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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技术规范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6-02 点击:
      消毒技术规范

      一、术语

      1、消毒: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2、灭菌: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的方法。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离子体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用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灭菌的方法。

      3、化学指示物:利用某些化学物质对某一杀菌因子的敏感性,使其发生颜色或形态改变,以指示杀菌因子的强度(或浓度)和/或作用时间是否符合消毒或灭菌处理要求的制品。

      4、生物指示物:将适当载体染以一定量的特定微生物,用于指示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品。

      5、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6、灭菌剂: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7、高效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

      8、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9、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10、有效氯:有效氯是衡量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标志,是指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非指消毒剂所含氯量),其含量用mg/L或%浓度表示。(有效碘及有效溴的定义和表示法与有效氯对应)。

      11、抗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12、抑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13、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含溴消毒剂、臭氧、二溴海因等甲基乙内酰脲类化合物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14、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等)、醇类、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包括双链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的方法。

      15、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如单链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如氯己定、植物类消毒剂和汞、银、铜等金属离子消毒剂等进行消毒的方法。

      16、高度危险性物品: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体组织检查钳等。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处理。

      17、中度危险性物品:仅和破损皮肤、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表等。一般情况下达到消毒即可,可选用中水平或高水平消毒法。但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要求并不相同,有些要求严格,例如内窥镜、体温表等必须达到高水平消毒,需采用高水平消毒法消毒。

      18、低度危险性物品: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痰盂(杯)、地面、便器、餐具、茶具、墙面、桌面、床面、被褥、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等)等。一般可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作特殊的消毒要求。

      19、去污:是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将被洗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尽可能地降低到比较安全的水平。清洗彻底是保证消毒或灭菌成功的关键。

      20、消毒、灭菌基本程序:被甲类传染病病人,以及肝炎、结核、艾滋病、炭疽病等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于使用前再按物品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普通病人用过的物品,可先清洗后消毒。

      二、消毒与灭菌方法

      1、压力蒸汽灭菌:根据排放冷空气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二大类。

      1.1、适用范围: 用于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不能用于凡士林等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1.2、灭菌前物品的准备

      (1)清洗:灭菌前应将物品彻底清洗干净,物品洗涤后,应干燥并及时包装。

      (2)包装:

      1)包装材料应允许物品内部空气的排出和蒸汽的透入。市售普通铝饭盒与搪瓷盒,不得用于装放待灭菌的物品,应用自动启闭式或带通气孔的器具装放;

      2)常用的包装材料包括全棉布;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复合材料(如纸塑包装);带孔的金属或玻璃容器等。对于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复合材料必须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布包装层数不少于两层。用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用于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50cm。金属包的重量不超过7kg ,敷料包不超过5kg ;

      4)新棉布应洗涤去浆后再使用;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经清洗后才可再次使用;

      5)盘、盆、碗等器皿类物品,尽量单个包装;包装时应将盖打开;若必须多个包装在一起时,所用器皿的开口应朝向一个方向;摞放时,器皿间用吸湿毛巾或纱布隔开,以利蒸汽渗入;

      6)灭菌物品能拆卸的必须拆卸,如对注射器进行包装时,管芯应抽出。必须暴露物品的各个表面(如剪刀和血管钳必须充分撑开)以利灭菌因子接触所有物体表面。有筛孔的容器,应将盖打开,开口向下或侧放。管腔类物品如导管、针和管腔内部先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润湿,然后立即灭菌;

      (3)装载:

      1)下排气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柜室内容量的80% ;预真空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柜室容积90%,同时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又分别不得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以防止“小装量效应”,残留空气影响灭菌效果;

      2)应尽量将同类物品放在一起灭菌,若必须将不同类物品装放在一起,则以最难达到灭菌物品所需的温度和时间为准;

      3)物品装放时,上下左右相互间均应间隔一定距离以利蒸汽置换空气;大型灭菌器,物品应放于柜室或推车上的载物架上;无载物架的中小型灭菌器,可将物品放于网篮中;

      4)难于灭菌的大包放在上层,较易灭菌的小包放在下层;金属物品放下层,织物包放上层,物品装放不能贴靠门和四壁,以防吸入较多的冷凝水;

      5)金属包应平放,盘、碟、碗等应处于竖立的位置;纤维织物应使折叠的方向与水平面成垂直状态;玻璃瓶等应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6)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将筛孔的盖打开。

      1.3、灭菌后处理

      ①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②湿包和有明显水渍的包不作为无菌包使用;启闭式容器,检查筛孔是否已关闭;

