因的影响,使大量的企业为了各自的私利而忽略了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与整体利益,相同行业间不断进行着恶性竞争。首先,没有制定符合标准的工程监理费,数额太少,从而使监理企业平常开展的监理工作需要得不到满足;其次,没有充足的市场化程度对于监理行业而言,常常发生行业内恶性竞争的现象,致使大量的工程监理费比普通的监理成本还要低,这种现象下,监理单位在投入监理人员的数量上必定不够,甚至还可能让那些基本没有从业资格的人来从事工程监理的工作,从而使工程项目的监理控制力度降低了。长期下去,监理企业在社会公众的整体形象必定会遭受恶性循环的损害,因此对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

      2.2 监理队伍无较高的整体素质

      监理队伍没有较高的整体素质是因为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以及法律以及经济管理知识。一些监理单位因无配套的人才,大部分的质量检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而不能运用合同手段以及经济手段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在这样的情况,监理的作用自然不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于控制能力以及项目管理的薄弱,质量监督工作只能在现场进行,我国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也在于此。

      2.3 尚未完善的电力监理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和电力监理相关的法律合法规,但是仍然有大量法律法规没有健全,因此不能够形成整体的体系结构,还有很多要求改进的地方。比如:有部分电力监管工程师的权责认证问题就发生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一系列的问题,与此同时行政管理的黑箱操作与企业本身低下的服务意识对电力监理管理与企业产生严重的影响与阻滞。另外,很多个部门的管理权限出现互相交叉重叠的问题,此类多头管理与条块分割的现状可能会对企业的管理工作造成严重的影响,不能够对行业管理制定的政策进行统一,导致企业内部的矛盾激化,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非常不利。

      2.4 电力监理诚信体系还不健全

      因为我国整体监理业务的起步太晚,所以对相关的与工程监理诚信制度方面的建设并不是很充足。因此当前我国监理从业人员的监理企业与个人诚信的企业诚信还有待考虑。目前,我国监理企业的诚信问题在这两个方面常常发生,致使诚信危机蔓延与整个行业范围之内,最后是还是使整个行业的利益受到伤害。例如当前大量监理企业应为条件有限,而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从而导致企业的资质不能够到达甲级和乙级的标准,所以都走捷径,通过挂证的方式达到企业资质等级的需要,可是事实上企业的人才标准和储备与实际管理水平的规定相差太远。

      3 加强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制止不正当竞争

      电力工程监理能许多的操作内容,目前尤其是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十分的激烈,每项工程都的竞投单位最少也有七八家,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是存在有些单位为了能承揽到工程,通过一些不正当不规范的手段来将竞争力提高,将他人排挤掉,现今为明显的方式就是主动将取费标准压低。此行为虽可揽到监理业务,但同时也将隐患留在了电力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中。妖之道业主只会认同好的成果。基本上低价的代价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有碍于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因此,规范监理的基础就是合理的取费标准,它创造出必要的物质基础提供给项目的实际监理。

      3.2 加强监理人才的培养以及引进

      监理人员素质能够直接决定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成败与好坏,每一个监理单位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强化队伍建设、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我国已加入WTO多年,我们对于国际上被普遍接受的规则要做到认真学习以及研究,监理领域多方面上要和国际惯例进行接轨,大型以及有着较高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应率先进行采取行动,凭借着自身的雄厚实力,吸引大批的综合性较高的复合性人才以及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快速的走向世界。一方面,对年轻的监理人员制订出科学可行的业务学习要求以及计划,通过采用的方式都是以老带新的方式来进行理论学习以及实践,加速培育年轻监理人员成长;另外,要对外聘人才要爱护,尤其是要设法留住工作认真负责以及技术素质高的外聘监理人员,并将其特长给充分的发挥出来。但外聘人员中也存只是想短期的赚钱,导致有问题出现在驻地办管理上,甚至吃还会时常的出现要、拿、玩、卡现象,造成较多廉政上的问题。所以对于外聘人员进行聘用时,对其职称、资质以及业绩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其业务水平进行考核,避免出现那些滥竽充数着。

      3.3 健全监督机制

      现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在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是不少,也有较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这表明了电力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场机制以及市场运行方面还是比较的薄弱。应当在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进行借鉴,将相关的之际给建立完善好。这样,我国的电力工程监理才能够走上有法可依以及有法必依的轨道。监理企业对于之前的工作经验要进行不断的总结,对问题要做到及时的发现,及时将完善的措施提供给制定法规部门。这样才能够让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持续性完善,让我国监理行业不断规范化以及制度化。

      3.4 加强行业诚信体系的建设,改变监理行业的不良社会形象

      诚信问题经常发生在我国监理行业中,对于那些监理行业中的“害群之马”,监理行业协会需要通过建立监理工程师诚信监理与记录企业诚信评级制度等措施,把那些出现的“黑名单”运用合适的方式把那些失信记录发送给接受服务的那方,因此对那些“黑名单”成员起到警告的作用。此外,对个人与企业的失信行为要给予有关的法律与经济上的处罚,降低相同企业间不正当的恶性竞争,确保监理企业科学的、应有的权利。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电力监理企业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健全,对其进行信息化的管理,为了使电力监理行业得到更好的稳定发展需要做到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随着迅速发展的经济,电力监理管理必定还可能遭遇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只要员工与企业之间和企业之间和谐发展,解决共同的难题,电力监理企业势必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情形。

      参考文献

      [1] 刘恩会.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民居:学术刊,2011,7.

      [2] 陈进军,刘明理.电力监理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策略与探讨[J].建设监理,2014(9).如何做好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作

      【摘 要】电力工程建设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对安装专业监理工作的要求也很高,主要包括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焊接等六个专业。每个电力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以及各专业监理细则,对专业监理的工作方式、方法、程序,均有很明确的要求及规定,但是,这还不足以能够做好专业监理工作,尤其是重要设备安装的质量监理。

      【关键词】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电力变压器

      

      1 引言

      电力工程建设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对安装专业监理工作的要求也很高,主要包括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焊接等六个专业。每个电力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以及各专业监理细则,对专业监理的工作方式、方法、程序,均有很明确的要求及规定,但是,这还不足以能够做好专业监理工作,尤其是重要设备安装的质量监理。各安装专业尚应根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工程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设计图纸、厂家资料和各专业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等规程、规定,针对主要设备的安装,编制能够具体操作执行的监理作业指导书,使监理工作有据可依、内容明确,建立主要设备安装的监理档案,做到有的放矢,才能监督到位,确保安装质量。本文以大型电力变压器的安装为例,说明如何编制主要设备安装的监理作业指导书及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电力工程建设中,设备安装必须根据设备的特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各专业监理工作也是根据安装的程序,把监控的内容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各专业监理细则中对此也有很明确的内容及要求,但是,具体到某个设备的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的要求时,就需要查图纸、查规范等。做为专业监理人员,应该把这部分工作做到前面,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针对主要设备的安装,集合设计图纸、厂家资料和规程规范的安装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监理作业指导书,使监理工作有据可依、内容明确,监理记录齐全,进而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

      大型油浸式变压器是电力工程中的主要设备之一,是否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不但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还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其安装也属于监理旁站项目,安装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大型油浸式变压器本体的安装程序,确定的专业监理程序如图1 变压器本体安装监理流程所示。各阶段的控制内容编制如下图1:

      2 施工准备

      设备安装前的施工准备工作,是安装单位必须进行的一个步骤,没有充分的准备,很难保证安装的质量。重要设备的安装准备工作,专业监理人员应逐项列出,并检查到位,记录完整。大型油浸式变压器的安装前施工准备阶段,主要进行以下7项监理工作。

      2.1 组织或参加图纸会审。

      2.2 参加开箱验收,主要检查:冲击记录仪,打印后,其值应小于3g;检查充氮气或干燥空气运输的变压器的压力值应在0.01-0.03MPa之内;充油运输的变压器,本体应无渗漏;厂家资料是否齐全。

      2.3 审查安装单位编制的变压器安装作业指导书,并参加安装技术交底会。

      2.4 根据工程交安程序,参加交安验收。

      2.5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6 审批安装单位申报的变压器安装开工报告,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

      2.7 监理人员应检查的记录:变压器运输冲击记录、变压器破氮前氮气压力检查记录。

      3 安装前检查和试验

      经过施工准备阶段后,变压器的安装已具备了开工的条件。本阶段的检查内容主要是表计的校验和附件安装前的试验,有以下6项应做的监理工作。

      3.1 检查气体继电器校验报告是否合格。

      3.2 检查温度计检验校验报告是否合格。

      3.3 监督安装单位是否进行了套管CT的试验,试验项目包括变比、极性和排列,并在试验的过程中记录相关数据。

      3.4 检查套管是否清洁;试验项目是否进行,包括:电容套管的介损和电容量测量、部分低压套管的耐压试验,并在试验的过程中记录相关数据。

      3.5 现场见证冷却器的密封试验,压力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并做好记录。

      3.6 监理人员应检查的记录和签证:气体继电器检验记录、冷却器密封试验签证。

      4 附件安装

      变压器的附件经过安装前的检查和试验,确定均已合格后,即可开始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监理人员主要控制以下项工作。

      4.1 在附件的安装过程中,应认真记录环境湿度(小于80%)、连续露空时间(不宜超过8h),确保符合规范要求。并适量补充干燥空气,保持本体内微正压。

      4.2 冷却器起吊方式平衡,接口阀门密封、开启位置应预先检查。

      4.3 CT升高座的安装时,安装面必须平行接触,检查安装单位是否采用平衡调节装置进行了调整。

      4.4 大型套管的安装,应采用专用工具进行吊装,绑扎和调整角度方法是否符合制造厂安装说明书的要求。

      4.5 储油柜的安装确认方向是否正确,并复核位置。

      4.6 连接管道的安装过程中,要检查内部是否清洁,连接面或连接接头是否可靠。

      4.7 气体继电器的安装,检查箭头是否朝向储油柜,连接面是否平行,紧固力矩是否均匀。

      4.8 所有螺栓紧固符合产品说明及要求。

      5 内部检查和接线

      由于现场施工环境恶劣,大型油浸式变压器如在运输过程中,冲击记录数值在允许范围内,一般不进行吊罩检查。内部检查由制造厂技术服务人员按照产品说明书、合同和规范要求进行完成。监理人员应监督厂家技术人员进入变压器内部进行检查和接线,并要求厂家技术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完成后,督促安装单位及时办理变压器检查(隐蔽)签证。

      6 绝缘油试验

      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应提前进行,确保本体安装完,具备注油条件时可及时注油。绝缘油的试验主要有4次,监理人员在此过程中要见证取样及检查试验报告,只有合格的绝缘油才允许注入变压器,且每个阶段的试验项目要齐全。

      6.1 进场油根据要求进行取样,试验项目包括:简化分析、微水含量、含气量试验。

      6.2 绝缘油注入变压器前进行的试验项目:简化分析、微水含量、含气量试验。

      6.3 变压器冲击前,要对绝缘油进行色谱分析、含气量试验。

      6.4 变压器冲击完成后,进行绝缘油的色谱分析。

      6.5 监理人员应检查的记录:绝缘油试验记录

      7 真空注油及密封试验

      根据变压器容量及电压等级的不同,以及各制造厂的差别,对抽真空、真空注油、热油循环和密封试验所要求的具体数值也就不同,监理人员应根据厂家资料进行提前确认,整理到作业知道书中,以便于监督。本阶段主要包括以下项监理工作。

