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文大全
  • 公文写作
  • 工作总结
  • 工作报告
  • 医院总结
  • 合同范文
  • 党团范文
  • 心得体会
  • 讲话稿
  • 安全管理
  • 广播稿
  • 条据书信
  • 优秀作文
  • 口号大全
  • 简历范文
  • 应急预案
  • 经典范文
  • 入党志愿书
  • 感恩演讲
  • 发言稿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脱贫攻坚
  • 党课下载
  • 民主生活会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您现在的位置:雨月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正文

    三年刑期的罪犯一般在那里服刑 [短刑期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征与矫治对策]

    来源:雨月范文网 时间:2020-03-01 点击:

    短刑期罪犯  

    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征与矫治对策  

       

       

    短刑犯是指被判刑期较短或拘役的罪犯,我国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在监狱工作实践中一般是指罪责较轻,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多次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来,短刑犯投入改造后,由于较短的刑期、较轻的惩罚心理效应和较宽松的改造处遇等的影响,导致他们无心改造,常常处于于不稳定状态,加大了改造工作的难度。虽然短刑犯心理活动复杂多变、千差万别,但是相同境遇使其在改造中具有极其相似的共性,即对待刑罚“无所谓”,对待改造“混”。探讨短刑犯的共性心理特征,寻求最佳改造对策,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心理矫治,体现“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改造新理念,对监管安全防范,不断地提高改造质量,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短刑犯的心理特征  

    (一)、怨恨心理        

    调查发现,尽管短刑犯的犯罪生涯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但是,在认罪服法方面,大部分都推罪客观,怨恨社会,甚至怨恨自己的命运。在初犯和从犯看来,自己只不过是一时偶然的罪错或是受他人的诱惑、指使、甚至胁迫,就被处以刑罚,认为:“这是法律的无情、社会的不公,自己、家庭、亲朋势力的不足。”因此他们在内心里怨恨法律、怨恨社会、怨恨被害人或检举人。而二次以上犯罪的罪犯由于犯罪历史长,恶习较深,又有上次被判处刑罚的经验,他们在改造生活中常常行走于违法与犯罪之间,注意法律的规避。对于他们认为是受生活所迫,被捕判刑是因为自己作案手段不高明,走“霉运”所致。内心里不认罪,缺乏罪责感,思想抵触情绪大。  

    (二)、临时作客心理   

    短刑犯因为刑期短,刑罚的处罚作用一般都达不到心理的惩治效应,难以使他们形成对刑罚的正确认识。他们往往认为服刑三、二年无所谓,全当在外“打几年工”,咬咬牙,挺一挺就过去了,管他改造不改造的  

    (三)、急于出监心理  

    短刑犯因刑期短,入监与出监处于一种临界状态,很多短刑犯具有一种急于出监处于一种临界状态,很多短刑犯具有一种急于出监,重返社会的心理,时常陷入对出监后的各种幻想之中。存在这种心理的短刑犯往往行为方面表现好的干警在时表特别积极,干警不在时则放松改造,改造注意力不集中、夜不能寐,改造成绩普遍不理想。  

    (四)、混刑度日心理  

    短刑犯刑期短,一部分短刑犯考核期太短,按现有减刑、假释条件,根本没有减刑、假释可能,还有一部分短刑犯由于刑期压力小,不愿意为那一点幅度较小的刑事奖励去吃苦受累努力改造;
    就算有机会减刑,也抱着减刑只有一次,改造不必太过紧张,再怎么搏也只能减几个月而已,刑期差不多了,加把劲捞个表扬也就达到目的了。短刑犯抱着获奖难得,混刑度日的改造心理,其行为表现为“回避性”,即思想改造的回避性、艰苦劳动的逃避性。纪律约束的无视性。   