      ③检查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可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菌包发放至科室使用;开包使用前应检查包内指示卡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或有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④灭菌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液,均应视为受到污染,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⑤已灭菌的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⑥合格的灭菌物品,应标明灭菌日期,合格标志;

      ⑦每批灭菌处理完成后,应按流水号登册,记录灭菌物品包的种类、数量、灭菌温度、作用时间和灭菌日期与操作者等。有温度,时间记录装置的,应将记录纸归档备查;

      ⑧运送无菌物品的工具应每日清洗并保持清洁干燥;当怀疑或发现有污染可能时,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物品顺序摆放,并加防尘罩,以防再污染;

      ⑨灭菌后的物品,应放入洁净区的柜橱(或架子上,推车内);柜橱或架子应由不易吸潮、表面光洁的材料制成,表面再涂以不易剥蚀脱落的涂料,使之易于清洁和消毒;灭菌物品应放于离地高20cm~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远于5cm处的载物架上,顺序排放,分类放置,并加盖防尘罩;无菌物品储存在密闭柜厨并有清洁与消毒措施,专室专用,专人负责,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⑩储存的有效期受包装材料、封口的严密性、灭菌条件、储存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对于棉布包装材料和开启式容器,一般建议,温度25℃以下10d~14d,潮湿多雨季节应缩短天数(湖南省统一规定7天);对于其它包装材料如一次性无纺布.一次性纸塑包装材料,如证实该包装材料能阻挡微生物渗入,其有效期可相应延长,至少为半年以上。

      2、干热灭菌:

      2.1适用范围:用于高温下不损坏、不变质、不蒸发物品的灭菌;用于不耐湿热的器械的灭菌;用于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和金属等制品的消毒灭菌。

      2.2 灭菌方法

      (1)烧灼:用于耐高温物品、小件金属器械的灭菌。

      (2)干烤:用干热灭菌箱进行灭菌,灭菌条件为:160℃,2h ;或者170℃,1h;或者180℃,30min。多采用机械对流型烤箱。

      3、去污

      3.1去污的方法:

      (1)自来水清洗:可保持血等污染物潮湿,但对软化或去除干的污物无效;自来水只适用于污染较轻、无有机物污染、表面光滑物品的清洗。

      (2)清洁剂:需配合其它机械活动去除污物。注意很多清洁剂尤其是家用洗涤剂有一定腐蚀性,使用时应防止对金属器械尤其是一些精密医疗仪器的破坏。

      (3)酶清洗剂:酶可有效地分解和去除干和湿润的污物;酶有单酶和多酶,前者只能分解污物中的蛋白质,后者可分解所有的有机污物。如配合使用自动清洗器、超声波等,则清洗效果更佳。酶主要用于污染较重、尤其是有机物污染、物品结构复杂表面不光滑物品的清洗。

      (4) pH < 7的洗涤剂主要用于无机污物的清洗;pH > 7的洗涤剂主要用于有机污物如血、脂肪和粪便的清洗;金属器械主要选择弱碱性洗涤剂。

      (5)去污的过程包括6个步骤:分类、浸泡、清洗、用自来水漂洗、用去离子水漂洗、干燥:

      4、紫外线消毒: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5、臭氧:臭氧在常温下为强氧化性气体,其密度为 1.68 (空气为 1 )。臭氧在水中的溶解度较低 (3%)。臭氧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所以臭氧不能瓶装贮备,只能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5.1适用范围: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胞、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

      5.2主要用途有:水、物品表面、空气消毒(无人的情况下)。

      6、液体化学消毒剂

      6.1戊二醛:戊二醛属灭菌剂,具有广谱、高效杀菌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受有机物影响小等特点。经典的戊二醛常用灭菌浓度为2%。增效的复方戊二醛也可使用卫生行政机构批准使用的浓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消毒与灭菌。

      2)使用方法:灭菌处理:常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灭菌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浸泡 10h 后,无菌操作取出,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并无菌擦干后使用。

      消毒: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的待消毒处理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一般20min~45min,取出后用灭菌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3)注意事项:

      (1)戊二醛对手术刀片等碳钢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前应先加入 0.5% 亚硝酸钠防锈。

      (2)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戊二醛浓度检测。

      (3)戊二醛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接触戊二醛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或吸入体内。

      (4)盛装戊二醛消毒液的容器应加盖,放于通风良好处。

      6.2、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属高效消毒剂,具有广谱、高效、速效、无毒、对金属及织物有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很大,纯品稳定性好,稀释液不稳定等特点。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丙烯酸树脂制成的外科埋植物,隐形眼镜、不耐热的塑料制品、餐具、服装、饮水和空气等消毒和口腔含漱、外科伤口清洗。