      7.1 抽真空处理时,要确认抽真空接口位置和数量,以及真空测量接口和测量方法。

      7.2 检查确认需要抽真空的范围或可以抽真空部件,储油柜、安全气道是否隔离

      7.3 监督过程中记录真空度、保持值、保持时间和器身温度,均要符合厂家及规范的要求。

      7.4 抽真空合格后,开始进行真空注油。在注油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记录绝缘油温度、注油速度、和油面离油箱顶距离等数据。

      7.5 如果进行热油循环,还应记录注油后静止时间、排汽方法和排汽次数等数据。

      7.6 进行变压器整体密封试验,要记录试验压力和时间是否满足产品的技术要求,仔细检查器身是否有渗漏。

      7.7 监理人员应检查的签证:真空注油及密封试验签证。

      8 在监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8.1 在编制监理作业知道书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厂家资料和规程规范,针对具体的某个设备,尤其是有参数等要求的,不可笼统,以提高可执行性。

      8.2 监理过程中,专业监理人员要监督要到位,根据已编制好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查和记录。

      8.3 为重要设备的安装形成完整的专业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8.4 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8.5 慎重对待设计变更,对于设计变更的执行情况,一定要及时检查。某厂起备变间隔进行CT变比的变更,带电后才发现未执行。

      8.6 可将设备安装监理所有工作列成表格,逐项监督进行,并记录。

      变压器本体安装的监理工作,经过以几个阶段,就基本结束了。此时变压器还不具备带电的条件,还有端子箱、接地、中性点CT、隔离开关、中性点电阻柜、电缆敷设等安装项目,且还需进行局部放电、绕组变型、耐压等各项电气试验。进入调试阶段后,还包括各信号传输和整定正确、保护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以上条件全部完成,才具备带电条件,限于篇幅,此处不再详述。

      9 结束语

      电力工程建设任重而道远,专业监理人员只有做到有的放矢,才能监督到位,体现监理价值。唯有确保设备的安装质量,才能保证其能安全运行,这需要广大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人员不懈的努力。限于个人能力和水平,有不足之处,还请见谅与指正。

      

      参考文献

      [1]彭树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手册.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3

      [2]电力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651.1-5651.17-2002

      [3]国家电网公司主编.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变电工程分册(电气部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试论电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

      [摘 要]目前在我国电力工程的建设中,监理制度与项目管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电力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务必做到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的相互结合,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对项目过程的管理控制。本文介绍了电力工程及项目管理的特点,提出了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内在联系,分析了存在的差距以及原因,最后对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关键词]电力工程 监理 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5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101-01

      工程监理属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部分,其工作内容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两者之间可以概括为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但是也不能将二者进行混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与工程项目管理有很大的区别。法律对工程的监理做了明确的规定,有法定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与此相对,工程项目管理现阶段还只是一种国家比较提倡的工程管理方法。在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上二者也是不相同的,法律对工程监理的实施单位有具体的规定,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相关企业才能实施,而工程项目管理是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都必须进行的一项业务,并非专属于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相关企业。

      1 电力建设工程特点以及项目管理的情况

      1.1 电力建设工程特点

      相比其他行业来说电力建设工程有一下几个主要的特点:工程资金与技术比较密集,对其质量要求有较高的要求,参与其中的单位多,所要求配套的工程设备齐全,工程项目规模比较小且分散不利于管理等等。

      1.2 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电力行业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所以在经济层面上具备一定的垄断的性质。而电力监理企业是作为一个电力公司的三产企业存在。三产公司与电力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依附的关系,正是由于这种依附关系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依然在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监理最主要的只能是保证工程的质量,运用其一协调、二管理、四控制等措施来实施。为了规避有事工程安全事故所引起的责任,就会选择将安全工作交给监理。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电力短缺供应不足等问题,一个工程项目繁多从而给工程项目建设增加了难度,这样就给工程建设带来许多不便之处。因此传统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不能与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相适应。

      2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之间内在的联系

      2.1 关于进度管理的比较

      项目管理中工程进度管理比较关键,对整个工程的控制与进展情况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度管理主要从工作周期和排序两方面着手,它可以使购置资源成本与资源使用的最优化。我们应该特别注意进度是计划的时间表,决定了工程的时间、成本等问题。

      2.2 关于项目范围管理的比较

      项目范围管理主要是确定和控制属于该工程项目范畴的工作内容,它对其他项目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根据项目管理科学理论,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主要有:识别需求、问题或机会、需求建议书,其中需求建议书是根据业主的要求,为了保证工程各方面的进行应当准备与注意的方面,用来明确项目目标,落实工程进展。

      2.3 关于成本管理的比较

      制定资源计划、进行成本估计、进行成本预算与进行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基本思路。其中资源计划是确定和调配项目各活动所需要的资源,根据使用要求制定相应的资源需求量。成本估计是用来计算出整个工程项目各资源需求量的估计值。工程成本预算可以确定项目的细目,结合各个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为每个分类分明的工作制定总预算成本。最后进行成本控制是将计划投资与实际支出之间比较,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进行调整。

      3 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差距以及原因分析

      3.1 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建设条件不足

      目前的监理企业的形式各种各样,主要有挂靠、出租资质等形式。目前大部分工程的业主都会组织一些人来调查和控制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这样就使监理单位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按照这种形式发展下去,社会将会淘汰那些无实力的小监理公司,而那些比较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只是承担部分工程项目,与真正的项目管理有一定的差距。大部分监理单位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人员一般素质较低,公司结构不合理不健全,导致运转不畅,这样就难以形成一定的竞争力。

      3.2 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

      国家大力推行工程项目的现代化管理,改革原有的传统不合理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但在一些监理公司仍然存在传统落后的计划经济思维。所以导致相当一部分监理公司只负责部分工程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这就没能完全发挥监理公司相应的职能阻碍了其长远的发展。

      4 电力监理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

      (1)改革现有的监理企业体制,彻底脱离母体,走独立自主经营路子,在人力资源招聘,职工福利待遇确定、市场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自主经营权,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走出现今工程项目监理的怪圈,向项目管理公司发展。

      (2)人才建设:作为一个项目管理公司,其业务范围远比目前的建设监理公司宽广,这就要求公司在人才建设上下大工夫,公司应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工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进人才,为了迎接设计/建造及EPC交钥匙这一类大型项目的管理,首先要引进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同时要引进一些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或国际工程承包经验的人才。外语水平的提高也十分重要。

      (3)利用人世的机遇,主动寻找外国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争取在国内的外资项目上与外国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公司合作进行项目管理。合作的目的是按照比较严格的项目管理要求,学习外国公司的长处,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要特别注意的是,应力争以平等的伙伴关系组建联营体,而且在每个部门中都要安排我方外文好的业务骨干,这样才能真正学到外方的经验,尽量不要只分包一部分工作去“独立作战”。

      (4)要重视主动开拓市场,加大对业主方的宣传力度。我国的业主方,不论是政府投资方还是一些私营业主方大都不懂工程项目管理,因而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大宣传力度。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内容、过程,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本公司的实力。要主动开拓市场而不能坐等招标,因为业主方可能常常提不出项目管理招标的内容。

      5 结束语

      要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就要协调好工程监理和项目工程管理的关系。要把握好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这样才能做好电力项目的监理工作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郑松青.论述电力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19).

      [2] 刘仕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J].科技资讯,2008年28期.

      [3] 陈扬.电力工程质量管理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2008年05期.

    电力工程第一次监理例会

    武汉市汉口绿色环保有限公司

    发电工程第一次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工程名称: 武汉汉口绿色环保能源公司发电工程

    时 间: 2009年5月23日下午2:00-3:30

    地 点: 现场办公室

    参加单位人员:

    1、发电工程项目部: 张毅 赵新凯 左文侃 姜用祥

    秦家凡 彭春华

    2、昆仑监理公司:欧阳志坚、许伟、李丹、何建明

    3、万汇集团汉口项目部:邱海明(项目经理)、方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刘爱平(施工员)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张毅主持

    会议的主要程序及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1、建设单位张毅:

    首先对项目从筹划、计划、实施、设计、施工做了简单的介绍,对工期的要求到投产使用,对各方做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建设方的所有在现场的管理人员向各方做了介绍,项目管理班子已基本到位,项目资金也已到位,满足项目的开工条件。

    2、承包单位邱海明:

    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 我单位已组建了项目管理班子,各

    专业人员已逐步到位,各单位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已建全,已满足现场管理的需要,我们保证按计划完成业主交给我们的各项施工任务。

    3、昆仑监理公司欧阳志坚:

    此项目为我们公司的重点项目,公司委托我单位具有实力的负责人及专监,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名单已报业主方。目前,土建监理人员已到位,根据工程进度进展情况,以后各专业人员将逐步到位。我们力争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鼓励施工单位争取创优质工程。

    二: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监理单位授权:

    张毅代表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内容对监理单位进行了授权。主要工作内容为“三控、二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施工现场以内的协调工作。

    三、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张毅经理:此工程的前期手续已基本办完,部分手续正在办理中。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的需要正在设计。资金已到位,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现已具备开工条件。望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人力、设备和机械,尽快投入正常的施工。

    四、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承包单位邱经理: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我单位已组建好项目管理班子,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按施工图纸(不全)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周计划、月计划。施工人员已

    到位,设备已进入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

    五、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1、建设单位张毅:

    (1)认真编制现场管理办法,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按一级网络计划控制各节点,确保各个工期目标完成。

    (3)各单位人员要尽快到位。

    2、监理单位许伟:

    (1)认真熟悉已到的图纸,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待

    会审时提出。

    (2)完善工程前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及时报审报批;完善现场坐标高程控制网络,做好定位放线检查工作。

    (3)建立、健全质保、安保体系,并落实到位。

    (4)按时参加监理组织的现场监理例会及安全监理例会。

    六、监理单位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监理单位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已编制完成了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五)监理工作依据

    (二)监理工作范围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形式

    (三)监理工作内容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四)监理工作目标 (八)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九)监理工作程序 (十)监理工作制度

    (十一)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十二)监理设施

    此规划已报质监站、建设单位各一份。提供施工单位一份,待了解内容后,返回监理单位。

    七、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经会议决定:每周六下午2:00召开“现场监理协调会”,每周一上午9:00召开“现场安全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另行通知。要求各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

    武汉汉口绿色环保能源公司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公司

    发电工程项目部 162项目部

    2009年5月23日 2009年5月23日

    论文浅析电力工程监理

    论文 浅析电力工程监理

    [导读] 本文主要介绍电力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对于监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摘要:在电力工程中,监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介绍电力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并对于监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关键字:电力工程;监理;问题;措施

