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管理公司 仓库出入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仓库管理,理顺仓库管理各项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管理。
3. 工作职责
3.1 综合专员兼信息员负责物业服务中心/独立案场各类仓库的日常管理; 3.2 区域人事行政部负责所在区域仓库的日常管理,对区域内物业服务中心/独立案场各类仓库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3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总公司仓库的日常管理,对各区域仓库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 物品的验收
4.1 物品验收的要求 4.1.1 物品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与采购需求相符; 4.1.2 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少于 10 件的,验证比例为 100%; 4.1.3 每次采购物品单位数量多于 10 件的,按 10%抽验; 4.1.4 对目测无法验证的物品,必须使用相关工具协助验证; 4.1.5 采购物品必须验证合格证、物品说明书、保修卡等,且验收后此类资料由仓库管理 员统一保管。
4.2 物品验证的方法 4.2.1 物品包装的验证:
4.2.1.1 物品外包装平整光滑,密封包装无裂缝、无渗漏、无污染或破损痕迹; 4.2.1.2 注意核对物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4.2.2 物品质量的验证:
4.2.2.1 仔细检查物品表面有无擦伤、破损、无裂缝或扭曲变形; 4.2.2.2 验证铁制品时,应注意物品有无锈迹; 4.2.2.3 转动物品连接部分,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大的磨擦声; 4.2.2.4 检查物品接口部分,看连接处有无松动、滑丝现象; 4.2.2.5 验证物品质地是否符合购买要求; 4.2.2.6 检查物品附属件是否齐全。
4.2.3 物品性能的验证:
4.2.3.1 对物品的机械部分应反复试动,检查其灵活性、准确性; 4.2.3.2 验收具有弹性的物品时,应对物品反复伸缩或弯曲,验证恢复情况;
4.2.3.3 验收电器物品时,应使用万用表测试。
5. 物品的入库 5.1 到货物品的入库程序 5.1.1 仓库管理员应与申购部门一同对到货物品进行验收并入库; 5.1.2 物品原则上应在采购回来的当日验收并入库,特殊情况不能在当日入库的,应报片区 人事行政负责人批准; 5.1.3 经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验收入库单》,更新《物资管理台账》并将物品分类存放; 5.1.4 经验收不合格的物品,在《验收入库单》上登记,退回供货商。
5.2 退回物品的入库程序 5.2.1 相关人员将未使用完的物品送到仓库; 5.2.2 仓库管理员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验收; 5.2.3 合格物品填写《验收入库单》,存放合格物品存放区; 5.2.4 不合格物品,在《验收入库单》上登记,存放不合格物品存放区待处理。
5.3 设备工具的入库程序 5.3.1 新采购的设备工具按到货物品的入库程序执行; 5.3.2 以旧换新设备工具的入库程序:
5.3.2.1 领用人应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的《出库单》到仓库办理旧设备工具入库手续; 5.3.2.2 仓库管理员经核查无误后予以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验收入库单》,发给新设备工具,领用人在《领用物品台账》、《出库单》上签名确认。
5.3.3 归还设备工具的入库程序:
5.3.3.1 工具借用人在借用期限内归还工具; 5.3.3.2 仓库管理员根据借用人的《工具/物品借还单》上的项目,清点归还工具; 5.3.3.3 仓库管理员对归还的工具进行逐项验收,并据实填写《验收入库单》; 5.3.3.4 仓库管理员在《工具/物品借还单》上登记归还情况,借用人签字确认。
5.4 任何物品退回/归还前,必须清理干净; 5.5 如物品属人为损坏,需核实责任人并作相应赔偿,部门负责人对物品使用情况负监管责任。
6. 物品的存放 6.1 仓库的自然条件:
6.1.1 有通风设备; 6.1.2 光线充足;
6.1.3 面积宽敞。
6.2 仓库的区域划分:
6.2.1 常规物品; 6.2.2 工程物品;
6.2.3 危险物品; 6.2.4 待处理物品; 6.2.5 不合格物品。
6.3 仓库区域划分的方法:
6.3.1 在货架上标识; 6.3.2 悬挂标识牌; 6.3.3 划隔离线。
6.4 物品的存放要求:
6.4.1 易燃、易爆与挥发性强的物品 6.4.1.1 单独在仓库内设置区域存放,周围无明火、远离热源; 6.4.1.2 摆放在地面; 6.4.1.3 配备灭火器; 6.4.1.4 保持包装完好; 6.4.1.5 库房结构坚固,门窗封闭牢固; 6.4.1.6 库房门内开。
6.4.2 吸水性强、容易发潮发霉和生锈的物品 6.4.2.1 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放置; 6.4.2.2 放在干燥的地上或货架上; 6.4.2.3 配备防潮通风设施。
6.4.3 常用工具、材料和配件等 6.4.3.1 不规则物品,用盒或袋装好后摆放;
6.4.3.2 规则的物品整齐的摆放在货架或地上; 6.4.3.3 体积较大、体重较轻的可靠墙上放或挂在墙上。
6.4.4 易碎易损物品 6.4.4.1 体积较小或瓶装物品,放置货架的底层或整齐摆放在地上; 6.4.4.2 体积较大的,应靠墙立放,且上方不悬挂物品; 6.4.4.3 放置位置有缓冲物。
6.4.5 食品 6.4.5.1 放置在经过防水处理的货架上; 6.4.5.2 配备通风、防潮设施。
7. 物品的领用 7.1 物品领用程序:
7.1.1 物品领用人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出库单》到仓库办理材料领用手续; 7.1.2 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所列品种,遵循先进先出的发放原则逐一发放; 7.1.3 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内容更新《物资管理台帐》。
7.2 工具领用管理:
7.2.1 属岗位配备工具的,工具领用人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出库单》到仓库办理工具领用手续; 7.2.2 仓库管理员核对《领用物品台账》是否有重复现象; 7.2.2.1 如经核对已有领用记录,但没有报废或其他处理记录,仓库管理员应拒绝发放; 7.2.2.2 如经核对没有该工具的领用记录,将工具发放给领用人后,仓库管理员填写《领用物品台账》交领用人签字确认,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7.2.3 非岗位配备的工具,临时借用时,借用人凭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具/物品借还单》到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仓库管理员将工具发放给借用人后,按规定的归还期限督促借用人及时归还; 7.2.4 原则上物品归还人须为领用人/借用人本人,如出现遗失或人为损坏,核实责任人并作相应赔偿,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物品的报废 每年度季度末月,区域人事行政部、区域财务管理部组织对各物业服务中心/独立案场仓库 待报废物品进行集中报废处理,报废流程按照《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9. 仓库管理要求
9.1 每月 25 日前仓库管理员进行月度仓库盘点,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质期等须及时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写明不合格原因,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片区人事行政负责人/总公司人事行政负责人签批处理意见,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物资,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不合格物品存放区; 9.2 区域人事行政部每季度对区域所属所有仓库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抄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9.3 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每季度对区域仓库管理情况进行抽检,出具抽检报告。
10. 雷区. .
10.1 严禁任何没有审批手续的入库、出库、领用、报废等; 10.2 严禁未验收先入库、严禁出入库或领用无登记; 10.3 出入库及领料手续由仓库管理员统一办理,严禁任何人私自进入仓库;
10.4 仓库独立管理,严禁用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