      2) 使用方法:常用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等。

      ①浸泡法:将清洗、晾干的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 3% 过氧化氢的容器中,加盖,浸泡30 min。

      ②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所有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

      ③其它方法: 用 1.0%~1.5% 过氧化氢嗽口;用 3% 过氧化氢冲洗伤口;复方过氧化氢空气消毒剂喷雾等。

      3) 注意事项

      ①过氧化氢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用前应测定有效含量。

      ②稀释液不稳定,临用前配制。

      ③配制溶液时,忌与还原剂、碱、碘化物、高锰酸钾等强氧化剂相混合。

      ④过氧化氢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

      ⑤使用浓溶液时,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即时用清水冲洗。

      ⑥消毒被血液、脓液等污染的物品时,需适当延长作用时间。

      6.3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属高效消毒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受有机物影响很大,消毒液不稳定等特点。

      1) 消毒液配制 根据有效氯含量,用蒸馏水将含氯消毒剂配制成所需浓度溶液。

      2) 使用方法:常用的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喷洒与干粉消毒等方法。

      ①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浸泡10min 以上;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2000 mg/L~5000mg/L 消毒液浸泡 30min 以上。

      ②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

      ③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1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30min 以上;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2000mg/L 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 以上。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④干粉消毒法。对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排泄物中,使含有效氯10000mg/L,略加搅拌后,作用 2h~6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 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 2h后排放。

      3) 注意事项:

      ①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所需溶液应现配现用。

      ②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③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并擦干后使用。

      ④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做有色织物的消毒。

      ⑤用于消毒餐具,应即时用清水冲洗。

      ⑥消毒时,若存在大量有机物时,应提高使用浓度或延长作用时间。

      ⑦用于污水消毒时,应根据污水中还原性物质含量适当增加浓度。

      6.4乙醇:乙醇属中效消毒剂,具有中效、速效、无毒、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金属无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很大,易挥发、不稳定等特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皮肤、环境表面及医疗器械的消毒等。

      (2) 使用方法

      ①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装有乙醇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医疗器械等物品的消毒,用75% 的乙醇溶液浸泡10min以上;个别对其它消毒剂过敏者,可用 75% 的乙醇溶液浸泡5min。

      ②擦拭法。对皮肤的消毒。用75%乙醇棉球擦拭。

      6.5碘伏:碘伏属中效消毒剂,具有中效、速效、低毒,对皮肤粘膜无刺激并无黄染,对铜、铝、碳钢等二价金属有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很大,稳定性好等特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皮肤、粘膜等的消毒。

      (2) 使用方法

      ①浸泡法。将清洗、晾干的待消毒物品浸没于装有碘伏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 的消毒液浸泡30min。

      ②擦拭法:对皮肤、粘膜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时,用浸有碘伏消毒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对外科洗手用含有效碘2500 mg/L~5000mg/L 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min。对于手术部位及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含有效碘2500 mg/L~5000mg/L 的消毒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共2min;对口腔粘膜及创口粘膜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 500 mg/L~1000mg/L 的消毒液擦拭,作用3 min~5min。注射部位消毒也可用市售碘伏棉签(含有效碘2000mg/L)擦拭,作用2 min~3min。

      ③冲洗法。对阴道粘膜及伤口粘膜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 250mg/L 的消毒液冲洗3 min~5min。

      (3) 注意事项:

      1) 碘伏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2) 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

      3) 消毒时,若存在有机物,应提高药物浓度或延长消毒时间。

      4) 避免与拮抗药物同用。

      7、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7.1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乙醇或含有效氯5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7.2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应先清洗去污,擦干,耐高温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可选择压力蒸汽灭菌后清洁干燥保存备用。不耐高温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冲擦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7.3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洁的基础上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清洁后浸泡在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7.4 分枝杆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方法

      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45min后,清水冲净,擦干,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浸泡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6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7.5注意事项

      ⑴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

      ⑵清洗可采用流动水冲洗,清洁剂去污,管道可采用酶制剂浸泡,再流动水冲洗干净,再浸泡在相应的消毒剂中浸泡消毒或灭菌。

      ⑶使用的消毒剂应严格检测其浓度,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⑷消毒灭菌后的医疗用品必须保持干燥,封闭保存,避免保存过程中再污染,一旦发现有污染应再次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