    一、电力工程施工中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是整个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目前,主要存在基础施工和收尾阶段施工进度慢,结构部分施工进度快的现象。克服这种现象提高施工速度是目前监理单位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监理单位要重视土方工程的施工,掌握控制进度和质量的主动权。现阶段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部分土方工程都是由专业施工队伍分包的,而各大分包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与工程旌工要求不适合,达不到设计或规范的要求,造成工期延误。所以,项目监理一定要严把施工单位的资质、机械设备和施工能力,审核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预防事故发生。

    2.施工质量管理

    监理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问题一直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施工的话,建筑结构的质量、强度等级都能满足要求,但施工单位在施工方面常常存在某些问题,其原因不是技术水平不够,也不是要求过高,主要是施工单位对这方面没有严格要求,甚至出现麻痹大意的现象。如某工程的厂房在进行框架浇注时,因为使用的是泵送混凝土,塌落度较大,流动性较好,施工人员就产生了轻视麻痹的思想,振动不按规范,致使框架柱脚出现了严重的露筋、孔洞等现象,最后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进行返工。事实说明,要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关键是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对每一道工序质量都要严格要求,认真交底,监理人员要严格控制检查验收、严格督促把关,监理人员对关键工序还必须进行旁站监理,以便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监理组还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现场工人进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宣传,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共同努力,争创全优工程。

    3.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既反映出了施工单位组织管理的水平,也是高效施工生产的必要条件,监理单位在控制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控和检查。各个单位都高挂“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牌子,但施工现场的事故仍是屡见不鲜。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工人,他们大多数是农民工,而且许多是刚刚进入施工队的,他们仅仅受过进场安全教育就开始上岗施工,没有经过系统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所以对安全技能的掌握不够,安全素质普遍低。我们回顾一下施工现场的各类伤亡事故不难发现,这些事故的发生一般都是发生在新进场的工人身上。针对这种情况,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要有重点地抓好安全教育,除了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抓安全教育,加强和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及安全生产技能,减少并杜绝不安全行为,搞好安全生产。

    二、 电力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不规范的监理市场行为

    在电力工程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普遍存在着一些挂靠监理证照、转包监理业务、系统内搞同体监理、业主私招乱雇等现象,导致在相当多的项目上,电力工程监理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些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监理单位,目前正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不仅不能独立核算,更不能自负盈亏;另一些挂着监理牌子的企业,如有临时有监理任务,这些企业就会临时凑监理人员,如果没有监理任务的时候,监理人员就会被转移或解散,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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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监理工作的整支队伍的素质不达标

    由于监理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经济管理相关的知识,同时还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这就导致了整体监理队伍的素质不高。由于有些监理单位的人才不配套,很多企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来实行质量检查,不能运用合同手段和经济手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理的作用肯定发挥的不完全。由于项目监理部在电力工程项目控制与管理能力上的薄弱,这同时还是我国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只能在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

    3.监理工作做的不到位

    有些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或兼任总监,导致有的工程项目只有监理人员的名字,而真正找监理人员的时候却找不到人。有些监理单位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也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监理程序,导致监理人员在该旁站监理工程的时候不旁站,在该进行检查的地方不检查,更有些监理人员在不问工程是否合格的情况下也签字。

    三、做好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措施

    1.完善对相关施工方案资质的审查

    当前,对于电力特殊施工方案的设计和组织开展,很多的施工单位或组织都重视不够,特别是一些较小规模的中小型企业,由于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或者领导没有意识到对于整体施工而言,特殊施工方案所占重要性和指导性作用,为之后的施工造成了相当大的隐患。同时有一些从事方案编写的相关人员由于专业知识不够,编写方案的时候习惯于奉行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从而导致了施工方案的总体质量不高。要做好电力工程的监理工作,必须先从加强施工方案的设计以及完善施工方案审查来着手,发现不合乎现场实际情况、不合规范的方案就要毫不犹豫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写,有必要的时候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召开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会。

    2. 标准化的监理工作

    做好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考虑以下两点因素:首先,制定标准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和开展标准的监理工作,并且通过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系统的质量体系文件来明确和认真贯彻执行;其次,标准、规范化的信息管理和系统化的监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在当前中国,虽然关于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很多,这说明我国电力工程监理的重要法律地位,但是在市场机制方面和市场运行方面的法律还比较薄弱。我们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的电力工程监理机制,并且不断地完善我国的电力工程监理市场的法规体系,只有这样我国监理行业才能不断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4.工程监理部门要加强建设管理制度

    在整个电力工程开始准备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虽然施工组织编制了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设计,技术性的交底工作也落实得准确和完美,但是如果对于现场的质量管理制度缺乏健全的体系,那么电力工程的整体质量仍然会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所以,在工程开始施工前,

    大多数的项目监理部:①会针对项目部整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技术体系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审和查;②尽量避免签认有相关性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报审表,最后监督相关监理人员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并落实项目完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发生违规操作现象。

    5.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客户回访制度

    电力工程正常投运以后,主要由监理单位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工程施工脏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回访,主要掌握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亮点及业主单位的需求,取长补短,以便监理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更好的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四、结语

    对电力工程而言,监理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并通过相关监理人员对项目的关键部位、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的现场监督和指导,才能达到加强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目的。

    电力工程监理总结

    2010年配网工程

    监理工作总结

    ****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批准:

    审核:

    编制:

    目 录

    1、工程概况 2、监理概况 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简述 5、监理工作成效

    6、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7、结论 8、工程照片

    1.工程慨况

    1.1.工程名称:2010年配网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配网工程共105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5858.36万元。 1.4.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 1.4.1.建设单位:****供电局;

    1.4.2.设计单位:****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4.3.施工单位:***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集团西区建设有限公司 1.4.4.监理单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监理概况

    2.1.监理机构:

    2.2.人员配备表:

    2.3.监理目标:

    2.3.1.进度控制:本工程计划日历(2010年10月20日至2010年12月20日);

    2.3.2.质量控制:工程验收要求全部达到合格、一次通过,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电力 设施规程、规范的要求;

    2.3.3.投资控制:当好业主工程管理的参谋,为业主控制好有效的投资,对增补的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核实签证,对非必要增补的工程量予以拒绝;

    2.3.4.安全控制:要求各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施工,做好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2.3.5.合同管理:按合同约定要求,在施工安装阶段中,进行全面动态检查、管理,使参建各方的义务和职责得以兑现;

    2.3.6.协调管理:协调工程参建各方有序地配合,使工程顺利开展,协助建设单位与当地供电部门的沟通、报验等工作。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我公司接受****配网工程的监理委托后,立即成立了监理项目部,对监理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安排现场监理人员定人、定点、定区域进行全方位跟进施工监理。并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编写了《监理规划》,确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依据,监理范围和目标,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监理组织及项目监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安全无事故地完成了建设单位交给的监理任务。 4、监理工作简述

    本工程由于时间紧、工程量大、任务重、要求高。但在我公司领导的正确调动下合理

    安排监理人员马上投入到施工现场的监督与管理中,组织每半月一次的工程协调会,勘查现场、材料用量核实等工作。施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所有监理人员均在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协调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业主把好安全、质量和进度关。

    4.1.参与***供电部门组织的对部分变配电工程的图纸审查会议,提出审查意见; 4.2.利用***供电局配网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开工资料、人员资质、设备机械材料合格证明,审批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措施;

    4.3.监理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旁站、见证、巡视检查、安全监督等工作;

    4.4.在施工过程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及《配网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情况知会建设单位;

    4.5.坚持原则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抓到底决不放过;

    4.6.组织和参加定期召开的工程协调会,协助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重要的协调问题作出专题报告;

    4.7.监理项目部注意精神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尽量减少对路面的污染和噪音的干扰,保证学校正常教学跌序;

    4.8.积极与当地供电部门联系,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预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缺整改;

    4.9. 工程施工期间每周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表;

    4.10. 工程完工送电后,审查、签证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 5、 监理工作成效

    5.1. 监理工作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控制,协调解决工程出现的各种问题,达到预期目标。 5.2. 安全控制:

    5.2.1. 整个工程施工监理工程中,严把安全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情况一直良好,没有发生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5.2.2.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组织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教育记录,落实安全责任人,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 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对于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作了安全思想教育,杜绝了类似情况的出现;

    5.2.4. 公司采取不定期地进行工地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

    5.2.5.监理项目部积极参加“四方联动” 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

    5.2.6. 施工期间出现过的安全问题:

    5.3.质量控制:

    5.3.1. 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良好;

    5.3.2. 工程质量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现场监理人员深入现场,通过巡视、旁站、平行检查、工序验收等方式进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大多数问题在现场已得到解决,严重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及知会业主,并跟踪整改情况,效果良好;

    5.3.3. 对于工程使用的材料,严格按规程标准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确保工程质量;

    5.3.4.按***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优质、文明”样板工程标准严把质量关; 5.3.5. 施工期间出现过的质量问题:

    5.4. 进度控制:

    5.4.1. 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如下:

    5.4.1.1. 某些工程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造成返工和人力物力的浪

    费;

    5.4.1.2. 工程变更未能及时确认;

    5.4.1.3. 设备及材料到货后,施工力量普遍不足,延误施工进度; 5.4.1.4.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提前申请停电造成施工延误;

    5.4.2. 电房土建、地网、配电箱基础等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并提前一天通知监理人员;

    5.4.3. 施工单位要实施施工内部交底制度,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交底且要有书面记录; 5.5.投资控制:

    5.5.1. 监理项目部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审核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并核实工程变更数量,控制预算外费用。

    5.5.2. 未经过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三方签认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拒绝计量和付款。

    6、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6.1. 整个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经各方协调努力下得到较圆满解决。 7、结论

    7.1. 本工程现已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建设工程量,按电力行业有关验收规范,经全面检查,质量符合要求,投入运行效果正常,我们认为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7.2. 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电网公司***供电局及各镇供电所有关人员,由始至终对工程建设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帮助,使我们的监理能有序、顺利地开展,在此对上述所有参建单位、有关人员致以衷心感谢!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8、工程照片 详见附件

    电房内施工围蔽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塔上施工

    电房低压出线施工

    干变孔洞封堵

    监理例会

    电房楼面钢筋检验

    现场停电施工

    浅论电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

    浅论电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

    摘要:如今工程监理企业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载体,其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此为背景,就如何全面提升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目标,如何处理电力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关系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和论述。

    关键词: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结合我国当前的电力工程情况不难发现,工程监理的职责从根本意义上讲就是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也就是对于整个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策划与监督。而这种制度的确立是与我国当前社会的发展实际紧密相关的。在这种行业背景之下,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并以此来确保整个工程监理的良性发展。

    一、电力建设工程及项目管理现况

    1.电力工程建设及其特点

    电力工程,顾名思义就是以电力为内容,通过工程建设与项目管理,把电力作为其动力应用到各领域的一种工程。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力工程建设在新时期开始延伸出很多新特点,如它涉及的监理企业多、工程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设备配置繁琐等。

    2.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现况

    鉴于电力行业所具有的垄断特点,相当数量的电力公司通常都拥有三产单位,而电力监理正是其中的重要职能之一,这也就使得电力监理企业与电力公司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关系,并由此导致在整个项目监理的过程中由于传统模式的既定影响,使得监理单位无法切实履行自身责任,而仅仅流于表面功夫。而这种不合理的管理实际也往往造成安全事故频发,进而使得我国当前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着诸多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二、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内在联系