    (五)、情绪波动大、稳定期短  

    由于短刑犯的刑期短,除去改造初期和改造末期这两个情绪波动时期占去的时间外,剩下的改造中期(即思想改造稳定时期)的时间就很短,这就是说,短刑犯入监时间不久很快又面临出监。而入监和出监是罪犯面临的阶段交替,必然会使刚刚平稳的情感又起波澜,不能较好地进入和完成心理矫正转化过程,造成短刑犯改造成果难已巩固,导致改造不深刻。  

    通过上述短刑犯的几种心理特别可以看出较轻的刑罚所产生以上消极心理的根本原因,在刑期短的特定条件下,要改造好短刑犯,就必须根据心理症结和根源不断探索,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引导、疏通、激活他们的改造积极性,采取相应的、有效的改造策略。  

    二、   改造短刑犯的措施和对策。  

    (一)、要认识短刑犯,要看到短刑犯刑期短,改造难度大,刑期短的罪犯,一般来说其罪行比较轻,恶习较浅;
    但不能绝对化,短刑犯也同样有罪行较大,恶习较深的惯犯。虽然短刑在改造期间的行为危险性比较小,但也要看到其错误或反动的思想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延续、发展、存在着潜在的危险。  

    从目前短刑犯的改造现状表明,我们不得不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对短刑犯的管教,当务之急是严格落实“三分”原则,改变现有的长短刑期罪犯混押及干警管教上偏倾的现状,设立短刑犯监区,将短刑犯集中统一管理,并采取与短刑犯改造特点相适应的管教手段来改造短刑犯。  

    (二)、短刑犯在改造初期和改造末期是“情绪波动”激烈的两个时期,也是短刑犯出问题的高发期。因此,强化短刑犯改造初期和末期管教作用重大。  

    入监初期:1、大力运用现代心理学理论对短刑犯进行全面心理测试和调查,以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特点,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应的心理诊断、心理治疗等活动,以此调节短刑犯入监初期的悲观情绪,矫正其不正当的认识方式。消除其不良的心理。2、在严格管理同时又给他们的营造一个良好的改造氛围。3、搜集一些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通过自身努力成功名就的典型案例。编成书或制作影视资料,供刚入监的短刑犯阅读和收看,消除他们的“改造无用论”思想激发他们的改造欲望。  

        改造末期:1、切实开展出监教育。因为这个时期罪犯最需要的是了解社会而通过出监教育,使他们在回归社会之前能够全面客观地认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学会出狱后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人际交往的方法。实践上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准社会环境,从而达到消除他们的不安定因素。有效地延长短刑犯改造稳定期的目的。2、请社会知名人士临近出监的短刑犯作形势报告,消除他们对未来前途的悲观情绪。3短刑犯出监前最希望的是能够得到亲人的理解和支持。因此,这个阶段邀请短刑犯家属来监开展帮教活动。对稳定他们的情绪、打消顾虑有着现实意义。总的来,改造短刑犯抓好了“两头”就能促“中间”,就能促使短刑犯得到更好地改造。  

    (三)、严格管理具体、科学考核、充分发挥监管改造功能作用。  

    短刑犯刑期短,服刑改造时日不多,因此短时间要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习惯在管理上必须从严管理贯穿于他们的服刑始终,严格管理具体又体现下面几个方面:1、管理制度严,按囚室和犯罪类型将短刑犯编成小组,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全面实行板块移动。2、行为管理严,短刑犯行为方面的缺陷不容忽视,因此 干警在管理 过程中要下大力气开展矫治活动,对违反行为规范的短刑犯必须落实二个不放过。即错处不明,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
    行为矫正不过关的不放过。3、考核奖罚严,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罪犯必须兑现奖励,条件不是很充分的以不奖为宜、该严管的送严管。处罚违纪短刑犯不能不讲原则给机会,千万不能手软。手软了会坏大事不但不能起到警示他犯的作用,更不能教育其本人。  

    (四)、强化短刑犯教育要根据短刑犯特点:科学设置教育内容、使教育手段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发挥教育改造短刑犯的功能作用。  