      ⑸消毒灭菌后的物品有效期一过,即应重新消毒灭菌。

      8、内镜的消毒灭菌

      8.1内镜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能耐受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部分或全部,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对不耐湿热的内镜可选用化学方法消毒、灭菌。

      8.2根据内镜在人体内使用部位的不同,要求对其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1) 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腔室的内镜及其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用前应达到灭菌水平。

      (2) 凡进入破损粘膜的内镜附件也应达到灭菌水平,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

      (3) 凡进入人体自然通道与管腔粘膜接触的内镜及其附件,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9、皮肤与黏膜的消毒

      9.1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不小于5cm×5cm。血管内留置导管及其他部位分流导管和引流处每日按要求处理后用无菌敷料封盖。

      9.2病人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9.2.1准备

      (1) 手术部位的皮肤应该用肥皂和水洗净,需备皮部位的皮肤以无菌纱布沾取肥皂和水擦拭洗净。

      (2) 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病人,术前可用除菌皂液擦拭洗净全身皮肤。

      9.2.2消毒方法:可按9.1要求进行,消毒范围应在手术野及其外10cm以上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9.3会阴部及阴道手术消毒

      (1) 先用5000mg/L碘伏皂液棉球依次擦洗大、小阴唇、两侧大腿内侧上1/3,会阴及肛门周围,做备皮处理后用5000mg/L碘伏液棉球涂擦外阴,待碘液完全干燥后(约需3 min~5min)同上法再次涂擦消毒。

      (2) 子宫切除手术前一天晚上用有效碘250mg/L的碘伏液擦洗阴道一次,手术前2h,重复擦洗一次,阴道冲洗消毒用含有效碘250mg/L碘伏液消毒。

      9.4新生儿脐带消毒:用碘酊和75%乙醇处理,也可用5000mg/L有效碘的碘伏处理。

      10、便器的消毒

      10.1 病房便器:用毕倒掉粪尿,有污垢时用清洁剂去污,清水冲净后浸泡于1000mg/L含氯消毒液内30min取出冲洗干净,干燥保存备用。

      10.2 重症病人便器:个人专用,每次用毕倒掉粪尿,刷洗干净继续使用,每周消毒2次,方法同普通病人便器常规消毒法。

      10.3 传染病人的便器:排泄物及呕吐物按要求处理后粪尿倒入厕所,便器以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然后用清洁剂刷洗干净,再浸泡于500mg/L有效氯消毒液30min,取出冲洗干净备用,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10.4 共用坐式便器: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抹洗坐板及盖板,便器外表面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1、抹布、拖把的消毒

      11.1 擦床抹布(小毛巾):采取一床一巾湿扫法,用后在250mg/L有效氯消毒液中浸泡消毒30min,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11.2 用于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等抹布分别使用,不得混用。用后250m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使用时可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3 拖把: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区使用。①一般病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走廊每次使用后清水冲洗,悬挂晾干备用。②病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先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适量倒在污染地面30min后,用拖把拖干净,拖把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③传染病区,使用后应先消毒,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水清洗干净,然后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悬挂晾干备用。

      12、口腔诊疗器具及环境的消毒与灭菌

      12.1消毒原则:实行所有病人的标准预防隔离原则,简化控制感染的措施。治疗区的操作台,治疗每个病人后均需用中效消毒剂进行消毒,治疗外周区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消毒及通风。外科器械及穿破组织或接触组织的器械都应进行灭菌,只与皮肤接触或可能被传染性气溶胶污染、手污染的器械进行消毒处理。处理每个病人必须更换手套、洗手。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用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12.2口腔器材的消毒灭菌:外科器械及其它穿破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牙钳、解剖刀、骨凿、钻针、根管器械等)必须灭菌;不穿破口腔软组织但与组织有接触的器械(银汞充填器、塑料器械)应当进行灭菌;与皮肤接触、可能暴露在体液或唾液飞沫中的器械以及可能被污染的手接触的器械(物理测量仪器、混汞机)应当进行消毒。口腔检查器械如镊子、压舌板、口镜、探针、弯盘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口腔器材用后先用 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 30min 后,作无害化处理。反复使用的器械需先去污染后,再清洗,彻底去除粘着物,然后再进行消毒灭菌。

      12.3口腔科手机的消毒灭菌:每次治疗后,使用过的手机必须进行去污、清洗、消毒或灭菌。手机使用后应立即进行表面消毒,可采用全自动机械清洗消毒法,手机灭菌温度不超过136℃。