    在美国项目管理学会所出台的对于项目管理体系的权威界定中(PMBOK),将整个管理过程划分为九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广泛涵盖了时间、成本、涉及范围、人员、采购、不确定因素、生产质量、协作沟通以及综合管理等诸多层面。

    联系我国当前电力工程项目的发展实际,通常情况下所采取的都是工程监理制,而这种管理实际与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所颁布的权威鉴定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深入探究我国当前的工程监理实际,其组成人员包括业主、承包商和监理等诸多主体。通常情况下,业主是这一管理体系当中的主导者,而其他经营主体则在其要求之下开展工作。其中监理单位的具体职责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的进展

    电力工程监理问题论文

    电力工程监理问题论文

    摘要:我国的电力监理工作依旧存在着一些难题,而这些难题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监理工作的质量,从而影响到电力工程的建设质量。因此,监理人员务必将各项监理工作落实到位,科学的解决监理中的难题。

    前言

    最初我国推行监理制,本意就在于实行项目管理,通过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随着社会对电力资源需求的与日俱增,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监理在工程施工与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然而,就总体形势来看,电力工程监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与项目管理存在较大差距,影响了项目管理的实际效果。

    1电力工程监理的含义以及主要工作内容

    电力工程监理就是指电力企业有关监督人员对电力工程的施工与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就在于根据国家有关电力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具体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人员起到的是中间人的作用,他要促使合作双方签订电力建设的承包合同,并按规范进行严格的执行,从而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发挥自身的重要功效。电力工程监理工作是一个涉及内容广泛的项目,主要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安全施工是工程建设的前提,无法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那么工程建设也就达不到要求,会造成资金的浪费。所以,电力工程监理人员一定要确保施工的安全性,避免不安全作业的现象发生,提高对施工者的保护防范措施。第二,保证电力工程的施工质量。电力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为人民服务,所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平稳安全运行是施工监理人员工作最主要的内容。在监理人员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明确施工者的具体工作,保证他们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并完善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第三,电力工程的施工进度的管理。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就在于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明确规范每个步骤的建设时间和工作流程,尽量避免拖工延时的现象发生。

    2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明确的看到了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这也就给工程监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很多问题在工作中逐步暴露了出来。

    2.1对电力工程施工图纸的监督工作不到位

    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完善的预期计划作基础,电力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亦是如此。图纸和设计方案是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电力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企业都把眼光投在了经济利益上,图纸和方案的制定都比较随意,没有结合工程实际,甚至出现了照搬照抄的现象。而工程监理人员也没有发挥出自己的功效,工作力度不够,无法保证图纸和方案的可行性,缺乏实际应

    用能力。例如,某电力施工企业在110kV 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中标注的施工开工和竣工日期分别为3月和8月,但是企业项目监理报送的具体计划中的施工和竣工日期却在10月和次年2月,方案计划和具体流程完全脱轨。

    2.2缺乏健全的监理制度规范

    现如今,法制观念和合同意识深入人心,电力工程建设要依靠完善的规章作基础。针对这样的现状,我国出台了《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章体系,但是,其内部内容还不够细化,有待进一步完善,而且很多电力施工单位没有做到与实际相连,使规范制度缺乏可行性,在具体的操作中无法科学落实。另外,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理规范,还会造成工作流程的混乱,无法保证权责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3电力企业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与国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力监理工作起步还比较晚,不仅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而且内部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加强。据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监理人员主要是由一些老师傅组成的,他们虽然具有比较丰富的监理经验,但是却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新兴技术的掌握也不到位。另外,还有一些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担任监理人员,他们虽然具有良好的知识体系,并能够充分发挥新技术的优势作用,但是却缺乏相关经验,对施工中的电力突发问题无法做到及时有效的管理。

    2.5电力监理工作管理力度不够

    电力监理工作是施工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顺利安全进行,提高质量的基础,但是很多电力企业却没有意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虽然有些企业建立了监理部门,聘请了监理人员,但是他们在工作中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监管力度不够,无法真正落实自己的任务,对待工作也不够认真,再加上自身的能力有限,就使得很多人员无法准确落实具体工作内容。另外,某些企业领导自身的认识就不够,起不到带头作用,导致决策的失误,甚至根本不设监理人员和监理部门,导致了工程质量的下降。

    3提高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的举措

    在上述内容中已经具体分析了电力监理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现象,电力企业一定要坚持完善,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加以改进。

    3.1确保电力工程施工方案和图纸的准确性

    施工方案和图纸是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是施工的基础,没有明确目标的施工就是无序作业,无法保证建设施工的准确性。所以,电力工程监理人员在电力工程动工前一定要反复检查方案图纸的准确性,并明确其主要问题,进而保证施工的合理性。例如,某企业的送电线路工程设计文件中明确指出了OPGW 光缆避雷线的施工建设,但是施工单位在报送的方案中却没有提出这项计划,出现了实际与方案的不符。此时,监理人员要明确找打问题所在,并与施工方进行联系,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从而保证方案的科学合理性。

    3.2完善建立合理规范的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工作进行的具体指导,是人们行为的规范,电力企业监理工作涉及的内容众多,更需要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保障。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完善具体规范,明确规定内部的具体细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明确,避免遇到问题互相推诿的现象,保证监理工作按照流程规范办事。与此同时,工程施工方还要把监理规范与国家规章结合在一起,避免出现违规现象,并做到与实际相连,根据电力施工的具体方案制定监理规章,从而避免安全隐患,保证工程质量。

    3.3提高电力监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从本质上说,电力企业工程施工的主要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工程的主要主导人是员工,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关乎着电力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具体来说,要从两方面进行着手:

    第一,把好监理人员的选拔关。现如今,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工程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对监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在日益增加,这样一来就会造成监理人员的鱼龙混杂。针对这种现象,企业在电力监理人员的选取上一定要把好质量关,选拔能力强的人员进入企业,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力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证书和素质能力进行选拔,在工作中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明确为人民服务的职能。

    第二,逐步提高企业的培训力度,保证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现如今,社会经济、科技飞速发展,电力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也不仅仅是以往的监督管理,国家对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素养的要求也更高。所以,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定期

    举办一些宣传和讲座活动,让工程监理人员明确电力行业的最新要求,做到与时俱进。另外,企业还要坚持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并存的发展战略,积极引进优秀的监理人员进入企业内部进行管理,并派遣企业内部有能力的人员对外进行学习,提高监理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保证工程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电力监理工作依旧存在着一些难题,而这些难题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监理工作的质量,从而影响到电力工程的建设质量。因此,监理人员务必将各项监理工作落实到位,科学的解决监理中的难题。

    参考文献:

    [1]姜琳.浅谈如何强化电力工程监理工作[J].电源技术应用,2013(10)

    [2]罗锋.电力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制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4(01)

    [3]郭志坚.论如何做好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J].经营管理者,2013(13)

    [4]段爱富.浅析电力监理管理方法的完善[J].广东科技,2013(08)

    浅析如何加强电力工程监理

      概论: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经济拉动的不断深化,电力能源的需求环境对电网网络的升级换代提出了日新月异的创新要求。近年来,为了推动电网建设既定目标的实现,各电网公司都为此付出不懈的努力,其中加强电网工程的施工管理成为革新之重。如何利用现有管理方式、催化管理模式的进化,同电力工程建设实际主体的有机对接,以加强管理层面的有效管控和灵活运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和创新,才能确保新兴在建(或改扩建)电力工程的顺利完成。

      一、电网建设的原则和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技术原则,首先是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必须与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同步实施,才能适应用电增长的需求。其次,电力建设必须有超前意识,同时还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不断提高城乡电网的供电能力,大力加强电网结构,逐步做到比例协调、布局合理、调度灵活、设施先进、安全可靠、才能保障电压合格率和电能多供少损。再次,城乡电力网的设备选择还应坚持科技进步的原则,既要运行可靠,又要注重节约,并尽量采用小型化、无油化、自动化、集成化、免维护或少维护的设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型的输变电设备,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输变电设备。对大城市中心的新建变电站尤其是地下变电站宜优先选用全封闭的组合电器(GIS)。对老城区和新技术经济开发区的配电网,应贯彻区别对待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原有城乡电网改造,应注意充分发挥现有配电网的潜力,以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为主要目标。对新发展的地区则宜采用较高的标准,尽量采用先进的设备,争取一步到位,达到20~30年基本不变的要求。

      所有的一切,重心依旧在于源头的质量管理,即新兴在建(或改扩建)电力工程的质量管控。近年来,电网工程项目的大规模建设,为电网工程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对电力工程监理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代电网工程建设企业施工技术力量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存在诸多问题。许多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分包或变相转包给小型施工企业,更是造成了施工质量管理的困难。在这样的条件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监理工程师必须以自身的管理权限严格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以弥补中标企业管理存在的不足,保障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针对这样的情况,电力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与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构建科学的监理工作流程,才能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二、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程序的科学构建

      由于电力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不足,使得工程监理必须承担更多的质量责任。监理工作流程的构建对监理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是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的基础,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的基本准则。

      2.1结合工程实际,科学设计工程监理流程

      电力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设计监理工作流程的基础,监理工作流程的设计在保障监理工作完整性、科学性的同时,还必须注重与电力工程施工工艺、技术要求以及工程特点相结合;才能满足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实时展开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流程应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基础,首先构建监理工作主体流程,然后根据各项监理工作进行分项监理工作流程的设计与构建。

      2.2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主体流程的构建

      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主体流程是工程建立企业自承接工程建立工作开始至合同结束过程中各项工作开展的主要流程。其工作流程为:(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2)进驻现场,组建项目监理部,并进行现场查勘→(3)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与表式文件→(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进行建立交底→(6)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准备、检查场地移交,审查控制测量→(7)施工过程的监理(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环保监督、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8)审核竣工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9)审查承包单位结算→(10)工程监理工作终结、提交工程档案资料→(11)保修期监理→(12)监理合同结束。按照每部分工作的重点,其又分为多个监理流程分项,如:电力工程施工招标监理工作程序、施工准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工程合同费用控制程序等多个分项监理工作程序,其目的就是通过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有效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保障投资方、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保障工程施工质量。主体工作程序的构建是根据监理工作的主要工作进行分类后按照工程招标、施工、竣工等步骤进行的工作程序设计,其必须根据工程建设的步骤进行,以保障监理工作能够对工程项目每一阶段都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

      2.3电力工程分项监理工作程序的建立

      分项监理工作程序是针对该分项管理工作进行的监理,以监理工作程序的实施达到分项控制的目标。在进行分项监理工作程序设计与建立时,必须要对该分项目标进行科学分析与分解,将目标按照工作重点、按照施工进度分解为若干小项,并依据目标分解到各阶段的控制关键进行监理工作。例如:工程进度控制程序要根据工程进度各主管部门级别、管理内容的不同进行控制程序的建立。承包单位申报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工程价报表→监理检查工程量(对照图纸、现场量测)→造价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价款报表→总监签发→建设单位审查会签后支付工程款至承包单位。通过上述流程可以看出,该工作程序是按照施工款项各级主管单位为主进行流程设计,根据工程款审核部门权限的不同构建的科学的工作程序。该工作程序能够有效保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济利益。