    对短刑犯的教育改造活动必须注意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应当根据短刑犯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制度、使教育手段科学化、课程设置合理化、教育形式特色化。为我们将来回归社会打下思想基础、心理基础、谋生基础和形成稳定的守法意识:1、短刑犯的教育应以思想教育为核心,技工教育培训为重点。2、编写适合短刑犯教育的教材。3、大力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所谓特色教育,指教育内容与短刑犯特点密切相关的教育形式。    

    (五)、突出短刑犯特点运用劳动改造这一强有力的手段,革除好逸恶劳的恶习,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为监狱宗旨服务改造人的宗旨服务。  

    短刑犯由于刑期短,劳动积极性普遍不高。如果监狱机关放任他们这种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将直接导致劳动的惩罚功能的丧失。更谈不上把劳动的惩罚功能转变为改造功能。因此对短刑犯的劳动改造必须抓紧抓好,否则将背离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为目的,本人提出以下几点针对性措施:1、对新入监的短刑犯应加强对他们的劳动改造,通过强迫劳动,使他们一入监就体验到刑罚对他们的惩罚,同时在劳动过程中要注意培养他们的正向思维,将他们由被迫劳动改为自觉劳动。2、劳教结合,改变单纯的身体惩罚和创建经济价值的做法,将教育寓于其中,充分发挥教育的功能。3、合理确定短刑犯的劳动定额任务,科学考核罪犯的劳动表现,使他们既能适任劳动,又有劳动信心、紧迫感和危机感。4、对有劳动能力,但劳动不尽力,长期完不成定额任务的且没有正当理由的短刑犯,应相应的剥夺相应的部分权利。以促使他们正视劳动改造。5、以适当的劳动报酬制度,使短刑犯体验到劳动成果,激发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发挥劳动改造功能作用。   

    (六)、采取多元化的激励机制,有益刺激和调动短刑犯的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 改造短刑犯要让政策和法律介入,采取多元化激励的手段调动其改造积极性,这是提高短刑犯改造质量的法宝。设想 有如下几点:1、法律介入,强化刑事奖励的激励作用。对罪犯来说,刑事奖励往往比经济手段的激励手段更为有效。为自由的价值比金钱价值更大。做法:重视短刑犯罪类型、表现情况相应缩短。表现特别突出的考核期可放宽至入监满一年。考核期计算可从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视短刑犯改造表现情况,适当增加短刑犯减刑幅度,也可考虑加大短刑犯假释力度。在呈报时间方面应采取达到条件即时呈报。2、实行嘉奖跨年度累计制度,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使他们在希望中改造,也有利于提高短刑犯的改造质量。3、对短刑犯实行动态处遇制度,调动短刑犯的改造积极性。根据短刑犯犯罪类型,现实表现决定处遇级别(即动态处遇)很有必要。4、拓宽短刑犯的行政奖励力度。可以将离监探亲适度发展为离监劳动,即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允许一贯表现好、思想稳定、进取向上且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宽管级短刑犯(初犯、偶犯、职务犯、过失犯优先考虑)组织地放置于监狱附近企业劳动,时间可定为一个月,每十天监狱汇报一次活动情况。同时监狱在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和考核,对有不良倾向的罪犯及时收监。体现行刑的社会化发展方向。  

    总之,短刑犯的改造质量直接关系到监狱的整体安全与稳定,在短刑罪再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中,我们要融传统的教育手段和心理矫治于一体,法律并举,文明改造打破其固有的犯罪心理结构,构建新的、常态的心理结构,以适应社会道德、法律的要求,使他们回归社会之后能以常人的心态对待生活,降低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参考文献及网络检索地址:  

    <<监狱理论研究>>2003.2、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05.2、  

    <<犯罪心理研究专辑>>2003.1、  

     <<罪犯改造的理论与实务>>杜军、戴勇才著,1996版、  

    推荐访问:刑期 矫治 服刑 罪犯 对策