      12.3口腔科车针的消毒、清洗、灭菌:车针经常接触破损的粘膜,有血液污染,属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灭菌。车针用后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洗。可采用超声波清洗,在清洗液中应加入酶清洗剂,以加快血、体液、脂肪等污染物的溶解与分解,提高清洗效果。车针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或132℃,4min,也可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作裸露灭菌。浸泡消毒:2%戊二醛浸泡 10h

      12.4一般诊疗用品、诊疗环境的消毒

      汽、水枪、高速涡轮机钻使用时,对环境中空气和物品的污染比较严重,应对环境进行常规预防性消毒。

      13、污物的消毒处理

      13.1处理原则: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减量化、无公害、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原则

      13.2 污物的收集

      13.2.1分类收集

      (1)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直接焚烧的污物、放射性废弃物和其他特殊的废弃物使用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的污物袋应坚韧耐用、不漏水,并首选可降解塑料制成的污物袋。

      (2)医院应建立严格的污物分类收集制度,所有废弃物都应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桶)中,应及时清运或在装满3/4时有人负责封袋运送。

      (3)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高危区的医院污物建议使用双层污物袋,并及时密封。放射性废物应存放在适当的容器中防止扩散。

      (4)分散的污物袋要定期收集集中。污物袋应每日运出病房或科室,并运往指定的暂时贮存点。应防止污物袋(箱)的泄漏。

      13.2.2医院暂时贮存点:

      (1)集中存放医疗废物,有明显标识。

      (2)存放地应有遮盖设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设有冲洗及消毒设施,清洗过程的废水应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13.3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处理

      13.3.1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定点回收,集中处理,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丢弃。

      13.3.2医院必须建立定点回收制度,设专人负责定点回收工作。每个科室使用后加强管理,严防人为流失。凡参与一次性医疗用品处理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加强个人防护。

      13.4锋利物的处理:锋利物品应尽量焚化,并且可以和其他感染性废弃物一起焚化处理。

      三、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


           医院消毒是预防医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消毒效果的监测是评价其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药剂是否有效、消毒方法是否合理、消毒效果是否达标的唯一手段,因而在医院消毒、灭菌工作中必不可少。

      1、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方法

      (1)化学监测法:化学指示卡(包内)、化学指示胶带(包外)、对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每日进行一次B-D试验。

      (2)生物监测法:指示菌株(耐热的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每周一次。

      2、医疗器械灭菌效果的监测:在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3、手和皮肤黏膜消毒效果监测

      3.1 采样时间:在消毒后立即采样。

      3.2 采样方法

      (1) 手的采样:被检人五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在双手指屈面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 2 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 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操作者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 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2) 皮肤粘膜采样:用 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皮肤处,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 10ml 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试管内,立即送检。不规则的粘膜皮肤处可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3.3 结果判定

      (1) 消毒洗手

      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工作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菌、大肠杆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消毒合格。

      (2)皮肤黏膜:参照手的卫生学标准执行。

      4 、物品和环境表面消毒效果的监测

      4.1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进行采样。

      4.2 采样方法:用 5cm×5cm 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采样面积≥100cm2,连续采样 4 个,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的棉拭子 1 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 5 次,并随之转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ml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试管内,立即送检。

      门把手等不规则物体表面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

      4.3 结果判定

      Ⅰ、Ⅱ类区域: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Ⅳ类区域细菌:总数≤15cfu/cm2,并未检出致病菌为消毒合格。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室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不得检出沙门菌。

      5、空气消毒效果的监测

      5.1 采样时间:在消毒处理后、操作前进行采样。

      5.2 采样方法:平板暴露法

      (1) 布点方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3点,内、外点布点部位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m2,设 4 角及中央 5 点,4 角的布点部位距墙壁 1m 处。

      (2) 采样方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 9cm)放在室内各采样点处,采样高度为距地面 1.5m 采样时将平板盖打开,扣放于平板旁,暴露 5min,盖好立即送检。

      5.3 结果判定

      Ⅰ类区域:细菌总数≤10cfu/m3(或0.2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Ⅱ类区域:细菌总数≤200cfu/m3(或4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Ⅲ类区域:细菌总数≤500cfu/m3(或10cfu/平板),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为消毒合格。

      6 、消毒液的监测:按要求监测。

      7 、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7.1 采样时间:在消毒灭菌后、使用前进行采样。

      7.2 采样方法:用沾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被检内镜上从镜头至镜身反复涂擦,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投入到 5ml 含相应中和剂的生理盐水采样管中,立即送检。

      7.3 结果判定:灭菌后内镜,未检出任何微生物为合格。

      消毒后的内镜,细菌总数≤20cfu/件,并未检出致病菌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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