      2.4以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为基础开展电力工程监理工作

      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是保障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执行的基础,是监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电力监理企业必须根据工程情况,以及科学的设计,构建现代化的、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才能规范电力工程监理工作,保障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开展。   三、严把电气安装过程质量控制

      1.1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素质控制

      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应当重点审核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例如:检查营业执照是否过期,资质证书的年审情况,资质等级是否满足工程要求。有关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交监理留存。同时还要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从而了解该企业的综合质量管理水平。

      人员是工程施工的主体,因此,监理单位应关注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参与施工的人员安排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有违“五个严禁“,特别要查验焊工、电工、高空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的上岗证。

      1.2施工图质量控制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大小、重要程度和特殊要求,分级组织图纸会审工作。有效的图纸会审工作,能够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对完善设计,提高电气工程质量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电气专业一般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图纸会审。

      ⑴电气专业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电气施工图的平面图与土建图及其他专业的平面图是否相符,标准图和大样图的标注是否吻合一致。

      ⑵电气设计图纸的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是否有完善安全用电的措施,在施工技术上有无困难。例如:各侧高压开关站、主变压器区域、高压配电装置室、通信间等主要电气保护、消防电气材料、瓦斯继电器配套电缆、杆塔、线材、金具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验收要求。

      ⑶设计图纸中是否对所选用的材料、设备提出质量标准要求,以确保(发电厂)输变电工程运行安全可靠。

      总之,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好电气图纸会审工作,力争把影响工程质量、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解决。

      1.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指导开展施工作业的依据,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施工质量,因此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采用的施工顺序、施工机械、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原材料、施工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差异分析表进行审查核实,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性和针对性,考察施工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是否满足开工条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考察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等。

      鉴于目前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还要注意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分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确保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和掌握现行实用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标准和工程所需的资料表格。

      2.施工过程阶段的质量控制

      2.1设备、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

      电气设备和材料是工程实体的构成部份,其种类、型号、规格多种多样,性能和标准也有所不同,材料设备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因此必须对进场的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具体包括:

      ⑴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和出厂试验报告,确认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现场应用。

      ⑵若对材料设备质量有质疑,则应送有资质质检部门进行抽样检测,质检部门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⑶依据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⑷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外,还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数据和技术文件。

      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建设单位招标采购物资,当进场验收时,也应做必要的抽样检测。

      总之,电力工程的材料、设备进场检验除常规的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检查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外。同时还要核实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和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检验目标应做到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不予进场使用。如镀锌钢管的壁厚,一般的厚管应不小于2.5mm,薄管不小于1.5mm,镀锌层应完好;PVC管应采用中型以上,一般采用中型管必须是阻燃型。同时,每次材料进场时都应填写报审表,经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于工程。对进场的合格材料和设备要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发霉和损坏。

      2.2现场监督和质量控制

      ⑴基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在基础工程施工时,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配合土建施工,做好进户电缆穿墙管及止水挡板的预埋、预留工作。这一工作要求电气专业应及时在土建做墙体防水处理之前完成,避免电气施工破坏防水层,造成墙体后期渗漏;对需要预埋的铁件、吊卡、木砖、吊杆基础螺栓及配电柜基础型钢等预埋件,电气人员应配合土建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土建施工到位及时埋入,不得遗漏。例如为了不影响结构,保证保护层厚度,预埋电线管不能敷设在钢筋的外侧,管路在同一处交叉不能超过三条,线管不能并排绑扎在一起。管与管、管与盒连接应牢固、紧密,要防止堵塞,绑扎必须牢固。房屋部分的墙体上一般均有开关和插座,墙体定位必须准确。强弱电的线盒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⑵主体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首先必须分清工程中的重点环节。在电气工程质量监控中,必须认真明确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力电缆、配电箱、配电装置这几个重点设备的交接协调环节,根据规范进行超前监控,达到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其次,必须在监控好重点环节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动整个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

      ⑶主控楼和配电装置室装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在砌筑填充墙和隔墙之前,电气人员应及时与土建工长和放线员将水平线及隔墙线核实一遍,因为后续工作中将按此线确定管线预埋位置及各种灯具、开关插座的位置、标高。抹灰之前,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上弹出的水平线和墙面线,将所有电气工程中的预留孔洞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核实一遍,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定好,将全部暗配管路也检查一遍,然后扫通管路,穿好带线,堵好管盒。抹灰时配合土建做好配电箱的贴门脸及箱盒的收口,箱盒处抹灰收口应光滑平整。   ⑷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电气安装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是指直埋的电气管线、作为接地体用的地梁的连接以及与桩筋的连接、均压环(带)的连接、防雷接地网、敷设于暗井道、吊顶内的导管、线槽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或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重大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时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监理及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建设单位派驻的工地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3.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电网工程验收时,应当详细审查工程所用材料、电气辅材、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铬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所有施工工艺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专业规范、标准。而且应按有关规定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测试报告及文件记录,并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检验认可,并出具有认可证明。对于电线电缆、绝缘电工套管材及管件、建筑给水聚丙烯管材及管件(PP-R)、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材及管件,应在施工现场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有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做复试。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工程资料应与工程同步完成,及时、齐全有效,不得有代签字现象。

      四、注重监理工作考核程序的建立,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监理单位是根据业主的授权和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其工作程序的建立,对有效保障工程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程序的科学构建不仅需要根据工程施工各项目进行监督与管理,还需要监理企业构建科学的现场监理考核程序,以此保障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保障现场监理工作质量。对现场监理工作进行考核是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必须做好的重要基础工作,对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电力监理企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管理结构等进行综合分析,并根据监理工作内容构建科学的现场监理考核工作程序,以此考核现场监理工作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论:综上所述,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程序的科学构建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对承建企业与业主的经济利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监理企业必须认识到监理工作程序监理的重要性,通过对工程实际情况、施工企业技术水平等基本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论证,构建科学的监理工作程序设计,以保障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保障双方企业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监理企业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培养,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基础促进企业监理水平的提高,促进监理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a:服务范围

    1、监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以控制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本工程项目全面地实现投资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2、监理工作范围为_________设计,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核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等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上述_________岛内的工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试验、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的监理等内容。监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如下:

    参与监理合同签订后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加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参与主要辅助设备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清册,设计图纸等)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核查施工图一,二级图和与主体工程的水,汽,电等的接口配合与确认,协调施工图计划进度。

    按照业主与脱硫岛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协助甲方编制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参与施工图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意见。

    核查设计变更,并提出监理意见。

    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主持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核查总承包商根据甲方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和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协助甲方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审查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负责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按验收标准核查主要安装用材料,设备质量,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参加包括主要辅机等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对设备的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对检验发现的设备,材料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甲方并协助处

    理。

    为保证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所需要的工作联系、收资、调研等外出活动。 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协助甲方核实工程量,审查承包商工程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协助甲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协助甲方完成有关设备,材料,图纸和其它外部条件以及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盘点工程进度,分析质量进度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及改进要求,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协助甲方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乙方应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

    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

    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主持审查调试报告。

    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

    对在试生产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协助甲方完成达标投产工作。

    其它工作:

    (1)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2)建立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和管理网络,在甲方设计、设备、施工、调试等单位的配合下,收集,发送和反馈工程信息,形成信息共享。

    (3)在监理合同签订生效后,由总监理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甲方批准后实行。

    (4)编制整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业主。

    (5)受业主委托,乙方在现场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理员。

    3、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质量的事前控制

    (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2)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3)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4)审查总承包商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实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5)督促总承包商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总承包商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6)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材料检验

    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见证取样。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参与现场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其运输,保管措施。

    (8)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商实验室及其实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9)参与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核查,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查承包商须报甲方的重要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对工程按计划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

    (2)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业主进行第四级验收。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4)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监理部可将承包商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6)审查总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质量的事后控制

    (1)参与工程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

    (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4)审核工程技术文件资料。

    (5)协助甲方准备竣工验收资料与达标投产工作。

    (6)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的任务。

    (7)审核总承包商的《质量保修证书》。

    (8)检查,评定工程质量状况。

    (9)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

    (10)督促总承包商修复质量缺陷。

    (11)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移交相关资料。

    4、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负责与总承包商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

    (2)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

    (3)参与核查总承包商编排的施工里程碑计划和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月工作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甲方并监督实施。

    (5)在各施工单位上报的年,月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部施工综合计划。

    (6)审查承包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甲方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

    (7)协助并监督总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8)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

    (9)审批工程延期。

    (10)向甲方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13)协作甲方处理争议和索赔。

    (14)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5)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

    (16)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承包商,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7)及时处理承包商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承包商提出的各类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5、投资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主要辅机设备分保商招标阶段,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招评标工作,参加合同谈判,提出监理意见。

    (2)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脱硫岛土建,安装,调试,有关分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参与核查有关招标文件,参与合同谈判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

    (3)协助甲方编制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及实施情况;对总承包商向甲方报送的材料领用清单进行审核,核减虚报与不实。

    (4)审查总承包商的工程预(结)算书,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5)认真做好索赔的取证工作和有关的事实核查,为业主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

    (6)随时向业主提供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使之能有效地调度与运作,这些资料具有可追溯性,是最终工程结算的依据。

    6、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协助甲方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电力基建安全管理规范和规定以及甲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报甲方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总承包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总承包商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商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甲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

    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

    (2)监督总承包合同的履行,甲方与总承包商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有不同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3)建立与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mis)相兼容的以网络为支撑的mis,进行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与甲方和总承包商可以交换信息,也可按特定授权范围共享数据库资源,运用p3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依据业主mis中的工程管理模块进行工程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每日通过mis有关模块报送数据,并于次日对施工日报数据进行核查,保证其及时性和准确性。并负责整个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随时能提供工程管理全过程所需的文件资料;在工程结束后,按档案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电子文本。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乙方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专题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

    (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甲方。

    7、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的基本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乙方设总监理师1人,须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并具有300mw级及以上机组主体总监业绩及脱硫工程监理经验。副总监理师4人(设计,土建,安装,安全副总监各一名),要求具有电力行业监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师,副总监理师须年富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电厂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

    (1)资质与业绩: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部颁发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各专业负责人应有参加过300mw级及以上机组工程全过程相应专业设计或施工监理的业绩。专职安监人员应持有上级安全监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人员配备:乙方人员的配备应保证设计,施工,调试阶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且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富;除非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副总监与主要监理人员。

    (3)监理部应配备熟悉mis的人员从事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乙方应配备熟悉p3软件的人员从事计划进度管理。

    (4)常驻现场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在施工期间,总监,副总监应常驻现场,且不允许有即使短期同时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若总监离开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副总监代行其职并全权负责。

    (5)甲方考核:在整个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监理人员进行对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第10条~第13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设备,设施和人员。

    1、通讯

    甲方为监理人员现场办公室提供电话插头,电话机,市话,长途电话通讯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2、办公用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桌椅。其他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自负。

