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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县直机关党建品牌评选管理办法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3-06-16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使机关党建更好地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品牌xxx”建设不断上新水平,根据“三有一创”活动实施意见和深入开展创建县直机关党建品牌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党建品牌是以优质服务和高绩效管理为核心,全面体现机关特色,展示机关形象理念标识,是机关向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体现,具有知名度高、美誉度高、信任度高、忠诚度高的特点,并被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肯定的社会知名或著名品牌。在全县各级机关中具有示范导向作用,是反映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服务创新、领导决策、组织管理、文化理念和整体形象俱佳的综合标志。

    第三条创建机关党建品牌是机关党建服务发展、引领发展,实现党务与业务、服务相融互动的最佳结合点。机关各单位应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由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会同行政主要领导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四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评选按照品牌命名、培育品牌、申报品牌、认定品牌的步骤进行确定

    第五条机关党建品牌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社会与基层评估为主、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宗旨的原则。

    第六条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的组织实施、推荐评审和管理工作。县直机关工委所辖的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品牌的创建、申报、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与条件

    第七条在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评选认定县直机关党建品牌。

    第八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体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能特点、党建特色、党建核心任务要求的党建品牌名称、形象标识,易懂、易记、易识别。

    2、具有创新的品牌理念、文化内涵、创建主题和创建载体生动鲜明,紧扣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大局,体现新时代要求、先进性和特色性,表现出持久的生命力。

    3、具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措施、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运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4、具有较强的服务功能,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先进服务手段,较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党员、服务群众。

    5、具有示范导向和辐射效应,党建工作创新性强,属于行业、部门首创,被市以上党委、党委组织部门表扬或新闻媒体推广。

    6、党建工作在本单位有较好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市及以上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和忠诚度。

    7、工作业务、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本部门单位在全县重点工作考核和本系统行业的年度业务考核中排名均位居前列。

    8、近三年来未发生对社会生产负面影响的问题。

    第三章评选办法及程序

    第九条每年结合“七一”党建工作表扬大会或年底党建工作总结表扬会议,评选认定一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

    第十条机关党建品牌应按以下程序评选:

    1、单位申请。县直部门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xxx县县直机关党建品牌申请表》和创建县直机关党建品牌的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要求报送县直机关工委审查,审查其资格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初选评审。县直机关工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征求社会、基层、服务对象的意见,对申报名单进行初选,并组织县直机关党建品牌专家咨询评估委员会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初选名单。

    3、社会公示。对机关党建品牌初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xxx县机关党建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公开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

    4、批准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的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名单,提交xxx县机关党建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予以命名。

    第四章评选指标与细则

    第十一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评选指标分基本指标、各种认证及荣誉指标,分值构成为基本指标100分、各种认证及荣誉指标20分,总分值为100+20分。评选指标细则如下:

    一、基本指标(100)

    1、品牌战略指标(10分)

    ①制定机关党建品牌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4分)。

    ②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机制(2分)。

    ③通过有效形式传达给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让他们理解并接受;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基层、社会、服务对象,使大家能理解并接受(1分)。

    ④主要领导重视并参与制定机关品牌战略,并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2分)。

    ⑤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持续成功大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实行现代化机关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合理;绩效考核合理,能充分调动各级各层面人员的积极性(1分)。

    2、党建工作指标(30分)

    ①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坚强,健全配套,工作运行和谐规范,整体功能和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书记综合素质高,表率作用强(4分)。

    ②党员干部队伍好。坚持按标准按程序正常发展党员,党员和干部教育管理正常规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3分)。

    ③工作机制好。“书记抓,抓书记”党建主责落实到位,党建工作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有实效,党建档案和业务档案管理科学规范(2分)。

    ④阵地建设好。党组织活动场所按规定科学设置、配套规范,综合功能利用充分(3分)。

    ⑤创建活动好。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富有生机活力的主题活动,成效明显(3分)。

    ⑥党建经费保障好。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工作预算,并落实到位;各项关爱资金送达本人(2分)。

    ⑦工作业绩好。出色完成县委部署的招商引资任务、包扶企业、网格化责任区卫生、“第一书记”到村任职等工作;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计划生育和农民负担等工作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6分)。

    ⑧指定性工作处理好。按照县委和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2分)。

    ⑨群众举报工作处理好。班子建设、发展党员、业务工作及其它问题引发的信访得到及时查处,给群众满意答复(2分)。

    ⑩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和党员威信高,机关单位树立良好形象,党员、干部和职工都有很强的归属感(3分)。

    3、品牌文化指标(10分)

    ①建立以基层、社会、群众为导向的党建品牌文化(3分)。

    ②提炼党建品牌的核心价值观(3分)。

    ③进行党建品牌视觉识别和设计、传播(1分)。

    ④对基层、社会、服务对象的服务承诺合理,有制度保障(1分)。

    ⑤有测量机关党建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制度和方法(1分)。

    ⑥测量的结果传递到相关部门(科室),分析测量结果并制定预防及纠正措施(1分)。

    4、服务质量指标(20分)

    ①服务全县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好,年度绩效考核排名位居前列(10分)

    ②服务及时、准确,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任务(2分)。

    ③工作配合和谐,在紧急情况下,能提供直接帮助(2分)。

    ④建立了与基层、社会、群众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及时了解基层、社会、群众的需求(2分)。

    ⑤办公秩序井然,环境优美。(2分)

    ⑥完善地提供服务时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1分)。

    ⑦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热情周到(1分)。

    5、教育培训指标(10分)

    ①制定品牌创建教育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培训内容(4分)。

    ②以“三大讲堂”(党政干部大讲堂、技师大讲堂、企业家商学院)为主阵地,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落实(4分)。

    ③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与基层、社会、群众交流的培训(2分)。

    6、成效指标(20分)

    ①党建工作在本县、本市及以上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和忠诚度(6分)。

    ②业务工作在本行业系统年度考核中排名位居前列(4分)。

    ③承担重点工作在全县绩效考核中排名位居前列(10分)。

    ④社会、基层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6分)。

    二、各种认证及荣誉指标(20)

    1、绩效考核:在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中受到县委表彰的县直部门单位,加10分。

    2、肯定意见:创建品牌工作在同行业系统中具有领先地位且得到上级部门肯定性意见,分为国家级(部、委、办)、省级、市级和县主要领导批示的,分别加8、6、4、2分。

    3、经验推广:由正式文件推广、领导批示推广、会议推广。分为全国推广的、全省推广的、全市推广的、全县召开现场会的,分别加8、6、4、2分。

    4、宣传推广: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媒体、期刊、行业刊物介绍经验的,分别加8、6、4、2分。

    以上加分最高加20分。

    第五章表彰与管理

    第十二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由县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扬授牌。

    第十三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不实行“终身制”。被命名的县直机关党建品牌,每年进行复查。经复查考核后符合标准的,仍保持其称号;对不符合标准、失去示范作用以及机关管理和服务质量下降,基层、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时撤销其县直机关机关党建品牌称号。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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