    3、住房

    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限的住宿房间,费用由监理方承担。

    4、用餐

    乙方自己负责。

    5、人员配置

    甲方指派1名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互相沟通信息。

    6、检测设备

    乙方应具备部分常规检测设备。

    附件c:报酬和支付

    1、报酬

    (1)乙方正常的服务报酬按中标价_________元。

    (2)因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而减少了工程投资,应根据附加条款第三条奖励乙方。

    (3)甲方对监理过程中在工期,质量,安全方面突出的将进行奖励,奖励细则另行签订。

    2、支付

    (1)常规监理费

    a)在合同生效后14日内,甲方按总监理费的10%支付预付款。

    b)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甲方按监理项目进度计算并支付监理费用。

    c)进度款支付_________。

    d)考核款支付_________。

    (2)考核原则: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乙方将如上第1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发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甲方,甲方根据施工质量,工期,安全,工程造价的控制情况,对余下20%费用进行考核支付,考核原则如下:

    a)质量考核:建设期建设质量,工艺满足达标投产要求,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施工单位未执行乙方意见,导致建设质量,工艺不能满足达标投产要求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b)进度考核: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由于甲方,不可抗力原因或设备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费不予扣减。

    c)安全考核:在工程监理范围内未发生由于施工安全方案,措施造成死亡或重大设备事故,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意见造成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d)造价考核:静态投资能得到控制,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因甲方提高标准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静态投资超支,监理费不予扣减。

    e)管理考核:二管理,一协调内容具体,落实得力,分别支付总监理费的3%,2%,否则扣除。

    f)达标考核:工程全部实现达标投产,支付总监理费的3%,否则扣除。

    附件d: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及解释

    定义

    (1)项目是指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工程的项目。

    (2)服务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

    (4)甲方是指本合同所指的委托乙方的一方以及甲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受甲方委托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乙方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一方和另一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合同是指包括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已正式签订的合同。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甲方/乙方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根据合同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解释

    (1)本合同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2)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3)如果合同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2、乙方的权利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施工分包单位的否决权;

    (2)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3)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供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完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7)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

    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8)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9)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10)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1)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12)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1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14)遇有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1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

    (1)承担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它工程乙方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2)按照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

    (3)乙方要按照工程建设监理大纲的要求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认真实施。

    (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监理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作负总则。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且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5)乙方要坚持施工全过程监理,坚持事前检查和过程控制,形成闭式管理。

    (6)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及时跟班到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坚持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的要求,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能验收签字,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或有违规规施工行为,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7)乙方要负责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质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8)乙方在工程建设日常质量管理中应该负责的主要工作是:

    a)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日志和定期报告制度,监理记录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对填报的内容签字负责;

    b)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c)核查设计单位的施工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一,二级图纸); d)组织施工图的设计交底;

    e)核查会签设计变更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f)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

    g)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负责工程的工序和工艺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验收时,应要求建设,设计等单位参加并签署意见;

    h)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定期进行工程质量状况分析;

    i)组织或参加工程阶段验收,达标投产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提出监理报告;

    j)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巡视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工作; k)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建立工程试验室,抽检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试验数据; l)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等。

    乙方的义务:

    (1)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乙方必须履行的服务。

    (2)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乙方在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甲方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乙方应: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乙方可以接受的;如果甲方授权,可在甲方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如果甲方授权,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甲方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乙方应尽可能快地通知甲方);乙方的任何成员不得与第三方有任何直接的经济合作关系。

    (3)甲方的财产:任何由甲方提供或支付的供乙方使用的物品都属于甲方的财产,并在实际执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乙方应将履行服务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

    4、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甲方主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5、甲方的义务

    (1)资料:为了不耽搁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它能够获得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2)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协助:甲方应尽一切力量对乙方和它的职员以及它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居住,工作所需的条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工作条件;

    c)服务所需物品的运输;

    d)发生意外事件时人员的遣返;

    e)提供与其它单位相联系的渠道,以便乙方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4)设备和设施:甲方应为服务之目的,向乙方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设施,服务人员。

    (5)甲方的职员:在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职员中为乙方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乙方处接受指示。

    (6)其他人员的服务:甲方应按照附件b说明,自费安排其他服务人员服务。乙方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6、职员

    (1)职员的提供:由乙方派往项目所在地工作的职员健康条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所有职员要取得相应的资格并应得到甲方的认可。

    (2)代表:为了执行本合同,甲方指定(或指定委托人)专人为其代表,乙方指定总监理师为其代表。如果甲方要求的话,乙方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地的甲方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3)监理职员的更换: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7、责任和保险

    双方之间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如果确认乙方违反了通用条款第三节3。1条,则他应对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甲方赔偿。

    (2)甲方的责任:如果确认甲方违反了他对乙方的义务的责任,则甲方应负责向乙方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本通用条款规定的数额;

    c)乙方不为不包括在其服务范围内的或乙方的书面意见内的由于甲方,设计单位,承包商的任何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d)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责任的期限:除非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甲方或乙方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本合同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如果任何一方向另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这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2)例外: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8、合同的生效、开始、完成、变更及终止

    (1)合同生效:从完成正式合同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合同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开始和完成:在本合同专用条件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必须开始和完成,但另有双方书面协议的延期例外。

    (3)更改: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4)进一步的建议:如果甲方书面要求的话,则乙方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6)延误:如果甲方或其承包商因故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延长时间,则:

    a)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甲方;

    b)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c)此增加部分属于正常服务的延长,不视为附加的服务;

    (6)情况的改变:如果出现按照本合同乙方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能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种情况必须给予延长。

    (7)撤销、暂停或终止

    a)甲方的通知:甲方至少应在56天前通知乙方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即安排停止服务,并把开支减少至最小。如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乙方,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甲方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该通知应在甲方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b)乙方的通知:在下述两种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乙方才可以发出进一步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42天后,才能终止本合同。或在其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当在应支付的规定日期后28日,仍未收到那一部分款项时;当根据第6条或第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期限已超过128日时。

    (8)额外的服务:当第7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7。1。2款终止本合同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乙方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乙方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9、支付

    (1)对乙方的支付

    a)甲方应按合同条款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乙方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b)向乙方支付另有书面协议的附加服务报酬;

    c)额外服务需另行签订协议。

    (2)支付的时间:给乙方的款项应按期支付。

    (3)支付的货币:适用于本合同的货币为合同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货币。

    (4)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除合同专用条件规定外,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

    的收费由甲方支付。

    (5)独立的审计:乙方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合同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甲方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出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10、一般规定

    (1)语言和法律: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了合同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2)法规的变更:如果在订立本合同之后,在履行服务期限内由于政策,法规发生变动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4)版权:乙方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乙方的许可。

    (5)利益的冲突:除非甲方另外书面同意,乙方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规定的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通知: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合同专用条款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7)出版:除非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11、争端的解决

    (1)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索,应在甲方与乙方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2条的规定,提交贵溪市人民法院仲裁。

    (2)仲裁:由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合同或使之无效,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在调解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除与争议有关的义务外)。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撤销权。

    附件e: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专用条款

    1、项目是_________工程监理。

    2、本合同监理费用按中标价格包干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服务见附件b。

    3、甲方决定派_________为本工程项目代表,乙方决定派_________为本工程监理代表。

    4、责任的期限为合同的有效期。赔偿的限额:合同价的20%。

    5、甲方不要求乙方对本项目进行保险,如乙方办理保险,甲方不承担费用。

    6、从合同签订后合同生效。

    7、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机组移交竣工验收完成。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一周内进场工作。

    8、支付的时间(按附件c执行)。

    9、合同规定的货币:人民币。

    10、除国家及地方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各种税费外,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由甲方支付。

    11、语言、法规及监理依据(1)本合同适用语言为中文。

    (2)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a)国家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b)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c)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

    d)审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设计变更签证;

    e)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说明书;

    f)与甲方签订的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

    g)本合同及附件。

    12、本合同商定的报酬为闭口价,不因服务期或其他原因的变动而变动。

    13、总监理费用80%作为基本监理费,20%作为监理考核部分。

    14、乙方利用本项目监理中形成的技术成果(或无实质性修改后)进行商业性服务得到的利润与甲方分成。

    15、通知

    甲方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

    乙方的地址:_________,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

    16、出版

    乙方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论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

    论电力工程全过程监理

    摘要:目前我国建设监理实质上是施工监理,本文提出了在我国电力工程中实施全过程监理,首先论述了在我国实施全过程监理的作用,并就实施全过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电力全过程监理;项目管理;人才培养

    0 引言

    自从我国建设领域进行改革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经历了试点、发展和全面推行三个阶段,对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效应,但目前仅在施工阶段开展了监理工作,难以真正为业主提供可行性分析、项目策划、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条龙的管理服务。这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实行适合中国国情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并且有利于同国际接轨。

    1 概念

    电力工程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项目交付使用以及维护保修阶段的整个过程。对于一个完整而规范的建设项目系统工程而言,每一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从现阶段的电力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现阶段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另外,从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来看,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设计工作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众多业主认为,有专门业的设计院做设计,没必要花钱委托监理。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有些工程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经济效果,而监理则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

    2 工作要点

    2.1 建设项目勘察阶段 勘察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协助业主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该阶段占全过程监理费用参考比例:3%。

    2.2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 设计工作是源头,设计质量的高低,不仅决定着项目的使用功能、结构安全,同时也决定着项目投资效益的高低。这个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业主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预)算投资。从客观监督核查基点出发的勘察设计监理工作能对淘汰草率设计方案、避免设计损失浪费、纠正设计质量通病、控制设计变更、选择最优设计方案等方面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该阶段占全过程监理费用参考比例:10%。

    2.3 建设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整个建设工程期间的重点和关键,如果说设计是灵魂,施工则是庞大的躯体,所以更需要在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独立、自主、公正地协调好项目法人和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组织职能、服务职能、控制职能,保障工程按计划高效、优质、经济地顺利完成。该阶段占全过程监理费用参考比例:85%。

    2.3.1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文件审查、工序检查、见证、旁站、巡视及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达到“零缺陷”移交生产,争创精品工程。内容包括:审查承包商是个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审查承包商质量体系运转情况;审查承包商人员配备及特殊工种上岗资格;原材料预控及复检,各种材料的取样见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设备开箱验收、现场交接及审查保管措施;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验收;随时检查各种施工原始记录;质量阶段性评审;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不合格项的跟踪检查、管理及处理;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及处理;组织竣工预验收和消缺,并保证按时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竣工验收;督促参建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2.3.2 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进度控制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根据合同及里程碑计划,编制以及进度网络;督促承包商编制二级进度网络;审核承包商的进度控制措施;跟踪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召开进度分析会,制定预控和纠偏措施;召开现场进度调度会,督促施工单位均衡施工。

    2.3.3 投资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是就是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作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内容包括: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审核年度投资计划,导致资金使用;审核过程施工计划,劳动力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投资完成情况报表;进行工程量计量,审批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查签署设计变更和其他工程变更;协助业主进行索赔管理,减少投资风险;协助进行输电线路走廊拆迁赔偿费用谈判、确认;协助进行竣工结算,提出结算付款意见。

    近年来,输电线路走廊拆迁赔偿费用占工程投资的比例越来越大,如何有效合理地控制拆迁赔偿费用一直是电网工程造价控制的难点、重点。监理单位应客服消极等待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协助业主、施工单位进行赔偿费用谈判、审核、签认工作,将线路工程投资控制落到实处。

    2.3.4 安全控制。安全、高效是电力建设工程的重要目标,由于电力建设大多都在荒郊野外,施工条件复杂,加之施工单位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而必须增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力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也没有进度,投资控制也失去了基础,工程安全控制的目标是消除施工中的人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确保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内容包括:建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安全目标分解,制定各阶段预防措施;组织定期、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督促隐患问题的处理、整改。

    2.3.5 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同参与建设的各方签订的合同是监理依据之一,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内容包括: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监督参建各方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充分协调好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

    处理;审核支付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合同价款支付工作。

    2.3.6 信息管理。工程建设信息,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随时做好对信息的手机、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工作。利益信息预测,发现问题,不断地对工程项目进行规划、决策、执行和检查,掌握工程目标实施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目标的实现。

    2.3.7 协调工作。协调穿贯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个过程之中,它是做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好协调工作不仅需要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理论素质,政治责任心、同时,还需要组织协调能力、协调方法和技巧。它是对监理人员的素质是一个全面的检验。监理作为业主和施工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其协调工作的目标就是以合同为依据,协调好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复杂的工作关系,公正、公平地解决各项矛盾与冲突,确保建设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其工作内容包括:协调业主、设计、施工、设备厂家等参建单位的关系等;协调工程参建各方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的关系;解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施工安全等各项控制目标之间的矛盾等。

    2.4 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保修阶段,即工程上的缺陷责任期。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该阶段占全过程监理费用参考比例:2%。

    3 全过程监理的作用

    由以上内容我们知道:全过程监理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内容是极其繁杂的。建设工程本是由多个单位、多个部门组成的复杂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理,使得参加建设的各方能够实现及时有效沟通,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主要的客观的矛盾,使机械化的工程建设转变成为和谐的工程建设活动,实现工程管理的“无缝衔接”,是完善的健全的监理方法,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增强竞争实力。将建设项目监理推行到建设项目全过程,不仅可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控制实现优化,而且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 现状及展望

    近年来随着电力建设的铿锵步伐,建设监理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现阶段工作状况来看,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因电力工程投资密集性及监理单位人员匮乏的特点,监理人员接受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边干边熟悉情况,对工程并未能够深入的熟悉和掌握,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大、技术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工期较长的项目,影响因素很多,不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勘察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或系统退休的技术人员,人才结构不合理,对设计工作较生疏,不能胜任设计监理工作;合同和经济管理人才缺乏,无法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监理单位应加强内部建设,培养一批“精专业、懂法律、会管理、能协调”的高素质监理人才,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第三,目前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相关法规、规定也主要是针对施工阶段的,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则无明确的监理规范,使设计监理工作无章可循。第四,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无法让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放心,电力工程业主方也都要成立业主项目部加强对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形成“大业主、大监理”的格局,监理权限不够,高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在全国监理事业全面发展的今天,全过程监理在现阶段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行广泛试点工作,不断累积典型经验后在全国逐步推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需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http://www.RiskMW.com 2011-12-19 10:03:06 互联网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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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力安全监理概述

    安全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电力建设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

    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与一般工程监理存在密切的辩证关系,但不能简单地相互代替。它除接受建设方委托控制和监督工程质量而对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进度控制和费用监督外,还要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委托权以保证劳动者生命安全,其责任性、风险性、复杂性远远超过一般工程监理。这是因为质量事故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事故则可能是突发性的。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就能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中心,通过动态的目标控制,更好地实现项目的安全目标,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和单位效益。

    (二)如何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的过程实质就是执行国家、政府以及行业关于安全生产、技术所颁发的法规,执行安全监理委托合同的过程。电力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单位应对各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具体责任、委托权限等方面进行分析、确立。

    1.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

    安全监理单位受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安全监理合同范围,全权处理工程安全和建设单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本着尊重、协助、监督的精神,基于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抽查和验证电力建设过程中各项制度。安全监理单位通过三方沟通,按照所签订的《委托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等合同文件独立行使安全监理权。

    2. 安全监理单位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明文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措施)、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第6.2.1

    第3款规定:“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时,可签发停工令。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可行使监督检查权、限期整改权,停工整顿权、复工权、经济处罚权、奖励权、审批核准权和调解权等权利。按照四控制的要求,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电力建设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控制。

    首先,确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①设计的电力建设图纸和建设说明书(包括变更设计);②工程招投标书;③委托安全监理合同;④经建设单位审定的电力建设组织计划;⑤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电力建设合同及附件;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大纲);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办法;⑧关于加强电力建设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⑨《安全监理手册》;⑩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发令法规政策和规定等。

    其次,制定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控制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控制内容: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

    控制要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控制项目:审查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指导文件

    控制内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点: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岗位和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和建设大纲中各类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执行安全抵押金制度;审查文明施工文件及管理制度;审查施工工艺水平的措施;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监理

    (3)控制项目:检查承包单位资质和人员上岗证书

    控制内容:检查承包单位资质;检查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控制要点:检查分承包单位资质和安全施工记录和证明;检查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的上岗证书

    (4)控制项目: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内容:检查安全培训情况

    控制要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举办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

    (5)控制项目:施工现场巡检并进行考核

    控制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与自检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分项工程或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点:违章作业而危害人身安全时有否下达工程暂停令;查领导、工程和现场管理,查隐患、事故处理、施工工艺水平、设施设备安全、施工环境情况等;承包合同应按规定预留安全保证金;按现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控制项目:启动试运行安全文明检查

    控制内容:启动运行前;试运行中巡视

    控制要点:满足文件要求的启动条件;反事故演习;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制度齐全、完善,通过审查;环保机构健全、可开展监测;记录缺陷及时组织消缺和符合调试环境

    (7)控制项目:参与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内容: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控制要点: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和进行善后处理

    (8)控制项目: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内容:编制安全报表

    控制要点:事故处理情况;监理简报记录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

    (9)控制项目:达标验收

    控制内容:参加达标投产验评

    控制要点:对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文明生产进行检查

    3.制定上述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和主要内容后,监理单位就可运用项目安全监理方法与手段对电力建设现场进行安全监理工作。遵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文件所列内容,采取代表建设单位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报表以及现场监督与检查这两种办法,结合运用监

    理手段对电力建设现场的设施、技术、验收、咨询等内容进行安全监理。在安全监理过程中,举行各类现场会议和监理安全监理记录与各种报告是做好安全监控的重要一环。

    (三)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理中所承担职责的探讨

    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均没有对业主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业主不能将不属于自身应当履行的工程安全责任委托监理单位。施工安全的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将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推卸给监理单位是不合适的。但是若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因失职或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依法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

    从现实和发展趋势考察,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第22条第四款规定:建立对建设项目法人的考核制度,其中考核内容包括“建设工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47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有全面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第59条规定:监理企业应“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督制度及运行机制。”第60条规定:监理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给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上述条例说明,界定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范围实属必要。因此,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再制定监理细则,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建设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及有关程序。

    (四)电力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相辅相成,试图将二者分开是十分困难的。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监理的提出,使建设监理目标管理从以往的造价、进度、质量“三控制”变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监理理论和监理法规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电力建设工程中各个风险点进行预控,加强对工程的风险管理,积累工程安全监理经验,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业主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电力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督、指导,尤其是对技术法规、标准规程安全措施等监督管理,以国家有关的法律制度为准绳,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监督安全监理合同的执行,保护合同各方的利益,提高自身安全监理水平,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

    电网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应对

    摘要:文章简述了电网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定位及工作方向,浅述了应明确的几个问题及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电网;监理;安全

    由于电力工程项目现阶段施工项目相对密集,造成施工企业的资源相对短缺,施工单位的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实际不相符合,使得电网建设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针对电力建设安全工作极其重要性,电网建设监理承担的安全控制工作量之大,任务之重、要求之高是有电力监理以来最为繁重的。各监理单位经营风险和经营压力很大,笔者认为这种状况不利于合理界定各方职责,发挥各方的优势,良好有序地开展工作。

    一、电网监理安全控制工作的现状

    (一)人员配备和工作范围方面

    电力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是按照是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所规定的“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来开展工作的,也即所谓的全方位监理。规定中明确了监理承包商的职责和监理人员的权力,虽然超出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三控制”要求,但因电力生产建设安全重中之重的地位,电网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已被绝大部分监理单位实际执行。

    目前,基本上220kV及以下输变电项目的安全控制都是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来兼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的安全控制工作。工作的方式主要是审查安全措施、巡视、旁站和日常安全检查,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并负责跟踪消缺等,检查标准主要是各网公司的安健环标准。部分省区已进行安全监理员的培训,要求做到持证上岗,在方案审查上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师两级把关。其它的如现场安健环现场安全工作都要求监理负责监督检查,一些季节性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大都监理单位负责。

    (二)监理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方面

    监理安全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监理的安全工作范围及职责还没有统一的明确科学的规定;如电力生产三大规定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了统一原则的规定,但其对监理单位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都不强;《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监理规定》都没有规定监理方安全责任;从行业规程规定中如《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中也找不到相关的明确要求,可参照和指导性的东西不多;这种标准上的欠缺是监理安全工作不明确的根源。

    (三)关于安全责任的不同理解

    一种是从电力建设安全责任目标和安全形势需要出发,要求能够承担更多的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出安全的事故监理都有责任,也即连带责任,这是所有监理单位普遍所不能接受的。如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45条中:“现场发生事故,监理承包商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此连带管理责任值得商榷,不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也与现行的条例要求相悖。南网的《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另一种是监理方面认为: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者,而非生产组织者。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施工安全责任,而只能承担服务责任和执业责任。还有一种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承担有限的责任。

    (四)关于“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理”的概念上的混淆

    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及安全监理这些术语的使用上有混淆的,也有的认为是等同的。在理解上的不统一使工作内容和标准上发生偏差。

    二、电网建设监理应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理清监理单位在安全工作的定位问题

    虽然监理法规没有强制性实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但从“条例”的要求、监理合同以及安全与质量、工期、投资密切关系来看,监理单位也应进行安全控制工作,特别是电网项目建设安全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监

    理单位不可能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应该依据现有的法规把施工安全工作归入监理的范围,在“条例”界定的责任内参照行业标准,定位在安全控制阶段符合现状。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也没有提到安全监理这个术语。

    (二)注重监理合同安全条款的签订和审核

    监理合同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接受委托时,依据法律法规对委托的安全工作内容逐条审核,笔者认为责任条款应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工作内容上可以适当增加,但用语要适度。应充分了解施工企业的素质,项目环境特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三)监理安全工作方面相关概念要清楚

    监理单位在项目上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还是安全控制和安全监理,认识上要统一。安全管理显然是不对的,这和监理工作性质和方式有矛盾;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完全等同于安全监理,笔者认为不应套用质量质理中的质量控制工程师的模式,一个原因是质量管理有明确的各方面标准,细的如验收规范、验评标准等;质量方面的工作都是有章可循,程序上也是非常明确的,责任上是终身制;另一个原因监理工程师的产生本身就是从电力系统技术人员中来,对质量管理有实践经验。而安全控制工程师则没有这条途径,同时具备电力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甚少;另外标准上还没有细化,责任上争议较大;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电力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方面的培训就可以进行安全控制工作。安全监理应是一个大概念,对应的在程序和内容上将会有标准化的要求,而安全控制是安全监理中的一部分。

    (四)合理确定安全控制工作内容和方式

    在安全控制阶段监理方可以依据国电电源《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十二点监理的安全职责开展工作。有的监理单位以安全工作指导书的形式来规范自己的安全控制工作,有的企业根据电力技术安全的不可分性和危险点危险源分析,在工程中结合质量控制点制定监理方安全控制的S(旁站点)、P(巡视)点。但应注意范围和深度,有重点地进行这项工作,不能变成安全检查标准,不能错位。在电网工程中安全控制中的有无W(见证点)点和H(停工待检点)点可以进一步的探讨。

    三、关于开展电网项目监理安全工作一些应对措施

    (一)电力建设监理安全工作标准的完善

    国家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研究机构应在现行的法规标准原则下,建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标准,参照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的形式,给出相关的安全工作具体可操作性的要求和规定,以指导规范电力建设监理安全工作,如电力建设安全控制细则等,从电网安全重要性出发来指导实际工作。

    (二)把握责权范围,有重点地开展工作

    在《条例》出台后应清醒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都应落实有关安全工作内容,监理工程师应立足电力工程安全大局应从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始进行好监理工作的安全交底,抓好安全预控、抓好安全的过程控制,做好阶段小结,特别是针对电力工程的特点,重要工序、关键工序、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审查,设备上电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另外需明确的是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措施的审查并不等于对施工单位方案的把关,并不减少或减轻承包方安全责任。

    (三)重视改扩建站的监理风险分析

    在运行站进行电气施工,出了事故对于系统的稳定性和人身安全危害都是严重的,停电时间短,对工作票及安全措施的审查监理方面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一一核对,所以对改扩监理工程要慎重,在签订合同时应进行风险识别,应配备高素的监理人员,重视“两票三制”,在笔者监理工程中推行二次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卡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电力改扩建工程的安全控制难度较大,工作深度也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四种监理安全模式是

    1.由项目部总监负责情况下,现场监理工程师兼职安全控制工程师的模式;

    2.由设安全监理工程师同时负责三个以下工程以巡视和方案审查为主,现场设安全监理员的模式;

    3.对于较重要工程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第四种是对于重要工程或规模工程设立安全监理组。 总之,电力监理从“三控制”到“四控制”直至今天的监理安全责任确定,这些都说明监理的地位更加重要、监理的作用在加强,这和监理企业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的趋势相一致,电网监理企业从国家和行业

    标准出发,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在各方面条件具备时,主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与义务,认清安全工作是形势所需,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把握机遇,走出困境,使企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电力工程承装(修、试)资质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第28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应与使用条例》、《 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本办法所称承装、

    维修和试验。

    第五条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主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 电力供 席 王旭东

    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

    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取得承试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

    第七条 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二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三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四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取得五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第三章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

    第八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 第九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职专业人员;

    (六)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许可证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具体申请条件,由电监会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七)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许可证。

    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除应当提交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分立前单位的许可证。

    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 第十三条 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派出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

    第十四条 派出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派出机构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十五条 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申请审查,并按下列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第十六条 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派出机构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情况以及申请材料目录、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十九条 许可证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是指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

    变更后的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变。

    第二十条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和许可证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一年内不予受理:

    (一)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二次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增加许可证类别或者提高许可证等级的,二年内不予受理:

    (一)超越许可范围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承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转包或者分包的;

    (四)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二十一条 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办理许可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

    (二)许可证原件;

    (三)变更后的法人证明材料;

    (四)涉及修改单位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单位章程。

    变更后的住所与原住所属于不同派出机构管辖的,应当向变更后住所地的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许可证有效期为六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和许可证原件。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延续并补办相应手续。 第二十四条 许可证损毁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许可证遗失的,应当立即在规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刊登遗失声明十日后方可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600公里;

    (4)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

    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或2台1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3)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工程;

    (4)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1、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300公里或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2座或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5座。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2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8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 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2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22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400公里或11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600公里;

    (4)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或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6座。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8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2台10万千瓦以上机组整体工程;

    (4)11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工程;

    (5)1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注: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根据企业施工业绩,对承包工程范围相应加以限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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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千伏220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千伏110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暂行)

    (1995年8月11日 电建[1995]50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证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行业和其它行业从事电力(火电、送变电、核电常规岛及新能源发电)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

    第三条 凡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程设计(含勘察)证书后,方可承担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 第二章 资质证书和资质标准

    第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分为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电力勘察设计是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合一的行业,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采用建设部统一印的工程设计证书(包括勘察)。

    第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根据其技术力量、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勘察设计资历划分。分级标准由建设部统一颁发。

    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分级标准执行建设部建设(1992)434号文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跨行业申请建筑、通信等其它行业的工程设计证书以及申请通用的工程勘察证书,执行建设部颁发的相应行业的分级标准。

    第六条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发电、送变电两个专业划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发电工程或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发电工程按承担机组的高限划分为200MW、300MW、和600MW及以上三档;

    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或220k(330k)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单机容量12MW及以下机组发电工程110k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丁级单位可以承担35KV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承担证书允许的高限工程勘察设计时,要请有相应资格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咨询。

    第三章 勘察设计资质审批

    第七条 申请工程设计证书(包含勘察)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成立机构的文件;

    (二)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有专业配套、固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计划、经营、财务、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有为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必备的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等资料;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有相应的从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的资历和业绩,完成的设计成品和工作成果符合国家和电力部规定的深度和质量要求。

    (三)达到所申请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等级标准。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的单位,除应具备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甲级100万元、乙级50万元、丙级30万元、丁级20万元)及章程。 第九条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分支机构一般不单独核发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确需单独领证者,视同独立的机构对待,并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70%的技术骨干必须是有当地户口的固定人员,轮换人员仅作为补充力量;

    (三)有当地银行帐号,财务上独立核算,单独纳税。

    第十条 对党政机关、民主党派、学会或协会等群众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单位,不发给工程勘察设计证书。

    第十一条 甲、乙级设计单位组织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成立的集体设计事务所,由设计单位负技术经济责任的,可以不另申请设计证书,而使用该单位的证书。如单独申请证书,其技术骨干必须配备30%以上的中青年。

    第十二条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甲级由电力行业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审批;乙级由电力部电力勘察设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批;丙、丁级经省电力局初审通过后,由地方省级资格审定委员会(或省级主管勘察设计工作的综合部门)进行审批。

    甲、乙级由建设部盖章发证。

    丙、丁级由省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盖章发证。

    第十三条 电力勘察设计单位申请甲、乙级资质的申请表,按隶属关系上报并逐级审查签署意见后由电力部办理审批发证手续。网局或直属省电力局所属单位由网局或直属省电力局签署意见,部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由部归口管理的司局签署意见。审查意见应明确申请单位的证书等级和承担任务范围。

    第十四条 电力勘察设计单位申请其它行业甲、乙级资质的,由电力部送交建设部转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署行业资质审查意见后,按规定统一办理审批发证手续。

    第十五条 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包括证书和副本。在副本中由发证单位写明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具体范围。

    第十六条 新设立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申请资质,其等级为暂定级,有效期2年,由发证部门在证书上注明。有效期满后,由原发证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换发正式定级证书,复查不合格的,由原发证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回其证书。

     第四章 收费资格的申报与核定

    第十七条 持有工程勘察证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必须经过收费资格认证,符合收费条件的,才能取得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经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对外收取工程勘察设计费。否则,均属非法经营。

    第十八条 收费资格证书分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和工程设计收费资格证书两种,均采用建设部统一印制的证书。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合一的单位仅颁发工程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包括勘察)。

    第十九条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所属勘察设计单位申请收费资格证书,必须做到人、财、物与主管单位划开,不再领取事业费,经济上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照章纳税,并有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申请收费资格证书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持有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

    (二)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93]122号文件实行了技术经济责任制,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不再享有国家核拨的事业费;

    (四)按照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纳税。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属勘察设计单位申请收费资格证书,需具有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勘察设计机构并允许对外承担任务和收费的文件,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单独照章纳税,并有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申请收费资格的单位,需填写收费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并附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收费资格随勘察设计资质同时申报和审定,按勘察设计证书管理权限,分别核发收费资格证书。

     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电力行业勘察设计资质的管理由电力部归口,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电力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管理和监督等日常工作。各持证单位应定期向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报送统计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人员情况,勘察设计任务完成情况及经济收支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电力部每年对持证单位的资质进行一次检查或复查。对其中确实具备升级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办理升级手续,对不具备所持证书等级条件的,重新核定其等级。发现不具备收费条件或违反收费规定的,要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升级或扩大勘察设计范围时,应先就一项工程提出升级申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审批,发给临时升级通知书。丙、丁级单位申请升级的要经省电力局初审后,报省级资格审定委员会。其中,承担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咨询,主要设计原则要双方共同商定,初步设计文件要经咨询单位审核盖章,施工图一级图纸要有咨询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员签字。当临时升级承担的工程项目经实践考验证实已合格,再按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正式办理升级手续。临时升级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要求承担的工程项目名称、规模、设计条件落实情况、发证后设计力量变更情况等。

    获得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和连续两年获得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可以优先办理升级手续。

    第二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和收费资格证书,是从事勘察设计的技术资质凭证和收取费用的合法凭证,只限持证单位使用,不得转让;不得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图章、图签;不得私拉外单位人员为其搞勘察设计;未经批准不得越级或超越证书规定范围承担任务。 第二十七条 两个或几个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联合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当证书级别不同时,应以级别高的一方为主,并由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不能与无勘察设计证书和无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联合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资质证书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内部管理混乱,经营作风不正,勘察设计质量长期低劣或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除按国家规定处理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业整顿、罚款、降级、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在封面上注明资质证书的行业、等级和证书编号,审查勘察设计文件的部门,首先要核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 第三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如发生分立、合并、撤销,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证书的注销手续。如需申请资格证书,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上报。 第三十一条 仅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没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只能承担本单位内部的勘察、设计任务,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更不得进入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对违反规定收取的勘察设计费,应全部没收。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审查及发证部门,要根据行业发展规划,本办法的规定和行业分级标准,坚持原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和索贿、受贿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非发证部门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否则证书无效。

    第三十三条 各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发现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对违反本办法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审查部门不予审查,施工单位不得施工,银行不予付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5年08月21日 实施日期:1995年08月21日 (中央法规)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6.1一级资质标准

    6.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6.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6.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6.2二级资质标准

    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6.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10万千瓦机组累计4台;

    (3)11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700公里;

    (4)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7座;

    (5)11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200公里。

    6.3三级资质标准

    6.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6.3.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

    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6.4承包工程范围

    6.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4.1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

    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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